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精选28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精选2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
我喜欢看书,空闲时选一本书,靠在舒适的抱枕上,和福尔摩斯一起侦查刑案,把坏人一网打尽;和爱丽丝一起经历喝下神奇药水后的奇遇;和睡美人一起沉睡一百年,再被王子深情吻醒;和刘备三兄弟在桃树下结拜,一同对抗魏国和吴国。阅读,让我穿梭各种时空,满足好奇心。
我喜欢写作,享受运用文字彩绘的乐趣。红色,要写成如玫瑰般的红;蓝色,要说成比天空还要蓝的蓝,尽情发挥想像力,用文字画出五彩缤纷的图画。
我喜欢下象棋,棋子就像战场上的千军万马,而我是运筹帷幄的军师。当大帅阵亡时,我的心情掉到地狱,不过优秀的军师不能因此失落,而要从失败中学到经验,再度宣战;当敌人的大将投降时,我彷彿看见士兵们快乐庆功。
我喜欢翻开相簿,相片里帅气的新郎挽着美丽的新娘甜蜜微笑着,那是我的父母;胖嘟嘟的女娃推着娃娃车,那是我小时候;我开心的在蛋糕前吹蜡烛,那是家 人的爱;我和弟弟穿着泳装在海边戏水,那是快乐的童年。一张张照片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打开相簿,我就能重温一段段回味无穷的趣事。
只要用心体会,就会发现生活充满喜欢的事,人生充满幸福!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3
妈妈是一个爱好广泛的人,这几天看到网络里的旧物再利用,她灵机一定,就跟着做了起来。
她先拿出来一个用完了的洗衣液的瓶子,按照网络视频的制作,一刀一刀,又是胶水,又是用打火机烧,好顿折腾,作品完成了,给我和爸爸看,是一个墙上挂件,可以装一些小物品。“你直接买个小挂件,几元钱的事”爸爸嘟囔着。
妈妈又看了一个旧牛仔裤改成牛仔背带裙的视频。她顿时兴趣又来了。翻出了一条爸爸的牛仔裤,想给我改成裙子,还让我看了别人改完的作品,我苦笑了一下,说只要是妈妈做的,我都喜欢。爸爸坚决反对妈妈这样做。表面上妈妈同意了,私下里还是给爸爸的裤子剪了,裁了,一步一步跟着视频认真做,做的过程中,听到妈妈“诶呦”一声,我跑去一看,是妈妈不小心,针扎到了手指上。我心疼的对妈妈说:“妈妈,我上学有校服穿,回家,你给我买最便宜的衣服就可以了,我不挑的”。妈妈却说:“我的宝贝女儿,我一定要让你穿的别具一格,还不能花太多的钱”爸爸又是苦笑一番。
妈妈的作品经过了几天,终于完成了,她高兴的像个小孩子一样,炫耀她的心灵手巧。对我说:宝贝,试试妈妈给你的私人定制”。我看到牛子裙上妈妈还绣了一朵小红花。当我满心欢喜的去试穿的时候,意外又发生了,不知道是妈妈心里没有计划好,还是爸爸的裤子被妈妈裁小了,反正裙子我怎么也穿不上去。原本爸爸能穿的裤子,经过妈妈的改装,真变成了废物。唉,妈妈好扫兴。
爸爸偷偷的对我说:“你妈妈啊,喜欢做手工,值得点赞。可真是应了这句话:一看都会,一做全废。”
我直接无语!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4
我喜欢欣赏小镇的晨景,它是富有生命力的;看着小镇晨景,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每当太阳从海平面的那一端懒洋洋地爬起来时,就又为我们揭开了一天的序幕。“一日之计在于晨”。谁想浪费这段光阴呢?谁又愿意成为时间下的失败者呢?
每天早晨,我都有机会享受到小镇的一切气氛,有机会看到小镇上的一切情景。走在去学校的路上,总觉得一切都似乎由于昨夜的静寂而更加清新,也因为今日的忙碌而开始奔波。
面包店里散出阵阵面粉香,使人不由得摸摸肚子,要不是我已经吃饱,我还真想马上冲进去买个热腾腾的面包,把它当做宝贝看待,光瞧,好像也就暖了我的心,填了我的肚。
一路上有许多小贩,有的卖豆浆烧饼;有的卖面食;有的卖稀饭,虽然他们赚的是小钱,但是他们的精神,我却很敬佩。往往天还没亮,他们就起来料理,天又这么冷,我还真有些心痛哩!他们的勤劳,为整个早晨,带来一股新的力量。
“五一”放假,我心血来潮,想去看看没有多少节日气氛的小镇是怎么样的。那天,我起了个大早,四点半就下了楼,要去小镇的公园看看。一路上,稀疏几人,我得意得不得了,心想:我是一只早起的鸟儿了。没想到,到了公园,眼前的景象令我大吃一惊,整个公园,竟挤满了人,像开运动会一样热闹。男女老少,有的舞剑;有的跳舞;还有一群小孩子在那儿嬉戏,有的……,我,一只早起的鸟,啊,简直是只无知的笨鸟嘛!
晨光序曲,是新鲜的出击,谁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的事物?有了它的照耀,世界才更显得明亮,人们才更充满活跃的生气,我们怎能轻易地在被窝中,就任时光白白溜走呢?
欣赏小镇晨景,给我增长了生活的知识,也是我最喜欢去做的一件事。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5
从小,我便从母亲的故事中长大。然而,在她的耳濡目染之下,我渐渐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提供了最好的学习方式,让我可以在娱乐中学习并且毫无压力,不像老师授课的时候如此压迫。同时它也给了我智慧的头脑和一个广阔的思想世界。
我总是在脑袋的思想到极限的时候,就去看看故事书。故此,我被我的同班同学或朋友称之为“书虫”。我校图书馆的华文书虽多,可我喜欢的书籍却是少之又少,令我甚是失望。因此我常常与朋友借书我是缠着母亲带我买书,这种厚脸皮更是达到了死缠烂打的地步。我经常因为如此差点受到挨打或挨骂的份儿,如今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姐姐看见我这样的乐趣便带我到书店买书,我非常兴奋。但是,好景不长,我的姐姐出外留学了。我不知还有什么途径可以看书,只能将所有心思再次投入到学业和成绩身上。还有一个原因是邻近大考UPSR了,父母希望我可以考获优异的成绩,使我的未来一片光明。尤其是我的马来文成绩更是差强人意,一旦不及格便要上预备班,不能毕业。至此,假设我无法毕业就不能再继续升学了,因为我的父亲不希望我像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因此以此来警告我。因为这样,我开始大举限制自己以防一个微小的错误就闯出大祸来。正所谓“差之毫厘,缪之千里”。为此,我一直期待大考可以早日过去并不想再遭遇它了。
我相信只要所有书都可以让只是变得丰富。因此,我克服自身的恐惧让我自己得以读取马来文的故事书让自己的马来文成绩更进一步,不让父母因我的事而担心,不让他们因我的事而烦恼。我最喜欢的是便是读书!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6
我喜欢春天。我喜欢春天生机勃勃的景色,我喜欢春天明媚的阳光,我喜欢春天的鸟语花香,我还喜欢小朋友们的欢声笑语。 我喜欢夏天。我喜欢夏天的炽热,我喜欢凉爽的水姐姐轻柔的抚摸着我们的身体,我还喜欢那些美味可口的冰激凌,在夏天如果能吃上一支冰激凌就像是吃到了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我喜欢秋天。我喜欢秋天的金黄。我喜欢秋天的凉爽,我喜欢农民伯伯脸上快乐的笑容,我喜欢那些苹果树、柿子树、桃树……上面的那一个个精致的粉红的小灯笼。 我喜欢冬天。我喜欢
冬天那晶莹洁白的雪花,我喜欢那似玉带一样的小河,我更喜欢那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小雪人。我喜欢听雨。在那静逸的夜晚,滴答滴答的响声,似谷种爆芽,似毛豆在太阳下炸开,又似一场小小的音乐会,使我安然入睡。 我还喜欢听雷,轰轰隆隆,似千军万马在奔腾,又似千百人在同时打鼓,发出山崩地裂的响声。那是在为秋天的丰收提前喝彩,春天几乎天天晚上听它,不知不觉便喜欢上了它。
我喜欢花。美丽的太阳花生命虽然只有一天,可它却把所有的美丽都奉献给了人们;孤洁的百合,不怕野草嘲笑,最终迎风绽放在山谷里;虽然有些野花不知名,但它们点缀着空旷的山谷,静静的把所有的美绽放出来……不论那些花,野花也好,百合也好,我认为它们都有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香喷喷的鸡腿我喜欢笑我喜欢书我也喜欢玩电脑,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拍拍他们的肩膀。当他们回过头来,我,早已跑到了千里之外……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的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7
不善言辞、处世低调的我,看书看报写作是惟一的嗜好。有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往晚报投稿,过去的一年竟有多篇稿子被采用,是始料未及的。不知不觉就与晚报结下了缘,所以每天早晨等候镇邮递员送来前一天的报纸的那一段时间,是最难挨也是最幸福的。
情于心而溢于外,大有一吐为快之感。于是,写了一篇《等待,是一种幸福》的小稿子,发给了一个“杂文”网站“红袖添香”。
在这篇小稿子中,我就改版后的家乡晚报的各个栏目,逐一进行了介绍,并真实地写出了人们喜欢她的原因。虽然写得朴实,但是真实,充满激情。
发给网站后,点击之高出乎意料:短短七天,点击的人数竟达九千多!好多网友更是羡慕不已我们这竟能出版这么一份“一报在手,尽知天下之事”的报纸。
熟悉的朋友问我,像这篇稿子,这么高的点击率,能拿多少稿费?我笑了,“文章不为稻粮谋”。并不是我清高,也不是我钱多得烧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自娱自乐,有什么不好呢?看到自己写的稿子有那么多人点看,看到许多不熟悉的.朋友的留言、评论,能与那么多同仁、前辈推心至腹地地交谈,还不够吗?假如能无意中为家乡的晚报做一次广告,不是更有价值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有人喜爱打球,有人喜爱玩牌,有人热衷旅游,有人喜爱看书,兴趣使然,无高雅与低劣之分。各人能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是很有意义吗?
尽管文学路很窄,走的人很多,我会一直走下去的。只顾播种不问收获,“文章不为稻粮谋”,权当孤芳自赏,与同仁交流吧了。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8
“有梦最美,筑梦踏实。”小时候,每个人多少都一个梦,或许它很简单,或许它不切实际,或许它很无聊,但它毕竟是个梦。长大后,人们往往因为各种因素,而将它遗忘,把它放在心中的角落,让它渐渐地枯萎,直到它消失……
三年级的暑假,外婆带我去一间DIY教室,那是她朋友开的,为了捧场,就叫我跟表姐一起去上课。从此,我对手作的兴趣,开始在我心中萌芽、茁壮,它也成为我心中的梦想;三不五时,我就会到书店或杂货店,买相关的材料;一回家,就开始埋头苦干,挥洒我的创意。
但是我妈妈并不喜欢我做这些小玩意,这使我的梦,开始慢慢地凋零,但我不放弃,我一点也不想放弃。接下来,只要家人不在,我就把手做材料和工具拿出来;家人一回家,就火速地藏起来,当然,纸永远包不住火,我的举动很快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并没有骂我,反而说:“我可以支持你,可是你一次最多做半小时,免得你的近视加深。”原来,妈妈并不是反对我的梦,只是想好好照顾我的眼睛。这句话,就彷彿在植物上施肥,让枯萎的梦想,再次地茁壮;而且,我相信,它以后一定不会再次凋零。
若想要让植物更加茁壮,就必须给它最完善的照顾;梦想也是一样,需要有人给予鼓励,而鼓励就像在为梦想施肥,让它更加闪亮动人,并在世界上,发光发热。
梦想在每个人的心中,是不可或缺的,但随着我们渐渐长大,梦,也渐渐被遗忘,然而我不想把梦想遗忘,希望未来,我能记住我的梦想,也希望所有人,都能清楚地记的自己的梦想,别让无情的时间,把梦想一点一滴地侵蚀殆尽。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9
当我一出生就开始喜欢各种事物,很多很多。
我喜欢鸽子,每当我看到它,我就想张开双手,飞向蓝天,双脚轻轻踮起,有时,它会停在地上,我拿着饲料,它很快过来,慢慢地啄起一粒,两粒,咽下去,有时它还会啄一下我的手指,那是一种多么快乐的感觉啊!
我喜欢睡懒觉,床是我的“必备帮手”,也许是因为妈妈的床太软,我爬到床上,就再也不想干任何事,我闭上眼睛,阳光晒在我的背上,就这样晒啊晒,我睡着了,心灵却没有休息,我要穿过大气层,去到另一个境界,去探索“梦”。
我喜欢乐高,乐高里面有飞碟,飞机,汽车,机器人,战舰,乐高总是变化万千。一个积木或许不能引起你的注意,但是,成千上万的积木堆积在一起,一个你意想不到的事物诞生了。你不一定按照图纸上的去组装,只要你有想象力,就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乐高天地。
我喜欢弹钢琴,钢琴是“乐器之王”,想要驾驭它,难如登天,但我是十分喜欢钢琴的,尤其是我坐在琴凳上,全身被音乐包裹住已经和钢琴融为一体了,手指在钢琴上飞舞,一种轻松感油然而生。
我喜欢零食,除了饭菜可以充饥,零食是第二充饥物,零食种类非常多,甚至我把零食当成饭,仿佛跟零食较上了劲,每天都要吃掉它。
我喜欢《斗破苍穹》,漫画是书本的“分身”,近年来,许多漫画从书架上蜂涌而出,有《斗罗大陆》,有《绝世唐门》……
我喜欢《斗破苍穹》,喜欢那个天赋超群的萧炎,喜欢那个搞笑的药老,喜欢看他们决斗的场景,也喜欢看他们修练到更强境界。人们都说看漫画影响学习,而我却觉得他们是相辅相成的,每当学习累时,可以看看漫画放松放松,也可以从漫画中积累词汇。
这只是我喜欢的六种事物,我喜欢的还有很多很多,如果你也有很多喜欢的事物,那就动起笔写吧。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0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和爱好取决于一个人年龄的大小和身份,以及其生活的环境因素和教育情况。简单地说,兴趣和爱好就是自己喜欢做的事。
年龄的异同,兴趣当然有所不同。像我们12-17岁最大的兴趣无非是打电脑游戏,当然,也有例外的,如:喂养小动物,旅行等。但真正说到喜欢读书的却寥寥无几,因为,儿童的最大兴趣就是玩,没有什么比玩更好事了。许多父母总是以为玩就是浪费光阴,浪费生命,认为读书学习便是最有意义的事,他们不知道,许多儿童在玩中也得到了很多启发。父母们为了让孩子将来能出人头地而让他们一天到晚拼命地啃书,孰不知童年只有一次,这样的童年只会充满枯燥、烦闷。孩子们真正想做的事是冲破知识的重重禁锢,放飞在自然之中,在自然中,我们可以学到书本上没有的知识能够更好地锻炼自己,所以请父母们不要把它视为不务正业。
凡事都有益害两方面,我们不能妄加批判,别人喜欢做的事情。正如,我的表哥,他喜欢看小说,父母亲戚们都很反对,认为他这样成天看小说是虚度年华,浪费时间。可我不这么认为,俗话说:书多人贤。喜欢看小说并没有错,就算是武侠、玄幻这类凭空设想、漫无边际的小说中也是有一些值得学习的地方,如许多好的语句,段落或是中心思想,写作方法,这些都可以学习。每次我向表哥请教写作的一些技巧,方法时,他总是滔滔不绝,这些不都是来自平时看小说的积累。或许我们是同病相怜,前一段时间我总是一天到晚地打游戏,遭来家人亲戚的许多责骂,不满。但在游戏中,我找到了寻求已久的刺激,更锻炼了我的反应能力。我认为凡事只要有个度,一切就都好说了。
平平凡凡,快快乐乐地过完一生,无金钱名利所求,并不是胸无大志,这正应了老子的无为,而为无所不为。
人生就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为碌碌无为而愧疚,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懊悔。我的感悟是:做自己想做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也就无愧于人生。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1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
自小的我就是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习了更多文字,自然更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百本书,每天放学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的润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辞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进行了一次语文考试,作文题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儿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味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2
人生是一条多岔的道路,太多太多的道路,太多太多的追求,于是便有坠落深渊的悔恨,迷失道路的悲愁;人生是宽阔的大海,太多太多的航向,太多太多的选择,于是便有惊涛骇浪的危险,搁浅沙滩的烦忧。
中国摇滚界“教父”级人物崔健,80年代时,自己组建乐队,又要兼顾乐团的工作,常常顾此失彼。最终,他辞去了乐团的工作,成了“一无所有”的人,一门心思做自己想做的事,取得了一番成就。
瀑布选择了悬崖,从此,它便跌宕成一首奔腾的歌;种子选择了撑裂躯壳,于是,它便成就了生命的绿;珍珠贝选择了创伤,它孕育出夺目的珍珠;雄鹰选择与风雨搏击,在蓝天翱翔,它才成为勇者与力量的化身。
“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他以杂文作为匕首和投枪进行斗争,以一种恨的方式来宣泄对民族深沉的爱。选择杂文的同时,他便选择了攻击。有人说:如果鲁迅当年选择小说,也许他就不会受到太多的非议和不公的文学待遇。可是,在国难当头的黑暗岁月中,有良心的文学家,首先是战士,今天和以后,鲁迅都不会被人忘记。
人难免要做出选择,有选择就会有困惑。是选择悬崖,还是选择后退?正如文理分科,是选择死记硬背的文科?还是选择题海般的理科?犹豫中毅然选择了理科。因为喜欢,所以选择,或许我没有聪明的脑子,或许我没有过人的天赋,但是因为兴趣,因为热爱,我选择理科。即使面临强手重重,不后悔,坚持到底。看着一个个同学从文转理,心中产生一种鄙夷,既然选择,为什么不能坚持?既然选择,为什么不为之牺牲?
如果你选择了高山,那么便无愧地做一块坚硬的岩石;如果你选择了海洋,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洁白的浪花;如果你选择了蓝天,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朵飘逸的白云;如果你选择了森林,那么便无愧地做其中一片鲜嫩的绿叶。
因为喜欢,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热爱。
选择自己想做的事。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3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
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
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4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可以从做并不愿意做的事情中磨练自己呢?我就有过很深的体会。
我非常厌恶早起,每天早上,我最依恋的地方就是温暖的被窝了,总是在被窝里为起床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有一天,爸爸对我说:“凡凡,你早上起床不是很难受吗?我有一个办法能让你早起不难受。”听爸爸这么一说,我来劲儿了,忙问他有什么高见?
“每天坚持跑步,这样既锻炼了身体,又不会赖床了。只要能坚持一个月,就能把自己改造成行动者。”爸爸说。
哇!这可真是名副其实的苦差事呀!虽然,我知道跑步的好处很多,但是,早上起床真的太难受。
我勉强地答应了爸爸第二天的晨跑。
“在行动之前,你一定要下定决心,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不能放弃,做好自己不喜欢的事并不是很容易的。”爸爸说。
第二天,早晨的太阳还没有出来,勤奋的小鸟已在枝头上唱起了歌,风吹着地上的枯枝烂叶和垃圾袋沙沙作响,勤劳的清洁工阿姨已经在打扫马路。我和爸爸一路小跑,来到后花园。
大概跑了二十分钟,我便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上气不接下气的,我真的有点想放弃了。这时,爸爸告诉我,我们已经跑了三圈了,距离我们的目标还有最后一圈,坚持着点,坚持就是胜利。在爸爸的鼓舞下,我终于跑完了最后一圈。虽然很累,但我依然为我今天能够早早起床并且完成跑步目标感到高兴。就这样,在爸爸的带动下,我终于坚持了一个月。现在回头想想,好像并没有原来想象中的那么难,我现在每天早起和跑步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如果哪天不早起跑步,好像总感觉缺少点什么。
同学们,你们也试着做自己原来并不喜欢做的事吧,因为这样不但可以磨练我们的意志,有时还能养成我们生活中的好习惯呢。那时的你或许就与我有相同的感受了。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5
什么叫做喜欢的事?你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吗?
人们都说,这一生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是多么难得可贵的啊。对一件事情,喜欢和去做是两个程度的纬度。走过这一路,你喜欢的东西会很多,但是能达到挚爱一生不变的去追求的,并且这辈子都在为这件事忙碌,如此过完自己的一生,真的是最棒的。你喜欢绘画,这辈子你都能在自己的绘画世界里描绘出自己的色彩;你喜欢唱歌,这辈子你能在自己的歌声中活出自己的风采;你喜欢科研,这辈子你能在自己的研究中发现更多神奇的存在……如此过完自己的一生,对谁都是一种幸福的拥有。
东子喜欢吹拉弹唱的“流浪生活”走过许许多多的城市,认识了很多陌生的朋友,留下了一桩一件的故事,流着热血的生活,因为喜欢,所以没有颠沛流离的居无定所,没有埋怨的一言一句,唯有乐活的朝朝夕夕。除此之外,东子也并不是唯有流浪占据生活的全部,因为喜欢歌曲和创作,所以在“流浪”的过程中,他得到了更多作品的源泉,也正因为如此,在他的歌声中可以品到很多意味深长的东西,喜欢也是建立的生活的基础上才更有奔头。
西子喜欢咖啡生活的慢节奏,因而她辞去了现有的IT工作,开始了自己追寻之路,学做一名合格的咖啡师,因为喜欢,所以坚持的很有毅力。没有了IT工作的安稳,更没有基础的工作实力,因为喜欢,所以她愿意从头开始。起初因为生活选择了不喜欢的,后来因为喜欢选择放弃现在拥有的,去追寻自己一直梦求的生活节奏。
爱自己所做的,做自己所爱的,实数生命中的不容易。能在自己的生活中选择自己的喜欢的事情,并且能够坚持的做下去,这一路走来,会遇到很多意外的艰难,但一切都会因为喜欢咬咬牙就能挺过去遇见柳暗花明的美丽。
如果你喜欢一件事情,就去坚持做吧,能在喜欢的国度里创造更多渴望的美好,想必一定是一个幸福的一生。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6
“啊!我不去,坚决不去,打死我也不去……”妈妈和弟弟把我拉进“新星照相馆”,平时聪明的我被妈妈骗出来照相,我真是气坏了,大声地叫嚷着。
我哭丧着脸央求妈妈说:“妈妈,可不可以不照呀?”妈妈说:“不行,你十岁生日不能不照相。人家的孩子都要照的。”我心里生着闷气,想:照相,照相。就知道照相,可恶的照相,叫我怎么办呀?
本来照相是一件好事,可是我就是不喜欢,这是因为以前我照出来的相很难看,因为我不会笑。在照相的时候,那个拍照的阿姨总是让我笑一个,可是我就是笑不出来,在不照相的时候却老是笑,一到照相我就笑不出来了,你说怪不怪?如果我装模作样地笑,会把我长得歪歪斜斜的牙齿露出来,那样子,别提有多难看了。看着照片上的我龇牙咧嘴的的表情,我心里就直发火。
其实,我早就知道我笑不出是为什么,因为我胆小,在照相的时候,面对这么多人,我就会很紧张,也很害羞,所以就笑不出来。如果闭着嘴巴没有笑容,妈妈又说不好看。所以,每当过生日的时候,我总是要躲避照相。可是这次竟然被妈妈骗了出来。妈妈说是带我去买吃的,我真笨,我恨我的嘴巴,怎么这么馋,我真是一只小馋猫。
妈妈把我扯进照相馆的时候,我就知道上当了,但是逃走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我就大声嚷叫起来。这时照相的阿姨对我说:“你骑上这只小木马来照一个。”啊,天哪,竟然还要我抱着一只马照相,我心里很不情愿。我没办法,只好按她说的做,我骑上去抱着“马头”,拍照的阿姨又说:“笑一个。”我好不容易才挤出一点笑容,这时阿姨就按了快门。接着阿姨又拍了几张,然后阿姨打开电脑,把照片显示出来,啊!怎么又是这样,我的两个歪歪的牙齿露了出来,我气死了。要阿姨把几张照得不好的删掉了,只保留了两张比较自然的和一张闭嘴的照片。
哎,我照相简直是在受罪,我希望妈妈以后不要逼着我照相了,我真想对妈妈大喊一声:“我不喜欢照相!”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7
我喜欢身边的一切一切!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从净蓝的天空中轻轻飘下。我喜欢那份洁白无瑕,没有一丝杂质的纯洁。
我喜欢在春风中漫步溪边,溪水像一首节奏欢快的小曲叮叮咚咚唱至远方。我喜欢弯下身子,去抚摸清澈的溪水,滴滴水珠打在脸上,冰冷中透着一丝清爽惬意。
我喜欢在夏日的午后独坐在一棵大树下,拿着一本书细细品读。鸟儿叽叽喳喳欢快地歌唱。慢慢地,热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看到了那份久违的热情。
我喜欢在秋风中看泛黄的落叶,在池边上,在树林里,那样柔美而凄凉,匆匆地走完一生。多少人为此而感叹。
我也喜欢水,不管是哪里的水。我喜欢泉水的叮咚,溪水的潺潺,湖水的平静以及大海的浩瀚,我也喜欢流淌在小村庄旁默默无闻的小河,或宽或窄,或清或浊,我认为它们都具有同样的妩媚。
我还喜欢发呆,痴想着那些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我总痴想着是那神笔马良,挥挥手中的画笔,就能画出祖国的山川河流,画面是那样的精美,色彩是那样的艳丽。鸟儿自由地飞翔,鱼儿欢快地游荡,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我痴想着,我拥有洪亮的歌喉,歌唱着世界,歌唱着祖国,歌唱着人生……
我喜欢水果,无论哪一种。金黄的香蕉,紫红的葡萄,青绿的苹果,幽绿的西瓜。我也喜欢深山里不知名的野果子,圆形的,棱形的,它们都能带给我丰富的营养。
我喜欢另一种水果,是结在人们脸上的红苹果。每当人们笑容洋溢,我都会感到丝丝温暖。
我喜欢写字,一个人静静地写,写下所有有意义的事,封存在我的记忆里,难过时,用它来消除不好的心绪。
我喜欢跑步,喜欢在跑道上成为第一个冲过红线的人,那时,我心里充满了莫名成就感,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是值得的。
我喜欢身边的一切一切,无论什么,我都深深地喜欢!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8
我的爱好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是在书海中遨游。
自小我就对书迷恋不舍,每每捧起一本书,便爱不释手,现在长大了,也学会了更多文字,自然便对书“情有独钟”。现在我的“图书苑”已有近几十本书,每天放学后,这儿便是我的小天地,我贪婪地吮吸着这些精神食粮,在书海里遨游此乃本人最惬意之事!书嘛,不是瞎买的,也不是瞎看的,要买就买好书,要看就看经典。
我的“书苑”中分古典文学类、百科类和轻松娱乐类这三大类。“古典文学”就是中华民族流传下来的经典之作,我现在已拥有《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元曲三百首》以及成语故事、歇后语等。“百科类”嘛,就是科普类丛书,我有《少年百科词典》、学习电脑的书籍等。“轻松娱乐”顾名思义,就是在学习之余让自己轻松一下,如童话、寓言、脑筋急转弯和笑话等。分门别类后,才不会乱读书,既耗费了精力,又没有受到大的教益。
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乐趣,也是一种文化。读诗词让我们在短短几句精炼的句子中感悟出博大精深的人生道理;读成语故事让我们明白成语的来源及典故,不会因为对成语的一知半解而不知如何运用;读寓言让我们在短小的故事中体会出做人做事的道理。总之,“书中自有黄金屋”!
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因为我尝到了读书的甜头!作文是语文考试必不可少的题目,有一次,我买了一本《好词好句好段》,我似乎迷上了它,因为它实在太精彩了,读了一段时间后,班级恰好进行语文考试,作文题目是写景。哈!这两天我可没少看优美语句,多多少少掌握了一些方法,写起来得心应手,如“行云流水”,文字一个一个从笔尖溜出来,果然,这篇作文我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从此以后,我更加爱读书,发现一本好书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可谓“如痴如醉”,我终于体会到了高尔基的那种对书的独特感情,“爱书吧,它是你知识的源泉!”我喜欢读书!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19
我喜欢跳舞,唱歌,画画,跳绳,看书,看电视……但它们都不是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是看书。
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家,看见爸爸妈妈不在家,正要掏出书包里的书本去写作业。突然,我看见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做《西游记》。翻开书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插画。那些插画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放下了一颗准备去写作业的心,端端正正地坐在我的书桌旁,津津有味地、虔诚地读起这本书来。
刚开始,我还读不懂一些故事,经过一个多小时地磨练,我慢慢地读懂了。我看着书,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都来到了我的面前。我看到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场面,真是大快人心。当孙悟空战胜妖魔,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时,我激动得不得了;当唐僧不顾师生情要赶走犯了大忌的孙悟空时,我也跟着难过起来,正偷偷地抹着眼泪。我看了下时间,“哎呀,时光老人真不留情,我还没看够呢!就已经八点了”我愤愤的自言自语道。
半个小时后,不知什么时候回到家的爸爸妈妈在厨房里大声地喊我出来吃饭,可不论他们怎样大喊,我还是无动于衷。因为那时的我,根本就舍不得放下那本令我如此着迷的书。又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有点累了,于是就走出房间看了看,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竟然12点了。看见桌子上剩的饭菜,我并没有胃口,只想读书,但是时间不早了,我只好去睡觉了。
到了明天,老师要收作业了,我这才想起来作业没写。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心想“完了!完了!老师要叫家长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老师并没有惩罚我的意思,只是略带严肃地对我说:“读书是一种乐趣,但是你要有限量的读。”听着老师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是啊,我最喜爱读书。即使有些时候,因为读书,我会遇到一些小麻烦,但这并不不妨碍我喜欢读书。并且,我会一直读下去,一直喜欢下去……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0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件事,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你们知道吗?那就让我来告诉你们吧!当然是看书啦!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假。书就是知识,看书的人,就像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书,还能安抚我疲倦的心灵,我喜欢在书海中小憩……然而我的妈妈,常常打扰我看书。我看书,还闹出不少笑话呢!就让我给你讲一讲吧!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查理九世》全套。我立刻兴奋地看了起来,随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我的心也跟着泛起阵阵波澜。如:我看到墨多多被骗入鬼宅,我立刻想钻进书里,把那个人给揍死;当我看到DODO探险队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破解了墨多多的爷爷之谜时,我激动地又叫又跳;还有,当我看到剧情的高潮时,弟弟突然走过来,非要让我陪他玩,我不但没有理会他,而且还把他推开了。他没站稳,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这次他彻底发火了,拿起苍蝇拍就往我身上胡乱打。可是,我居然没有感觉到疼。
还有更好笑的一件事情:那一次,妈妈给我买了《笑猫日记》全套。我大约看了6个多小时就吃饭了。到吃饭的时候,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就把我的那一套书全抢走了。一看书没有了,我哭着喊着,满地打滚。妈妈最终因为受不了我的软磨硬泡,把书还给了我。吃饭时,妈妈把一大碗小米粥放在我的旁边,只见,我竟然一下子把书放在了小米汤里。见状,在一旁的家人们笑得前仰后翻得。我居然不慌不忙地把书从汤里拿出来,又拿起一块面包,吃着面包,看起书来。这就是我看书中发生的趣事。
我最喜欢看书,因为我深知:书,是获得知识获得智慧的金钥匙,是通往幸福生活的大门。读书,让我快乐,使我充实。书,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是能够陪伴我一生的最忠实的朋友。
小朋友们,你们喜欢读书吗?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1
读书是我最喜欢的事。如果碰到一本我喜欢的书,我会什么事也顾不上去做,一口气看上好几个小时,直到书被妈妈没收为止。
读书的滋味可好了,当你手捧一本心爱的好书时,你首先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书香,这书香会沁人心脾,她将无形中引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比如《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儿童文学》、《上下五千年》……无论什么书,只要是我随手能拿到的我都读,甚至爸爸订的《青年文摘》、《思路》等。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要属童话故事和世界名著了。前几天妈妈又给我买了一套世界名著,共有四十八本,是那种适合小学生读的简装本。记得妈妈买回来的那天晚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抽出一本《基督山伯爵》,打开来看了。
没想到,刚看了开头,我就完全被这本书吸引了,基督山伯爵在狱中遭受了那么多的苦难,在那样极度艰难的情况下,他竟然能活下来,并且能成功的逃出监狱!他太了不起了!他太伟大了!我真恨不得一口气就把它看完才好。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妈妈催着我赶快睡觉,都催了好几遍了,可我像没听见似的,我仿佛已经进入了基督山伯爵的世界,和他一起在大海里拼搏。
后来,妈妈发脾气了,而我的眼睛也实在有些睁不开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去洗刷了。虽然在洗刷,但我的脑海里一直都是基督山伯爵的影子,我一直在想着伯爵会怎样呢?他会不会在大海里淹死?假如他遇到大鲨鱼怎么办?……直到最后迷迷糊糊的睡去。读书不仅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还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开阔了我的眼界,也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每一次习作,看到别的同学在绞尽脑汁,我只感觉脑子里有很多的话要说,笔好像不听指挥似的,总是停不下来。老师表扬我的作文写得好,我的作文每次都会被老师在班上朗读。看到同学们羡慕的眼光,我既高兴又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些都是我读书换来的成果,以后我还要多看书多积累,相信我还能写得更好!
我爱看书,我喜欢这读书的滋味,我觉得它是甜的,一直甜到了心里!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2
“做一件事,用心过了头,这容易忘了为什么要去做;但是不用心的话,又会耽误事”。这是心灵花园导游陶姐姐说过的话。所以,很早很早以前,我一个很厉害的老师说:“用心过头和不用心,都不好,只有中间的地方,最难找”。
这个故事里的大人们就没有找到:和妈妈结婚时,爸爸居然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他心爱的蛋糕去了!而那些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花很多时间去跟肥肉和高跟鞋作战,什么花招都愿意试。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吃什么偏方......
写到这里,我又想:有没有一种完美的课程,教我们怎样找到那个中间点?我想到了一个爱睡觉的小狗,它很想开一门爱睡觉的课,课上没有老师,只要每个人用自已喜欢的姿势呼呼大睡就行了。小狗态度好,它找到了时间和地点,做自已喜欢的事。
这是一个神采飞扬、甜美灿烂的故事,既有小姑娘乐呤开朗活泼,也有蛋糕香甜味道,再加上代表:快活、模范、食神和爱美的小花童主角出演,真是奇妙无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点了。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3
浩瀚的宇宙中,漂浮着无数大大小小的星球,每个星球都闪亮着自己的光辉。其中有个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繁多的物种,每个生命都是一段传奇的化身,都有不同的风采,都像长虹一般耀眼。
但是,在这个地球上,有很多事总让我想不通,例如在动物园里,驯兽师总教动物人类的本领,模仿人类的习性,来搏庸人们的破涕一笑,我承认自己也是其一,也不免会被逗笑,但一笑过后,总觉得有点难受;动物本有自己的可爱之处,何必要可以去模仿人类而讨人类的欢喜,不免叫人有些心酸。正如鲁迅所言:“造物者创造了一切,都是平等的,人们耍的这些小聪明,倒看来有些多事了。”
有些事真的是这样,一些很好的东西被复制多次后,反而叫人反感。
09年春晚凭借《不差钱》红遍全国一夜成名的小沈阳,多少人欣赏他,可春晚过后络绎而来的却是无数翻版的娘娘腔在各个卫视上演,让人看得发腻;当杰克逊逝世后,多少模仿杰克逊的人齐聚电视和网络来比拼谁最像一代歌王,这些也不免有些令人乏味;甚至有不少人把某个歌手的说话方式当做习惯来改变自己,结果徒留人的冷笑一声。每个人的身上有自己的闪亮点,和必要刻意模仿别人?再说,外表的浮华可以复制,气质你学的来么?
从第一部穿越剧《寻秦记》开始,各种各样的穿越戏份充斥着人们的眼球,穿越小说也风靡一时,本来一个很好的创意被涂抹得再寻常不过了,甚至有下个剧情不看都明白的感觉,看多了穿越,上个厕所都感觉马桶像穿越洞……
有家大公司招聘,很多人慕名而来,他们看到地上有香蕉皮,旁边还坐着行乞的老人,都以为是公司的测试题,便将香蕉皮捡起,并捐款给老人,有的甚至买来吃的给老人,结果他们都未被录取。很简单,那确实是一道测试题,但他们未被录取的原因是:太社会。
如今的社会,需要学习,但更需要创新,需要寻常,但不是千篇一律,单一的复制会使人乏味,东施效颦只会惹来嘲笑,其实简简单单做真实的自己就好。
我写我的文字,我抒自己的情怀,我怜世人的悲哀。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4
旅游,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在旅游的过程中,可以享受到其中的快乐,幸福。也可以从里面获取更多的知识。
每次暑假寒假我就会计划去哪里旅游,这次暑假,我来到了桂林。桂林被人们说是“桂林山水甲天下”桂林的水很清,可以看见江里的沙子和石头,也非常绿,想翡翠一样。桂林的美食也是非常好吃,让人回味无穷啊!
我这次来到桂林去了龙胜,去参观龙胜的龙脊梯田,龙胜的龙脊梯田非常有名,而且这里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这些田地就像楼梯一样,一层一层的。周围都是众山环绕,山被绿油油的草树包围着,就像山的衣服一样。
龙脊梯田最大的坡度达到了50度,它适合在春天、秋天、夏天。龙脊梯田也是一个看日落的好地方!那里的客栈也非常多,对看日落感兴趣的可以看完日落住在那一晚上。龙胜不止有梯田这么一个景区,去到龙胜就应该去玩一玩漂流,漂流的路段4-8公里,时长2小时左右。非常刺激,喜欢漂流的可以去,安全问题只要你不松手就没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在旁边保护游客。我一漂流完,腿一直在打哆嗦。这两个地方玩完以后,我就坐车去桂林的东西巷找东西吃了。东西巷里面的房子很复古,这个地方有很多好吃的。
我去了一家火锅店,里面的环境特别好,东西也非常好吃而且划算!来到这里可以看见许许多多的穿汉服、萝莉裙和打扮成动漫人物的小姐姐小哥哥。这里还有一家网红奶茶店答案奶茶,味道还可以,回答让我大吃一惊。还有会冒烟的冰激凌,10元才几个,而且不好吃,严重怀疑是盗版。一直往前走,有一家卖臭豆腐的,那里的臭豆腐真的好吃,6元6个,10元10个。这里也有卖许多手工的小东西,特别好看。有手办,名字手链,名字钥匙扣,还有一个特别可爱的地方,这里卖许多“小动物”特别逼真可爱,满足了我的少女心,按住它的谋某个部位就回发出声音。
走着走着就到尽头了,到了镜头有个卖飞饼的,他把那个饼飞起来特别酷,围观的人很多,买的也多。还有一家卖奶茶的,和其他奶茶店完全不一样,这家奶茶店只卖关于芒果的,一到门口就可以闻到芒果的香味!
这次的旅游非常开心,吃到了许多好吃的,还玩了非常刺激的漂流!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5
我的兴趣有很多很多,但是我有一件特别喜欢,而且天天都在做的事——写日记。
虽然说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它的确并非什么很重大的事情,但在我看来却意义非凡。时间一直在流逝着,一去不复返。你今天可能是开心,可能是生气,但你总是会忘记今天你做过的这些事,一旦你遗忘了,你可能就再也想不起来了,这一天不管你过得好不好,你都白白过了。俗话说得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何妨不动动笔,把今天的一切记下来。等到你哪一天心血来潮,翻一翻日记,你会找到很多有趣的事情。那一幕幕场景,仿佛又浮现在眼前。
其实在四年级我就有这个想法了。要写日记这件事,那是偶然的一个机会。本来我是特别讨厌写日记的,因为老师总是把它安排成作业,特别讲究,每个星期写一次,而且还有规定的格式和字数要求。有的时候还会随机挑出一本,当众去念。我在想,要是写的不好,或者自己做了一些傻事,写进去的话一定会被嘲笑。写日记写的根本就不是自己做过的事情,勉勉强强就蒙混过关了。
某次,姐姐随手翻到我的日记,撇撇嘴:“哎呀,妹妹啊,你写的怎么看起来那么生硬?写日记要真情实感,省去那些旁枝末端,你看你写的堪称流水账。”那么说我我也不乐意了。于是姐姐说:“其实说复杂也不复杂,你可以自己写一本,记自己今天发生过的东西,给自己看的,随意发挥。”听了以后我生起了兴趣。对啊,我也可以试着自己写一本的!然后我发现其实并没有那么难,我的喜怒哀乐都可以写出来。最后养成了习惯,每天都会写。一个学期过去了,日记本就换一次。小学到了初中,我的日记不知换了多少本了,笔记本也换成了又厚质量又好的手账本。有一次我就灵光一现,找到最早的一本。以前的字歪歪扭扭的,日记写的无非都是些和小伙伴出去玩的事。很多事情我都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却有这些“好帮手”替我存着这些美好的回忆。这样也是不错的一件事啊!
写日记这种事情,不是三天两头就完成的一件事,必须每天坚持,虽然很平凡,但缺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6
我是一个小男孩,我的兴趣非常广泛,我喜欢踢足球、打乒乓球、阅读故事书、打羽毛球……在其中我最喜欢阅读故事书。
刚开始可不是这样了,妈妈天天鼓励我阅读故事书,还引导我阅读故事书。
渐渐的,我天天都阅读故事书,而且越读越入迷,读得废寝忘食,因为阅读故事书可以让我得到了许多我不知道的道理,也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知识,还让我这一个井底之蛙变成一个知书达理的“小博士”。甚至还让我明白了许多狡猾的动物,如狡猾的狐狸、凶恶的狼、爱骗动物的黄鼠狼……还让我从小就见识了精彩的外面世界。经过我持之以恒的努力,我的知识也蒸蒸日上了,我的作文也在班上名列前茅了。老师们都对我赞不绝口,我也感到高兴得兴高采烈。
有一次,我看见故事书中有一个成语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便跑去问妈妈,妈妈说:“你不要一直问我,其实,你应该到书房旁边的书桌。那里有一个沉默不语、不说话的‘好老师’——字典在书桌上,你可以去问它呀!”
一听到妈妈所说的话,我便三步做两步来到了书房,并对着这个沉默寡言、不说话的“好老师”问起话来。妈妈看见了我对着字典说话的样子,便抱着肚子捧腹大笑了起来。我也因此而感到十分尴尬。
一天,我阅读书还闹了第二个笑话。那一天,妈妈到菜市场去买菜,吩咐我等水开了,一定要把热水壶的插头拨掉。妈妈吩咐我后便走了。过后,我就拿起我最新买的故事书津津有味地阅读了起来。不知不觉,我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原来水已经烧开了。这时,妈妈正好从外回来,闻到这一股烧焦的味道,便问我:“是什么东西烧焦发出一种烧焦味?”我一边阅读故事书一边说:“是水开了,我阅读书读得都心不在焉了,热水壶都懒得走去拔开了了。听我这一说,妈妈便二话不说原谅了我,还摇着头说:“你这个小书迷,阅读故事书太入迷了,连水烧开了都不知道,害我又多了一份工作,唉!”妈妈讲完后,我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继续阅读我的故事书。
阅读故事书不但给我带来了永数不尽的无穷知识,还让我感到非常愉快。从此,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阅读故事书。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7
每个人都是一个生命的个体,个性不同,相貌不同,当然喜欢做的事也不同。
我喜欢做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我喜欢浇花,我浇的花都享受着不一样的待遇,但是我最爱浇普通的花草,因为普通的花草一点也不娇,而且生命力很顽强;我在浇花前先用洗干净的大油桶把水装满,在太阳下放一两天,接着给花盆的每一寸土壤浇上均匀的水,浇完之后我再用喷壶将水喷在叶子上,让每一片叶子和花瓣都充满水分,小草和小花在我的精心照料下都很争气,叶子长得很快,花也开的格外美。
还有,在我闲暇的时间里,就会坐在椅子上想我的“未解之谜”,比如说:“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月亮和太阳为什么不同时出来,为什么鸟可以飞而我不行……想了不到十分钟,我的头都快炸了,但是我觉得很可笑,不管怎样我一定会解开这些“未解之谜”。
接下来要说的可是压轴的好戏——也是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偷鸡蛋”,听起来有点不道德,但是别误会我是偷我爷爷家鸡下的蛋,我最好的搭档是我妹妹,我妹妹可是一个“偷蛋”高手,但不管我们两个多厉害,也斗不过又凶又猛的老母鸡啊!不知怎么,爷爷家的鸡不分男女老少个个都可以保家卫国,尤其是母鸡比护小仔的母猪还厉害呀!
当它们要下蛋的时候,总是会找一个舒服而隐蔽的地方下蛋,它们真的好聪明啊。
我和妹妹每找一个鸡蛋,都要废两个九牛二虎之力,你们知道为什么要用两个来形容吗?这是因为一方面我们要辛苦的找鸡蛋,另一方面是要自保,当母鸡见到我们在偷蛋的时候,就会跑过来啄我们,所以我们要防止被母鸡啄伤。记得有一次妹妹就被啄伤了,然后她发怒的说要去报仇,但是我告诉妹妹,鸡是爷爷辛辛苦苦养大的,我们每天还要吃它下的蛋,如果你把鸡打伤了,以后不下蛋了咋办,鸡蛋也没得吃了;妹妹听完后低下了头,自那以后我们每找齐7个鸡蛋都要炒一盘子来庆祝一下,当然也会和全家人分享这些美味。
我觉得生活中到处都充满了乐趣,这是因为我有一颗善良而又快乐的心,我相信以后还会遇到更多我喜欢做的事。
最喜欢的事初一作文 篇28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做的事,我也不例外。自古以来,知识在人的生命中占了极大的地位。而想要拥有丰富的知识,最好的方法就是多阅读。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阅读了。不论什么故事,只要一阅读,我就会把我的身心全都投入其中。其实在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不仅可以在书上阅读,也可以在网上阅读呢!书籍分为几个种类,有小说、漫画、经典、神话等等。除了这些,我们平日里也经常会阅读报章,以获取最新的资讯,不成为井底之蛙。阅读是一种娱乐活动,它能够让我们放松身心,减少课业或事业上的压力。以我阅读的习惯,一本书我会重看三次。第一次是大略地看,第二次是认真仔细地看,第三次则是找出不明白的地方,再仔细探讨其中,以更了解它的意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本里记载了包罗万象的知识。空闲时,我经常会找一个安静的地方阅读。印象中最深刻的一本书是由来自法国的著名作家,法布尔所写出的?昆虫记?。里面记载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以及作者对昆虫的喜爱。当我阅读时,我仿佛进入了奇妙的昆虫世界。在那里,我认识了几位新朋友—脾气暴躁的黄蜂、善于消灭毛虫的金步甲、被人们认为是害虫的蝗虫、以木头为食的天牛幼虫等等。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繁殖与死亡。就像是上了一堂一堂既有科学性,又有趣味性的课。这激发了我对大自然的好奇心。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本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就是通过书本吸取知识,才能达到如今科技发达的日子。
无论如何,我对阅读的喜爱是不会变的。我希望大家都有机会好好享受阅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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