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朋友犹如天上繁星,数都数不清。但在我的心目中,真正能为我两肋插刀的朋友只有一个,他就是——书。为什么我会选择他呢?你会问,他真的会为你两肋插刀吗?我会坚定而又充满自信地回答:“他一定会的”。
书以他那独特的吸引力时刻把我吸引在他的身边,把我从庸俗的尘世中吸引出来,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这时,你肯定会说:“那不就是书呆子了吗?”我不会否认这种看法,但我绝不会苟同这种观点。不是有一句成语叫“开卷有益”吗?只要书本不带有那些庸俗的风气,与他交朋友,我想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他能把我们从一个庸俗的人,培养成为一个拥有高尚节操的人;把我们从一个庸俗的世界带向一个充满自由、欢乐、高雅的世界。没有他,人类可能还是一只神情黯然的人猿;没有他,这个世界就没有欢乐可言。
但是,有些人却对他满不在乎,想买就买,想丢就丢。也就在此同时,人类的本性也在书本的映照下毫无遮掩的表现出来。此时的书本又成了一面镜子,映照着法西斯残酷的罪行;成为一把利器,掀起了举世闻名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书本以他坚定、朴实的语言述说着一个又一个动人的故事。他难道不能成为你的朋友吗?
请原谅我这拙劣的笔记无法描绘他的身材,请原谅我这粗糙的语言无法述说他的外貌,但他的内涵与底蕴却时刻把我吸引在他的身边。
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名叫徐远志,今年十一岁。个子很高,很胖。又可小小的眼睛,笑起来时眯成一条缝。粗壮的胳膊,强劲有力的腿,活像一个大力士。我们俩的家相距很近,过一条马路就到了。
我朋友最爱玩的东西莫过于playcomputergames(玩电脑游戏)。一放学,刚跨出校门,便以每秒100000……00km的速度冲向家去。疯狂的玩着电脑游戏,像一条饿狼,贪婪地吞食着食物。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玩着电脑游戏。突然,感到耳朵一阵酸痛,转过头来,发现他妈妈正用狠狠的目光盯着他。便像机关枪一样向他骂道:“今天星期几?竟敢玩电脑,再让我捉住,后果你知道……”我看了一下表,哇靠!骂了两个多小时,更牛的是竟没有一句话是重复的。如果他妈妈去参加吵架比赛冠军绝对是她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到他家里去玩,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我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没想到他正一边吃饭一边玩DNF(地下城与勇士)。
平时,我们便打打乒乓那个球、篮球。乒乓球技上还不分上下,技艺相同。可篮球上他便一塌糊涂,被我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
我这个朋友,够牛吧!
我的朋友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更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我非常爱读书,走进书的王国,我就读个没完没了。有一次,二姨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送给我,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被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坎坷的命运,惊人的毅力所深深吸引。我看得如醉如痴,自己仿佛身临其境,忘了吃忘了睡……
鸟儿爱蓝天,鱼儿爱大海,而我爱书。每天放学一回家,我就一头扎进书的海洋,自由自在地遨游。我最喜欢的书是童话故事书。每当我如饥似渴地阅读一本童话故事时,那书中优美的语言吸引了我,使我牢记在心间。有的童话,犹如一幅美丽的图画,读起来是一种美的享受……
想要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就需要书这把“金钥匙”。“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多读书不但可以丰富知识,还可以提高作文水平。平时读书多做笔记,还可以锻炼记忆能力。写作文时就可以一挥而就、与众不同。
我常常在书中度过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寂寞时是谁仍在陪伴着我?是书。失落时,是谁给我勇气?是书。遇到困难时,是谁帮助我度过难关?还是书。
书,已成为了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
一提起朋友,我就会想到她:中等的个子,白白的皮肤,圆圆的脸上长着两道淡淡的的眉毛,眉毛下面长着一对长睫毛的大眼睛,她有一对小耳朵。她,就是顾欣艺。
顾欣艺是个乐于助人的人,班里只要有哪位同学遇到困难,第一个站出来的就是她。就拿不久前的英语测验来说吧!老师要求我们每位同学必须要用水笔答题。当我打开笔袋的瞬间,顿时傻了眼。糟了,水笔忘带了。我的心“咯噔”一下,着急地寻找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整个书包也没有见到水笔的踪影,怎么办?此时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顺着额角直往下流,泪珠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胆小的我又不敢跟老师提起。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顾欣艺见到我这副模样,便小声地问道:“郭亚楠,你怎么了?””我忘带水笔了!”我难过地说道。“你就用我的吧,我正好带了两支笔。”顾欣艺悄声说道。只见,她边说边迅速打开笔袋,从两支水笔里挑选了一支成色更新的送到我的手里。我连忙向她投去了感激的目光。下课了,我连忙向她道谢。但是,她却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而且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帮助别人的同时也等于帮助了自己,对吧?“
朋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朋友,而我非常庆幸能有一个像顾欣艺这样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
我有一个在学习上在生活上帮助我照顾我的好朋友,她就是陶新月。陶新月长着黑幽幽的眉毛,眉毛下面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睛,眼睛下面长着一只樱桃般的小嘴。美丽极了!
有一次星期六,陶新月把我从睡梦中叫醒,说;“刘梦,你去我家跳绳吧!”我说:“好的!”到了她家,我一看,哟,其他同学都在呀!于是我便兴致勃勃地跳了起来,正当我跳的起劲的时候,不知道是谁,从楼下泼了一盆水,真不巧呀,正好泼在我的新衣裳。我心里想;怎么办?衣服是妈妈昨天新给我买的,弄脏了,妈妈到家会不会打我?想着想着,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其她朋友都惊呆了,只有陶新月安慰了我。陶新月把我带到她家,我看到她的衣服全都洗了,只有一件桃红色的衬衫整整齐齐地放在衣柜里,这件衣服是去年六一她的妈妈买给她的。我想:她会不会拿出来给我穿呀?只见陶新月毫不犹豫地拿了出来,让我换上。顿时,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还有一次,我们俩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一个不小心就绊倒了,陶新月要求把我带到她家去,起初我还不愿意,但是经过她的再三要求,我去了。到了她家,只见她拿出医药箱,给我上药,还每天都坚持给我来补课。
我有一个在生活在学习上关系我照顾我的好朋友,我何乐而不为呢?
我的朋友
小小的个子,那红扑扑的苹果脸上镶嵌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乌黑发亮的黑葡萄整天滴溜溜地转个不停。那张樱桃小嘴,只要一打开,话匣子就如同开了机关枪。她长着一双细皮嫩肉的小手。这双小手只要一分钟不动,好像就对不起谁似的。你要问她是谁呀?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小红。
在一个火辣辣的三伏天下午,我们上完体育课回来后,拿起自己的水“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我边笑边喝,“哗啦”我不小心把水壶里的水喷了出来,她心爱的书包成了“落汤鸡”。顿时,我心里似乎坠着一块大石头,要知道,这书包可是她妈妈出差时给她买的呀!我以为将要面临一场“狂风暴雨。”谁知,她并没有生气,而是风趣地说:“鄙人乃宽宏大量之人也,不为小事而怒。”
她不仅宽宏大量,还舍己为人。
有一次,同学们在教室里做作业,一股恶臭弥漫了整个教室。有个同学呕吐,有气无力地伏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我不禁皱起眉头,左右一瞧,发现几个同学都捂着鼻子,纷纷议论着。这时,老师来了,把清扫的任务交给我们。当时大家都不愿意,纷纷找借口。突然,一个小手举了起来,我心想:这人可真傻。一看,原来是小红,她自告奋勇地说:“我去。”
小红每到一处,都会留下一片欢乐。要是有几天见不到她,我还挺她呢。瞧,她又出现在我眼前了。是那么活泼,是那么可爱。
我的朋友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像一艘非凡的战舰,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宇宙;就向一匹神奇的骏马,带我们在书的王国里遨游步履;就像打开一扇广阔的窗户,让我们看到一个不可思议的新世界……所以我爱看书,爱得入迷、爱得疯狂,甚至因为看书,而耽误了事情。
记得有一次星期三放学回家,我一回家就开始写起了作业。写着写着,一个字不会写,就转身到书包里埋头找书,没找到新华字典,倒是看到了一本我的最爱—《查理九世》!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看了起来,一分钟,两分钟,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是我却还在津津有味的读着书,不肯罢休。
又过了一会儿,妈妈来叫我吃饭,我随便应付了一声:“哦,知道了。”妈妈便去吃饭了,可是我还没有走出书的世界,一直在书的海洋里畅游。
直到把《查理九世》看完,才晃过神来:作业没写完,饭也没有吃过,现在真是忘了写字、忘了吃饭……
有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才知道季羡林爷爷为什么会为了闲书付出一切,原来书就像一块大大的磁石,牢牢的吸引住了我。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书籍已经成为了我不可以离开的朋友,也成为了我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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