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

时间:2017-10-28 12:15:46 小学生作文 我要投稿

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

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

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其中“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要给出明确的定义。

“第三条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

“突然”、“严重”的具体标准?法律应尽可能不要使用模糊词语。

“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确定的部门制定。”这个“分级标准”至今没有看到,这样会影响此法的具体实施。

为何没有针对“社会安全事件”进行分级?

“第二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二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

这样,能有效地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缓解社会承受的痛苦。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有关企业签订协议,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其中“易发、多发”的标准是什么?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法律应提及国家给予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公民报酬。

“第五十六条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对因本单位的问题引发的或者主体是本单位人员的社会安全事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上报情况,并迅速派出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劝解、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公民和组织参加处理突发事件的经济损失应由国家补偿。

【突发事件应对法读后感】相关文章:

1.面对突发事件

2.突发事件周记

3.一次突发事件

4.突发事件作文400字

5.好意应听取

6.应谢人间

7.人应宽容

8.人应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