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可敬的汪老夫子
汪曾祺是一个永远说不尽的话题。和这个时代的其他人相比,汪先生实在是有个性的人,更是有才情的人。他“好吃”“好玩”,也“好胜”。
他的“好吃”是不消说的,当年在西南联大就把饭馆茶馆“泡”得差不多了,还吃到了沈从文家里。除了好吃茶,他还好吃烟吃酒吃美食。
他还“好玩”。早年的他,连“泡茶馆”“跑警报”都被他玩了起来。汪的不少同学把几门外语学得比用筷子吃饭还纯熟,可他因为贪玩,把英文念得一塌糊涂,去了爱荷华就只能当哑巴,后来才《悔不当初》。
正是这样的“好玩”,他的“好胜”也就出来了。《故乡的食物》是周作人的名作,《岳阳楼记》是范仲淹的.力作,而《桃花源记》则是陶渊明的家底了。可是,他居然写了同名的文章。李陀提醒道:“这可是名家名文啊!您也写?”他大不以为然,眉毛一竖,两眼一瞪:“写就写了,又怎样!”他老夫子不怕犯冲,居然都吭哧吭哧写了,可谓老当益壮心雄万夫,大有舍我其谁之气。
“好胜”的背后,是他对自己的一身本事颇有自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忽地成了个以小说知名的“新秀”。外界被这“新秀”的小说唬住了:想不到文章还能这么写!不承想,该“小说新秀”的散文也写得贼好,外界又一片惊艳。可是老夫子并不买账,他当了人的面,自诩:“书法绘画,数一数二;散文小说,数三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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