我喜欢

时间:2017-10-05 09:05:10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我喜欢

我喜欢1

  我喜欢打球,只要遇到不顺利的事情使我烦心,打球便可以让我把所有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去,不但可以纾解压力,还可以使我身强体壮。
  我喜欢扯铃,它是一项极富历史与文化气息的活动,可以让我在觉得无聊时打发时间,同学还会教我许多千变万化的招式技法,使我体会到这项传统技艺的乐趣。
  我喜欢去旅行,古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旅行可以让我读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也可以亲自体验不同种族的习俗与生活方式,还有那山中的一草一木,这些是书本无法取代的乐趣,唯有亲自深入探访和观察不同的动植物才能更深刻的了解,所以,我喜欢旅行。
  这些事物可以带给我们许许多多体会不到的乐趣,所以我会好好珍惜,享受这些“我喜欢”。

我喜欢2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人喜欢演艺明星,有人喜欢政治明星,有人喜欢体育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是姚明。原因有三:

  第一,姚明爱国。他曾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世界大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国争光。他在火箭队打球期间,多次响应国家的召唤,牺牲个人利益,回国参赛。

  第二,姚明为世界篮球,特别是中国篮球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姚明18岁加入国家队多次代表国家队参加,22岁以状元秀的身份选人火箭队,成为登录中国美职篮的第二人,曾创造了多项个人记录和队史记录。他的最高单场得分41分,7次助攻,篮板22个,盖帽8个,连续6个赛季入选美职篮全明星阵容,创造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迹。

  第三,姚明热心公益。他先后担任上海世博会和北京冬奥会的形象大使,与纳什一起举办慈善义赛,为智障儿童筹集善款,汶川大地震,他先后捐款数千万,他与火箭队队友一起宣布拒吃鱼翅,并在中央电视台做了“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的环保公益广告。

  第四,姚明极具智慧。与许多的“大块头,小智慧”不同,他是“大块头,大智慧”,这从他极高的语言天赋和商业头脑可以得到证明。在美国打球,在美国打球,最难过的是语言关,他很快掌握了英语,用英语同队友 和记者交流,每次回答记者的提问,都是幽默而得体,能和外交官媲美。在美国打球的同时,他还经营着姚餐馆,后来,他还收购了上海大鲨鱼篮球俱乐部,而且运作的很成功。

  可以说姚明在方方面面都是非常成功的。当然我们不能只看到他成功的一面,在喜爱他的成功的同时,我们也要记得他为自己的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与辛勤。我想:不能光去羡慕别人的成功,自己也要努力付出,那么鲜花也会属于你。

我喜欢3

  最近,我们期待已久的军训终于开始了。

  军训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练报数。王教官先让我们报一次,我们一一报完后,他皱皱眉头,说:“声音大一点,报的时候头要迅速向右转,再报一次!”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再报一次。在第三排报的时候,一个女同学因为声音太小,而被罚一直大喊8,喊了足足10分钟。她的声音时高时低,低的时候比蚊子还轻,高的时候跟教官差不多。其实,不光是她,我们没报好的时候也要一次又一次的报,搞得我们嗓子都疼了。就是这样,还是有几个男同学报错,“他们不要命啦!”我暗暗想。谁知教官不但不批评,还安抚他们,说什么不要紧张,慢慢来,标准的重男轻女。最要命的就是休息了,最多也就休息5分钟!大约练了一个小时,我们终于能像教官一样报数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还训练了左右看齐、稍息、起步走等等。

  军训终于结束了,我们也松了一口气,原来一颗吊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军训虽然辛苦,但我认为这还是值得的,因为它培养了我的耐心,锻炼了我的意志。我喜欢军训。

我喜欢4

  紫霞仙子说,我爱的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娶我。

  而我喜欢的人,不是一位盖世英雄,他只是一位普通的老师,他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是一位良师,更是一位益友。

  去年夏天,我们第一次相见,他又高又英俊,是女生心目中的男神,每天都有一群女生围着他团团转,那时的我,心高气傲,对谁都不服气,尤其是他,要每天想着法子找麻烦,但他却从来没有对我发火,我更加讨厌他,更讨厌他周围的一些女生,我渴望她和我说话,可是他仿佛也在等着我去找他,两个人就像谁也不肯服输,彼此都想着自己会赢。终于,还是我没能忍住,决定要和他好好相处,在这最后的'时光里,他在学习上指引我前进,在最后的一段时光里,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这都多亏了有他。

  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女生,正是因为他那幽默的性格,他的一句话都能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但临近考试非常紧张的时候,他总是讲些幽默的话语,来使我们心情放松,最终我们班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这都多亏了有他。

  不论良师还是益友,我都很爱她。

我喜欢5

  宇宙的第一个朋友是天空,神秘的金字塔第一个朋友是埃及,太阳的朋友是光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

  手一页一页地翻着,也翻着我的童年时光。如今,我已有许多朋友,但我仍忘不了第一个让我有安全感的朋友——书。

  每当我感到孤单、寂寞,我就会拿起它,静静地阅读它,它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我的知识宝盒,把我所学的事及知识装进去,它,是一样永远离不开我的东西。

  因为它,才让我打开了知识宝盒;因为它,让我人生更多彩多姿;因为它,我才可以有美好的一生;是它,使我没有寂寞;是它,使我没有悲伤。

  它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的人生更完美。

我喜欢6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提高个人的修养,在思想品德修养,知识技能水平,身体素质等方面锻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最隐蔽的地方最能看出人的品质,最微小的事情也最能显示出人的灵魂,所以当君子独处、无人监督时,应小心谨慎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用“请”字开头,别人帮助你时别忘了道声谢,当有做错事时说声“对不起”,见面说声“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走时说声“再见”或“晚安”等等。总之,只要你有意识地把自己当作有修养的人,你的个人修养就会不断地提高。

  一个自下而上的音乐爱好者,一个从校园里炫出的超人气网络歌手 一位独特的歌者、词曲作家、音乐制作人。新曲一经网络上传,便被广大网迷疯狂转载。Qq热门歌手至今仍排在榜首。如果Vae也是一个按照一般逻辑专业受训练的彻头彻尾的音乐人,那么也不会在网络上掀起巨大波澜。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下vae的音乐成就。 其实早在06年学生时代时,他就独立创作、制作、网络发布原创作品。还记得《玫瑰花的葬礼》、《浅唱》、《飞蛾》等歌曲么?那时上传后就以一呼百应的效应引发下载狂潮。自此多才的他就开始受媒体关注了。 发行个人专辑是在 09年1月,Vae昂首阔步出版了独立实体唱片《自定义》,包揽了全部词曲创作和后期制作,没有专业的录音棚,只是他一手在家里独自制作的。但其作品的音质效果却非常逼近发行级别的唱片,音响处理方面已经达到专业水准,这是让那些拥有录音棚设备的同行佩服不已的地方,由此又有了“音乐DIY神童”的称号。 许嵩给人永远是一种清新,优雅的感觉。似乎更迎合了年轻一代的心声。听他的歌仿佛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香,让人回味,不忍离开。就如同他的专辑《自定义》那般。《自定义》里每首作品都好比一出悲喜剧——难以对其定义,难以给其归类,但又有血有肉,惹人玩味。既让人有听头、又让人有想头。 许嵩对音乐的执着不减,激情洋溢恒久。就如他说的“找出一条最适合自己走的路然后义无反顾的走下去。只要不是歧途,就别轻易回头。”从他身上我们似乎又找回了那种充满梦想激情的最原始的感觉。每首歌都是其倾力之作,都含着他的心血。歌词婉约,曲调扣准人心。 《粉色信笺》中“这世界纷纷扰扰留言,烦恼和快乐各自在堆叠。”《断桥残雪》,第一次听就喜欢上了。《庐州月》不管是词还是曲都令人回味.

  就如同他说的,每首歌都是一个回忆。只有对音乐持这种态度的人,才可以创作出如此独特的天籁之音吧。“选择了这样的一条路,在没做出成绩之前要想获得大多数人的赞同,确实不太现实。这就需要用强烈的自信心支撑自己,告诫自己没有走错,要坚持。”是的,现在的他已经有在音乐中继续自信的走下去的资本了。

我喜欢7

  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爱哭的女生。我喜欢做女生。

  做女生的好处是,我班女生的成绩一般名列前茅,女生比较乖巧,老师比较喜欢女生,所以,班干部都有女生来当。女生性格文静,男生性格调皮,爱打架,经常欠作业,老师就会批评男生。女生可以穿裙子,打扮,男生不可以。女生可以喜欢男生喜欢的颜色,如绿色白色。男生却不可以喜欢女生喜欢的颜色,如粉色黄色。女生可以扎辫子,梳羊角辫,别发夹,男生也不行。女生可以玩洋娃娃,毛绒小熊,男生也不行。女生可以随时随地放声大哭,男生不行,男生要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对人说:“我很坚强,我不哭。”女生喜欢的运动也有很多,我们女生也可以在赛场上与男生一决高低。女生长得瘦叫苗条,可是男生长得瘦叫瘦骨如柴。总之,做女生的好处太多了。

  做女生万岁,我就喜欢做女生,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爱哭的女生。我是女生,平凡的女生。

我喜欢8

  我喜欢当女孩,女孩有很多男孩没有的好处,不信你来瞧一瞧。

  1、在家里,我被爸爸妈妈宠着,我要什么,他们都依着我,爸爸要去出差,我叮嘱爸爸一定买东西给我,爸爸回来时买了一个包给我,我很高兴。

  2、我的外婆已经五十多岁,身体不是很健康,还要做许多家务事暑假我到外婆那去玩,经常帮外婆拖,煮饭等家务事。

  3、女孩子衣服颜色是色彩丰富的,夏天可真热呀!女孩子穿着裙子一转,啊!那可真漂亮,裙子的颜色真多呀!红的,蓝的,白的……真是色彩各异。

  我喜欢当女孩子,因为女孩可以穿裙子,男孩不可以,大多数女孩子会帮长辈做家务,这就是是我喜欢当女孩的原因。

我喜欢9

  骑自行车是一件很令人开心的事情,也是可以让我们这些胖子减肥,还可以让那些还没学会骑自行车的人羡慕我们这些学会骑车的人。

  有一次,我想了一个计划,如果把我的自行车拉到斜坡上,然后从斜坡上往下骑,那样该有多爽啊!说着我叫妈妈把我的自行车从储藏室拉出来。我按照我的计划进行,先在小区里骑会,和自行车有个亲密接触,了解它的性能,毕竟下坡骑是个危险的事情。骑了一会,感觉可以了,就骑到上坡处。我嘴里喊着“一二三,冲!”刚开始冲下去有点害怕,手里带着刹车,后来慢慢的就不那么害怕了,感觉整个人要飞起来一样似的,简直太爽啦!

  还有一次,我向我的好朋友周洋逸写了挑战书。时间星期天的下午两点三十分在樵歌山庄进行自行车比赛。为什么定在这个时间呢?因为这个时间小区里的车辆极少,特适合比赛。我妈妈当裁判,妹妹当观众。妈妈喊“一二三,开始!”我像风一样的速度向前前进,到了第二圈时,周洋逸却像闪电般的速度从我身边冲过,最后一圈时我们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可最后在一个拐弯处我没控制好差点摔倒,以至于我比周洋逸慢了,最后周洋逸获胜!

  这又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又和周洋逸写了挑战书。你猜这一次是为了什么?那我告诉你吧!是比花样骑法,时间地点依然是在老地方。我们各自准备了花样,这一次是周洋逸妈妈当裁判。周妈妈说:“预备,开始!”我先用了单手骑,周洋逸不会,我做第二个动作时周洋逸也会做,后来我做的所有动作周洋逸都会,不过第一个动作他不会,最后我赢了。

  一次作业作业做好后,我绕小区骑了好几圈可还没过瘾。妈妈就到楼下来叫我,说:“明天还要上学,快点回家睡觉!”回到家洗漱完毕后上床睡觉了,不一会儿我就进入了梦乡。朦朦胧胧中我感觉小区里的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咦!要是这会骑会车一定很安全可以骑的更快。说着我骑起了自行车,用脚使劲的蹬着,忽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身影说:“快点起床,上学啦!”妈妈居然破坏了我的美梦。

  骑自行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我好喜欢骑自行车啊!

我喜欢10

  我喜欢春风,它带来了明媚的春光,带来了徐徐的春风,带到来了万物的复苏,还带来了暖暖的春日。当春天温柔的太阳笑眯眯地看着我时,身上的问答就会带动心中的激情一起迸发出来。

  我喜欢初开的荷花。它带来了驱走夏日烦闷的那一抹香红。这种天真而有羞涩、纯洁的红色,总让我想到天真烂漫的小孩子脸上淡淡的红晕。

  我喜欢闪烁的星星。当天空蒙上了黑色的面纱,她便悄悄地出现。当你发现他时,他们便会调皮的朝你眨眼睛……

  我喜欢朗朗的读书声。时而如涓涓细流在我眼前流淌,时而如暴风骤雨在我眼前惊天动地,时而如蝴蝶翩翩起舞,时而如小花静立绽放。

  我喜欢妈妈的唠叨。放鞭炮似的噼里啪啦,就像在为自己跑步不断鼓掌。那沙哑的声音一天不响,就让我不知自己的生活的方向。

  我喜欢重点植物。让仙人掌日晒,送给水仙清凉,即使路边发现的小野花,我也会将它们带回家中,给与它们同样的殊荣。在与花花草草的相伴的日子中,我发现了仙人掌的坚强,海棠花的灿烂,桂花的清雅,茉莉的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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