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忘却作文

时间:2021-07-15 18:26:11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无法忘却作文(通用5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无法忘却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无法忘却作文(通用5篇)

  无法忘却作文 篇1

  偶然心血来潮,翻箱倒柜的找出过去的日记本,扫却灰尘,翻开发黄的扉页,原先端正大块头的方块字渐渐变成了纤细而流畅的隽秀小楷,一笔一划,一字一句,一言一篇,岁月流逝,带走年少,笔尖记录下我曾走过的时光。

  七岁

  第一页的纸上,认真的一笔一划,那是我第一篇日记。

  “今天同桌和我说,世界上有种躲在黑暗的地方的怪物。傍晚时分,在人不留神的时候就来吃人的影子,等影子被怪物全部吃完了,人就七窍流血,痛不欲生,然后就死掉了。”

  那一天放学回家,早早做完作业的我从四点坐到了六点,傻傻地找影子,太阳一点一点沉下去,夜幕一点一点地爬上来,房间里渐渐暗了下去,只有书桌上的台灯依旧发着温柔的光,我心中隐隐生起了些许恐惧:是怪物要来了吗?

  那时在我眼中,那书桌上柔和的灯光就是唯一的救命稻草。于是我紧紧抱着台灯,蜷缩在高高的椅子上,寸步不敢移。

  当晚归的父母终于打开家门时,就哭笑不得地看见一个小人儿抱着台灯缩在椅子上睡着了。想拿走台灯抱我去床上,而在睡梦中仍皱着眉苦着脸的我却喃喃着:

  “影子——”

  十一岁

  豆大的泪珠从面颊上滴落下来,如窗外的雨水一般淋在面前的纸上。我无力地提笔,写下的字又被泪水晕染开。

  “妈妈总是一副了不起的样子,爸爸也只会给她帮腔,谁也不管我,不管我的狗!他们有手机电脑陪着,我却连小狗也没法留住!”

  我永远忘不了小歪被送走的时候。那时它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以为跟平常带它出去玩一样欣喜地跳上了车,然后那个不认识的阿姨就笑着和爸爸妈妈打招呼,又假又烦,我看着小歪趴在车窗上,疑惑的盯着我,奇怪主人怎么还不上车?我很难过,转身离开,那刽子手开车走了,带走我了的朋友,只留下烟尘一片。我躲在书房,呜呜地低鸣着,就像被带走的我的小狗。

  我理出了所有我亲自为它缝制的小衣,拿剪刀剪碎了它们,鼻子涩涩地,酸酸地却哭不出来了。我的小狗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却离开了我。那是我第一次经历离别。

  后来我就习惯了离别。小学毕业,同学们红了眼,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却没有。我想毕业算什么,想见还能见到。然而等毕业以后才知道有些人是你却再也见不到了。

  在灯光下,我写过山一般的作业;在灯光下,我精心描绘过画中人的眉眼;在灯光下,我与好友哪怕隔了几百公里,依旧笑语绵绵……我翻过一页页日记,时光于是也在灯下缓缓流过,曾经的记忆在墨笔下重又被唤醒,回味,留恋。

  崭新的,陈旧的,已经忘记的,正在忘却的,无法忘却的,岁月的长河里藏着点点滴滴的故事。

  无法忘却作文 篇2

  三年时光,匆匆而去,可有一丝情谊,使我追忆。忘不了,那朝夕相伴的日子……

  平淡无奇的小学生活,在新学期的开始,注入了新的血液。一位新同学转到了我们班来,大家逐渐熟悉,打成了一片。他叫王浩然,这个有些独特的名字引得大家遐想,和古时候大诗人孟浩然同名,别有一番乐趣。我更与他志趣相同,友情也日渐深厚。当这愉快的小学生涯结束,他要回老家上学,我心中便留着这份难以割舍的情谊;而这旧友的身影,常常在我脑海里浮现。

  暑假,终于有时间可以会一会老友了。我便踏上旅途,来到了王浩然的故乡——重庆。都说四川盆地湿气重,当地人就靠吃辣椒驱寒。所以,辣,是极普遍的;走街串巷,处处是麻辣烫等食品的天下,吃辣也成了一种习惯,进而爱上它。

  重庆的火锅算是极富特色的一种,烫、鲜、味适众口、原料多、乐趣多。这五大特点,交融在一锅美食中,色香味俱全。王浩然一家热情款待我们,就带我们去尝尝这饕餮盛宴。先入眼的是一只鸳鸯锅,分清汤,辣底,可按口味自选;随之而来的滚滚鲜汤,蒸腾起缥缈云雾,热气烘人;吃火锅必不可少的蘸料,在这里还需加入一杯油,肉片轻轻滑过其中,裹住鲜香和爽辣。点上几盘肉,黄喉,毛肚。用筷子挑起,在滚烫的锅中小涮几秒,迅速捞起,趁着余热饱蘸调料,一种又呛又辣的感觉从喉咙传来,但口腔中却不断回味着无比香辣的滋味,忍不住夹上第二口,美食的味道已完全被激发出来,让味蕾欲罢不能。

  享受完刺激的重辣火锅,再来一碗清油腻的酒糟糯米丸子,是极好的。一个个由糯米粉搓制成的小丸子,弹软嫩滑;上佳的酒酿米香四溢,往酒糟水里加入透明的冰糖,甜而不失令人沉醉的芳香。

  这一趟访友之行就要结束,离别时总有不舍,但以后我们依然需要去面对人生的酸甜苦辣咸。就好比一顿火锅,它融合了许多情感,细细品味,俨然一个小世界,五味俱齐。可要是认真面对,便是为珍馐美馔,意味也便蕴含其中。

  无法忘却作文 篇3

  那年冬天,天气格外寒冷,天空总是阴沉沉的,北风整天呼呼地吼叫,吓得人们都不敢出门;那年冬天的寒假,妈妈那凌乱的长发和慌乱的表情成为我无法忘却的回忆。

  那天,妈妈去上班了,临走前给我布置了一大堆的作业。我生气地想:都放假了,还给我布置一大堆的作业,妈妈您也够狠的。我心里一百个不情愿,漫不经心地做着作业。不经意间,我的目光落在了漫画书上,不行不行,妈妈走前特意跟我说要认真做作业的,可我还是经不住诱惑,于是自我安慰着:就看五分钟吧。我拿起漫画书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忘记了时间。突然电话铃响了,我扔下漫画书去接电话,原来是妈妈打来的。妈妈问我:“你写作业了吗?”“写啦!写啦!”我不耐烦地回答道。还没等妈妈说完,就“砰”的一声,挂断了电话。“叮铃铃、叮铃铃”,电话又响了,我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又是妈妈,烦死了!烦死了!”我索性直接拔掉了电话线,然后津津有味地看起漫画书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到卫生间上厕所,猛一抬头从窗口看见一辆白色的汽车飞驰而来,那不是妈妈的车吗?她不是在上班吗?怎么回来了?不一会儿,就听见“咚咚咚”的敲门声,边敲边大声地喊:“张宸玮,你没事吧!”透过猫眼,我看见妈妈满头大汗,头发凌乱,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这么冷的天妈妈居然满头大汗?这还是我的妈妈吗?还是平时那个妆容精致、衣着讲究的妈妈吗?我愣了一下,马上打开了门。

  门刚开了一条缝,妈妈马上冲进来,把我紧紧地用力地搂在怀里,几乎带着哭声说:“宸玮,你怎么不接电话呢?吓死妈妈了!”我羞愧地低下了头,一动也不动,尽情地享受着妈妈身体的温存和爱抚,尽情地享受着千金一刻的.时光!过了好久好久,妈妈才回过神,轻轻地说:“好了,我要去上班了,你继续认真做作业吧。”妈妈又恢复了往日的镇定,风风火火地去上班了,而我却呆呆地站在原地……

  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那年冬天,记得妈妈那凌乱的长发和慌乱的表情,它将成为我一辈子的回忆。

  我想对您说:“妈妈,我爱您!”我想高声对全世界说:“妈妈,我爱您!”

  无法忘却作文 篇4

  当黑暗蒙上你的眼睛,也同样将我的心窗关闭,我无法渴望求体会失去光亮的世界黑暗的滋味。可我关切的心神唯美的文言,却能让你们温暖。

  那一天,来得太突然,有痛的感觉,却没有受伤。几天的苦思,终于发现那是心痛,这心痛的滋味为何别样难受?一段段凄历的故事,一个个动人的场面,一堆堆碎散的瓦砾,一次次生命的奇迹都在此期间直播。那连续几个凄风苦雨的夜晚,都无法淡去天空的阴霾,同样这身体的厚度再也无法阻挡破体而出的一腔热血,我终于有写些东西的必要了。

  五月十二日,那天的天气格外闷热,中午两点二十八分,似远古传来的巨响击碎了每个中国人的,也令世界人民痛心。大地为之支碎,天空为之蒙胧。近乎一周的时间,死亡人数不断地刷新,生命的奇迹不断地绎。一双双透红的泪泉不禁地喷涌,足以让太平洋为之决堤,泛滥了整个世界。

  华夏故土就此颤动。正因为如此,我见证了文明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以及国民的伟大,这空前强大的凝聚力,让世界重新认识中国人,而我也真正明白“我是中国人”此句的内在意义,我更为之而自豪。

  敬畏生命,这个中华大地上从未有过的全国性壮举,也在此期间向全世界展示。热爱生命。那属于中国人民的三分钟,为了逝者的安息,为了生者慰藉,为了永恒的一刻,我们默哀,我们祈祷!

  我终于明白,那天中午为何格外闷热,那是死亡的号角,是死神所呼吸的千股热浪。如果死神也有伤痛,那么它将后悔此次的举动,它为何未在地震到来时忘我的哭喊,剧烈的呼吸,去打扰一个个似永远演绎的梦境,去让一个个苦命的孩子走出教……如果死神真是绝情到底,它会为此次举动的失败而裂心。因为它没有完成任务,反而推波助澜地让生命更加顽强,让其愈加伟大。因为在生者的心中那么多昙花一现生命将永被铭记,或许纪念便由此产生。

  为了不能忘却的国伤,我们哀悼,为了无法消蚀的记忆,我们悲痛,为了同舟共济的时刻,我们自豪;为了重建家园的美梦,我们奋进!擦干眼泪,我们从头再来。

  无法忘却作文 篇5

  三年零两个月前,还是9月。我不喜欢那个季节,雨下的人心烦,就是在那样讨厌的季节我认识了林凡,正如名字一般很平凡的人,一个即使哪天消失都不会有人注意的人。很深刻的记得她当时盯着校园的那片三叶草丛发呆,一个其貌不扬的人是很难引起我的兴趣,更何况是一个和我相同性别的人。也许是她眼底的绝望让我有了熟悉的感觉,很像一个我熟悉的人。我故意加重脚步走过去,只是想打破这死一般的平静。她抬起头淡漠的看了我一眼,然后盯着鹅卵石路很快的走。

  “喂,我叫伊瞳,是瞳孔的瞳,我可以看到一个人眼里隐藏的东西。”我笑着朝她的背影大喊,戏谑的语气很自然的让她听到。

  “那你能看到我带着隐形眼镜吗?”她波澜不惊的说。

  我看着三叶草丛突然想到那个有点俗气的传说,找到四叶草就能得到幸福。原来是一个天真的有些可怜的孩子。“你真以为找到四叶草就是得到幸福,我们生物老师说那只是三叶草变异,与幸福无关。”

  “一个连幸福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才不会去做那些无聊事,你刚说你叫瞳孔是吧。我叫林凡,是平凡的凡。”她还是一如既往的语气。

  “哦,平凡呀,你姓平吗?”跟我杠,我是吃亏的人嘛。

  林凡突然就笑了,“高中还有你这么幼稚的人,伊瞳,我记住了!”她朝我晃了一下她手中的英语书,上面清晰地写着高二1班,也就是我们学校升学率高达百分之百的天才班。“有时间找我玩。”她继续盯着鹅卵石路朝教室走去。

  其实我看到了她把四叶草夹到了书里,我没有拆穿她。我没有权利去阻止一个把希望寄托植物身上的人。更何况那个植物还是基因变异。其实有时候我还是很善良的。

  9月的天很爱下雨,记得王一说过“下雨天人是很脆弱的,所以不要选择下雨天分手,晴天不错。”王一是我的男朋友,他是在九月的一个晴朗的日子和我分手的,我不喜欢下雨,但我却在分手后一直想为什么那天不下雨。如果九月每天都下雨他会不会等到十月再说分手。如果十月每天都下雨他会不会等到十一月十二月或者是来年的春天。王一不知道晴天的时候我也很脆弱。

  王一是个很阳光的男生。记得他说他本来叫王翼鑫,但是上学的时候他老是不会写自己的名字,他爸爸一气之下就给他把户口本上的名字改成了王一。他说的时候我在旁边笑的直不起腰。有谁会想到高二1班的第一名小时候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分手后我没遇到过王一,也许是他故意躲我。直到那天见到林凡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没错,我忘不了王一,就像《东邪西毒》上有句台词是“你越是想忘掉,就会记得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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