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

时间:2017-10-31 11:09:59 初二作文 我要投稿

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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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


  操场上

  一个人慢慢地行走着

  突然觉得

  她们的笑声好刺耳

  他们

  她们

  同属于一个大家庭

  同属于一个班级

  而我

  即使身处于这个班级中

  却只是个旁观者罢了

  此时的我终于明白了

  不属于我的天空

  永远也不属于我

  不属于我的天空

  即使存在

  却只是被忽略

  也只能扮演那个被忽略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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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欣赏的东西,也许是人,也许是物。有人欣赏书,但与其欣赏一本书,还不如去欣赏他的作者;有人欣赏诗,但与其欣赏诗,还不如去欣赏诗人;有的人欣赏曲子,但与其欣赏曲子,还不如去欣赏作曲家。

  而我最欣赏伯乐,懂得欣赏的伯乐。

  伯乐,本名孙阳,是春秋时代的人。一次,伯乐受楚王的委托,购买能日行千里的骏马。伯乐跑了好几个国家,仔细寻访,还是没发现中意的良马。一天,伯乐在路上看到一匹马拉着盐车,很吃力地在陡坡上行进,每迈一步都十分艰难。伯乐对马向来亲近,不由走到跟前。马见伯乐走近,突然昂起头来瞪大眼睛,大声嘶鸣,好像要对伯乐倾诉什么。伯乐立即从声音中判断出,这是一匹难得的骏马。

  伯乐对驾车的人说:“这匹马在疆场上驰骋,任何马都比不过它,但用来拉车,它却不如普通的马。你还是把它卖给我吧。”

  驾车人觉得这匹马太普通了,就毫不犹豫地同意了。伯乐牵马来到楚王宫,拍拍马的脖颈说:“我给你找到了好主人。”千里马像明白伯乐的意思,抬起前蹄把地面震得作响,引颈长嘶,声音洪亮,直上云霄。楚王听到马嘶声,走出宫外。伯乐指着马说:“陛下,我把千里马给您带来了。”楚王一见伯乐牵的马瘦得不成样子,认为伯乐糊弄他,有点不满意,说:“我相信你会看马,才让你买马,可这马连走路都很困难,能上战场吗?”伯乐说:“这确实是匹千里马,只要精心喂养,不出半月,一定会恢复体力。”

  楚王一听,有点将信将疑,便命马夫尽心尽力把马喂好,果然,马变得精壮神骏。楚王跨马扬鞭,只觉两耳生风,喘息的功夫,已跑出百里之外。后来千里马为楚王驰骋沙场,立下不少汗马功劳。

  韩愈的名作《马说》中写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其实所有人都可以是伯乐。因为每个人都知道欣赏,只是没有认真地去欣赏。我们要有一双善于发现美好事物的眼睛,懂得欣赏他人。懂得欣赏的人是伟大的,是他们的存在,使得平凡之人成就事业,失足之人走回正道,垂丧之人找回自我。因为他们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多姿多彩。

  因此我欣赏伯乐,欣赏懂得欣赏的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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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个人都有挥之不去的画面或人,而那一位令我难忘的一个人—王阿姨。

  王阿姨是一个相貌平凡却有着微笑待人的阳光般的心去照耀她周围的人,她的职业是清洁工,她的工作被周围的人嘲笑和讥讽,她依然是以最佳的状态来面对大家。

  记得她每天早上都出出进进,她是清洁工,却是一个无私奉献的人,倒垃圾、扫地在大街上,这是她的职责,却是超乎了她的职责,无论在上班还是下班的她,都努力尽自己的责任,她仿佛是柳树下散发出来的一丝阳光,我敬佩他对任何人都以最美的微笑来对待,我也同情她的遭遇。

  还有一次,她被人玩弄,已呈现在了我的眼前,那个阿姨用香蕉皮绊倒王阿姨,被我亲眼目睹这样的情况,我连忙跑去扶着她回家,帮她拿着药箱,她擦拭着伤,她没有一句怨言,她仿佛拥有天使般最美的心。

  她对工作认真的态度,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以微笑来面对,她的这份微笑包含着坚强而又不怨恨,我扶着她,她的微笑再次让我感到震撼,因为这个,我更加用赞许的目光看着她。

  逐渐没有人对王阿姨有了偏见,邻居们对她的赞同为她举办了生日会,我更加与王阿姨成了朋友,王阿姨再次如昨日一样的微笑,我也懂得工作并没有贵贱之分,而是把工作当成快乐和享受及认真。

  风渐渐逝去,王阿姨也将要离开这个地方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她的工作现在已是酒店主管,她搬迁了,对我来说仿佛如撕心般的痛苦,但我要高兴的微笑并祝福她,她对我说道:“你可以与我写信来往。”我的成长历程伴随着我,如同母亲教我蹒跚学步一步一步的脚印在看着我,也让我变得成熟。

  她已乘火车离去,我始终敬佩这个人的微笑,因她这个人的性格而改变了所有人的看法,她的好运也悄悄来之,如同鸣笛吹奏着幸福来迎接她最美丽的人生。

  风吹来了,那个让我难忘的人始终让我消逝不去,刻在脑海里的更是那拥有最美微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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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那么一个人,在你生命中占有无人代替的位置;总有那么一个人,我们都恨过她,我们又是那么地深爱她、依恋她。也许,我们并不觉得她有多么的伟大,却又不得不承认……

  ——题记

  那个人的名字叫“妈妈”。生命中,有太多太多的过客,唯有她,会在你的生命中驻足一辈子。她在我们的人生中所起的作用无疑是巨大的。

  也许,她会打你骂你;她会使你觉得唠叨之极;她会强迫你做一些你并不喜欢的事……但事实证明,她至少是爱你的:她会在你生病的时候不分昼夜地照顾你;她会把大小的家务事都揽给自己做;她说:“你只要管好学习就行了。”尽管这句话让我们有些不满。又或许,她会在你考试考砸后把我们骂的狗血淋头,大番的道理、唠叨紧随而来……但这种种只说明了三个字:她爱你。

  对于她,妈妈,我更多的是敬佩。我做过家务,我深知那有多累,仅仅是几次罢了,我便开始惧怕。而妈妈,她做了应该有几十年了吧,应该做到了麻木,做到了手上开始有岁月无情的痕迹了吧。我记得,从小到大,她从没说过一个“累”字,任劳任怨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因为爸爸工作很累,所以所有的事都是妈妈一手安排好的,更何况,她白天还要上班。日益的操劳让她的容颜败给了岁月。是什么时候,头发上,开始隐隐泛出银丝了,那白发太刺眼,让我不敢看……

  她,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母亲。这点是毋庸置疑的。童年,一片纯白色的时光,在那片天空中,她是最耀眼的星星。让时光追溯很小的时候,那是最严重的一次发高烧,具体几岁记不清了,那段记忆很模糊,以至于让我怀疑它的存在。那个夜晚,让我永生难忘的夜晚,我烧到42度。当时意识开始模糊,唯一的感觉就是,撕心裂肺的痛,整个头就像快要爆炸了,我甚至都没有喊,因为真的`一丝力气都没有了。那种窒息的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甚至以为我快要死了。是妈妈凌晨从被窝里爬起来,紧紧抱着我疯狂地跑到大街上拦计程车,她急得快要哭了,但坚强的她还是忍着。她语无伦次地向司机喊,那颤抖着的声音刺痛了我的双耳。一下车,她疯狂地跑向机场,买了火车票带我去上海看病。那时凌晨2点。看着我痛苦的模样,她开始慌了,晶莹的泪珠打落在我的脸上,凉凉的,她边哭边安慰我,又像是在安慰自己:“没事的,有妈妈在,没事的,不要害怕……”

  我心中顿时漾起一阵涟漪,暖暖的,就像是冬日里的一阵阳光。有一个瞬间,我忘记了所有疼痛。在医院里,我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就像是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我终于醒了,头还是昏昏沉沉的,窗外,阳光透过窗帘零落的洒在病床上,暖洋洋的,好不舒服。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就是妈妈那疲惫的脸庞,她眸子里那深深的疲惫再也掩饰不住了,那双黯淡的眸子狠狠刺痛了我的双眼,深刻的印在了我的记忆中。见我醒来,妈妈闪出一丝光芒:“你终于醒了,担心死我了。”嘶哑的声音显然是好久没休息了。不知为什么,看着现在的妈妈,眼眶微微发红了……事后,妈妈还总是拿这件事来调侃我:“要不是我,你早被烧成大笨蛋了,你个没良心的,要知恩图报……”“知道了,全是您老的功劳总行了吧……”

  妈妈,这两个字总是那么的神圣不可侵犯,她对于我来说,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那颗星星。她把她的光芒全都奉献给了我,太沉重,让我不知该拿什么回报她。亦或许,今生今世都无以回报。

  那颗星星的光芒正在逐渐黯淡,看着她,我感到愧疚,她为我付出了这么多,多到无法计算,而我却只是无动于衷,什么也没能为她做……

  ——后记

一个人5

  每时每刻,随处随地,我都被不同的人熏陶着,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有快乐的也有悲伤的。在我生命中有很多重要的人,也许时光会把他们带走,但是这个人或许会在我脑海中永远的伫留。不会磨灭,因为他是我的一面警钟。对于他的外貌我没有过多的评价,他也曾骄傲地说过,他有帅气的外表,迷人的气质,他对自己有着无限的自信,而他的自信也证明了自己,确实有不少的人欣赏他。

  我和他同窗十年,小学交道并不深。记得刚进初一的第二节作文课,他就被无数次地表扬,号称xx班的顶梁柱,为了证实,那天来了个现场考验,他的水平的到了全班的公认。那时我很吃惊,在小学他的作文一直一般,不曾有过辉煌的成就,莫非他遇见了生命中的伯乐。在七年一期,他确实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在男生中鹤立鸡群,上课不吵不闹,成绩也在前三名。语文老师更是他偏爱有加,他的进步然我们来自同一学校的5人都自愧不如。

  然而进入八年级,他变了。也许是他遇见了生命中的贵人—戴眼镜的A同学。他开始放松学习的警惕,叛逆的心理在萌芽,欺弱的行为在内心翻腾,对一些在我们这个年龄不该做的事感兴趣。起初,他只是为了兄弟,兄弟需要舍身相助,自当两肋插刀。他的内心开始不安,怕同学告诉老师,于是开始偷看别人日记,私自翻拿别人的东西,捉弄别人。

  如今的他,我感觉很陌生。不知道是否是另一个灵魂附着在他身上,还是他自己中了邪。上课,他再也不举手发言了而是捡着老师的话尾无理取闹,嘀嘀咕咕。和老师对着干,说起话来嬉皮笑脸,再也不声音洪亮,语言有组织了,再也不敢承认自己不会了,嗯,唉,啊,呀,哈常在他嘴里跳舞。让我们摸不着头脑。他也脏话连篇,开口就是骂人的,仿佛已经习惯,为了某某不分青红皂白骂人,也没了班干部的责任,语文老师正眼都不想瞟他一下。成为第二个戴眼镜的男孩。外边的走廊上,窗台边(补作业的地方)也光荣的有了曾经的第三名,曾经的顶梁柱,曾经的好学生,一切都只是曾经了。

  或许你会问一个只拥有曾经的人会给我什么影响呢?有,他让我想到了很多不曾想过的问题。

  他的自信是我的缺乏,他曾经的才华让我羡慕,他为了或许换个说法就是环境改变一切。是啊,他当初只是为了朋友,为了义朋友付出的值得我深思。我一直在想,他是不是证实了出淤泥而不染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或许换个说法就是环境改变一切。是啊,他当初只是为了朋友,为了义和每个人都是朋友,但朋友时好时坏值得我们去发现。很多事都因为试一试而毁了,在这之前应有充分的三思。

  盲目的试一试可能会毁了自己,不要自负的以为自己有某种别人很难做到的境界。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告诉我的—对我影响最大一个人—经历过许多起伏的人。

  他一直在警示我,一失足,会掉进万丈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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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那些名扬四海的作家,家喻户晓的名人,你是否注意过那些为城市默默做出贡献的人呢?

  我曾注意到一名清洁工。有一次刮大风,大风把门口的塑料垃圾桶吹倒了,桶里的垃圾一个个“鱼贯而出”,有一袋面包掉了出来,面包渣散了满地;还有几个玻璃瓶也被打碎了。清洁工听到了远处的声音,连忙跑过来捡垃圾。哪怕一粒面包渣,她也要捡起。大风中,她的手冻得僵硬,脸冻得通红,但她一点都没有表现出不耐烦,认认真真地捡着。

  一个下雪天,我又见到了这名清洁工。当时人们都已经下班了,只有她在铲雪。她铲过雪的地方露出了小路。半个小时过去,哇,整条小路上的雪都被铲干净了。可是她没有回家,又用扫帚在小路上清扫一遍,把整条小路打扫地干干净净。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清洁工的工作天天如此,但是她毫无怨言。她真让我敬佩,她身上有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叫做“坚持”。

一个人7

  在这个繁忙的社会中,每个人多多少少总会过着团体生活,每天都会接触到人群,而日子久了,团体生活总是把我压得喘不过气,这时候,我最想要的,就是一个人静一静,远离热闹的人群。

  独处,或许会很孤单,或许会自觉被世界抛弃,也或许可以很享受自己一个人,而我,喜欢自己一个人的时光。独处时,可以静静的阅读一本好书,可以走出家门散散心,也可以跨上单车欣赏风景,要知道:看天空中变化多端的浮云,听池塘边的蛙鸣,和枝头上的鸟啼,这些在平时喧闹的人群中,不曾注意到的事物,在独处的时光中,却可以自然而然的去发现。

  人类是群体生活的动物,不能长时间一个人生活,在团体生活中,大家互相帮忙,但是自己一个人却只能自己帮自己。心情烦躁时,独处是最好的,虽然没有人在旁边陪伴,但是却可可以自己理清头脑的思绪,好好的想一想下一步该如何做,在人生的道路上,利用属于自己的时间,思考该往哪里走,是很重要的。

  我喜欢独处,因为可以不用在意外面色彩缤纷的世界的狂野,也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不受外界的打扰,但是,人还是群体的动物,我们应该学习如何让自己的心灵沉淀,好好的聆听自己心底深处的声音。

  我伤心难过时总希望能够一个人静下心来,整理自己的情绪,好好的反省反省。

一个人8

  大概每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一个人。我敬佩的就是给予我生命的人——妈妈。

  妈妈生我们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她要十月怀胎之后进手术室生下我们。十月怀胎一件够辛苦了,可是在手术室里还是很辛苦——妈妈会很疼,疼到痛不欲生。

  当我们生病时最焦急的是妈妈,当我们欺骗别人时最生气是,也是妈妈。当我们在学校做错了什么事时,去和老师解释的,还是妈妈。妈妈为我们付出了很多很多,从我们出生开始,我们就享受这妈妈那无限的母爱。母亲,多么伟大的一个人啊!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母亲给予的啊!

  有一次,我在学校遭了批评,老师还发到了家长群里面,妈妈看到了,很生气,就把我骂了一顿,让我一整天抬不起头来。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是对我好,她为了我付出了多少啊!所以我更要争气!

  我们不能忘记妈妈默默地为我们做的一点一滴,因为那一点一滴正象征着妈妈对我们无限的关系,无限的爱!

一个人9

  每一个夜晚,那抹暖意充盈着我的心,那卷帘后的身影,深深印刻在我心底。

  小时候,大人们都忙着工作,我和哥哥总跑到外婆的田园里去玩泥巴,或是满院子疯跑,想各种天马行空,干各种古灵精怪的事儿,为此,还被大人们责骂过很多回,只有外公,是总护着我俩的,所以,你问小时的我最喜欢谁,答案毫无悬念:当然是外公!

  外公一直都很忙,明明已经退休了,却一直为单位写报告,敬业得很,或许说是执着的热爱更贴切。外公是法院工作的,他常常教导我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谈起法,谈起国家,我便能从他身上嗅出骄傲的味道,他是真正热爱着法,热爱着我们的祖国!

  我去过几次法院,也就是外公工作的地方,那肯定数不清了,但我能清楚记得外公办公桌上的沓沓文件、印泥、钢笔、浆糊、印章,那个印章作为工作中的重要成员,却常被我当成玩具,每次我不亦乐乎地玩着,外公只是笑着,提醒着我注意安全,手中的笔却一该不停,那刚劲有力的笔迹从外公苍老的手中写出,镌刻进我的眼底,窗外夕阳正浓,丝丝缕缕透过帘缝洒进室内,点在外公的银发上,我第一次郑重地注视外公,那一直以来埋在心底的感觉似乎更强烈了,像要炸裂开来,外公静静地被夕阳所照耀,外公一直很温暖,此时,他像圣火,是的,神圣不可企及,是的,那种感觉叫尊敬。

  之所以不曾好好注视过外公,理由很简单,外公留给我的总是背影。

  无数次,从那间小屋的门前经过,里头总有一个背影,那是亲爱的外公,正挥舞手中的笔写着方案;无数次,在被责骂时,前面有一个背影为我挡下责难,那是外公的疼爱;无数次,穿过庭院,总有一个背影在那角落里,挥动着锯,那是外公为我和哥哥做玩具呢,那个没有阳光的角落却被无言的温暖包围着……也许,那份尊敬很早便已埋下,就在那无数次的背影中。

  渐渐,我长大了,是一各初二生了,我的房间对面便是那间小屋的窗,每夜,那的昏暗的暖黄是外公的颜色。外公依旧帮着写方案,常有人来找外公帮助,而外公也总是热心接受,那夜夜挑灯是我的指明灯,让我顺利地走好每一条路。

  外公,您是我最尊敬的一个人,您是我的外公,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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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自由,就是随心所欲,我无怨无悔。

  有一种疯狂,不用酒精麻醉,我心有体会。

  有一种忧伤,我把他中在你心中。

  直到你眼泪为我流淌,你的世界全被我掌控。

  我一步一步,迈开双脚,走我自己的路。

  让你们看着我笑,不笑到最美决不罢休。

  昨天也许我还惦念着谁,还在乎过谁。

  今天我已化作一阵风,一个人上路。

  就算路上在寂寞,也要一个人去闯。

  就算我会遍体鳞伤,我也还是我自己。”

  ——题记

  正如小裳写的一样,我也爱一个人,一个人闯过世界,留下只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痕迹,不想要一丝的挂念,就那么乘着风来,踏着风走。一个人承担,一个人痛苦,只要一个人就好,也并不对这个世界抱有任何一丝的希望。只是希望身边的每一个人,快快乐乐不为了我而烦恼。就让。我一个人活过吧。

  有这么一个故事。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并不怎么起眼的小镇。贫窭,地瘠民贫,可是那里的百姓们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充实,非常愉悦。每一天每一夜看到的都是充满活力,自信满满的一张张笑脸。是因为她,就是因为她,这里的人们才那么努力那么充实地过着每一天的。一朵自强不息的小花。一朵羸弱而孤身一人茕茕地生长在荒漠,寒风凛冽的悬崖峭壁之间的小花。淡淡的紫粉色,让她显得有那么一丝的精神,一点点微弱的嫩绿遮掩了她那看似忧郁的神情。她活着,带着她那细微的一片花瓣生存与这个世上。一个偶然的巧合,让他们相遇了。上山采药的医师不经意间触碰到了这么一朵只有一片花瓣而颜色艳丽的小花,惊异,在那一瞬间,也许医师的心情与神色只能用这个词语来描绘吧。很快这朵小花就成了这个小镇的明星。很多镇里人都亲自上山寻觅这朵可爱的小花。真的屹立于那寒风凛冽的峭壁之间,真的颜色也确确实实艳丽惹人。于是,小花成了这个小镇的神圣之物。作为神圣之物,没有一个人能解释其原因,大家都如获珍宝似的看守着花儿,生怕小花就这样离开了。几年过去了,小花和普通的花一样,枯萎、凋零、又生长,只不过永远就只有一瓣。就是这朵奇特却又坚强的小花改变了这个小镇,成为那个国家的繁荣城市。每一个人都学会了一个人承担,一个人闯世界。一瓣给了他们永恒的旨意。

  一瓣,也好比作一个人。一个人战斗,一个人生活,其实也不是不可以呀!花能如此,人自然也完全可以的啊。

  一个人化作风,吹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告诉他们要坚强。悄悄地飘过,轻轻的留下脚印,告诉他们生活是要努力充实地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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