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存量房买卖合同
沈阳存量房买卖合同为促进沈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沈阳存量房网上交易将从2011年5月16日起在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实施。
“存量房网上交易”是指存量房买卖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操作系统发布存量房交易信息,并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沈阳市房产局负责网上交易的管理工作,房产交易机构负责网上交易的具体操作,并为自行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据介绍,沈阳存量房网上交易启动后,居间代理存量房交易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向房地产信息中心申请并取得存量房网络操作系统的操作权限;在受理存量房业务时,经纪机构将通过网络系统核实卖方信息,同时与卖方签订《存量房屋交易经纪合同》并发布交易房屋信息;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经纪机构将配合买卖双方通过网络签订并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可以持以上材料到房屋交易机构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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