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民政工作重点
2011民政工作重点1、巩固
一是巩固2010年城乡阳光低保成果。在巩固2010年城市阳光低保和农村低保分类施保成果的基础上,全面规范城乡低保。
二是巩固大宗物资集中采购成果。2010年,民政局对敬老院用煤、面粉、棉衣被等用品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规范了采购程序。2011年,民政局将把大宗物资的购买全部通过政府采购进行。
三是巩固抗灾救灾成果。借鉴“4·24”特强沙尘暴的经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乡村灾情信息系统(报告制度),培养基层灾害信息员,切实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
四是巩固项目建设成果。以“十二五”规划的项目为重点,规划实施苏武敬老一院扩建、综合减灾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等项目。
2、提高
一是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和敬老院管理水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600元提高到2200元;将五保供养对象的门诊补助从300元提高到500元。在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的'基础上,借鉴周边地区同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重点从安全、饮食、卫生、服务等方面大幅度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
二是提高城乡低保管理水平。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推行城乡阳光低保,规范民主评议、规范对象确定、规范审核程序,实现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提高优抚安置水平。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联动机制。将1-6级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补助从100元提高到300元。
四是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184元提高到203元,人均月补助标准由118元提高到137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96元,人均月补助标准由65元提高到72元。
3、抓点
一是抓好低保示范点。抓好现有示范点,扩大示范面,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确定6个示范乡镇(分别为蔡旗乡、薛百乡、三雷镇、苏武乡、大滩乡和东湖镇),统一标准,全面推进;其他乡镇确定2个示范村。
二是抓好居家养老示范点。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居家养老新模式示范点,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为主,通过有偿、低偿、无偿等形式,解决城镇“空巢”老人和特困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
三是抓好示范性敬老院。将现有敬老院全部建成省级示范性敬老院。
四是抓好双拥共建示范点。以“双拥模范县”验收为契机,创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国防双拥教育基地、军民共建林等示范点。
五是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民政管理示范点。以本次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在全县打造10个基层政权建设和民政管理示范村。
4、落实
一是落实几件实事。即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扩建苏武敬老一院。
二是落实两项活动。2011年,民政局要开展好两项活动(即,开展民政干部帮扶联系活动。民政局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所敬老院,民政干部每人联系帮助10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户,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提升示范点水平,以点带面,全面实施阳光低保,规范城乡低保管理)。
三是落实惠民政策。紧密配合县上开展的惠民政策落实活动,不折不扣地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政策落实公正公开;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落实各单位,特别是敬老院等支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有章可循。
5、完善
探索建立完善以社会救助、和谐社区、社会福利、社会组织为主导,覆盖所有民政业务的“四大体系”。在工作部署、人员配备、经费安排,坚持围绕“四大体系”展开。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自然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高龄补贴、优抚优待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实际困难,保证他们过上健康的生活。更加深入推行城乡阳光低保,严把政策知晓关、典型示范关、收入核查关、民主评议关、公开公示关、审核审批关、督促检查关、群众满意关等八道关口,保证施保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对象公正公平,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坚决执行“应退尽退”。借鉴“4·24”特强沙尘暴的经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乡村灾情信息系统(报告制度),培养基层灾害信息员,切实提高灾害应急救助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在落实各项社会救助过程中,坚持做到“三审查”(即村、乡、县三级分别进行审查)、“三公开”(即救助过程公开透明、救助对象公开公示、救助金额公开合理)、“三签字”(即村、乡、县三级审查同意救助的负责人要签字,单位要盖章),确保操作规范、过程公开、救助公正、结果公平。
二是完善和谐社区体系。以打造和谐宜居社区为重点,建立完善自治管理、安全稳定、服务便捷、环境优美、民主共建的和谐社区体系。以社区为单位,探索推行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模式,通过家庭、政府、社会共同负担,建立起有偿、低偿、无偿互补的社区服务体系。
三是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以推进农村社会养老改革、全面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为主,完善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加强现有敬老院的管理,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已有资源的效益,切实提升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水平;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筹措资金,扩建苏武敬老一院,稳定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为城区高龄贫困老人、“空巢”老人提供低偿或无偿服务;将1-6级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补助从现行的100元提高到300元;充分发挥慈善协会的社会功用,切实展开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有效救助。
四是完善社会组织体系。大力扶持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的优势,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突出的贡献。以第七届村委会换届为契机,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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