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再见时作文(通用34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与再见时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的一抬头,我才意识到,这棵平淡的梧桐树在低矮的瓦房中显得那么高大。春日的阳光透过大片的树叶,像碎金般落在我的脸上,我从母亲口中得知这是棵梧桐。此后我常在梧桐树下玩,阳光下看兔子吃草,绿荫中打盹小憩,和家乡的孩子们围着树打闹,秋天比赛看谁捡到的落叶多。
“走,到屋顶上来看!”那时贪玩的舅舅常领着我爬上屋顶掏梧桐树上的鸟窝,我总是站在一旁看着,看着院子中热闹的人们,看着奋力去掏鸟窝的舅舅,也注视着随风轻晃的梧桐。随着时光的推移,总有些美好要被洗刷,那个小村庄里少了一个孩子奔跑的身影。
一别多年,我再也回不到那个觊觎树上鸟窝的童年。听说家人要到老屋寻找东西,我便主动跟来,再见儿时的梧桐树。
我踏进老屋的门槛,院子里的东西都是灰蒙蒙的,那只兔笼子锈迹斑斑,红眼睛的兔子到哪了?院子中野草横生,曾经的欢笑哪去了?只有那棵梧桐,依旧保持原本的样子,可还是改变了的,原本光滑的枝干没了主人的保护变得凹凸不平。我再次抬起头,没有阳光的碎片,干枯落下的叶片打在我脸上。如果我尽数收起,那我一定会赢了儿时捡树叶的比赛,可除了梧桐,还有什么人在呢?鸟窝,青翠这些词似乎与它不相符。老屋已经不允许再有人踏在它的脊背上,我再也不能与梧桐平视。就这样,有些寒意的风中,我仰头看着梧桐被风阵阵吹过,落下层层枯叶。亲爱的梧桐,你还记得我吗?你曾带给一个女孩快乐的童年。
离开老屋时,我又一次的回望,那棵梧桐依旧是那么显眼,只是日渐萧索村落也不知会不会让它伤心。
“下个月还要再来这里,那棵树该砍了,太占地方了,而且也不住人了……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开车的面无表情的舅舅,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回头再看,早已望不见老屋,看不到梧桐,只有车轮卷起的烟尘散在干冷的空气中,似乎还夹杂着梦碎的声音。
梧桐,再见,再也见不到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
吃饭时,我利落的将我喜欢的一盘菜席卷一空,手中的筷子随意地扔在桌子上,“吱啦”一声推开椅子,起身走到电视机前将聒噪不停的歌唱比赛节目关掉。
蓦然发现你的眼睛一下就没了焦点,但很快回过神来,温柔地轻声问我:“怎么突然不吃了?”
“吵死人了,你怎么总是看这些无聊的东西!”我没好气的回答,拿着手机进了卧室,“嘭”地把门摔上。紧闭的门将内外两个世界隔绝的彻底。
玩了一会便没有了趣味,我无聊地趴在桌子。突然想起那天晚上你悄悄进来又很快出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我“腾”的站起来,开始在屋里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终于,在角落的箱子下找到了。上面是我的各种不舍得扔的杂物,下面,是一个泛黄的,有着久远的时间气息的本子。打开的一瞬间,我愣住了。上面排列着整整齐齐的娟秀字符。有的句子下面写着日期,像是某天的心情随笔,有的句子下面写着一个书名,还有的下面写着小心翼翼而又细致的诗人名字,最多的就是席慕蓉。
我慢慢的翻着,细细读着,像一个虔诚的信徒。翻到最后,滑落出一张卷边的旧照片,一群年轻的男女。我努力的将你辨认出来,那时的你与爸爸站在一起,婷婷而立,挂着羞涩而腼腆的笑容,扎起的马尾辫温柔地散下。我不知道站了多久,只像做了一个梦,梦见一部旧电影,你是温婉美丽的女主角,捧着诗集坐在湖边石上,嘴角扬起笑容,柳条在你身后微微摆动。梦终于醒了,我却蓦然发现,脸上淌满了泪水。
将紧闭的门悄悄推开,光线跑进来,我望见了你在厨房忙碌的身影,曾经年轻的身影被生活琐碎磨得疲惫,曾纤细的腰已悄悄走形,微微弯向碗池,光滑的皮肤变得干燥,细纹悄悄爬上了你的眼角……
我轻轻地走过去,从后面抱着你的腰,嗅着你身上熟悉而陌生的味道,附在你耳边说:“妈,我最近好像喜欢上了席慕蓉。”我努力抑住泛上眼圈的泪花,余光中,瞥见你微微亮起的眼神……
没有一个生来就是主妇的妈妈,每一位妈妈都曾有一颗细腻的少女的心。你的青春与我的青春放在一起,我将伴着你的青春美好前行。
那一天,我再次见到了你,终于与你相见,但愿还不算太晚,为我放下了最珍贵的,曾为少女的妈妈。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
清风拂柳,芦苇摇曳,粼粼的波光映照着飘忽不定的白云,蓝天下,极目处,青草延至小湖,眼底一片生机四溢的碧绿,这是小时候,家乡最美的景。
湖水清澈,机灵活泼的鱼儿自然也不少,他们在水中你追我赶,倒也真的有几分“皆若空游无所依”的神韵。最重要的,不是柳,不是芦苇,不是白云蓝天,也不是青草鱼儿,而是那小湖中十分不起眼的一处荷叶池。荷叶生的碧绿,几滴露珠在叶中莹莹点点,仔细看去,还能观察到簇拥在其中的几个花苞。老树歪着脖子,生出的柳条迎风飞舞,温柔地亲吻着离岸较近的荷叶。老人坐在树下,悠游自在地摇着手中的扇子,给一旁的孩子们讲故事听,孩子们听的很认真,小小的脸上尽是纯净的笑颜。
“夏天的荷不是最美的,最美的要数刚入秋的荷花。”老人的话似还在耳畔回响。不错,夏天的荷花开出时,带有点点粉色的新生,而入秋后,生命之烛渐渐熄灭,它们便会使出浑身解数,将自己一年里积蓄的养分全部释放。在那时,整株荷花的身上便似带有一种魔力,有一丝骄傲,又有一抹将逝的哀伤。那样的秋荷,引我着迷,令我沉醉。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一如既往,天、云、草、湖、树,可是,一切的一切,又似是被一层迷蒙的灰暗掩盖了,令人窒息的沉闷使人心情烦躁。天不蓝了;云也不如以前那么干净了;草也稀了;湖也不在澄澈,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碧绿;河岸上所望全是垃圾;老树仍旧歪着脖子,可是由于天边“几条冲霄的巨龙”,树皮上被蒙了一层厚厚的灰;老人走了,孩子也散了……曾经最美的景,最终也不过是落了个如此下场!我伫立在树旁的大石上,淡淡的望着小湖旁的荷叶池,现在刚刚入秋,本应是荷花最美丽的时刻,现实与想象却截然相反,我满怀希望的来,来了却只能叹息,怀着沉闷的心情离去,不能再做别的。环境真的是太差了,旧时光中秋荷的娇艳欲滴似还在眼前,黑色的残荷却已把记忆相册中的老照片狠狠撕碎!秋天了,众多的黑色荷叶中却只长出了一株……不,甚至连这株仅有的荷花也没有来得及绽放,就已经香消玉殒了!枝茎已经变成黑色,破碎的簇拥着它的荷叶透不出一丝生机!整片湖中唯一被人称赞为“君子”的荷,最终却落个如此下场,它自己肯定也是想不到的吧?
这一切究竟谁的错?相逢时,竟似已历尽沧海桑田!注视着残荷的目光缓缓转移到天边的翻腾黑烟,久久默然……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4
越过斑驳的朱门,再见那葱郁的爬山虎,它仍未失去夏季里生机勃勃的风采,郁郁葱葱,让我仿佛看到了那穿梭在爬山虎之间匆匆的时间光影。
侘傺的风在夏季里兴起,随我一同侧身闪进校园,随即而来的便是锣鼓喧天的鼓号声和铺天盖地的一簇浓浓的绿色。
那爬山虎的生命力是那样旺盛,在夏末喷薄着过人的生命力。第一次踏进这座校园,便注意到了那教学楼一侧的绿色。那时我从未见过这样葱郁的植物,蔓延了大半个教学楼,在夏季炽热的风的拂动下,像一汪绿色的瀑布在墙上涌动。
爬山虎仍在秋夏交替的季节里肆意地绿着,我深情的望着葱郁的绿色,追忆起从前,多少次我在它的面前与伙伴欢快地走过。张老师见我站在这里,淡淡的一笑;“来看看?”我这来回过神来,有些怔怔的点了一下头。“到操场上转转吧。”
一片鲜亮的橙色充斥了我的眼睛。一群略显稚嫩的小学生身着鲜艳的队服,正在休息,几个女生抱着鼓围坐在一起聊着什么,哈哈直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几个男生手持锃亮的小号,追着跑了好远……像曾经的我,也最喜欢鼓号队排演的日子。可以抛开书本,没有顾忌的跑啊,跳啊……环顾一遭,那曾见证了我和伙伴们在操场上追逐的沉默的白杨,那篱墙一隅的一丛青竹,那隐匿了我与同伴许多小秘密的花草,见不到了踪迹。只有那抹爬山虎,还覆盖在墙上,与这一群孩子鲜亮的橙色服装相衬。
蓦然间记起老校长,他的办公桌上总挂着几只墨水未干的毛笔,像片片花瓣合拢的墨莲静立。“你们毕业那一年,他也退休了。”我这才注意到,张老师本就不年轻的脸上更添了几丝蜡黄,说起陈年往事,多不少苍凉。
那一片橙色的身影又集合起来,又是一群纯真的孩子,活跃在我记忆里的我们的影子里。我要走了,那一片爬山虎颔首静立,仿佛在与我告别。
我并不是沉溺于过往,而是想追忆曾经美好的回忆;我不是怀念经的校园,我只是怀念有师友相伴的往昔。美好存在于过去,但没有什么悲伤,就像一年绿一年的爬山虎,未来永远有人领跑绿色,永远领跑明天。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5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响亮的读书声从窗户中传出,吓的小鸟一阵飞窜。儿时的时光总是美好的,体育课,与同学肆无忌惮地挥洒汗水,玩累了,躺在地上看见美丽的蓝天,就这样,我与蓝天第一次相遇。也许蓝天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它总是跟随我到天涯海角,它可以将我的一切负面能量吸收,回报的则是满满的爱。
后来啊,蓝天的宿敌小烟囱笔直的指向蓝天,向其不断的进行攻击,很快,那可爱的蓝天走了,离开了。就这样,我与蓝天分开了。
有别离就会有相见,还记得与蓝天再见时的种种欢乐,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回老家,这下可把小烟囱抛得远远的了,当然,蓝天也随着风儿了来到了这里,抬头一看,我们果然再次相见了。那么长一段时间不见的蓝天,丝毫没有沧桑的样子,只是变得更美,更亲切了。我丢下所有行李,朝着那最高的河畔奔去,瞬间将对蓝天的渴望与思念倾诉出来。旁边的村民笑我是傻子,我只是以笑应答,想着:“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当天晚上,狂风大作,暴风雨把整个村庄冲洗了一遍,也包括蓝天。第二天一早,抬头仰望天空,美丽的同时又多了几分纯粹,果然是漂亮的啊。这一次相见,与蓝天待了很长时间,一切困扰全部被抛弃,只有那一个傻傻的少年在河畔仰天长笑。
而现在,又回到了城里,再也没有见过蓝天,只是一个更为亲切地朋友每天准时迎接我,那就是肆虐的雾霾君。这位朋友将我的蓝天赶走,将我弄得头晕眼花,自己却还高兴地飞舞。都说我们是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而我只能看见一阵阵“轻烟”在迎接我们。
永远忘不了与蓝天的再次相见,蓝天到底给了我什么,我只知道距离产生美,所以我那么爱蓝天吧。相反的是雾霾君,它没有给我任何距离,这就是我恨它的原因吧!
我爱我的蓝天,爱它的纯粹与美丽,爱它的可爱与宁静,爱它的广阔与博大。我的蓝天,下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6
暖阳下,绿树旁,石堆上,俩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女孩。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是第一次相见。从那天以后她们成为了邻居,接着成为了同学,然后是无话不谈的朋友,就这样,时间从两人中间的缝隙里挤过,五年过去了,她们经历了第一次分别。
冷月下,路灯下,雪地上,俩个笑得掉出眼泪的少女。你肯定想不到她们有三年未见。那天太阳刚刚升起,我就开始期待她的到来,我就开始想象她的模样,我就开始打扮准备与她相见。月亮爬起,雪花落下,她的身影还会出现,失落的我被弟弟拉下楼玩耍,心情放松了不少,抬头,看见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笑了,哭了。在灯光的照耀下,晶莹的泪珠从她脸上滑下,融化了地上的白色,闪闪发光的雪花飘落在她散落的发丝上。这么美的景,旧友出现,正映了杜甫的那句诗,不是吗?
黑黑的屋内,躺着未入眠的我们,还在小声聊着自己的经历,从喜欢的书,到班里的玩伴,从好吃的零食,到人生新目标,我们俩就这样没有逻辑的聊着,眼皮也十分的争气,不下垂一下。半夜,门被推开,我俩被吓的抱成一团,"啪"的一声灯亮了,老妈打了个哈欠,说“几点了,还不睡,鬼哭狼嚎什么呀”不得不说我俩太过分了。小声说,到正常的声音,之后还唱了起来,然后争吵议论。第二天我们睡到很晚,醒来眼睛有些肿胀,还有那被“浇灌”的枕头,都记着,昨晚,我们吵了一架,之后依偎在一起哭了起来……
她应该就是我成长中需要分享或分担一切的人吧。再次相见我们对待事情的意见当然有所不同,但是我们彼此理解,不愉快就会被化解。有本书中写到:“成长的路,风风雨雨坑坑洼洼,一个踉跄一个结,有人或许就此分开,心的距离越来越远;曾经如胶似漆的,被种种事情岔开了缝隙,到成就了彼此的有氧呼吸”。我与他之间的友情属于第二类吧。
再次相见,再次交心,虽有不愉快,却总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理解对方。时间会让我们长大,我很期待再一次相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7
雪缓缓飘下,落在梅花上,空气染着梅花的清冷香气,伫立在梅花间,看着盛开的梅花,轻轻拂掉花瓣上的积雪,注视着那一个个花瓣,心绪却一下子飘得很远很远……
还记得旧日傻傻的我们,竟然会分不清腊梅和迎春。鹅黄色的五瓣腊梅,就这么被我们当作迎春,很久很久。
“今年的迎春花又开的这么早,还下着雪呢,就已经开花了。”
“嗯,是呀,怎么会开得这么早。”
“……”
诸如此类的对话,每年“迎春”花开的时候都会出现几次,现在想起来也是想笑,但真的笑起来,却发觉身边没有了你,一切,变得那么索然无味。
不下雪的日子,总是喜欢拉上你,一起看那梅花盛放。只要有你,清冷的梅花也显得暖意融融的,看着高处那影影绰绰盛放的梅花,轻易就可以消磨掉一个下午。你总是喜欢趁人不注意偷偷摘下一朵梅花,藏起来,带我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力求不被人发现。现在想起那时我们的“小心谨慎”,依旧忍不住的扬起了嘴角。至于为什么这么小心,开玩笑,看门的爷爷可是很凶的。
收回了纷乱的思绪,仍旧看向自己手旁的这一枝腊梅。看着那枝已被我拂去白雪的腊梅,忽然就笑了,我们在梅花香的浸染下一同长大,度过,或者说告别了我们的童真时光。如今,我又回到了这株腊梅前,而你,又在何方呢?我一个人站在腊梅树下,看着这一树腊梅依旧,而以往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那个热烈到可以使清冷的梅花变得温暖起来的人,却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们终究抵不住命运的齿轮,它匆忙带走了你,甚至未让你给我留下只言片语。却将我一个人,留在了梅花盛放中。
其实,从你走后,我已经很少在来这里,即使离我很近,但没有了身边的那个人,再美的景致也变得索然无味。但在鹅雪飘飞的今天,不自觉的就走到了这里,看着梅花了,想起了你,我嗅到梅花那一抹若有若无的冷香,不由得转身,想要和你说些什么,却只看到了一片白雪……
偷偷取下一朵梅花,像当初的我们一样,小心翼翼的溜出公园。我撷取下了这一朵梅花,也撷取了一段,永久的记忆。
再见梅花,梅花仍与旧日相似,而你我却早已分离,一直听不到你的消息,但我看到那一树梅花,就明白了,你此刻也一定像这梅花一样盛放着吧。拥有着自己的清冷和热烈……
白雪带回了一树梅花,却没能带回你。只是物是人非,什么时候可以再看到那一树盛放梅花下的你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8
那年芳草依依,烟柳决堤,风那么温柔,花那么灿烂,还记得那无言的再见,那一个个单纯的笑容犹在眼前。
四年了,没想到也是在这样一个春天,李老师与我竟不期而遇。此时桃花刚刚谢幕,公园里依然满树繁花,粉红色的碎花铺出一条小路,风轻轻吹过,撩起一阵花雨。
我也想不到会在这样的场景遇见李老师,她穿着一件略显严肃的黑褂,怀中还抱着一位小女孩,俨然是个游客。我刚从路口走过,回头一看,那位坐在石凳上的人身影好熟悉,依然是短发,依然那么瘦弱。我走进去,心中满是疑惑,真的会是李老师么?这是巧合么?慢慢的,走进了,听到她熟悉的哄孩子声,还是那么温柔。是的,没错,就是李老师,那个我多年未见的恩师。我飞奔过去,喊了一声老师,她回过头,怔了一下,便马上反应过来了。我仔细看老师的脸庞,皱纹又多了,额头也多了几缕银丝,眼圈周围也能看出又深深的沟壑。
李老师还是认出了我,言语中竟多了一份欣慰与惊喜。
“老师,你还记得我呀?”我笑着问,四年了,她真的不会忘了我么?“是啊,我教了你们那一届五年,你们可以说是我看大的,我怎们会忘了你们?”李老师一笑,恰如春风,化解了我心中的冰河,拉近了我们的距离。“老师,你还在那个学校么?”“嗯,我又开始教一年级了。”老师的话中明显有些悲凉,似乎有什么烦心事。“老师,你怎么不开心呐?”李老师苦笑道:“哎,你们那一届在离开我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了,你们都快忘了我吧?其实老师希望你们都能成为人才,但师恩一定要记得啊!”我顿时满脸羞愧,说实话,若不是刚才的回头一瞥,李老师就真的成了我身边的路人那样错过了。李老师又笑了:“没事的,今天遇见了你我也很开心了,看到自己的学生健康成长,比什么都重要啊!”看着老师,我不禁无地自容,我真的尽到了学生的责任了么?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李老师教育我仅仅五年,却胜过千载。她让我学会了思考,也学会了做人。没想到啊,与恩师的再次见面,竟是如此深刻。
那年花落成雨,春意几许,柳还那么柔嫩,天还那么湛蓝,我能与恩师再次见面,师恩难忘!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9
青春如如同奔流的江河,一去不返。
儿时
天真烂漫的笑容挂在脸上,手拿着风车,在翠绿的草坪上奔跑着,后面还有跟随的父母,不经意间额头上已有一丝汗水。没有顾虑,没有伤愁。
少年
背着书包和几个同学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嘴里还不时哼着最新的摇滚歌曲。有了忧愁,有朋友分担;有了欢乐,与朋友一起分享。渐渐成熟,渐渐长大。
成年
满怀梦想的从大学走出,希望闯出一片美好的蓝天,一点点有了车,一点点有了房,从一个初生牛犊变成了职场高手,家里从二人世界变成了三人家庭。幸福洋溢,恬静流露。
现在
鬓角已有几根银丝显现,身体也不像以前那么好了,从职场上退伍下来,孩子也长大了,真有几分我年轻时的摸样,心里没有遗憾。夕阳临近,落日于从。
再见青春,回忆起曾经,感慨万分。时间如白驹过隙,恍惚已过大半,唯有青春我怀念。
再见青春。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0
夜,静静的,一轮明月挂在空中,显得那样明亮皎洁,我躲在床上,仰望着深蓝色的夜空。思绪万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间,阔别家乡已经很长时间,再次踏上这片故土,呼吸着这方空气,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那份亲切,那份温暖,让人舍不得松开……
烟气浓浓的工人,如今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公园,公园里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人们站在溪边,看着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水中游动,真的是赏心悦目;小溪两边,种着几棵垂柳,那长长柔软的枝条,随风飘动着,小溪的旁边有一片树丛长着几十棵高大挺拔的杨树,还有几棵依依多情的梧桐树。
汽车沿着公路行驶,我坐在车内,透过车窗向外望去,只见路两边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高大的建筑物错落有致,形态各异,有的高耸入云,有的小巧玲珑,有的色彩艳丽,有的古朴典雅…….
咦,那是什么?圆圈的四周飘舞着彩带,气球、屋顶也是各式各样的,有三角形、八角形的……“这是什么地方呀?”我好奇的问司机,司机说:“那是新一代儿童游乐园,可不比迪斯尼乐园逊色噢!”“什么?这就是我的家乡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家乡变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代。家乡以前的平房和几层小楼的房子,都被一座座高楼大厦所代替,用石子铺成的小路也变成了高速公路……”
故乡是美丽的,故乡是富饶的,几年不见的故乡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里的居民已望得见山,看得见水,更记得住乡愁,我相信我们的家园会越变越美丽,越变越富饶。
家乡,我永远爱你,你永远都在我心里!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1
最近,天凉了,夜冷了,我想冬天是时候已经到了。
早晨,天还没完全亮,学校里的小草都覆盖上了一层薄薄得冰霜。伸手一碰,好冰好凉好冷。
走在校园里,冷风呼啸,尤其是在早晨,见学生们个个冻得都打哆嗦,连手都不想从衣兜里伸出来。我也是这样,和朋友们打打闹闹,蹦蹦跳跳,开心的不得了,不一会身上就暖了。看,太阳出来了,不过冬日里的阳光也没多么暖。
走进教室,打一杯热水,于是,就开始了一天的学习,个个忙得不亦乐乎。下课,我和我的朋友们一起下去溜达一圈,外面,好冷好冷。我问我的朋友们,冷吗,她们异口同声地答道,冷,很冷。我想说,即使天再冷,我也会陪在你们身边。我的朋友们对我很好,她们把我当闺蜜当好朋友。我又何尝不是如此,有时候,我感觉她们就是我的姐姐。不仅是因为她们年龄的确比我大那么一点点,更多的是因为她们就像姐姐一样教会我很多东西,会经常告诉我一些道理,像姐姐一样关心我,我想,即使冬天再冷,有她们陪在我的身边,就够了。心暖了,身也就暖了。
我的朋友们总是很关心我,这使我时常还有一些小感动。一杯白开水的关心,一句贴切的问候,常常使我倍受感动。她们对我的好,我知道。初中,有她们陪伴,我很幸福。
当然,除了朋友外也有许多关心我的人。感谢,初中有你们相伴,足够了。
即使冬天再冷,心也是暖的。
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春,没有夏的严酷,更没有冬的严寒。
春,一个美丽的季节。即使冬天再冷,也会过去。春,始终要来的。
春,万物之始。春,寓意着希望,不知怎的,突然联想到了学习。春,告诉我希望,大概是让我好好学习吧!一切皆有可能!只要有希望,就有可能成功。
春,谢谢你。春,令人醒悟。春,给人希望。我想,我懂了。
春,让风吹散了蒲公英的思绪,把它的希望带到了远方;在那里,梦想有了生命力;在那里,渴望变得坚强。每一个执着的人啊,去奋斗吧!为了路上的远方!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2
什么东西都需要细细地品尝,微不足道的东西或许存在着深刻的哲理。在我儿时,春天在我的印象中并不怎么深刻,认为它单单只是一个季节,没有任何值得品尝的地方。
但在我现在心中看来,“春天”这个名词已经彻底变了样。
在我懂事时,我便再遇了春天。“春天”是一个美好的季节,和煦的春光,温和的春风,以及透人心脾春天的空气,这些来源于春天独有的东西,无一让我感到美好,心情顿时清爽。
春天还有许多贡人们观赏的大自然风光,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碧绿的湖水让一阵风徐徐地吹过,泛起淡淡的涟漪,桃树上长满了盛开的桃花,每朵桃花泛着红晕,像小女孩害羞的脸庞,一片青青的草坪偶有几人坐着聊天,几个孩子高兴地放着风筝,满脸笑容。呈现出一幅欣欣向荣,和谐的景象。
春天是一切美好事物的象征。
春天是孕育新生的根本,是幸福的开始,美好的开端。
春天仿佛是一位成熟的母亲,无私地为自己的“儿女”增添绚丽的色彩,它更像是一位慈善家,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清新,让我们始终生活在一个美丽多姿的世界里。
我爱春天,更爱春天哺育出来的多姿绚丽的世界。很快,我又会再见到春天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3
故乡,是每一个人都割舍不下的情感。相信很多成年的远离家乡的读者都深有感触。那些远离家乡的游子,每个人心中都有着一丝思乡的情感。下面这篇我与故乡再见时,更是道出了无数游子的心声!
在家待了四十天,整整四十天。是最近这几年在家待的时间最长的一次了,这四十在家很忙很累。家里发生了很多的事情,让自己心里有种特别的感觉,这是在以前从来都没有的。
快要走了,还在店里帮忙。天气很热,从一到家就一直这样,没有变过。下午休息的时候,睡了一小会儿,还不到半个小时,就醒了。被自己惊醒的,发现自己流泪了。怎么会这样?快要离开家了,怎么会这样的舍不得。以前从来不会的,也从来没有过。对于家,我一直是处于特别讨厌的态度。这次流泪惊醒,让自己感到特别的奇怪。
真的是由于对家庭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而产生的吗?很有可能。这次回家,不管是从行动上,还是语文上,都表现出了很浓厚的责任感。只要是有时间,基本上都在店里帮忙,能帮上父母的一定帮。给弟弟妹妹们讲各种大道理的核心也变成了责任感的问题。真的很奇怪,这次回家的自己怎么变了一个人似的。好像突然间长大了,懂事了,还特别特别的懂事,特别特别的负责任。
可能是真的自己大了,感觉到了家庭的重担应该由自己扛起了。真应该像一个男人一样,去为家庭考虑,为家庭付出了。虽然自己还得继续上学,但是这样的一份责任却是深深地印在了自己的脑海,生根发芽了。这样的一种转变,是由一个孩子变成一个家庭主力的转变。而这个转变却让自己对故乡的看法也产生了变化,我是那样的讨厌它,正是因为讨厌它才会考出去的。而现在却对它是如此的留恋,真的,是那样的留恋。
可是,我就要走了,真的要走了。我还要继续我的学业,不可能待在故乡。不可能天天都见到父母亲人,只能是抹掉眼泪,抬起头,继续自己的征程。对于曾经的承诺,不顾一切地往外走,自己是一直铭记在心的。永远也不敢忘记,即使是现在这样,也是不敢忘记。走,还是得走。现在的自己,远远没有达到理想世界的自己,而仅仅是在路上,在路上。前面的路还有很多需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去走,很多努力还要自己一点一点的去积累。还是得走,不能停留。
跟妈妈说了,过年可能不回家了。可妈妈还是希望自己回去,即使是过完年,有时间还是回家一趟。妈妈说的很含蓄,特别特别的含蓄。生怕我会不答应一样。对于妈妈的心,我是了解的。满口答应着,可是真正能不能回家,还是一个未知数。心里还是想着,一定能回家。小表弟是希望我回家,因为这样才有人陪他玩。小孩子的承诺是那样的真诚,没有父母的沉重,却饱含了期望。这样的心意实在不忍心去伤害。
说到过年,不得不说一下我亲爱的。一个人出门在外,很长时间不见面,特别特别的想,每天每天的思念。这样的日子特别的难过。过年去她家,也是为了能见一面,能接个吻,能拥抱一下。以解相思之苦,思念之累。宝贝的心意与彼此的思念,怎么也不可能不去做。所以过年这个特别的时间里,我有许多的事情要做,还要做好。让所有的人都开心,对我的期望都能得到满足。
说了这么多过年时的期望,还是回到现在,现在是我要走了,我要离开我的故乡了。这个曾经让我讨厌,让我感到难过,现在却让我有点点留恋,有点点难以割舍的故乡。现在面对它,我真的说不出什么来,而只是静静地与它对视,然后默默地离开吧。再见了,我的故乡!对你的感觉变得这样的微妙,这样的让人难以琢磨。感觉像是谁欠了谁的,又感觉似乎有种莫明的情愫。这样的感觉特别的难以描述,更加难以说明。就让这份感情,慢慢地沉淀吧,或许某一天,它会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再见了,我的故乡!我依然要完成我的使命,不断向前走,不断向高处飞翔。我依然要去做我应该做的事情,为家族树立榜样,为人生创造辉煌。我要走了,走得可能不是特别的潇洒,走得可能不是特别的有风度。但我还是走了,步履坚定,神色淡然,挺胸抬头,勇往直前。相信未来一切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好的归宿。再见了,我的故乡!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4
为什么等到离开,才会觉得美好?为什么知道离别,才发觉不舍?
我4岁离开了故乡,一离开就有10年了,10年里从未再次踏过这片土地,我的根却还保留在这里。
春天的虫鸟,在蛰伏了一冬后,在每个清晨唤醒熟睡的人们开始新的一天,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了,又在每个深夜敦促忙碌的人们准备新的梦。
夏天的原野,绿油油一片好不惹人喜爱,那些老旧的田埂上还留着孩子们顶着烈日去捉虾钓鱼的足迹,那时候,小孩子们都成群结队,女孩子们在亭子里玩小女孩的小游戏,才不会给男生看呢,男生们可没有这个闲情,耷拉着小脸蛋,热的慌,上衣一脱,“走,抓鱼去”,好不热闹,回忆起来,就好像昨天才刚发生过一样。
秋天的悲凉,女孩子们坐在枫树吊成的秋千上,男孩子们在满地落叶的金黄毯子上互相打闹,追赶,到了晚上,家家户户搬一把小板凳,老人们手持破扇子,不知道在那儿讲什么新鲜事呢,妇女们呢,那可真是有趣,边咀嚼着花生,还和旁边的妇女团谈天说地,里里外外的事情都能被她们说个遍,有时候,会有唱班子,唱几首小曲儿,小孩子们耷拉着脑袋,嘴里还哼着和唱班子一样的曲调,他心里准是乐呵呵的!
冬天的白雪,陪伴着我们走过了童年,记得邻家大叔滚的雪球拼的的雪人,也记得天真烂漫的在雪地里打雪仗的岁月,抓一大把雪球,小手指冻得红彤彤的,外婆赶过来,安慰我们说:“这是冬宝宝亲吻了孩子们的手,等到了春天,准有好事!”孩子们听了乐呵呵的,哪还管什么痛呀,放开了心的玩,等到了家里,全身都脏兮兮的,新买的衣服都黏上了树枝,还义不容辞的和母亲说,这是冬宝宝的奖励,不懂了吧!大人们也只能哭笑不得的看着我们!冬天确实承载了我们太多对于故乡的记忆。
在我家后院,有一条小巷,墙角石壁早已被苔痕斑驳的深深浅浅。在巷的尽头,一枝桃花从高大的院墙中顽皮的探出了头,清风拂过,花雨漫天,一地香屑!空气中淡淡的散落着淡雅的香罄!半时梦境半是真!大人孩子都喜欢到这儿来,有时候孩子们会在里面题破罐子,以为自己当了足球明星似的,各个争先恐后。爷爷喜欢提着茶壶,一坐那就是一整天,好像在思虑什么,时间已经拂过了爷爷的面颊,长满了皱纹却依旧挡不住爷爷自身散发出的正气。落花飞雨,思念就好像定格在那个瞬间,好像又回到了过去,就好像在等待我,等待我的到来。
故乡,我又回来,我似乎又闻到你的丰收的味道。田野里吹来的稻香,散发着暖暖的阳光的香气,又是一年的丰收。那在风中摇垂的饱满的稻谷,像害羞的小姑娘含着脸,娇滴滴的样子很是诱人。清清风拂过,一大片的稻田就像那浩瀚的大海上激起了一层层的波浪,起伏着向前漾开去了。阳光的味道,故乡的味道,久久地,久久地萦绕在我的心头。
等待着夕阳,等待着时间,岁月流年的苦涩年华里,故乡是一朵不败的花,在光阴的枝头上久久绽放,永不凋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5
我与外婆再见时昨晚梦里,我再一次见到了外婆。她还是穿着那件蓝布衣服,脚上还是穿着她自己做的布鞋,特别显眼的是,她头上包着的还是那张丝帕。满脸皱纹,两只眼睛暗淡无光,凹进眼眶里去了。我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了。我赶紧伸手去扶她坐好,谁知她一下子不见了,原来只是南柯一梦。
我的外婆是毕节乡下地地道道的穷苦农民,她和外公用他们勤劳的双手,整年在土地上忙碌,靠一点微薄的收入维持一家人的生计。外婆有9个子女,两男七女。居然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其中的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真正是恨不得把一张钱分成两半来用……艰难困苦的生活,使得外婆落下了一身的病。外婆很关心我。小时候我去过几次外婆家。只要一到毕节城,她就打电话问候我们,叫我们路上小心点,她在家里做好饭菜等我们。到了外婆家,外婆添饭,夹菜给我们吃。在和外婆相处的一段时间里,她教会我玩许多游戏。如:老鹰捉小鸡、躲猫猫等。那时候我家住在乡下,和姨妈家紧挨着。因为外婆有病,所以从不走远处。可外婆因为惦记着妈妈和姨妈,所以不怕晕车,不怕三百公里的艰辛路程,跑跑停停,停停跑跑,终于来了。一来,就玩了大半年。难怪生活优裕的五姨妈说:“妈从不去哪家玩,这回居然在你们家玩了大半年。”后来我家和姨妈家搬到贵阳来,还有一个姨妈也到贵阳来打工,和我们住得很近。爸爸妈妈姨爹姨妈开着自己的车去接过两次外婆。
第一次到了距外婆家六十里的青长,外婆晕车,就把外婆送回去了,只好接外公一个人来玩。第二次去接外婆,可到了青长,外婆又晕车了,还很严重,只好把她又送回去。由于病情严重,还住了院,最后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人活不了多久了,快去和她说说话吧。得知这个消息后,爸爸妈妈和两个姨妈带着我和哥哥姐姐连夜赶回毕节老家。我们到医院时,外婆已经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旁边的外公和其它姨妈们不停的哭。妈妈和两个姨妈看了外婆后,跑到外婆身边也哭了起来。就这样,外婆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亲爱的外婆,我家和姨妈家都不像以前那样艰难困苦了,姨妈家修起了两层楼的宽大的房屋,我家也在贵阳买起了房子,我们的生活比起过去,真是天壤之别。可是我们却没能把你接到贵阳安享晚年,而你却永远的离开了我们。要想见到你,只能在梦中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6
在我的记忆深处,一直有一块曾经属于自己的乐土,那便是记录着外婆无数艰辛的土地——小菜园。
外婆是个农民,与她一生相伴的便是土地和累累硕果。所以,即使她老了,也一刻不闲着。她到哪儿,哪儿就会成为绿意盎然的菜园子。
由于外婆搬了家,我就再也没有回过那里,而今天却不知怎的突然心血来潮,竟想到那里去转转。沿着熟悉的乡间小路,嗅着路边小野花的清香,任清风肆意抚摸着我的头发……这是回家的路。
样的小路,一样的花香,却看见了一块不一样的菜园子。看着地上不知名无比忙碌的小虫子们,勾起了以往暖暖的记忆:……“咦?外婆,这是什么花,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好美!”“那是牵牛花,像不像一个小喇叭?”外婆笑眯眯地看着我问。“嗯,像,还是粉色的呢!”说罢,便兴奋地跑到妈妈旁边,显摆我的新发现。
春天到了,外婆的菜园子里到处都是油油的绿,还有各色的花儿和许多五彩缤纷的小蝴蝶。大人们在一起干活,我就在一边找野花,捉小虫子玩,也总是能有一些新奇的发现。夏夜时,外婆和我一人搬一个小木凳,坐在菜园里的果树下,看着星星,听外婆讲那对于我充满了诱惑的故事,外婆边讲还一手拿着小扇子,上下飘忽间,阵阵清凉便包裹着我幼小的身躯了。
“发什么愣呢?”妈妈拍了拍我的肩,让我从回忆中回到了现实。昔日的菜园子变了样,整个色调也由绿变黄,没有了牵牛花,更没有蝴蝶了,只剩下一堆黄土和几只缓缓爬行的虫子。
再见,我的乐土;再见,我的童年;再见,外婆的小菜园……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7
人生,总有再次想见的机缘,只是时间的洗礼,却给记忆中的从前,蒙上一层厚厚的、永远也擦不净的灰。
童年的记忆中,屋后的那条山径占据了我的许多时光,那儿有花香,有蝶舞,有我童年的欢笑……可是,它对抗得过时间吗?
在那道坡的底端,我下了车。坡还是向以前一样的陡,但已不再是曾经的土坡,它穿上了一层厚厚的水泥外衣,路两旁的各种参天大树也被它们远不能企及的高楼所代替。“本事嘛!”我苦笑了一下。
我开始往上冲。绕过一个大弯,穿过某个村庄的菜地,已是半山腰。正当我想转过身,大叫一声时,我却像被击了当头一棒——跟在我身后的不再是我的那只毛球一样的狗,而是被风扬起的无休止的粉尘。
待尘埃落定,一面墙赫然出现在我眼前,它不仅是阻了我的去路,更像是阻了花香、鸟语以及我的童年!这里曾经有我认为屹立不倒的大片桃林。远处曾经云雾缭绕的山际也冷不丁地冒出一段正在修建的公路,以示自己的不甘寂寞,溶入了这热火朝天的建设。
我自觉无趣,一脚踢飞了一颗石子。石子翻滚着蹿出老远,落在一颗枯死的小草边。我又抬头望了望山巅那片尚且“完整的森林”,在心中塑下一个沙漏替它默哀。
我已经走不下去了,转过头懊恼地往回走。一路上,我一直看着那段水泥路面,阳光透过云层撒下来,与那些枯枝枯叶在一起勾画着斑驳感,不时地,吹来一阵风,卷起一地的粉尘,阳光与枝叶再次组合,重新构思着永不成形的图画。没有了蝉鸣和蝈蝈儿,只有远处挖掘机的轰鸣,在嘀嗒着时间。
时间的轮子不停地旋转,车轮底下却是多少人破碎的梦啊!
我与童年最爱的那条山径再见了,可我真正的童年却无影无踪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8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夏天……”这一曲80年代的歌承载着我们00后的回忆,变得是时间,不变的是味道。
三年前的一天,天气燥热,天空一片沉闷,路上的柳树懒散的低着头。清晨时,天上下起了蒙蒙细雨,仿佛像我们班的告别进行曲。街上虽下着雨,但却被行人围的水泄不通。我凭着小身板像钻云入空的龙一样,终于挤到了学校中。我怀着高兴而激动的心情,迈着轻盈的脚步走进教室。
同学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坐在哪里,老师还和以前一样跷着二郎腿却很人真的给我们写着通知书。一点也不像分不别的日子。待到同学到齐之后,老师把通知书发了。同学们哟的小仍满面,有的却是“泪流满面”但班住人还是那一句别骄傲也别灰心,依然是哪一副和蔼可亲的目光。老师有组织我们到外面拍毕业照,同学们推推桑桑的站好了队,拍了毕业照。这时老师喊了一句“好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吧!”大家哄堂大笑。
走时我的脚步突然沉重了起来,嗓子像塞了块铅似的,回忆起这三年的点点滴滴我不禁又将目光转移到了班主任身上发现老师正在写什么,突然我们班的人都翁向了老师,老师的眼泪也迸发出来一一抚摸着我们的头在望窗外,雨停了,彩虹出来了。
就这样,三年来彼此幸福学习的我们分离了,也许是时间太快了,还或许是我们太不懂得珍惜彼此了!
三年后的一天,我拿着我当年的毕业照,怀着激动的心情,迈着稳健的步伐。看着莫笑焕然一新,只用挨个呆了三年的教室没有变,也只有那为老师没有变,只是脸上多了几条皱纹,头上多了几根白发,我去拜访了老师。他说起我当年调皮捣蛋与古灵精怪,也说起了往日我们之间的许多事,我们聊了很久很久。仿佛三年前的事就发生在昨天一样,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嘱托我保持“作业第一”的习惯!
重回母校时,一切都是那么模糊。而回忆总时那么清晰,什么都改变了,只有那份师生情谊没有改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19
我与老屋再见时,已入冬了。
本就萧索的冬阳被冷清的朔风扯碎,毫无力度地打在铁青的旧瓦上,映上墙砖的斑驳,那丝荡漾在寒气中“人生若只如初见”对物是人非的感慨,闵婉之意愈发浓而沉了。
印象里的老屋一直嵌在一幅充满乡风俚俗之趣的水墨卷帖中,掩在斑斓的桃粉杏白中,静谧而温婉,飘渺的炊烟被潜心描摹,无穷乐趣尽蕴于那不绝的鸡犬相应声里。推开沉厚的木门,一室齐乐融融之景。人生之极乐也!夫复何求!
木门的触感仍然粗沉厚重,墙瓦的青黑依旧温润湿冷,即使东至已至,屋外的风光仍强撑着做旖旎之态。不过,眼前的老屋在我眼中不再温和安恬。那种潇冷的气息,是从何时变得如此彻骨的?从家人一个个离开老屋开始的抑或是从他们的衰老,我们晚辈成长的岁月中日日沉淀积成的,答案恐怕仅此而已。
眼下,我与老屋再见时,也是我与老屋道再见之时了。
我们是来接老屋的最后一位住客的。外婆蹒跚的步子迈出旧损的门槛,并不怎么利索的转过身,我看不真切她那浑浊的眼眸中是否有了泪水,只觉那一刻她的世界仿佛静止了一般,合上门板的动作格外缓慢,沙哑的“吱呀”声是老屋的祝福与别词,一把小小的锁拴住了难以抵风御雨的摇摇欲坠的门板,却紧紧地隔绝了尘世的喧嚣,锁住了幽静,宣告了老屋结束了属于她的时代。那一刻,我的心格外平静,我想从今往后,我和老屋内心的沉静都将永远的深锁着,任凭世事嚣杂,斗转星移。
外婆走向我们,脸上的沧桑霜尘渐逝,取而代之的是温和的笑颜。我们一路缓缓走远,斜射的红晖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晕上了晚霞的光彩。我的家人们,扶老携幼,一路笑语,走在那镀满夕芒的乡路上。我回首,看那渐远的老屋,再不萧索也似从无萧索过那般,一片的温和祥乐,恍悟不禁莞尔。
老屋里所承载的是人生的跌宕起伏,每一段的人生,见证从沸腾到冷却,从喧嚣到沉寂,最终归依内心最深的永恒的沉静祥和。保持内心的那份永恒的平静,在纷杂的喧扰中不忘初心,不浮不躁,老屋的境界,我直到与她再次相见时才真正领悟到。
初见时乍现的惊艳固然令人倾心,而我所钟情的恰是再见老屋时那隽逸的沉静。那种沉淀着深情与可靠的沉静心境是漫漫岁月中不退的永恒。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0
七岁时因为大姐到梅山上初中,父亲在叶集做生意,我和小姐只得随父转到了叶集上小学。
别的都可以习惯,但我却非常舍不得那些同学。总是和我吵架的衷玉珍,却总在几分钟后要求与我和好;大大眼睛的袁家表姐妹,我们总是一起玩耍;两个辫子的衷正正,是我们班的开心果;总爱欺负我们的陶家兄弟……
还有一个,我们的班长:俞明珠。
她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留了一级,与我们做了同学。成绩优异,与人为善,全身总有一种亲和力。因为我和姐姐在班里最小的缘故,一些男生总爱欺负我们。而她总是皱着眉头,挡在我们面前,大声说:”你们再这样我就去告诉老师!“男生们一哄而散,她又转眼笑得眉眼弯弯,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拉着我们的手说:”走,我们去找她们玩跳绳去!“
这幅画面像被拍下来一样,在我的脑海里永远定格。
后来转学去了叶集,也一直很想她,但却没有再见到她。
直到去年寒假,我们与爸爸回了老家,爸爸要去他的一个朋友那里聊聊天,把我们也带了过去。我没想到父亲的朋友就是俞明珠的爸爸!再次偶然中见到给过我莫大帮助的俞明珠,欣喜和感激之情是无以言表的。她还是很白,头发乌黑,一笑就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可能是因为年龄大我们一些的原因吧,她几乎比我高了一个头。我其实想问她许多问题,在哪上学?成绩怎样?有没有再和其他同学在一个班……可是最后都没有问出来,估计还是我的内向与木讷,就像闰土见到迅哥一样,嗫喏着,不知道从何说起。
但是她却依然热情,与我们说她的事,比如在我们转走后学校怎么样啦,什么时候又换了新的门窗啦,那些同学后来又转走了几个,又来了几个新同学啦,也间或问一些关于我和小姐的情形。她的滔滔不绝,很快消弭了我的生疏,感觉重又回到了往昔的时光。
因为我们回家还有事,只得匆匆离开了。她出来送我们,仍笑得眉眼弯弯:“你们要常过来玩哦!”
“嗯!”我们答应道。
我相信下一次我们再见面时,友谊不会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1
初秋的阳光落在大地上,穿过树缝形成一个个光斑在地面上跃动着。时不时吹来一阵风,吹得泛黄的树叶沙沙作响,一切是那么明媚美好。
我站在初中的大门前,望着里面熙熙攘攘的人流。听说,他也在这所中学呢。我咬了咬下唇。周围人声嘈杂,而我思绪如海翻滚。
我与他的相识,是在幼时。我们的妈妈是极好的朋友,这也注定了我们的友谊。记忆中他是个沉静的男孩子。小时候,我们总是坐在草坪上讲故事。我总是说的那个。而他,总是抿着嘴轻轻笑,听我的胡诌,他只比我大七个月,我却总觉得他比我大七年。我们是同一年上的小学,但是读的不是同一所,为此我还难过了好久。在小学,他的理科与体育潜能完全发挥了出来,我们的见面,却越来越少了,最近的一次,竟也已在两年前。他似乎没变多少,只是,好像更静了一些。此后,我们再没有见过面,也不知他是否还记得儿时那“我们要上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的约定。
嘈杂的人声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我低下头,再看了一遍那张通知书单。我被分在初一(七)班。七,是最有魔力的数字。也许是见面太少,我的内心竟无比期待,不知这“七”能否造就我与他的重逢?
我深吸一口气,心跳忽然加快了。初一(7)班在五楼。我抬头望望那高度,忽然就丧失了走上去的勇气,希望上天不要和我开玩笑,我默念,终于迈出了一只脚。
一楼到五楼,来来不要三分种的路程,我爬了整整五分钟。每一步,都是带着满满的希望和紧张的。一步,两步,三步……到了。我站在五楼楼梯口,旁边就是一溜传出嘈杂人声的教室。
七班在走廊中间。我低着头,一步步挪过去,到后门了,我已不敢抬起头,怕看不到他熟悉的身影。阳光正好,微风不燥。重温完一遍他的模样,我鼓起勇气,轻轻抬起眼。
教室门口,倚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沉静的等待的姿态,一如曾经在我家楼下等我的男孩。我的心一下子落地,心中漾满了欣喜。他抬起眼,对上我的目光,阳光拉长了我们的身影,他的眉稍眼角落满了浅浅的笑意。他抬起手,做了个无声的邀请手势,这三年,我们一起走。
我点点头,心中一恸,眼眶忽然湿了。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2
我坐在车上,望着窗外:那蓝蓝的天,洁白的云,那一棵棵的树在路旁矗立着,那灿烂的阳光照下来,打在那草地上,树叶上,金光闪闪的。今天,我终于与你相约。
面对此情此景,我的思绪飘向了遥远的过去。那一天的早晨,我被一个电话铃声给吵醒,一看,是同学呀,我欣喜若狂地接了电话,他说,咱们去看看自己的小学吧!我“嗯”的一声答应了。
我们便坐着车来到了我们的小学,我们猛然的发现,我们的母校已经搬走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所新的小学,我们很失落,仿佛心中失去了什么似的。我们的确失去了许多,我们失去了我们的童年,失去了童年的怀念,失去了我们最美好的回忆。天下雨了,如倾如泼,我们衣服都被淋湿了,我们都有同样的感受,那就是心如刀割。
又是一天,我终于找到了母校,喜不胜喜,我渴望把同学们都叫来,又怕不是,让大家失望,最后,我经过心中百般的折磨把他们都叫来了,大家一致决定在那一天一起快乐玩起来。
时间过得飞快,那一天,万里无云,阳光照耀着大地,我们站在大地上,感到倍感温暖,我们终于重新踏进了母校,发现一切都变了,变得雄伟了,变得美丽了,变得高科技了。可是,唯一不变的是那一种精神,那种求知欲那一种书香四溢的感觉。
那一天,我似乎感到了童年的回忆,是快乐的,是痛苦的,是幸福的,就如打翻了五味瓶一样。
当我与同学再见的时候就如同我见到了我的一个好朋友一般,啊!我的母校,虽然外表上你变了,可是你本质上一点儿也没变,因为你永永远远在我们的心中,一直挥之不去……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3
严冬,大雪纷飞,阴雨连绵不断的落下。我正走在上班的路上,街道上也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突然,我听到有两个人说话:“可惜了,他这样一个人,却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旁边一人长叹一声,默默不语。
我心头似乎被什么东西揪住了,特别的难受。冥冥中,好像就要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我赶紧加快脚步,走向法院。开庭后,我定睛一看,不禁呆了,被告者竟然是我那昔日旧友,我的好朋友,好兄弟——小王!他居然被指控用信息技术入侵公司系统,依此盗取大量金钱!我简直不敢相信他会做出那样的事。经过严密紧张的审讯,作为一个法官,我只好狠下心来,给他判了刑……
这时,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的往事:我们在同一学校读书,并且是同班同学。我们有着亲密的友谊,互相称兄道北。在学习上,我们也是竟争对手。我们互相攀比,互相上进;这次我超越一点,下次他赶上一点,几乎不分高低。他带着我攀岩,我带着他游泳。在一起嬉闹,玩笑。有一次我和他去公园,互相聊起来他问我:“你以后想做什么,干什么?”我道:“我想作为一个法官,伸张正义,维护那些受害的人们,让这个世间黑白分明。”他说:“我想做一个正直的人,并创出一番大事业,再扶危济困,救助那些受苦受难的人们!”我点了点头说:“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到毕业分手的时候,我们约定,等实现梦想后一定会再见。
没想到,二十年后,我们是再见了;但再见的地方是——法庭上。我去见他;他看见我后便号啕大哭,叫道:“老金,如果还有机会的话,我一定好好做人,做个正直的人!”我长叹一声,走了出去。看见了在附近那清澈的小湖上结满了冰霜,不禁一陈凄凉……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4
二十年后,我已经成为了某某公司的总经理。
一个秋天,我正在办公室整理资料,望着窗外,回忆二十年前,也是同样的秋天,同样的桂花香,同样的桂花树……
那年秋天,天真的我们依然在小学里嬉戏,我们还不知道离别的滋味。我正准备回家,突然,想起了那所曾经伴随我们六年的小学,于是,我又走上了那条我走过六年的小路。来到校门口,我仿佛看到了二十年前,我们校园读书时的身影……
身后传来阵阵脚步声,转头,我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他也看到了我,向我走了过来。“你是?”他小声地说:“战舰?”
“什么?他竟然知道我儿时的时代号,难道他是?”我心想。还没等我说话,他就接了下去:“我是登陆艇呀!你不认识我了”。
原来是他!他的一句话打破了我回忆的隔膜。我们友好的握了手,他邀请我去他家,我也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跟随着他走上了那条平时熟识的小路。
他家就在学校边不远,来到他家还是和二十年前一样,同样的鱼缸,有几条鱼在游动;同样的摆设;从阳台望下去,还同二十年前一样,是一块草坪,有几棵桂花树。
我们一边吃着饭一边攀谈,就如同二十年前我第一次来他家一样。
吃完晚饭,我们谈起了二十年前我们在校园里的友谊,这二十年来的悲欢离合,谈了很久很久……
到了该回家的时间了,我们才依依不舍的停下。走下楼去,我又看见了那几棵桂花树。我想:我们的友谊,就像这几棵桂花树,与二十年前相同,而且我相信,之后也永不会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5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深处消失不见。
砖瓦石缝中冒出了几朵小小的蒲公英,金黄色的花冠,在风中轻轻摇曳。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金黄灿烂。
很小的时候,奶奶在地里忙活,我就坐在旁边发呆,看天上游走的浮云,看远方那一大片一大片散落在田中的蒲公英,像小姑娘似的向我绽开笑颜。干完活儿,奶奶收拾好农具,摘下几朵蒲公英插在我的发辫当中,我立刻变成了一个带着皇冠的小公主。我抚摸着耳边的蒲公英,牵着奶奶布满老茧的温暖的手回家去。
再过上几天,像阳光般灿烂的花儿凋谢了,留下白色的种子,轻轻一吹,绒毛伴着清风在蓝天间徘徊,像一朵朵轻柔的梦。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
“吱呀”,我推开大门,小心翼翼地跨过门槛,抚摸着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入脑海。奶奶从里屋走出来,笑容满面,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坐在温暖的炉火边,奶奶一边纳鞋垫一边唠叨。看着奶奶布满皱纹的脸,我会想起蒲公英,温柔,明朗,像阳光一样温暖。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
晚上睡不着时,我会想奶奶,想那轻柔的蒲公英,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定格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城里的高楼大厦,终究比不上青砖红瓦氤氲着浓浓亲情的小屋,那冰冷的防盗门,隔开的不只是街道而是人心。
蒲公英啊,你告诉我,我再到哪里寻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
再见蒲公英,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6
在云翳的氤氲中,你引吭高歌;在秋景的.旖旎下,你葳蕤生长;在梅雨的呢喃里,你莞尔一笑。然而这时的你,还记得我们上一次相见吗?
焦炎酷暑,那时候的你,隐匿于繁华嫩叶之中,没有俯仰生姿,盘虬卧龙般的树干,没有独特的馥郁之香,普通得像被埋没于荒漠之中的一粒沙,甚至有些“营养不良”——本就娇弱的细根还不知被谁家的淘气包挖出了泥土——只剩下半截勉强从土中吸收点养分。然而我注意到了你,从你身旁走过时,尽管心中充满了钢琴考试失利的阴晦,我仍忍不住为你重新扎根,——只是出于怜惜,并不期望你长得多么秀颀。
后来我投身于学业之中,愁苦才下眉头,又上心头,早已淡忘了此事,却没想到仅过了两三月,我与你再相见时,你已大变了模样。
含风的秋天,我正往家走,你在路旁急忙抖起了枝叶,沙沙作响。我抬头一看,竟是你在呼唤我。我大吃一惊,真可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你含着欣喜的笑容,披上了一身艳丽的红袍,带有棱角的叶片像一排排军容整肃的士兵,在向我致敬似的;又忽而变成了千百只火红的蝴蝶,为我展现曼妙的舞姿。我不禁又将目光转向你的“伤疤”,惊喜地发现,它已在你我的共同努力下,健壮十分,牢牢扎根于泥土之中。而你,也像个大病初愈的青年,茁壮成长。
一阵凉风吹过,我像吃了口混杂着酸楚、欣慰、感动的冰激凌一般,一阵寒颤。你赶紧伸长了臂膀,想为我挡住瑟风。我望向你,突然明白:一株植被可以身残志坚,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顽强生长,而我,怎能被生活小小的磨练打倒?
我想起高晓松的一句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我要从与枫树的再见中重新站起,向充满艰辛与美好的未来跃进。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7
枫叶的美,不在眼中,而在我的心上永远地绽放,在我的心上,永远生生不息。
南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上南山红叶,我只感到亲切,也有难抑的惊奇。南山的红叶,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遥远的地方,来的十分有气魄。
南山的山峦,植被是极丰茂的。黄栌满坡,拓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却远不及枫叶的烂漫。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就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后是红的一统了,满山遍野就一如火烧。
但是,渐渐的,我不再惊诧于它的美,他在我心上所燃起的火焰熄灭了,那渲染了过往的秋色,红极一时的一季霜叶,被我孤零零的抛弃在隆冬夜。惨月朔风中,一场风雪,席卷走了一树枫叶,那片郁郁葱葱的枫林,便在世界上彻底的消失。
人生,总是无声无息的分别,也是不期而遇的相见。当初忘记与她分手告别,如今却忘记与他相约再见。或许正是如此,才给人生留下了无数的机遇。
一场风雪卷走了一山枫叶,还卷走了七年的光阴。这时我已不再是当年呀呀学语的孩童,而是玉树临风的少年。我早已忘记了故乡那山的枫叶,可能是因为淡忘的太久了,既没有丝毫印象——或许是因为它在我心上燃起的火焰,熄灭得太久了。
突然记起它,是好友传过来的一帧图片,枫林在那头向我招手……凭着幼时的记忆,我找到了当年那片枫林山谷。
还没有一览它的雄姿,却先看见一片落叶,乘着秋风,旋舞到跟前——是枫叶!我终于记起了它,秋风袭来,我绿色在秋风中拼命捕捉七年前我第一次闻枫叶的气息:
啊,那是火红的太阳味儿;啊,那是新鲜泥土的气息;啊,那是枯草微余的清香;啊,那是时间流逝的沧桑。
我捻起那片枫叶,纤纤细指在他粗糙的叶面上滑动,我顺着叶脉。感受着她为了这次绽放所留下的凹痕,那是成长的印记,更是它用血与泪磨炼出的坚强。没有一丈宽的叶面,却布下了无数的凹痕,粗糙而且突兀,我也受了震撼。
眼前的那片红,不再像以往看上去的那么朝霞似锦;我看上去的那片红,是血与泪的交融。眼前的那枚枫叶,不再像以往看上去那么年轻气盛;我看上去的那枚枫叶,饱经了数年的沧桑。
我沿着它的边棱,轻轻抚摸,岁月的伤痕在叶脉中褶皱,我隐约感觉捏着叶柄的手指下,来一阵微弱的呼喊,“孩子,你回来了,孩子……好久不见了。”
我哽咽了,我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只能够忏悔地望着眼前那枚枫叶,在寒风中滴滴答答落下的,只有牵挂的泪,还有多年来无数无数的愧疚,尽在手指与叶柄无声的沟通。
那枚红叶再次点燃了多年来熄灭的火,那一点星星之火又一次燎漫了整颗赤诚的心,比一片枫林带来的更猛,更旺。我知道改变心态的,不仅仅只是时间,更使我对美的一种心态的转换。
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勾勒了人与自然亲近的一面,构成了无语,自然在天地间重逢,再见的欢畅曲。
天地间有大美而无言,我们越是看惯了的东西。越是习焉不察,我们要永远用初识的眼光去看待,哪怕它是我们看过无数遍的事物。就像我与枫林的这次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8
时光如白驹过隙般远去,逝去的是光阴,留下的是阅历。同一本书,在人生不同的时间段看到,感觉也会有所不同。这种感觉与品尝早已珍藏多年的美酒不同,倒是更像懂事之后再去翻看自己的玻璃珠子竟看到一颗珍珠,带着些自豪与欢喜。
好书须常读,每读有新感。这是我最崇尚的读书方法,然而多年前的我却还是个孩子,读书只凭兴趣,若是有趣就读上几遍,若是没兴趣便是怎么也不肯读的。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按老师的要求买了《城南旧事》,我对其也确实兴趣颇浓,飞似的看完了整本书,虽然脑子装了些东西进去,但是却只能说是看了一遍。但那时少不更事,自豪地认为自己这就是读过这本书了。可是不久,我对它失去了兴趣,它便被我冷落起来,孤零零地躺在墙角,渐渐蒙尘。
上初中后,学林海音的《爸爸的花落了》,是选自《城南旧事》的,那时的我看到这儿颇为兴奋,难免存了些卖弄的心思,老师问大家谁读过这本书,我高高举起了手。老师便请我来讲讲这本书的大概,我一下子有些懵了。要让我说情节是没问题,我记得,可是乍一下让我说个完整明白,却是着实难倒我了。我涨红了脸,结结巴巴说出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明白的东西,老师温和地笑笑,挥挥手让我坐下,自己讲起了情节。老师娓娓道来,我红着脸认真聆听,突然发现自己从来都没有读懂过这本书,甚至连最最浅显的暗示都未曾看出。
回到家,第一件事便是翻出书拂去上面的灰尘仔细看了起来,不同于第一次的敷衍和只看情节,这一次我更关注的是其中所包含的思想感情和文学内涵。我才发现,这本书的妙处;我才发现,最开始将它冷落的我是多么见识短浅。时隔三年,我将这本书从布满灰尘的墙角刨出,与之相见,与之相知,与之相伴。
看书时刹那间的灵感像一道惊雷劈向心空,回响阵阵,我才明白,什么叫做读书。读,心思溺入言论,一去不复返,便为读。三年后的相见,让我知道自己的藏品中也有被沙子盖住的珍珠,是《城南旧事》让我明白读书的真正含义,是它,让我对书的理解上升了一个档次。
与书再见,因书有感,与书相伴。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29
人的一生可以分为很多不同的阶段,而每个阶段的我们都像刚破土的种子,野蛮生长着。
在刚认识几个汉字的时候那是我人生第一个阶段,与书籍结缘。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要求我们,“读书的时候要手指着,读到哪、手就指到哪“;这也是我听过的第一句关于读书的要求。那个时候我很喜欢读书,但是因为不认字,所以好像也没读几本书;再后来,年纪稍长,开始读一些自己喜欢的、老师推荐的书,比如曹文轩的《青铜葵花》《草房子》。一转眼,我又长大了,似乎开始逐渐有了独立的意识我的人生也迈入了下一个阶段,我不喜欢读书了。就是因为“独立“二字,我开始任由自己胡乱读书,读一些觉得好玩的、新鲜的题材;可是参差不齐的文笔、乱七八糟的故事,毫不负责任的轮番上演着,我好像看得懂、又好像看不懂。那个时候,我就不喜欢读书了;我有了自己的手机,它能放音乐、能播视频还能让我和天涯海角的陌生人聊天,难道不是比枯燥的书籍有意思多了吗?
我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放就是几年。书籍在我的意识里,逐渐黯淡;书架上一排排摆放整齐的书籍,也跟着落了灰。
我与书籍再见已忘记是哪年哪天,我突然找出了一本沈石溪的《板子猴》我永远记得这本书,即便这好像是我读过的唯一一本沈石溪的小说。我又开始随意的翻书,有时候,翻几页还能找到当年阅读时的痕迹;书籍里还能保存时间、气味,保留着独特的记忆。
这是再一次的不期而遇,我在有了相对较成熟的独立意识下,重新发现了书籍的美。纸质书可能远没有电脑中的文档保存时间长,甚至这一本书,你丢了就是丢了,回收站里是找不到。但书籍的美,就在于当你翻开新的一页,你是否又进入了新的世界;在那里,你有幻想的空间,你可以肆无忌惮的享受作者带给你的书中一切。冬天纷纷扬扬的雪花落在屏幕上,很快就会消失地无影无踪;但秋季吹来的红枫叶,会夹在书里悄悄地度过好些日子,以迎接你们的下一次见面。
我在翻开一本书,扑面而来的是几年前幼稚的自己,然后是依旧清晰的文字。最开始喜欢的故事,现在读起来也还是会觉得很美。书籍就像一座桥,桥的那一端是过去,这一端连接着未来。那段日子里,我走在桥上,看不见它、就说它没用,直到现在,再到未来。
再见时,你依然携着当初的芬芳,让失神落魄的我,重新拥抱满怀美好。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0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色铁门前头,仿佛看见时光穿梭的身影,在小巷尽头消失不见。
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香气。“十六号,十七号……”雨水的洗刷,让原本新艳的门牌变得锈迹斑斑,难以辨认。蓦地,一股清香钻进鼻腔里,顿时从头至脚的清爽:“是了,阿婆家的蔷薇!”很小的时候,不怕羞地穿着开裆裤,被奶奶牢牢地牵着,走路还是踉踉跄跄,却先学会了认路,小巷环环绕绕,我却能爽利地告诉奶奶“走这里”!其中的奥秘,我从没同别人讲过,只是每次回到家里,都用力嗅嗅阿婆院里的花香,以便下一次,还能灵敏把回家的路认出来。
而如今十年已逝,未变的,还是这花香。记忆里,也是这样的面容。“吱呀”一声,门轴转动,果真是阿婆,带着慈祥的笑,愣住一会,难以置信地揉揉眼睛,才惊讶地说道:“呦,小姑娘都长这么大了,快进来,快进来!”我小心翼翼地踏过门坎,抚摸青灰的墙壁,似乎许多事一齐涌到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浅浅笑了。“阿婆,蔷薇开得是那样好。”我指着一株沉沉颔首的花。“是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就喜欢。来,我剪一朵给你。”阿婆转身到屋里取剪刀,眼神里满是溺爱,笑得咧开了嘴,露出微黄却整齐的牙。未变的,还是这笑容。记忆里,也是这样的乡愁。阿婆拿着一朵蔷薇,用纸包好递给我:“当心,有刺哦。”我甜甜地应着。“城市,可没人种这么漂亮的花呢。”“可不是,城里人忙,哪有工夫侍弄花草呢?”我把蔷薇凑近鼻尖,用力地嗅了嗅,我没有告诉阿婆,搬进高楼之后,我还未同邻居说过话。我想,阿婆若知道,一定要说:“你要多对人家好,人家才会和你交朋友啊,是不是?”可是,阿婆,我觉得城里的高楼大厦隔开的,不仅是街道,更是人心。
未变的,只有这淡淡的乡愁。家乡的定义,似乎永恒地静止,在这个斑驳的院落里。想想,离开老屋有十年之久了,蔷薇啊,你抬起头告诉我,去哪里再找这样真挚的情,这样明澈的心,这样温柔的故乡?再见蔷薇,再见……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1
时间永不停息地前进着,太阳已不知东升西落了多少日子,皎洁的月光也已不知照耀了多少次生机勃勃的大地。我再次站在这片记忆中的圣地,熟悉的阳光再次照射在我的身上。我又来了,亲爱的母校!
我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沿着母校的围墙走着,记忆中的围墙上贴着各项运动的墙纸,那些一人多高的墙纸,是我小学时光的一道风景线。而如今的围墙上,换上了干净整洁又充满文艺气息的瓷砖,拼凑出一幅幅生动有趣的画面。
我再次奔跑在母校的操场上,红色的塑胶跑道换上了新的鲜红色的漆,昔日我奔腾在上面的脚印已被不留痕迹地覆盖。但我却依然能从红漆的覆盖下感受到独属于我的那份热血、激情。四年级的我曾在操场上留下耀眼的足迹,那是属于运动会百米冠军的荣耀,我记忆犹新。
我来到教学楼的中央,那里有一个排球场,从前有些陈旧的排球网换成了新的更精致的。站在球场上,我仿佛又感受到了同学们认真训练的汗水,感受到了排球狠狠被扣杀在地上的力量,还感受到了排球队的曾经、现在、以及未来的辉煌。我以前也是排球队的一员,而且是主力,与排球相伴了五年,那些日子无比美好,我们曾夺得过长沙市第五名、亚军、甚至还夺得过冠军。排球一直被放置在我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地方。
我顺着楼梯的扶手上到六楼,楼梯也焕然一新,再没有一点从前的模样。来到六年级的教室外,朗朗书声随即入耳,那是一股蓬勃的朝气,那朝气化作读书声,响彻云霄。我看向教室里面的摆设,大部分都已不是记忆中的样子,我望着同学们一张张略显成熟又稍带稚嫩的脸庞,仿佛看到了祖国的希望,祖国的栋梁。
我又回到校门口,我看见一张张熟悉又亲切的面孔,那便是传授我知识的老师们啊!我们互相谈聊着母校的变化,聊了很久,或许是他们知道我又要离开,想多看我几眼罢!又或许是我不想离开母校,无比怀念老师们罢!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情感,既单纯又复杂,既喜悦又悲伤,既平淡又醇厚,既浅显又深邃……
现实中的母校已重换新颜,而在我灵魂深处,母校有着旧墙纸、旧操场、旧球网、旧楼梯、旧摆设。在我眼中,母校的一切都是陈旧的,但都留有着我的美好记忆,那是不可更新,不可替代的。
母校!走过了,再回首,虽然您的面貌已变了,但我对您的挚爱永不会变!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2
小时候,我有一个无所不能的父亲,还有一个眉目慈善的母亲。他们是我的天,我的地。
记忆中的母亲,永远都是那么娴静美丽,她那纤白的手指在我的发际上别一朵槐花,我都觉得是那么的美丽。妈妈说:“小时候,你就喜欢抱着我的膀子不放。”说完,还惩罚似的用手勾了勾我的鼻子,我不好意思的傻笑着,吐了吐舌头,转身一蹦一跳的看电视去了,而她,看着我。又是槐花开的季节,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人在槐花雨下,轻拈一朵白色小花,独自别在发际上,但不论如何摆放,都没有当年母亲的味道。
在尝试了多次后,风吹来了烦躁,住在了心里。将槐花扔在地上,闭上眼睛静静寻思,记忆中的槐花香,缓缓而来。父亲早出晚归,母亲出差在外,生活琐屑之事都在我的肩上,不可思议,妈妈的娴静,隐藏在辛苦之中。往常,当我用心写完最后一笔时,母亲总会拿着温度刚好的水在一旁看着我,那样的眼神,充满了对我的深深爱意。如今,当我完成时,作业上的字杂乱无章,而身边,母亲的身影已经渐渐淡薄,只有桌子上那若影若现的槐花,似在下一秒就消失贻尽了。心中的疑惑慢慢酝酿开来,明明那时和母亲一起时,槐花香甜,怎如今,如此颓唐。轻轻皱起眉头,将残败的槐花扔了。睡觉时,看着那小巧玲珑的手机,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如今孤独一人。静悄悄的,没有电视的喧闹,没有嘈杂的人声,有的仅仅低低的哭泣和微微的哽咽。不一会儿,脸上的一道道泪痕,枕头上的一片湿润,伴随着少女娇弱的脸庞和熟睡的容颜,成了少女的思念。第二天,在洗漱时,无意间瞥见发际中的一朵白花,那是那么的熟悉,一种激动,伴着眼泪,流了出来。“蓉蓉,早上有事,先走,看见便条后打电话给我。”那字迹带着点仓促,但那早饭带着的是温暖。晚上,见到了母亲,她拉着我的手,出门散步,银色的月光洒在母亲的脸上,满心的思念已经变成了两人的平静,一直到那曾经的槐花树下。“妈妈,我好想你。”声音中有些哽咽,但我却紧紧的握住了她的手。“我也想你啊,我在想我的蓉蓉,会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会不会遇见坏人……”妈妈微微的抬高头,迎着槐花树,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但是,我在月光下,看见了她眼角的泪。槐花缓缓而落,落在的母亲的身上,拈一朵白花,轻轻放在母亲的发际上,看着,真美,闻着,真香。
突然觉得,那一个月的思念,并不算什么,应为我知道,无论我身在何方,妈妈总在一棵槐花树下,看着我,想着我,爱着我……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3
微风乍起,阳光碎落一地“哗啦哗啦”。我站在老旧的朱红色的门前,看相援助的那条漫长的小路。仿佛看见当年那熟悉的身影消失在小路的尽头。
记忆中,也是这样的清香。
经过雨水的冲刷,小路变得更加曲折,内心也随之烦躁起来。募得 ,一股奇异的清香扑鼻而来,扫出了内心的烦躁。我抬头望去,那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在外公家的院落里,有一颗桂花树。桂花的香味十分特殊,不同于玫瑰的浓烈,也不异于茉莉的清幽,是一种沁人心脾的味道。似乎是因为乡下空气清新的原因,使得这香味更加奇异。葱茏的枝叶在微风中沙沙的响着,金灿灿的小花开满枝头,星星点点,追在一树的浓绿之中,煞是好看。
儿时,外公总会牵着我的手出去散步。虽然我走起路来铿铿锵锵,但是我先学会了认路。田间的小路曲曲折折,每家的房子都是一摸一样的没有差别。可我却总能清清爽爽的告诉外公:“是这家!”其中的原因我一直没和他说,只是每当走到附近时总会闻到那桂花的清香。而如今十年已经过去了,虽房屋已旧,人已逝,但花香依旧。
我与父母再次来到来老屋时,那桂花仿佛苍老了许多。没有当初那么旺盛。虽金灿灿的小花不再长满枝头,只剩下那几簇缀在枝头。微风乍起,心头溢满花香那熟悉的背影依然出现在眼前从未走远,微风乍起,那熟悉的声音萦绕在耳畔,从未消失。十年之久,花香依旧,思念依旧。
“广寒香一点,吹得满山开”微风乍起,花香扑鼻,我与桂花相逢。
我与再见时作文 篇34
在公园里,我见到一片暗红色的鲜花,长的甚是好看。我想这是玫瑰吧,看到旁边的介绍才知时月季。这些月季的花朵都是深红的,深得发黑,其艳丽不逊色于玫瑰。能在这样一片鸟语花香中漫步,简直是享受。
与其他月季相比,暗红色的月季更优雅。一场萍水相逢,让我对这种颜色的月季情有独钟。
没想到,还能再次赏到月季。
几个月前,家里又多了一盆花——妈妈最近特别爱养花,她望着这一盆疏影暗香,自豪的说:“这是我刚买的法国月季,看,漂亮吧?”我心里一阵惊喜,仔细观赏着。这盆月季也是那样红,红的发黑。在夜晚,她们互相缠绕着,与周围墨绿的叶子相互映衬,就像是黑夜里的皇后。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天,那十来朵月季全都凋谢了。“花迟早是要枯萎的,也许再过几天又长出了。”妈妈解释道。
于是,我就盼着她们开花。每天晚上都要来阳台看一番,结果都是失望而返。时间一天天过去,那盆月季始终没有动静。每天把它放在阳光最充足的地方,盆里却一直只是一片墨绿,颜色极其单调,死气沉沉的。我对它渐渐失去耐心了。也许是伺候得还不够好,所以不开花?想起大作家们笔下的梅兰竹菊,在那样险恶的环境下还能生存,我家的月季真是太娇气了!
然而,奇迹还是会出现的。
不知何时,那一盆茂密的叶子中竟冒出一朵花苞!真是令人欣慰。很快便长出一朵小月季。我终于又见到了月季!
一天早上,再来看月季时,发现有花的那一枝的茎上绑着一根牙签。一问才知道,是昨晚妈妈把茎弄折了。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用胶带把一根牙签绑在弄折的地方,简单地固定一下。没想到月季竟活了下来,头反而翘得更高了。
与之前的几枝相比,这朵月季的颜色太淡了。的粉红色显然没有鲜艳的暗红好看。可它顽强得挺了过来,至今仍未凋零。
花如此,人亦如此。在险境中成长起来的人,更禁得起生活的挑战。因为经历过挫折,才会更坚强,经历过挫折,生命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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