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动合同法
天津劳动合同法向您细说新《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九项内容不可少
据本市劳动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合同内容,提出要有九项必须条款,以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劳动合同签订中要明确双方名称;明确写明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明确写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同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不能随意定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明确限定了试用期限和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不能随意延长使用“廉价劳动力”。
劳动法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试用期工资的最低水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符合这些条件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据专家介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凡是符合以下条件,企业都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无故辞人应该给补偿
新近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提出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都应当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劳动合同法》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极大的保护,可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劳动者的过失或者是单位破产等13种情况,合同随时都可能中止,而且没有补偿。
据专家介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能比较长,可以一直到劳动者退休,但也可能比较短,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等等,都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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