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
我喜欢1
我喜欢在下课时跟好朋友一起玩,享受奔跑时风带给我的快乐;或是和好朋友在走廊上漫步,享受阳光照在我身上所带给我的温暖。我喜欢和老师及同学,共同分享书的读后心得,沉浸在书里的情节中,想像自己是书中的主角,跟着情节起伏,彷彿置身于书中的情境。全班一起去图书馆时,可已找自己喜欢的书,坐下来静静的看,体会作者当时的心情。
我喜欢独自走在青翠的草地上,望着蓝蓝的天空,几朵白云在天空自由自在的玩耍,一阵清爽的凉风垂来,头发随风飘扬,衬托出大地的美丽,心中的烦恼及压力在不知不觉全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顿时我感到无比轻松,感觉身体好像快飞起来了,真是不可思议。
我喜欢吃零食,虽然吃太多会蛀牙,但我还是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忍不住想吃糖果,这时,我的心中有两种不同的情绪正在对抗着,而且就算我想吃,妈妈一定又不准我吃。糖果甜甜的滋味,在我的口中久久不散当它在我嘴里化开时,那种甜蜜的感觉,真是笔墨无法形容出来的。尤其是巧克力,有点甜甜又有点苦苦的,浓郁的巧克力香还留在口中。
我喜欢我的家人,他们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陪伴我成长茁壮,因此,我要好好的珍惜每一分每一秒与他们相处的美好时光。
我喜欢2
从小到大,我就是个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也许一个微笑实在是太普通了,但是如果每个人都带着微笑,世界就会变得美好、幸福。我渴望着一切美好的东西——我想拥有它们。
微笑是一种快乐、是一种温暖、是一种关怀、还是一种希望。微笑有很多的含义,但是都是美好的、幸福的。当好友在一起玩的时候互相都带着微笑,那是快乐;当你考试没考好,妈妈来安慰你,那是温暖;当外公外婆看着我出国上大学,那是关怀;当病人的病情好转,护士向那位病人微笑,那是希望。
如果你曾经有过不快乐的想法,快忘掉吧!应该走向阳光的世界。不管你是外向的`还是内向的,你都要微笑,那是让你生活美好的灵丹,是让你的生活幸福的妙药,你何不去尝试一下呢?
一起去那茂密的森林吧,在那里微笑;一起去那宽阔的大海吧,在那里微笑,让你的心完全自由!
你能给我个微笑吗?那充满幸福美满的微笑——我喜欢。
我喜欢3
在那个的美好夏天里 我在电视上看见了 一个阳光可爱的男生 看见了一个眼睛是全场最美丽的男生 让人忍不住给他晋级 他是我一见钟情的偶像 俊余
虽然他在“快乐男声”只是得了全国第九 不过已经不错了 他是最年轻的一个 也许经验也是最少的一个 不过他凭着自己的努力一直进到全国十二强 在我们心中已经是完全胜利了 不需要再比都已经赢了 输赢没关系只要尽力了就ok了 在这点我们很值得学习 要有坚持不懈 锲而不舍的精神
看着他慢慢的长大 看着他慢慢的成熟 小小时不懂事的已经长大成年了 让人可以放心了 虽然现在只要一首属于自己唱的歌 不过没关系 只要努力奋斗 一定会出好成绩
在阳光下只会让人开心的吴俊余 那个灿烂 天真的笑容 很让我们喜欢 真是人见人爱 花见花开 金鱼见了也会叫你是90后的骄傲 就我们金鱼的骄傲永远会守护你 永远左你身边的天使如果大家觉得写得不好请给意见 最怕你不给 你们的意见是珍贵的 谢谢你们!
我喜欢4
去年,我家旁边搬来一户人家。邻居家有个小女孩,名叫周倩,人长得又漂又可爱,我们都叫她倩倩。
倩倩可漂亮了: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又长又弯的睫毛,小巧的鼻子,灵敏的耳朵,一张樱桃般的小嘴儿可甜了。倩倩出去玩儿,大家都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哟,长得可真漂亮呢!”倩倩听到这些话,总会谦虚地说:“谢谢爷爷奶奶!谢谢叔叔阿姨!”乐得脸上跟朵花儿似的。
倩倩有的时候可有趣了呢!倩倩以前在湘乡读幼儿园,老师要求小朋友们都说普通话,所以她一直用普通话跟我们交流。有一天,倩倩到我家玩儿。玩儿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鑫鑫姐姐,我口渴了,我想喝水。”因为是夏天,天气很热,我便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倩倩喝完后,用手拍拍肚子,学着我们壶天人用土话说:“啊!舒服!”我看着她那滑稽的样子,忍不住大笑起来,她自己也乐呵呵地笑起来。
还有一件事,让我觉得倩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十分有责任心。
一天,我去倩倩家找她玩。在窗户外边,我看见她拿着一根细长的棍子,她在干什么呢?我想弄个清楚。于是我躲到门口偷看。你看!椅子上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了一些拼音字母,小板凳上放着一个洋娃娃。哦!原来她在当“小老师”呢!倩倩对洋娃娃说:“跟我读‘a’——”洋娃娃没出声,她又说了一遍,洋娃娃还是一样。倩倩有点生气了,严肃地对洋娃娃说:“你为什么不跟我读?你父母辛辛苦苦赚钱让你读书,你不好好学,怎么对得起他们?怎么报效祖国?”我愣了一下,这是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吗?我从门后站出来,对倩倩说:“你这个‘小老师’当得可真不错呀!”倩倩发现了我,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好意思地说:“讨厌,偷听别人说话。”我说:“这是好事呀!你能说出这翻话,很不错啊!害什么羞呢?”倩倩微微笑了一下。
我非常喜欢倩倩,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喜欢上她了呢?
我喜欢5
你知道我喜欢谁吗?我喜欢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长着一头不长不短的黑发,淡淡的眉毛下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
有一次,我考了89。5,爸爸就大发雷霆。拿着一把棒子向我打来。可是,我没感觉。原来,我衣服太厚了,而爸爸也是舍不得打我太重。我知道,爸爸打我也是为我好。
我在心里暗下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之后好好报答爸妈。我喜欢我的爸爸!
我喜欢6
我喜欢的朋友是王薛桦,他今年12岁,属牛,长得骨瘦如柴他的鼻子道嘴巴之间有一颗痣,十分滑稽。
他对我很好,我们都在学校里吃午餐,每天他都要带下饭菜,十分美味。再加上学校做的香喷喷的饭菜,哇!这样吃一个月一定能成神仙。他带的菜如果不够的话,他宁愿不给老师吃都要给我,这点使我十分感动。
我们两个有天壤之别,他皮肤白,而我皮肤黑,他牙齿不整齐,而我牙齿整齐,其实都还不止这些呢!真搞不懂,为什么我们两个还玩这么好,这一只是个谜。
下午我们回家的时候,我宁愿绕路也要和他一起走,因为我们可以吹吹牛、聊聊天,我认为,这就是放松的最好办法。
言归正传,该说学习了,我们在学习方面,半斤八两,语文方面我占优势,数学方面他占优势。
下午,如果老师留我不作业,他就等我,老师留他补作业,我就等他,如果老师一起留,我们就互相抄、互相对、互相改。抄的感觉真爽!
我和他基本玩的是同一个游戏,我玩什么,他玩什么,他玩什么,我玩什么。
突然有一天,老师在换座位的时候,刚刚说了要把我换到王薛桦的身边,一蹦三尺高,老师发现了,就立即改主意,把我换到了离他很远的地方,我们,写纸条不行,传话不行,只好专专注注地听老师讲课,只有下课了,我们才有机会到走廊上摆下龙门阵。这件事至今他都非常后悔,后悔那时不应该高兴,应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旦事成,我就和他是同桌了,想着都兴奋。
我和他的友情,一本书也写不完。
我喜欢7
我的妈妈原来有一头乌黑光亮的直发,我可喜欢了!
记得小时候,我一直靠在妈妈的肩上,抚摸着她的头发,我觉得妈妈的头发又黑又有光泽,可漂亮了!
周六下午,妈妈兴致勃勃地宣布:“现在我得出去烫个发,卷发比直发时尚多了!”于是,妈妈兴冲冲地出去了。我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想:妈妈的头发会不会比原来更漂亮呢?
过了好几个小时,妈妈终于回来了。她一按门铃,我就兴奋地冲过去把门打开。啊,我一抬头便看见了一个“爆炸头”,妈妈的头发成了暗红色,满头的卷发,还有些凌乱,整个头简直大了一圈。我大吃一惊,妈妈怎么会烫出一个这么“酷”的“爆炸头”呢?
妈妈急切地问我:“怎么样,我的头是不是很漂亮啊?”我支支吾吾地说:“还……还可以!”妈妈觉得情况不妙,立刻走到镜子前。突然,只听见传来一声尖叫,是妈妈在叫!这时,爸爸走了过来,妈妈马上用求救的眼光看着爸爸,爸爸仔细端详着妈妈的头发,说:“这头发也不是特别难看,只要看习惯就行了!”
唉,妈妈为自己的“爆炸头”后悔莫及,早知道这样就不应该去烫了。说实话,我还是喜欢妈妈以前的长发。
我喜欢8
我最喜欢的人是谁?那当然是我的哥哥——胡杰。
在一年暑假,我去小姥家玩,到了小姥家,我跑到一间房子里,拿了一本漫画书看,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他来到自己的房间,看见我拿着他的漫话书看,便问我的小姥:“妈妈,那个小女孩是谁?”小姥听了,把我叫了过来,对我说:“胡宁静,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你的哥哥——胡杰,今年老体弱2岁。”我看了看他,感觉他和我一样高,便不想叫他哥哥。
小姥出去上班了,我就和哥哥在家到了中午,我的肚子感觉饿了,便对哥哥说:“胡杰,我的肚子饿了,你去给我煮饭。”说完,他一声不响地去煮饭。过了一会儿,饭煮好了,他叫我吃饭,我便来吃饭,吃完饭,我便飞快地跑回屋,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片,他吃完并没有进屋,而是去刷碗,刷完碗他才来到房间。
还有一次,天气非常炎热,小姥便给我们俩十块钱,让我们去买水喝,商店离小姥家有500多米,我和哥哥在滚热的地面上走着,走了好长时间才到商店,在回家的路上,我看见一大片草坪,便对哥哥说:“胡杰,咱们俩去草坪上休息休息吧!”说完,我走向草坪,正准备走的时候,哥哥拉住了我,对我说:“草坪可以美化环境,每一棵草就是一个生命,如果我们乱踩草坪,草就不美了。”听了后,我感到十分惭愧,心想:以后不能再叫胡杰了。
这就是我喜欢的人,我的哥哥。
我喜欢9
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出现过许多英雄,为人类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些人都值得我们喜欢。有的人喜欢民族英雄林则徐;有的人喜欢抗金英雄岳飞;有的人喜欢抗倭名将戚继光;有的人喜欢……。而我却喜欢刺客荆轲。
荆轲——一个“士为知己者死”的侠士。在燕国被秦军压境之际,毅然担负起了救国的重任,决定为太子丹洗雪旧怨,解除燕国的危机,入不测之强秦去刺杀秦王。准备充分后,在易水诀别,高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之后,为了大义,毅然决定为国捐躯,头也不回的消逝在瑟瑟的凉风中。因为荆轲的大义凛然,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临危不惧的壮士。在人生地不熟的秦国,在戒备森严的秦王宫殿内,依然镇定自若、有条不紊的谈话,还鼓励另一个刺客秦武阳要镇定,解除因为秦武阳恐惧而让秦王以及众大臣产生的疑心。直到刺杀的前一秒,情形都在荆轲的控制之内。因为荆轲的镇定以及坦然自若,我喜欢他。
荆轲——一个视死如归的英雄。在肃穆的秦廷上,一方是强秦的大王,一方是弱燕的请降使者,力量的对比有天壤之别。但荆轲毫不危惧。在局部上,反而是手持匕首的荆轲占了上风,吓得秦王绕柱奔逃,群臣手足无措,非常恐慌。最后,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受了八创之后,却依然能倚柱笑骂。因为他的高尚精神,我喜欢他。
我们不去考虑“荆轲刺秦”是对是错,但站在他的立场上来看,他的所作所为都无愧于他“侠士”的称号,他是铁铮铮的汉子,我由衷的敬佩他、喜欢他。
我喜欢10
凡是读过《三国演义》的人,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薄云天的关云长,武艺超群的吕,凤仙,或是智勇双全的赵子龙……然而,我最喜欢的莫过于一带枭雄——魏武大帝曹操了。曹操是三国时期著名的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我喜欢他胸怀大志的风范。
在官渡之战前夕,曹军势单力薄,而袁绍的军队兵强马壮,袁绍的谋士许攸向他献,出一条歼灭曹军之计,袁绍不听,反说他是奸细。许攸怀才不遇,去投奔曹操,当时曹操正在洗脚,听说许攸来了,连鞋都没穿就去迎接他。在许攸的帮助下,曹操以20万大兵马大破袁绍70万,他以自己爱财如命的性格,既得了人才又打了胜仗。
曹操“言必行,行必果”的性格也让我喜欢。在追击刘备的一场战役中,生擒了关羽,关羽和曹操的约定三事,知道刘备下落后,立刻回到刘备身边。而在那期间曹操面对,严良文丑两员大将,束手无策,叫上关羽后,他不留余力的帮助曹操。一次关羽得知刘备下落,就向曹操辞行,曹操虽不舍得,但还是履行了诺言,在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后,正想渡船,不料夏侯敦领军而来,正要开战之际,曹操让张辽快马加鞭给关羽送来了通关文书。他这一举动,不仅给自己留下美名,还在之后的华容道中为自己博得了生机。
我还喜欢曹操热乐观向上,不轻易言败的精神。在赤壁之战中,吴军设计火烧曹操,大火把连在一起的船,燃烧已尽。曹操的百万雄兵顷刻间灰飞烟灭,曹操自己都性命难保,在乌林等地,引出三次伏兵,险些失掉性命,但他在得救之后,仰天长啸:“北方依旧被我军占据,我曹军定会重振士气,卷土重来”。曹操乃乐观积极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敬佩。
我喜欢曹操,虽然人们说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我认为他这一举动,只是为了自己更好的实现天下统一的愿望的一个计谋,骂他“白脸奸雄”,只是因为他为人坦荡,敢直言心中所想,敢作敢为的真性情,不被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所理解而已。
曹操身上有许多值得我们去尊敬学习的优点,也有我们去反思的缺点,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总有一些不足之处,我们应该多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让自己更加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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