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祭》读后感作文1500字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后悔,那样痛恨自己,但那是剐割灵魂的现实、躲避不了的残酷、无法清醒的噩梦、不能饶恕的罪恶。人啊,就是那么的可怜。死亡,就是那道无法逾越的围墙。生存,已成为一种负担。
老顺,老是那么瘦,那么饱受沧桑,脸褐黄满是皱纹,有几根构不成风度的胡须。秋,沙窝里满是残梦一样的枯黄色,偏偏老顺喜欢的就是那里,仅仅因为那有他最忠爱兔鹰。捋一只鹰是很耗时间,但他就是爱,每年的这个季度他都乐此不疲的忙着,“黄犟子”、“青寡妇”就是他人生的得意之作。在我的意识里作者描述的老顺就是年代中老父亲的代表,拥有母亲般的温柔,慈爱,还有父亲本色的严厉。憨头患病,老顺木着脸,双眼深枯枯的,虽深陷痛苦却坚持不懈的筹集资金只为减轻儿子的痛苦,仅仅两章的故事留下颇深的感触给读者,最最朴实的言语如此的感人肺腑,难怪我会潸然泪下……
瘸五爷,总是吧嗒着烟袋,也许这样的情节是最适合他的。他的儿子——五子天生的疾病让他哭笑不得,一个寂静漆黑的夜晚还是痛心的放弃了儿子的生命。在他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天,风很大,大家都觉得那风那沙拧成了鞭子,死命的抽打着他的脸。在我看来,他的做法是对的,儿子如此痛苦的活着,心像刀割似的,每天提心吊胆,怕儿子闯祸,不如解脱他的生,换平静的死。
读《大漠祭》,其遍布凉州的方言,处处充满了生命气息,所讲西部景色粗粝苍茫、原始淳朴。我能感受作者的语言,毕竟我们同处于北部,正是这样的语言让那片漠中的故事变得如此贴切、动人。我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折服了,朴实的言语透着“致命般的”的气息,没有主题的故事,没有重大的题材,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人物,但就是这样的文字让我动情了,让我饱含泪水,让我的心激动澎湃,让我忍不住思索……
我喜爱雪漠笔下的西部人。他们老实而憨厚,贫苦而坚强,愚蠢却狡诈,可爱又可怜……他们生活一辈子的故事总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故事中既充满了浓郁的风土乡情,又饱含对人生的品味。西部的农民父老们,一辈子生活在这沙漠中,来时不知谁是他,走时不知他是谁。他们活的异常的艰苦,但他们就是这样活着,坦然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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