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过境,只愿初心依旧
繁华过境,只愿初心依旧
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来来回回想了很久。
其实有些时候想的太多未必是好事,想的多了反而会发现自身存在的更多缺点,于是原本想要做的事就因自己的笨拙和内心存在的浅薄愚昧感而产生了放弃的念头。
这也许可以叫做一种不自信。
很多时候都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太会写东西的人,也可以叫做没什么写作天赋的中学生,但前者比后者听起来,似乎要轻松随意得多。不太会写,写得多了,自然会有感觉,说不定努力努一些还会有写出好文章的可能,而天赋,就只能是先天赋予了。记得初一的时候我就是那种作文写一节课都写不上一二百字的人,那时候经常看着别人扬扬洒洒写下密密麻麻的富有灵性的文字,自己眼里满是闪着金光的羡慕。似乎这样来看,我也的确没什么写作天赋。不太会写,没有天赋,后天与先天的缺点同样叠加在我的身上,刚才提及的不自信,也就足以解释。
即使如此,我也一直都在自以为是地写着,并且自以为是地写了很多。
有时候我会很喜欢自己的这种自以为是,写不好不要紧,只要有写作的欲望就好,这总归是好的。
从初一一步步走来,记得最清楚的就是老师那句“换一种说法,再换一种说法。”如写日记,开头一定不能用“今天”两个字,不可以用“第一节课、第二节课”不能直白地说“今天真冷啊”而要换成比较委婉的“寒冷包裹了这个季节”,不能用“下雨了”而是换成“雨滴打在我的脸上”等等。那时写出华丽工整的句子也仅仅只是为了完成老师的任务,现在看来老师那时的行为似乎有点扼杀天性,但对于大多数像我这样的首次接触散文而没有太多独到思想的学生来说,培养兴趣,练出华丽清新的文字,让人耳目一新,是写作的第一步。
对于这样的做法,很多人一开始是大加赞赏和宣扬,觉得这种文章文采斐然,时间久了,有人才发现仅仅是练出那些流光溢彩的文字,对写作来说也只是华而不实的外表。但,我也发现其实在组织那些繁复炫目的文字的时候,必定会掺杂进自己的思想和见解的,训练的久了,慢慢就会脱去自己文字华而不实的外表美,从而真正成为一种心灵的需要。当然,不会组织运用文字的人,无论有怎样的思想,自始至终都是很难表达清楚的。
很多时候感觉老师的思想也是很睿智的。
其实我明白这些简简单单的道理,也经历了很长的过程。
记得在六年级发表第一篇文章时,开始有了对文字有了一点点的感觉,但那时写下的文章总是含糊简略的,于是我开始学习那些华丽流畅的文章,加上老师的训练,到了初三,便能和其他同学们一样很轻松地写出大把华丽的文字了,那时就很固执地认为那样的文章即为最好。
前几日朋友说我的一篇文章不错,我印象中也还算可以,时隔太久,回家再次读后才发现,那篇文章其实是把所有的华丽的词语组合在了一起,意境犹美,语言虽好,但字里行间却有种难以言喻的不成熟。再次翻起曾经的日记,读来只觉得字里行间充斥的还是一种不安躁动的幼稚。
在书上看到作家张炜说,文贵质朴,莫求花哨,做人也是一样的道理。
那一刻突然找到了自己觉得自己文字幼稚的理由。我发现自己似乎自始至终都在写着拙劣无比的文字,回头看看那些在字里行间自以为是的感动,也越发卑微可笑。
想起不知在哪看到的'安妮宝贝的一段话:
“回首来时路,从不认为自己是在十年之后,是一个重要的或完善的写作者。事实上,越往前走,越能看到作品中诸多弊端和局限性,反省自问之际,也越觉单小轻微。”
我想也许自己这种笨拙幼稚感,更源于一种成长。
记得自己有一段时间很欣赏郭敬明的小说,现在看来,那时的追捧更是一种极不成熟的表现。不是刻意说明其小说好坏,只是越发觉得在言语华丽的基础上,有些富有实质内容的东西,读来才有分量,有真正语言韵味的精髓,才能真正为之迷恋。
比如,我喜欢真正干净的文字。
这种干净类似于一种信仰的虔诚,因为心无杂念,所以文字虽简单但饱含质朴生动。我发现写作其实是一种回归。《莲花》前言里是这样说的“写作无需奢求理解或需要更多解释。但它最终的方向是汇入世间万物的整体秩序,汇入大心的领域,如同水滴汇入大海。是一样的道理。”它需要写作的人平静如一,用心编织,回归心灵最初的栖息地,华丽与否,不是刻意模仿,而是情感的必需。
写下这些,无非是告诉自己无论写东西还是做事,都要初心依旧。
回头看看自己在键盘上敲敲打打的文字,不觉已经密密麻麻占满了很多页。我喜欢言简意深,这样的长篇大论不知会不会在以后觉得幼稚无趣。想要修改,却不知从何入手。
自然为文吧。
我从和煦的午后写到寒风凛冽的傍晚,竟只是为了这简单的思考和感悟。想来顿觉可笑,但细细思考,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回归,自然为文的随意放荡,又何尝不是在保持着自己的初心。
“不同驿站,不同风景,最终留下的,只有一种走过千山万水观望流光过境的空旷。”
——只愿如此,初心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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