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书笔记(精选36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书笔记,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读书笔记(精选3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读书笔记 篇1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高中读书笔记 篇2
最近看了两本关于创作者的书,都是创作者自身的自述。读来却也有感。一本是冯小刚导演的《我把青春献给你》,另一本是宋方金的《给青年编剧的信》。虽然还没有看完,但读了或多或少产生些感触。冯小刚导演的自述和他的电影一样,读完依旧会停留在他的自说自话的语境里面。和他的电影一样,能乐。整个阅读语境下的阐述与表达,能读到一些关于冯导入行初期创作上的零散片段。如那篇关于‘编辑班的故事创作’的内容,看完我也想问‘敢情,这就是创作策划?’。文中介绍,冯导作为编剧新手,被王朔拉了一起去写剧本大纲,然后的几天里,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他一句。整部戏轮廓人物就出来了。接着又写到认识葛优的场景,读来都感觉到葛大爷一脸严肃的表情。旁人乐开了花,他却还一脸严肃茫然。文中语句措词如冯导在说,读者在听,觉得像是一场关于冯导一路过来的创作座谈会。读者完全放松聆听,兴奋处,也豪无违和的笑起来。当然,对于冯小刚导演的电影作品,个人是保留态度的。这当中并不否认冯导对中国电影的贡献。冯导性格直爽,人聪明灵光,说话豪无拐弯末角之嫌。那篇讲到和投资商座谈会的谈话。导演协会的导演们大家都忙不得找些好的说辞说明导演有多忙,电影行业多景气。就冯导一不小心,全坦诚交代了‘我们导演现在整天都闲职在家’!难怪李少红导演说‘就你一个聪明实诚’。此处使我联想到黑泽明的一个桥段,大概是说一件很小且普通的事情,然而,黑泽明导演坚持的立场是“知道就说知道,不知道就说不知道,不要不懂装懂”。日本人性格上有很多坏毛病,但在专注做事的事情上却是值得称道。
这第二本《给青年编剧的信》,只读了前半小部分,不好评论。看了一些说明,认为干货都在后半部分,前半部多以对行业的吐槽。就自己看的前小部分,确认了前半部分确实是对整个影视行业的批判。读来却感作者作为局内人的无奈和挣扎。但不可否认作者对行业的用心维护。也许作为读者,所处立场环境不一样。对于作者所提的问题,不会觉得与自身关切很接近。但坦诚来说,艺术作品终究是情感的归宿,是情感共鸣的结晶。好与不好,观众和读者会有相应的判断。如果说这代人品味不高,那么还有下一代人。这个国家的民众艺术鉴赏力不高,那么世界各国鉴赏力总是会有高的。人类历史文化中,就像滚雪球,越滚越大,破而立。对于一些新事物,不管是IP,还是其他创作。终归是要服务于大众对其的认可和判断。假如这些作品真的一文不值,相信它自有它的命运归属。作为创作者能做的,还是对自身创作的作品把关,投入情感和心力。
国内近几年确实是互联网资本的天下,不管是哪个行业,互联网只要进入,总能翻云覆雨,弄出很多的新鲜花样儿。但热潮总会过去,留下的才是本需。影视行业也是,互联网资本进入,总是想抢占先机,占领市场份额。然而,内容的贫饥完成不了整个资本布局需求。于是,互联网资本不断的世界各地买断内容,创造内容IP,看上去似乎已具备填补市场内容的贫饥。然而,一切繁华的背后,却少了人性情感的思考和积累。情感如此的瞬息万变,又如此厚重殷实。没有足够的诚意,没有丰富的生活体验,人生阅历,艺术创作很难完成这样的情感转化。好莱坞占领全球电影市场这么多年,技术创作更是流程化,但是每年的优秀作品中,又有几部是产于好莱坞的呢?何况好莱坞购买的是全世界优秀的创作型人才。所以,在本书前半部分中,作者所担心和忧虑的行业问题,其实归根结底终是创作问题。创作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来源过往经历和生活,是人性情感深处的归宿。任何一种打着艺术的幌子,都难以逃过观众明亮的眼晴。时代浪潮过去,艺术不留下时代痕迹,难道只能单凭借于史料记录吗?
高中读书笔记 篇3
过去的一年里读了好多书,科幻玄幻政治历史,有些书是用来娱乐打发时间,有些书是为了开阔眼界,丰富内涵,每读完一本总会有些许的思考,但却一直没有把读完这本书带来的收获记录下来,今天决定开始对读过的每本书写读书笔记,不能让这些书的内容只是作为过眼云烟,记录下来也算对自己有所沉淀。
黄仁宇的这本《万历十五年》是从杭州回北京的飞机上读完的,读这本书花了不少时间,这期间也主要因为工作太忙,工作之余还要抽出时间来补专业知识,所以就冲淡了读这些文学作品的时间。出差唯一的好处是可以在旅途中读书,这个过程是很享受的。
《万历十五年》这本书写的是万年皇帝第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587年前前后后的历史,作者黄仁宇博士履历丰富,学识也很渊博,《万历十五年》在我看来没有博人眼球的华美文字,字里行间也是朴实无华,作者站在一个后来人的角度上客观公正地去审视那个年代的历史,为我们重现了一个典型的中国封建王朝的政治和民生。
时处明朝的中国在世界上还是一个辉煌的国度,但其实是在走向没落的边缘,当时的政治体制就已经决定了明朝的没落是不可避免的。
不得不说,从读过关于明朝的书籍来看,明朝的政治制度相比其它的朝代还是有一定的优越性的,文官集团的斗争虽然是王朝落没的关键因素,它也同样带有一点民主的意思,低级别的文官敢于上书弹劾比自己官位高得多的官员,甚至弹劾自己的领导,更有甚者有人公开上书指点皇上的是非,很多文官也有着他们自己的诤诤铁骨,虽然这远远称不上民主,但说它有一点民主的意思我觉得也不过份。
作者在本书中多次明确地阐述,封建王朝最终落没的原因,在于统治者总是试图通过道德来约束人民,而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于是四书五经三从四德等等这些就在那个年代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普通百姓想要入朝为官就只有科举这一条出路,科举的内容也无非是四书五经圣人之言,朱熹的批注也被指定成唯一的官方正确版,如果说现在的中国社会没有言论自由,那封建社会的学者连思想自由都没有,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框架,统治者就必须将这些圣人之言作为人民日常生活的准绳,以此来教化人民,而那时的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农业社会,人民知识水平和智力水平低下,依靠这些很容易愚化百姓,但仅仅凭道憄上的约束是远远不够的,法治不健全就会导致各项政策难以推动,就更不用说官员钻各种空子了,这些问题即便在今天的中国,有了一定的法治基础都还远远没有解决,更不用说在那个落后的年代了。
《万历十五年》通过几个历史事件和几个历史人物刻画了那个年代的历史,作者挑选的那个时代的几个人物也各有他们的特点。
张居正是一个改革派,作为皇帝的老师同时也受到太后的青睐,手上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由他来推行变革可以说是顺水推舟,张居正虽然生活上远不能算是个清官,作风上也受人非议,但通过这些历史作品可以看出他也确实心怀天下,结交党羽也是为了能在朝中取得更多的支持,以此来作为政治基础来推行他的改革,虽然张居正生活不够清廉,但在他的努力之下民生确实有所改善。需要明白,但凡变革就必然会触动很多人的利益,张居正虽然到死也没有卸任,但在他死后弹劾他的言论纷至沓来,最终在死后还得到清算,因为有太多人的利益受到了触动,弹劾地人如此之多以至于和张居正有过密切联系的人也大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一代名将戚继光之所以在死后三年仍不能见容于万历皇帝,也是因为他之前与张居正交往过于密切。
海瑞印象中应该出现过在历史课本上,各个地方给他们标题都是“清官”,为官清廉地有些极端,记得在《明朝那些事儿》里面作者写到有一次海瑞买了两斤肉,卖肉的屠夫激动万分,感叹居然
在有生之年还能做成海县令的生意,海瑞清廉地有些洁癖,在那样的政治背景之下,如此正直的官是不容易于他人的,正直是必要的,但变通仍不可或缺,海瑞岂图靠一人之力构建和谐社会这样的打算很显然是不会成功的,还是绕回来,没有统一的制度,单靠一已之力是不可能对社会现状有颠覆性的改变的。
相比于海瑞,戚继光则有他的过人之处,他的军事才能无可挑剔,即使没有读过明史的人提到戚继光也会不自觉地在他名字前面加上个“抗倭英雄”,戚继光练兵有他自己的手段,用兵也有自己的方法,以至于在和倭寇的战争戚家军几乎未尝过败绩。看看明朝其它的一些悲剧人物就可以
知道,单打独斗是成不了气侯的,海瑞一生正直如此,最终其实也是壮志未酬,而戚继光可以说成是识实务者,他懂得适应当前的形势来做出决断,又懂得结交朝中大臣,张居正就对他赏识有加,可以说有张居正在朝中的大力支持,戚继光才能在外更好地发挥他的军事才能。
书中还写到了内阁首辅申时行,哲学家李贽,但总起来讲没有哪个历史人物有能力靠一己之力改变历史的,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也只不过是汇聚了众多历史人物的力量,由底层的人民大众推动向前的,《万历十五年》是本好书,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那个时代的历史。
高中读书笔记 篇4
最近学生课程在学习中国古代思想文化,我对老子的思想是比较向往与崇拜的,于是读了一本书,林语堂的《老子的智慧》,对老子的思想更加崇拜。老子的智慧是哲人的智慧,可以净化我们的思想和灵魂,提高我们的道德修养;老子的智慧可以开启我们的智能,教人如何处世;老子的智慧有助于我们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感悟一 万事定要顺其自然
人生在世,终止结果皆为一死,万事不能强求,要顺其自然发展才好。名与利皆为过眼云烟,追逐金钱,就会受金钱的束缚;追逐功名,就会受功名的束缚。只有抛开名利,才能超脱于种种名利之外。平平淡淡才是真。淡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吧,你会从宁静的心境中感受到生活的美妙的。
感悟二 万事要坚持中庸,到了就好,不要过
人生也就60年,万事到一定程度就好了,不要太过,太强求。为什么要把自己搞的那么累呢,现代人,压力太大,抑郁的很多。从懂事那天起,大部分人就要为了生存忙碌奔波,要不然一家人的生活就没有着落。当一家人因为自己的努力而得到全家人的生活改善时,你说这种奋斗的过程难道就没有幸福的感觉吗?在瑞典,就算是最坏的打算,一辈子什么也不干,他的收入也很可观,所以,他们有很多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到底上帝要他降临人间是来干什么的。其实生命中奋斗也是一种幸福。
我们往往要感叹事事的不如意,其实我们都是幸福的,家人的平安,孩子的健康,难道不是我们最大的幸福吗?做人要乐观,要容易满足才好,这样才会幸福!
高中读书笔记 篇5
2013年的夏,高温,多雨。很多的思绪,很少的文字。勇敢与懦弱并存,快乐和伤感同在。简单的幸福,复杂的辛苦。在这暑气散尽、清清冽冽的凉中,集结出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从小一直一直在书海遨游,在前人的足迹里追寻,汲取着营养一天天成长。未曾想过有一天会写出一本属于自己的书,总觉得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平时的写写画画,不过是一些心灵的倾诉,诉说着片片深情,给我的挚爱亲朋,或诉我身边的有情种种,那些过往,那些曾经,那些已然逝去,却仍清晰的岁月匆匆。一路歌,一路行。有泪水滑过,有欢笑重重,一如一串串精美的珠链深深地珍藏心中。
是落入凡间的精灵,谁又不曾想过插上双翅翱翔于蓝天,畅游苍穹。用满含着眷念的眼睛,悲悯地望着苍茫的大地,俯视着人生。
平日里喜欢沏一杯茶,焚一炷香,或捧一本书细细地读,或静静地听一听佛乐梵声。在喧嚣的人群中,把自己幻化成一朵青莲,静静地看着、想着他人或自己的前世今生。
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将多年的心语集成一本集子,寄出后很是有些惶恐。几十年过去了,自己仍保持着一颗赤子的心胸,会被大家认可吗?
可无论尘世如何变化,人心如何让人看不懂、摸不清。我仍从心底发出喃喃低语,轻语着一段段真情,说给有情的你听,你若会心的一笑,或是泪光莹莹,我便会在瞬间绽放、瞬间凋零,融化在你的眼中,只要你懂。
《莲之语》书名的由来
之一:因爱莲,一如佛前的青莲般纯净安然,是自己心灵的低语,故称莲之语。
之二:希望自己的浅语低吟如莲般清新怡人,秉承“如若不能口吐莲花,宁可选择沉默不语”的写作原则。
之三:本书语言温婉、温润、娓娓道来,无妖娆妩媚,无富丽堂皇,只有一缕淡雅清香,满含着爱和温情,一如莲之吐露芬芳。
高中读书笔记 篇6
对你遥远,对我平常——恐惧和误解源于一无所知;母狼紫岚,沈石溪畅销作品《狼王梦》中的主角。《狼王梦》刊登于80年代《中篇小说选刊》时,曾用名《母狼紫岚》。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卡日曲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
在广袤无垠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五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但媚媚却产下五只狼崽,这也是紫岚和黑桑的下一个希望!
书中的“狼道”是作者描写的重点。母狼紫岚,在必要时,可以吃掉自己的狼儿;或者为了不让孩子受猎人们的折磨和屈辱,维护“狼道”的尊严,可以一口咬断孩子的喉管,无论如何也要留全尸;甚至眼睁睁地看着爱子在搏斗厮杀中受伤、死去,被饥饿的狼群咬成碎片,也不伸出援手。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
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大王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人类。
作者很擅长说故事,情节紧凑,环环相扣,绝无冷场。例如一开始,紫岚的生产,便是在大白狗的追逐下完成的。之后他运用关于狼的知识,把狼充满挫折的成长描写得十分精彩,巧设悬念,引人入胜。
高中读书笔记 篇7
孔子,春秋战国时期之文人,其作《论语》流芳百世,流传至今,几乎无人不知,无鬼不晓。
《论语》,封面精致,外壳鹅黄,厚厚的,正上方用宋体写着“论语”二字,下面写着“孔子的智慧”几个字,并配有一幅山水画,让人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翻开书页,一股油墨香味扑鼻而来,啊!这本书我已经心仪很久了,还是妈妈特意从书店买来的呢!
这本书中字字珠玑,其中我认为最精辟的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和“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两句话。
第一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时常温习学过的知识,这难道不快乐吗?有朋友从远方来做客,这难道不开心吗?别人不知道我有学问,而我不介意因为学习是为了自己,这难道不是一个君子吗?”此话告诉我们:常常保持愉快的心情,做任何事就可以得心应手。如果别人对你有误会时,不要生气或难过,只要你做的是对的,别人终究会明白的。”
第二句话的意思是:“孔子说:“三个人一起行走,除了我之外的两个人,一定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我选择他们的优点来学习,如果是缺点的话,就把它当成一面镜子,看看自己有没有一样的缺点,如果有就要立刻改过来。”此话告诉我们:朋友或同学当中,每个人都有优缺点,重要的是,我们能不能学习别人的长处和改正自己的缺点。”这两句话写得真好,我们大家也要好好读读哦!
《论语》,孔子智慧之精华,他告诉了我们怎样做人,怎样处事。做人,就应该要不能只修饰外貌,更重要的是内心的修养;做人,就应该要对所有的人都要以爱心对待,也要多亲近有仁德的人;做人,就应该要假若发现了自己的任何缺点和过失,必须得勇于改过,不能故意不改,并装作没发现;做人,就应该要本着正大光明的态度来做事,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论语》与孔子,传颂千秋万代……
高中读书笔记 篇8
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在二十一世纪的现代社会,我从它简洁朴实的文字里,懂得了很多人生之道。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孔子感叹时光飞逝,感慨人生世事竟像流水一样不停地流逝,一去不复返。
时间虽然可以很长很长,但也可以很短很短,也有人认为时间是世界上最无情的事物,不愿多等待一秒钟,可时间就是如此,如果你不珍惜,它不会等待任何一个人,就像高尔基曾经说过:时间是最公平合理的,他从不多给谁一分。人生中我们走过很长很远的路,一步两步,一秒两秒,一年两年,一直积成我们烟花般灿烂辉煌的人生。
世事变迁如此之快,我们要好好珍惜,虽然我们没有超能力让时间停止或者倒退,但是我们可以过好每一秒钟。在这大好青春年华里,我手持一本书——《论语》,坐在梦幻一般的教室中品读书中教给我的人生真理。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虽说时间无情,但它又是有情的,它对每一个人又都是公平公正的,如果你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将会回报你的付出,如果你认真对待它,它一定不会辜负你。时间会帮助那些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人,因为他们明白时间是真正宝贵的,人生是珍贵的!。
如果我们能把握人生的每一秒,我们的人生才不会显得空虚,我们要珍惜它,不要看着时间让它从我们指尖流逝。每天中我们都会浪费许多时间,可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浪费的时间对那些已经到生命尽头的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
曾经听我班主任说过:“时间不会等你,只有你去等待时间。如果你浪费别人的时间,那你就是在谋杀,如果你浪费自己的时间,那你就是在自杀。”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可世上不会有后悔药,也不会有时光机,如果不想让未来的自己后悔,那么此刻我们要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生命的尽头才知道时间的可贵。
时间是宝贵的,但它总是悄无声息地从我们身边溜走。为了让将来的自己感谢现在的我们,所以此刻要珍惜时间才能拥有更辉煌的明天。
高中读书笔记 篇9
我实在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个感性的人。这部分我似乎经常改变。
看电影的时候,由于视觉、听觉上受到双重刺激,而眼前人类的面孔和其他特征极为明显,再加上情感丰富的配乐,因电影而落泪是时常发生的。看漫画的时候,少了配乐,但精妙的分镜和翻页带来的转折悬念感,也两度引我垂泪。
但是因小说而哭泣,而哀伤,这倒是头一次。
也不知是因为,我喜爱的小说皆有宏大的背景,不以刻画人物为主,而重在表现时代与历史感,还是小说这种媒介不能以画面方式直观呈现场景,所以自行构建画面的过程中,情感的影响力随之减弱,总之,写在纸上的纯粹的文字更不容易打动我。
但是这次是例外。这个故事如此之长,这段友谊如此之长,永生之人与短命之人的诀别,竟是这般的——充满痛苦。
真正读书之前,我对丹尼尔·奥利瓦(让我们省去那个“机”字吧)早已略有耳闻。虽说仅限于他长得很帅,且和以利亚·贝莱有牢不可破的情谊——我可没武断地将这种感情归类为“友情”,请注意——但这两点,和他默默守护人类两亿年的功绩相比,我认为同样重要。
对于贝莱,丹尼尔并非一直是“丹尼尔”:“它”原先只是“机·丹尼尔”,一个机器人,一个不具备生命和感情的……物件。他厌恶他,怀疑他,不能忍受机·丹尼尔比他优秀这个事实;“那种东西?住在我家?!”是他的反应。
在《裸阳》中,贝莱与丹尼尔重聚。初次见面贝莱就已激动的无以言表——上一秒还对这个“太空族”万分不屑与冷漠,下一秒看清来者后,就几乎忍不住要和对方热情相拥、做出一切“老友久别重逢后会做的疯狂举动”——有那么一瞬,竟然还萌生了作者称为“金兰之爱”的情感。他却还是控制住自己,提醒着自己,丹尼尔只是个机器人,我不能像对人类那般对他。然而,这个念头也不是那么根深蒂固。与丹尼尔共事的模式似乎与原来大相径庭:他有时还是对丹尼尔的过度保护欲感到生气,有时还是将他使唤来使唤去,而当他利用机器人“只讲逻辑不讲理”的缺点成功制住丹尼尔的时候,更是因此沾沾自喜。但有一样东西却变了——在《裸阳》中,凡是第三人称提及机器人·丹尼尔·奥利瓦,一律没有使用在上一部里绝不会落掉的那个“机”字。
是丹尼尔,不是机·丹尼尔。
我深信这是作者有意为之,以展现贝莱在种种经历后的改变,为他在人类——地球人——殖民太空事业中作出的贡献埋下伏笔。然而,本质上,这是贝莱对丹尼尔的“金兰之爱”的体现;他将他当做朋友,而不是一个随时可能替换掉自己的、该死的机器。
对于一个身边有文森·巴瑞特这样鲜活例子、还深知集体农庄的令人作呕的地球人来说,这是多么大的改变!一开始,贝莱甚至讨厌吉斯卡,只因为吉斯卡让他想到,丹尼尔也是个机器人,也只是个机器人。
“机”字代表了不平等,代表了隔阂,代表了厌弃;这些,在提及丹尼尔的时候,统统不要。
他因为见不到丹尼尔而黯然伤神;他对丹尼尔的珍视超过他与嘉蒂娅的情感,甚至甚于父子亲情;他强撑着最后一口气,只为了临死前能见到丹尼尔那鲜有表情的面孔、听到他那几无波动的声音——耶和华啊!多年前的以利亚·贝莱一定会这么说,耶和华啊!他——不对,是它——只不过是个机器人!
但不是这样。贝莱愿为丹尼尔履行“第一法则”的内容,而他可曾对其他人有过类似的情感?他用最后的气力开导丹尼尔,宁愿自己孤独的在黑暗中走完一生,也不愿丹尼尔,因为对他的死亡束手无策,而受到伤害。
“不管是不是真人,你在我心中,永远有特殊的地位。”
那是真正的友情吗?我无从得知。最初,说不定,只是第一法则要求机·丹尼尔对贝莱的友谊回以同等的热情;但随着两人共处的时间持续增长,我愿意相信,丹尼尔已经将贝莱当做了他的“以利亚老友”——不再是“伙伴”,不只是那种两人在空间层面的相伴;而是“老友”,那种自内心深处产生的感情,那种不因空间或时间而易、与机器人三大法则全然无关的精神层面的羁绊。
以利亚·贝莱,让丹尼尔·奥利瓦超脱出正子径路的数学,让一个机器人有了情感。
而过了两百年,丹尼尔·奥利瓦还是不愿忘记他。
而过了两万年,丹尼尔·奥利瓦还是没有忘记他。
高中读书笔记 篇10
看了夏丐尊、靳以和郑振铎的《猫》,最大的感触是,每个作家风格不同,但是,他们家的猫要么死了,要么亡了,要么丢了。这么个悲痛的结局倒像是个套路,一个坑接一个坑,出乎人意料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我家没养过猫,但在无数诉说中,我心目中的猫的形象完全与这三篇文章对不上号啊!生活中见到的猫是喜欢抓可以抓的一切的一切,猫爪板就不说了,什么沙发,纸箱啊之类的,我还见过一只猫刨水泥地玩得不亦乐乎。还有《哈利·波特》中赫敏·格兰杰的克鲁克山,姜黄色的肥猫,时而活泼时而懒惰。这些猫都有一种霸主自在的模样。
可在这三篇文章中,我似乎要改变我的世界观了,这些猫是多么可爱!特别是靳以的那几只异生双眸的小猫,活泼可爱的性子,倒使我认为这不是猫,分明是几只扎着兔耳朵在亲人面前蹦蹦跳跳的孩子。我的天,到底是我的思维太局限了,还是这世界变了?
在冰心的《我爱小动物》中的黑猫和咪咪,活泼可爱,憨厚友好。那么,每天晚上在垃圾桶翻来翻去的猫呢,差一点儿跟着我闯我家里去了!
古人云:猫有九条命。那么这文中的猫的命运似乎有些打脸了。说好的九条命,有的被狗咬死了,有的病死了,有的太活泼了被人捉去了,有的含冤死了,有的腿冻了,还有的夜里躺棺材下了。这叫我还能说些什么呢?也只能惋惜了。
郑振铎的第三只猫与夏丐尊是认为那猫不吉利,因为那是三妹最后的东西。相同的一点是,这两只猫去世后,作者多多少少有些悔恨。可以告诫我们的是:也许宠物只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过客,但却是它们生命的全部,我们应当用100%的诚意去对待这些过客。
高中读书笔记 篇11
莫泊桑,我相信爱阅读的人都认识他,他与契科夫和欧?亨利并称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家”。他一生写的短篇小说有三百余篇,他的代表作《项链》更是享誉全球,让人拍案叫绝。
在妈妈的倾情推荐下,我阅读了莫泊桑写的《项链》。《项链》这篇小说篇幅不长,总共3500字左右,内容以叙述体展开,以题目《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一路带领我走进女主人公玛蒂尓德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小说的创作凸显三大绝妙之处。一、环境描写,揭示创作背景:小说的开始,以马蒂尔德的幻想娓娓道来:“热烘烘的空气暖炉,古代壁衣的大客厅,精致芬芳的小客厅,大型圆椅,这种精致、身临其境的环境描写直接、而充分地展现了19世纪80年代法国追求享乐虚荣的恶劣社会风气。二、人物刻画,表现主人公命运:作者用心里、动作、言语对人物进行了深入破析:借项链前,描写了玛蒂尓德的心里活动,她感觉自己是为一切豪华的事物而生的。借项链时:描写了马蒂尔德的动作,她心满意足,心花怒放地跳起来抱着她朋友的颈项,热烈地吻了又吻,末后,她带着这件宝贝溜也似得走了。丢项链时:描写了马蒂尔德与她丈夫的对话及丢项链后的惊慌失措。还项链时:描写了马蒂尔德用英雄气概打定了主意,那笔骇人的债一定是要偿还的决心。揭入马蒂尔德因为向往贵族妇女的奢华生活,却因丢失项链,最后付出了用十年时间偿还这笔债务的命运。3。情节安排,有序集中不落俗套:整篇小说的情节安排十分有条不紊,朴素而又不落俗套。当马蒂尔德向福雷斯杰太太借项链时,福雷斯杰太太不说明项链是假的,归还时,她也不打开看,这两处的描写为小说的结尾打下了伏笔。事实上从借项链到归还到偿还债务,马蒂尔德一直都不知道项链是假的。直到最后揭开谜底,这样写增强了出人意料的戏剧性,震撼了读者的心灵,让我由衷感到佩服。
莫泊桑的写作手法是绝妙的,他用平铺的叙事表现手法,逐步向我们讲述故事的起因、经过,用意想不到又在情理之中的事件来结束整个故事,强烈的渲染了悲情艺术的效果。阅读完以后,我只想说一句:“伟大的作品就是这样写出来的,值得大家共同细品。”
高中读书笔记 篇12
斟酌良久,还是用了这句应经被用的俗不可耐的评价做题目,因为太过贴切,我也想不出比这更符合我的感受的评价了。所有史书中,最钟爱《史记》,因为他已脱离了史书规范、刻板、官方的范畴,而成为了作者情感宣泄的一个出口。堂皇的历史,深处的文学。
“史家绝唱”,是因为它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其前其后几千年,再无人有如此勇气、毅力与才华著史。把历史的失败者,汉室的敌人项羽写入帝王本纪,塑造了一个勇毅、血性、真诚、可爱的悲情英雄。在项羽的对比下,汉室始祖、历史的胜利者刘邦显得黯然失色;把世人鄙弃的市井游侠,刺客杀手写入人臣列传,读起来让人忘记了它是严肃的史书,反而如武侠小说般热血激情;把起义暴民的领袖陈涉写入诸侯世家······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仆诚以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自己都明白这部书是要藏在山里,只给能看的人看的,难为世俗所容。《史记》被后世删改多次,能留下这些“叛逆”内容,已是不易了。
我十分赞同蒋勋对《史记》的解读,“司马迁立下许多人格典范,而历史是以人为核心的”。在《史记》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鲜活的,活出自我的,有独立灵魂的人物。唱着“虞姬虞姬奈若何”自刎乌江的项羽,负荆请罪的战国四大名将之一廉颇,一片白衣高冠中长吟“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荆轲,“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的屈原,为知己毁容吞碳三次行刺赵襄子的豫让······这些人,这些场景太美,太具有魅力,这种美与魅力来源于真情与人格。独立的人格让这些人摆脱了其他史书的僵硬死板,从《史记》的书页中活了过来;真挚的情感具有了让人感动的力量。
“无韵离骚”,《离骚》是什么?是文学,是诗篇,是文人忧伤、徘徊、忧郁、愤懑的抒情诗作。文学总有虚的成分,有浪漫色彩。我们不敢相信真实项羽的死亡会那么浪漫,真实的荆轲是那么从容悲壮地赴死,真实的张良会有遇到黄石变的圯上老人那么虚玄的故事。真实的历史应是《宋史》《清史稿》《新唐书》里的征收赋税、开春闱、发仓救灾、平定民乱的琐碎现实。而《史记》里,无论是孔子世家的儒学雅言,还是农民起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大逆不道,甚至是刺客行刺,血溅朝堂这种充斥着暴力血腥阴暗的行为,总是有神圣感与美感让人向往,却也有一种虚幻感,像是文学家的创作,总是高于生活,高于历史。
司马迁是在用生命写书的人,他不为国家著史,不为帝王著史,而是在为自己写诗。他把自己的复杂情感倾注在书页中,受刑的愤懑不平,失去尊严的压抑隐忍和深深的孤独,自身坚持抵抗的意志,从历史中寻求安慰与解脱的幻想,还有古代文人一脉相传的自恋与轻狂(看看他序言里写的,自比周公孔子,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那等自信气派,中气十足),再加上他的盖世天才,铸就了《史记》。其他史家也许极少数能比得上司马迁的才华,但他们单纯又单薄的情感比不上司马迁情感的万分之一。
《史记》不像《春秋》《左传》那般满篇礼义道德,高深莫测,也不像《宋史》《明史》那些国史般干巴巴了无生机。它平实而精彩,真诚而深刻,它能让我感受到历史的生机与活力,能让我为这个民族强大的生命力而自豪,能让我为遥远历史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感动。一个原本普通的史官在经历了磨难后顿悟,从儒家的政治与人际中走出,从世俗的生命中出走,踏入了老庄的,哲学的,宇宙的范畴,用原本最刻板僵硬的史书的形式告诉世人,失败、孤独、死亡,也是美。
高中读书笔记 篇13
我们对“中庸”这个词的误解很深。在我看来,“中庸”绝不是“犬儒”(现代对“犬儒”的理解已与古希腊原意大相径庭)式的“明哲保身”(这个在原典中满溢褒美之情的词也演变出了点讽刺的意味),也不仅仅是老夫子们津津乐道的对至诚君子完美人格的形容;“中庸”可能更多的是对如何成为合格统治者的指导性定义,毕竟在那个周王室和周礼一同式微的年代,一些人很渴望这样的传统复归。
相传《中庸》的作者是孔伋,孔伋是孔子的嫡孙,如果作者为真,那么《中庸》的写作必然受到孔子思想的影响,而且事实也是文中多次提及孔子的言论作为作者观点的论证。孔子是一个有着炽热的济世情怀以及积极入世的恋政情结和政治抱负的人,虽然他一生在政治上的努力以失败告终,但他的弟子们纷纷学习并贯彻着他所有或者某一方面的做人准则,他本人也开创了以“君臣父子”人伦思想为逻辑起点的儒家行政伦理思想的先河。这些在《中庸》这部书中都有所体现。
《中庸》出自《礼记》,核心当然是周礼,而造成现代人误读的原因也依然是对周朝这个大环境的忽视。“中庸”二字不该如现在一样都读阴平,应该皆读去声。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是“喜怒哀乐之未发”,是一种不偏不倚的态度,即使是“发”了也要“中节”,要正中节度;而“庸”即是“用”,是一种“不易”、不变的恒常状态。《中庸》里提到孔子说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种“执其两端”而“用其中”的方式,就是一种“中庸”,这种“中庸”是以舜的能力为基础的,或者说,“中庸”本身就是这种能力。舜是一个“大孝大德”之人,这是他生来的品格,正是他这样的品格使他受命于天,使其尊贤子民,以中庸之道来对待百姓,而他的智慧也在这过程中不断增进。正如“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圣贤君子以其天性里的真诚去明白中庸的道理,再以中庸去强化自己的能力,做到至诚,这便是“中庸”作为一种人格品质的发展的体现。并且,在孔子的心目中,文武周公是同尧舜一样的圣王先贤,孔子选择“从周”,也希望当时上到周天子下到卿士的统治者都可以向着成为尧舜的目标而努力,那么对统治者宣传“中庸”的思想就是必须的,这也是孔子极力想要复兴周礼的原因。
除了呼吁统治者,孔子更多的贡献在于对弟子们的政治教育。孔子的政治生涯可谓失败,但他的济世热情没有熄灭,在春秋末那个动乱的时代,他仍然希望能够有人救百姓于水火之中。在孔子济世精神的教导下,孔门弟子中不少人在从政这条路上有过成绩。《中庸》提到子路问强,孔子从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的角度回答,但背后的意思还是如何从政,如何用自身的刚强在政治的大环境下遵中庸之道而行;而“遁世不见知而不悔”,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安慰,毕竟“唯圣者能之”,否则孔子也不必不赞同长沮和桀溺的做法了。然而,在孔子极力提倡的等级制度的框架内,能够承担起“圣人”这个名号和相应责任的,也就只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而非出身卑微的庶民,因此即使是面对更广泛的受众去教授如何遵循“中庸之道”,也是为统治者储备“治天下国家”的辅助性人才。
总之,“中庸”的内容其实是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统治者,如何匡世济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这样的“中庸”也是要有“致广大”、“尽精微”、“极高明”的诚心和能力作为前提条件的。而到了至诚至圣的境界,返归真诚的天性,也就如“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了。
高中读书笔记 篇14
《复活》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描述了原本心灵纯洁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奸了马丝洛娃以后抛弃了她。后来他们又相遇在法庭上,由于马丝洛娃被诬陷为杀人犯,引起了聂赫留朵夫心灵中善良的一面开始复活。觉醒的聂赫留朵夫为了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帮助马丝洛娃洗脱她的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聂赫留朵夫接触了许多他平时都瞧不起的低下阶级的人和奴隶,发现了许多非常不人道和不公平的制度,更发现了自己在堕落的期间是那么虚伪与令人讨厌。而且也发现马丝洛娃因为自己当年所做的那件事而沦为妓却不知羞耻。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他不但让自己心灵美好的一面复活了,也帮助马丝洛娃改过自新。
虽然说整个故事时间发展并不长,作家只是写了聂赫留朵夫帮助马丝洛娃撕脱罪名这一件事。但是这短短的一个故事里穿插了许多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反映当时在沙皇统治时期人们的生活在不同的阶级有着天渊之别。小说可以成为一本名著且深受大众的喜,并使列夫·托尔斯泰成为名作家,我认为在于她所描述的故事,还有要表达的主题。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决不是作者自己凭空的想象,他通过描述这样一个故事使我们看出在当时阶级观念是如此的可怕。从书中的人对待这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聂赫留朵夫公爵的态度以及对待农民、犯人、佣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阶级关念。
有钱并不代表一切,靠自己双手争取回来的东西。虽然你是有权活或富有的,说就是衣食无忧,但是或许你心里是空虚的,因为你所做的事都是违背自己的良心的,这种行为在潜意识中便成为了一种恶习。心中所追求的不再是正义和大众的利益,所需的只是金钱而已,所以谁也不会关心事情的真相。所有的行动都是按照上级的指令,为的只是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原因仅此而已。
在故事的最后,聂赫留朵夫成功地为马丝洛娃洗脱了罪名,并使其所受的惩罚改判成流放。第三部很短,但是蕴含的哲理是最多的,聂赫留朵夫也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从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洗脱罪名的期间终于明白到了,社会和社会秩序大体上能够存在并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合法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而是因为尽管败坏到如此地步人与人还是互相怜惜、互相护的。“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在生活,认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生活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可是,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上来,就是奉有某某的旨意,有所为而来的。”对于这句话,对于信奉上帝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解释。在现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关系,看上去我们每一个人是一个个体,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又是一个整体。很简单的解释就是我们都是人类而不是别的。一种互助互就连动物也能够理解和去执行,为什么我们拥有高智商的人类却无法做得到呢?恐怕世间上很难分辨人的善与恶,因为没有一个定义去划分出这两种不同的人,即使有,也是自己对事物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而造成的。世间上的事物都会有正负两面,而且人也不会有完美的人。上帝说人有罪恶,那么说我们都应该从善。时间的流逝使我们的观念都改变了,善与恶已经无法再以从前的标准来区分。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越拉越远。由一个总体而分成了一个个小的单位,就是这样,人之间的关系只建立在以一个人为中心向外扩张的状态上了。
复活,人性的复活指的是对自己进行反思后改过自新。有了新的思想就会有新的看法,对于善与恶的区分自然也不同。真正高尚的心灵恐怕是需要多次的复活才能换来的。
高中读书笔记 篇15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证明,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觉得苏文纨好的人,后来才发现,原来他都懂,他知道苏的娇柔做作,知道她的所谓新诗可能是垃圾,甚至可以在苏和曹元朗结婚之后,坦荡表达自己的喜欢进而对他俩进行讽刺。这是很高级的爱啊。
看完了,又查了查钱老,钱老家庭氛围好,很聪明,性格可以说很孤傲,留下了不少段子,和杨绛的爱情故事也是一段佳话。可以说是聪明的看透了身边的人和事,所以才能写的如此真实。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有时候我觉得鸿渐是钱老想象的平行世界里的自己。他写书的时候,和杨绛俩人边写边看边笑,更是对世俗的嘲笑。所以,我觉得他没有不喜欢方鸿渐也没有嘲讽,只是无奈。
书里有太多精妙的比喻,让人不得不服。“可是因为她是我们的恩人,我不忍细看她,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每逢鸿渐动了真气,她就不再开口,仿佛和鸿渐抢一条绳子,尽力各拉一头,绳子迸直欲断的时候。他就凑上几步,这绳子又松软下来……”嘴太毒了,又很对。
钱老数学考了15分进清华的,其他方面都太优秀,我不得不怀疑他数学15分是装的。大概如果好好学数学,分数不至于15,但语言方面天赋就会被剥夺,就是任性的不喜欢数学吧。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高中读书笔记 篇16
魏蜀吴时期,战火纷飞,英雄辈出,但谁是英雄?
刘备是英雄吗?有人会说,他当然是英雄!刘备明白没有—个足智多谋的—起拼搏江山的人,自己是没可能做出—番事件业的。于是他三顾茅草屋,找诸葛亮来共谋事件,前两次走访诸葛亮不在家,当刘备第三次找他时,诸葛亮却在午觉,这位将军,花好几个时辰等诸葛亮起床。这件小事,完全可以看出刘备的谦卑和懂事理。虽然刘备没有坚强雄厚的武装部队,没有稳固的地盘,没有太大的名声,曹操却这样评价刘备:“今日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看人达到入木三分的曹操都这样说,刘备怎么会不是英雄?
然而,我有疑惑。想当时,吕布曾在刘备危难之时救过他,使他防止了—场注定就没可能成功的大败仗。可当吕布被曹操捉住,曹操问刘备该不该留下吕布时,刘备却背信弃义地说了句:“别忘了董卓是怎么死的!”于是,吕布就这么被自个儿恩德过的人的—句话给丧命了。这样真的是英雄吗? 这时,大家有可能就想到达另—位很有军事计谋策略的人——诸葛亮。诸葛亮是英雄吗?不赖,诸葛亮在赤壁之战时期,曾推成刘备与孙权军事集团的联手,以及在刘备物故前,为刘备定下三分天下的政治策略。大家有可能还会想起很闻名的空城计。不过,《二十四史》里对此事却予以训斥:由于当初的司徒懿官居荆州都督,进驻在宛城,不在阳平战地,没可能发生空城计。并且,像火烧博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借东风等事物都是编出来的。
曹操呢,他总算英雄吗?我看他也不是英雄。有—次,曹操居住朋友吕伯奢家里,听到门外传来磨刀声,他起了疑心,把那家人全给杀了,还说了—句可气的话:“宁教我负天仆人,休教天仆人负我!”误灭口还这样底气十足,此人不奸,何人奸?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三国演义》里精彩的人物有的愚不可及;有的
人物诡计多端虚伪诡诈;有的人物杯弓蛇影;有的人物胸怀狭小。到底谁是英雄?人云亦云,每个人的评价标准不同,难分伯仲,但无论是谁都无疑在历史的画卷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值得回味。
我们,只需要做自己的英雄
高中读书笔记 篇17
作者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你是荷叶,我是红莲。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
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高中读书笔记 篇18
半个世纪以前,在这个地区,一个人可能一辈子都住在一个单元里。婚姻基本上不会改变。从小到大,他可能一直住在一个大院子里。人们担心的可能是生活的可能性和选择太小。
但在今天的社会,我们的痛苦不是我们没有选择,而是我们有太多的选择。这是一个混乱昌盛的时代。
我们无法控制外部世界。我们只能让内心的选择变得更强大。当我们知道如何选择,那些烦恼就会消失。这就是孔子所说的“有识之士不糊涂”。
什么是“勇者无畏”?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当你足够勇敢、足够开放的时候,你就有了前进的力量,自然你就不再害怕了。
一个真正的绅士已经获得了内在的仁慈、知识和勇气,从而减少了忧虑、困惑和恐惧。
孔子说我不能做这三件事。子贡说:“孔子是自学成才的。”你不是在说你自己。
你看,孔子告诉我们,生活的标准不是去责备外面的世界,而是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责备”内心。
一个人对自己的内在要求越严格,他就会对别人越好。今天,我们总是说,一个人应该是善良的,善良不是口袋,但他能够容忍和同情别人的许多错误,能够站在别人的立场去思考问题。
因此,只有真正的绅士才能做到“不抱怨上帝,没有特别的人”,既不抱怨上帝没有给我机会,也不抱怨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
心中没有“烦恼”、“困惑”、“恐惧”,自然就减少了对外界的抱怨和批评,从而提高了把握幸福的能力。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掌握幸福的能力。
孔子说:“古代的学者是自己的,而今天的学者是人。”(《论语》)古代人们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而现代人学习是为了炫耀和取悦他人。
真正尊重学习的人,是为了建设人类的灵魂而学习。从书本中学习,从社会中学习,从小学到老年,无非是学习一种掌握幸福的能力。
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有教养、忠诚的公民,然后安定下来,学习的目的就是完成这样一种自我角色的确立和提升。
什么是“为人民学习”?
它是把所学到的知识作为工具,作为技能,为自己谋福利而寻求事业。
孔子曾直截了当地对他的学生子夏说:“女人是君子,是儒学,但她们不是小儒学。”也就是说,如果你想提高自己的修养,不要总是想着眼前的一点点私利。
高中读书笔记 篇19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
在儿子上小学的第一天,“我”无比准确地盯着自己孩子的背影,儿子也不停地回头,眼神中诉说着不舍;儿子十六岁去美国做交换生,与“我”在机场告别,“我”固执地看着他的背影,可是他却从未回眸。
我想着自己便是龙应台笔下的华安。回想自己第一天上学时的场景,那时候的记忆已然不清,不知是否也有一个一直注视着我的背影的眼眸,而这个眼眸值得我们去千百次回首。
龙应台说:“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这时的龙应台内心是痛的吧。那时的华安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依恋父母,走几步一回首的小孩子了。他长大了么,如果是长大了,为何感受不到身后那炽热的目光呢?不是说母子连心么?为何当母亲的眼神渐渐黯淡下去时,却感受不到一点心痛呢?
对于龙应台笔下的《目送》,我们又能懂得多少?那种属于父母的`眷恋与无奈,也许还要等到我们真正身为人父人母时才能真正体会罢,毕竟人生不是纸上谈兵。“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生活中,谁又能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多少满怀期待的眼神?只期待我们能早些发现,至少,要在它们消失前发现,因为总有一天,他们会离开,去往另一个世界,正如文中写道的:“火葬场的炉门前,棺木是一只沉重而又巨大的抽屉,缓缓往前滑行。没有想到可以站得这么近,距离炉门也不过五米。雨丝被风吹斜,飘进长廊内。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的目送。”去回应父母那些不舍,充满担忧的目光,而不是让那些目光进入了深邃的黑洞,没有出口,也没有退路,最后变成朦胧的泪眼。
好吧,不必追,我们有再多的遗憾和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的好去填补过去的空白与伤口,带着真挚的爱阅读人生。
高中读书笔记 篇20
《我与地坛》,让我第一次陷入了对文章字字句句的思索中;也让我第一次亲身感受到:朴实无华的文章也可以感人至深。我感动于史铁生十五年来摇着轮椅的思索,关于地坛、母亲、人生的思索;更感动于他对于生命的感恩,尽管在常人看来,他的经历异常坎坷。无疑,对于地坛,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
地坛——废弃的古园,荒芜冷落,总会给人沉重压抑之感;而于史铁生眼里,“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以至于他在迷惘时总爱摇着轮椅到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看书也好,胡思乱想也罢,他着实在地坛里“耗”过了十五个春夏秋冬,每一棵树下、每一块草地都有他的车轮印。小路、石凳、大钟,无生命的景物于他而言都显得弥足珍贵;相恋的情侣、爱唱的小伙、漂亮的小姑娘……地坛里的陌生人都值得他大篇幅地描述。地坛历经四百年的沧桑终于等到了史铁生十五年的依赖,是她给了史铁生感悟人生的机遇,让他找到了眷恋世界的理由。
正如史铁生自己所说:“因为这园子,我常感恩于自己的命运。”无疑,对于母亲,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他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然而,“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儿子整天到地坛里“胡思乱想”,母亲只能安慰自己道:“去那儿看书也挺好”;她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地等待,等到的却常是儿子雷霆般的怒火;明明不确信儿子是否会走上幸福的道路,却必须装出幸福的笑颜。
终于,史铁生也明白了母亲的苦衷,想要和母亲分享成功的喜悦,可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教会了儿子如何坚强地活下去,自己却熬不住了。于是,为了弥补心中的愧疚,史铁生坚持创作,以此让母亲为自己骄傲,也以此感谢母亲追逐车辙的脚印。从母亲的十月怀胎,到我们呱呱坠地、蹒跚学步、咿呀学语……母亲为我们倾注了太多无条件的爱,而笑着活下去,会是我们给母亲的最好的回报——从这个角度看,史铁生已用最好的方式表达了对母亲的感恩之情。无疑,对于人生,史铁生怀抱感恩之心。
高中读书笔记 篇2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强调书籍的重要性。而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读书可以创造品性,好品性源自读好书。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培根说,“读书补天然之不足,经验又补读书之不足,盖天生才干犹如自然花草,读书然后知如何修剪移接,而书中所示,如不以经验范之,则又大而无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最终杜甫造就诗圣。“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荀子认为读书是为提高自己,改变自己的品性。余秋雨说:“阅读的最大理由是想摆脱平庸,早一天就多一份人生的精彩;迟一天就多一天平庸的困扰。”周总理高呼:“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他就像诸葛孔明那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为我们心中的好总理。在学校得沉下心来,将自己的品性变得稳重,不能心在别处,否则将竹篮打水一场空。“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则智明而行无过矣。”
“书山有路勤为径。”匡衡凿壁借光,孙敬苏秦悬梁刺股,车胤孙康囊萤映雪。他们无一不是我们的榜样。在这个温饱的环境中,要的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求学欲望。“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只不过喜欢刨根问底地追究问题罢,”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好而不奇是庸才,奇而无心是蠢才。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创造好的品性。书不可尽信,尽信不如无书。知识是从书中提炼出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知识要厚积。积累知识胜过积累财富。欧洲用这句谚语向我们展示知识的重要,从知识中造就的品性对国家的重要。要懂滴水穿石。贵有恒,何必三更睡五更起;最无益,莫过一日曝十日寒。
宋真宗赵恒说:“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品性源自读书,只有读书,读好书才能创造一个好的品性。
读书,读好书就会有好的品性.作为一个学生拼十年寒窗,挑灯苦读不为难;博百载浮生,勤奋耕耘休嫌苦。
高中读书笔记 篇22
在图书馆借了一本《道德经》,看完后虽然觉得不能完全地读懂老子的思想,但是心中还是感觉一片坦荡,觉得此书对我们深有益处。
《道德经》这部著作是老子所写,但不是介绍老子生平事迹,而是讲道论德,所以叫做《道德经》。《道德经》全书原本分为上下篇共五千多言,上篇一章至三十七章主要讲“道”,下篇三十八章至八十一章主要讲“德”。 老子说的道,是天道,就是自然的规律。我对《道德经》的理解是无为而治和尊重自然规律。
人的一生有得意和失意的时候,有时候人们不能再其中好好的把握自己,以至于身败名裂,不能保全。因此,怎样才能在得意或失意的时候保全自己,是自己的心智足够清醒,不至于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这就需要人生的大智慧,而《道德经》就给了我们这方面的启示。
人在得意的时候,家庭、事业顺风顺水,此时的人容易目空一切,不可一世,狂妄自大。这样做的后果就是招人嫉妒,也会树敌太多,甚至招来杀生之祸。在老子看来,福气来临时,我们要提醒自己祸根也来临了,自己不要那么盛气凌人,要懂得谦恭,否则失意时就会走投无路。还有不能狂妄自大,不要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天下无敌,强中自有强中手,肯定有人比你会更厉害,更出色。但我们达到目标时也不能到出炫耀,不能自负,不能骄傲,要有谦虚之心。
老子说“是以圣人出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持,功成而弗居。夫为弗居,是以不去。”老子认为,我们应该用顺其自然的“无为”的态度去处理世间事务,这就是不言的教导;只有任凭万物生长而不加干涉,而生养的万物又不据为自己所有;为万物的生长尽力而为却不认为是自己的能耐,有功劳而不居功自傲。正因为一个人不居功自傲,所以他的功绩总是不会失去,而是永存。
无为是一种心境,是一种修养。假如我们能够做到无为,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更加的稳定。如今社会物欲横流,许许多多的人在利欲面前迷失自我,假如我们能够做得到无为,那么我们也将活得更轻松、更快乐。
《道德经》不愧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其中道理还得我们亲自阅读才能理会,《道德经》是一部值得永远学习,永远研究的经典之作。
高中读书笔记 篇23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最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能够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以前为自我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我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但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能够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我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好处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我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高中读书笔记 篇24
《悲惨世界》这本书最后在昨日看完了,这本书里的人物让我有太多的思考。
冉阿让因贫困和饥饿偷了一块面包而被判入狱,又因他多次越狱,致使他在狱中做了十九年的苦役。不公正的惩罚让他由一个好人变成了一个仇恨社会的“坏人”。但幸运的是,冉阿让遇到了很多影响他一生的人:有善良仁慈的主教米里哀先生;有命运悲惨但心地善良的芳蒂娜;有像太阳一样的珂赛特……这些人,他们温暖了老苦役犯的心,使冉阿让再次变为好人,甚至是圣人,让他坚定地朝着光明前进。
在书中,除了冉阿让,还有很多鲜活的人物。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主教米里哀。
米里哀主教仁慈而简朴。他来到迪涅时,身边只有他的妹妹和一位女佣。他不舍得换新教袍。他的晚饭也只有水煮蔬菜和素油汤。
迪涅的主教府“屋宇轩昂”,“美轮美奂”,“无比宽敞”。他到任三天后,就去参观医院并把院长请到自我家中,询问状况。当他明白医院没有地方容纳病人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地让出了自我的房子。“你们有二十六个病人,却只有五六间小病房。我们只有三个人,却占了五六十人的地方。”他认为这是一个错误。于是第二天主教就搬进了医院。
米里哀主教对人一视同仁。他不会偏袒富人,也不会厌弃穷人。
正是在这样的主教的影响下,冉阿让才不再仇恨世界。
冉阿让从监狱里出来,想要吃饭、住店。但是当店主明白他是一个苦役犯时,都嫌弃他,并且把他轰出去,甚至连马棚都不让他睡。当冉阿让近乎绝望的时候,一位老太太告诉他,让他去敲主教的门。
主教给他饭吃,并给他准备了床,让他取暖,就像不明白冉阿让是苦役犯一样,像一个正常的客人一样对待他。傍晚冉阿让偷了银餐具出走又被人抓回来的时候,主教不但没有怪罪他,反而还把两个冉阿让没有偷走的银烛台送给了他。这套餐具是主教为数不多的财产之一,并且他还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我不用银餐具吃饭,恐怕很难。”主教如此做法,只是为了让冉阿让改过自新。
十九年的牢狱之苦,使“冉阿让的心渐渐地,却又不可避免地变得越来越干涸”。而主教就是一股清泉,缓慢地流入了冉阿让的心,让他原本干涸的心变得充实,让他再次充满期望,让他在这个原本悲惨的世界里,寻找到幸福。
高中读书笔记 篇25
《目送》是龙应台创作的散文集,由七十三篇散文组成,从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她送第一天上学的儿子,看到那么一个小小的背影,逐渐淹没在人群里,他不断的回头,以确定母亲还是在的,最终消失在门里;
16岁的儿子要出国学习,在长长的队列里等候安检,他没有回过头看母亲一眼,母亲的心里不断的喊,回过头看一下,看一下就好,然而最终他消失在门里,没有看一眼;
21岁的儿子,已经开始勉强容忍母爱了。所以她写到: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所有的感情全部孕育在不必追这三个字,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孩子未必能知晓这一切,孩子可能在想海阔天空任鸟飞,因此你不要追;而父亲的离别,逝去的终究要逝去,请多记住那份曾经,而不必太于忧伤。要勇敢去面对。
文章中有这么一段话“有一种寂寞,身边添一个可谈的人,一条知心的狗,或许就可以消减。有一种寂寞,茫茫天地之间“余舟一芥”的无边无际无着落,人只能各自孤独面对,素颜修行。“我对于这段话就我自己本身而言,我是很有感触的。
仔细的品味这段话,不难体会出作者所写的这种寂寞是比较深沉的、无奈的。一个可谈的人,我想我们在生活中都很有感触,一个谈得来的知心好友是对我们的生活及情感发泄是有的很大的建设性作用的。一条狗,我觉得狗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它知道我们怎么对它,反过来它也会怎么对我们,它可以抚慰我们独孤的心灵,可以给我们陪伴。但是,反过来想想作者这段的描写有点太过悲壮,人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但是人生绝对不止孤独和寂寞,我们还有很多快乐的事情可以做,很多快乐的人可以相处,我们可以愉悦自己也可以快乐别人。
高中读书笔记 篇26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自己不平凡的世界,而每一个不平凡的人背后都是平凡的经历。不平凡的人是因为平凡的坚持而变成了伟大,而伟大的人都源自平凡。
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对《平凡的世界》也有着自己的解读。路遥笔下描绘的是我不熟悉而且也无法想象的和经历的动荡年代,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勤劳质朴的庄稼人经历了文革的冲击,食物短缺、经济不景气等等我无法想象的困难。这些平凡的经历堆砌成一个个深入人心的故事,一个个不甘平凡而努力奋斗创造人生价值的年轻人。他们只身投入陌生的世界,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即使头破血流也仍不放弃。
他们经历了感情的破灭,亲友的生离死别,这些经历磨砺了他们这群人的心智,在纷乱的世界中坚持着自己的梦想。
孟子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其实和路遥所传递的思想是一样的,我们生活在平凡的世界中,都应该有一颗不甘平凡的心,我特别喜欢我的偶像乔布斯的一句话“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乔布斯自传的标题,也是整个文章的核心内容。所有不平凡的人都是从平凡的事开始独善其身,以至于最后才能兼济天下。
反观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正值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大数据、共享、开放、合作共赢是时代的主题,我们有着更大的机遇和更广阔的空间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相比于书中的世界,我们真的幸运了太多。不论我们身处何处,都有机会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
庆幸自己身处这个伟大的时代,所有人众志成城充满斗志,都怀揣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梦不仅是时代的梦,还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位卑未敢忘忧国”这是诗人陆游留给世人的千古诗篇,也是我们这代人应该具备的爱国情怀。
我们所工作的岗位很平凡,但却肩负着全省乃至国家的运输重任,所以我们理应为之自豪。我们要有“业无高卑志当坚,男儿有求安得闲”的气概,去面对我们刚刚开始的职业生涯,用自己的双手,去改变自己的人生,改变这世界的点点滴滴。
人生在世就应该如夏花般绚丽多彩,永远向远方奔跑!
高中读书笔记 篇27
读完了《水浒传》使我对108个好汉充满了敬佩之情。《水浒传》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
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
《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大起义的史料和民间传说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行动,高阔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水浒传》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高俅、蔡京等一批像吸血虫一样的统治者;最具反抗精神的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他们都给人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水浒传》
的语言精练、简洁、丰富而又生动,往往三言两语就能刻画出一个鲜明的人物形象。《水浒传》的故事引人入胜。大大小小的故事,既有相对的独立性,又有着有机的联系,从而增强了故事的吸引力。
正是这些艺术成就,才使《水浒传》成为不朽的著作,名列为我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之一。
读完这本书,我又想到了胆小的我自己,每次遇到困难就萎缩不前。有一次,小学举行一次数学竞赛,我的强项是数学,但是却没有信心,没有报名,老师很惊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给我做了一大堆思想辅导,我才勉强地答应参赛了。我想,如果不是那次老师劝我报名,我也不会得奖,也不会信心大增,迎来以后的比赛。如果你不去争取,就一定会失去,你争取了,就有机会得到,为什么不大胆地尝试呢?
高中读书笔记 篇28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朝花夕拾》这册杂文集就具有这样的魔力。它用淳朴,清新的语言描写出了鲁迅童年是种种有趣的事。其中,令我记忆犹新的则是《阿长与“山海经”》这一篇文章。在文章里,鲁迅写出了他对《山海经》是如此的渴望,甚至彻夜难眠。而长妈则是为了完成鲁迅日夜渴求的愿望,让鲁迅得到知识的果粮,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这种朴实而真挚的爱着实令我大为感动。
高中读书笔记 篇29
在过去的暑假假期里,我阅读了许多经典著作,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既不是“四大名著”,也不是科学丛书,而是路遥写的《平凡的世界》。
书中故事发生在1975年,讲述了孙少平、孙少安这对“黄土地”的兄弟如何以各自的方式探索人生。那时,中国还是个落后的国家,孙少平这个双水村穷苦家庭的孩子,他成长的艰辛和纯真动人的情感体悟深深感动着我。
故事所描述的,不过是一户贫困家庭微不足道的事罢了。但就像孙少平说的,“我一生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惊人业绩,但我要学习伟人们对待生活的态度。”他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始终相信自己的双手能改变命运,看着他一步步地成长,从一个对生活没有目标的高中生蜕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使我大受启发。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那个贫苦的时代,但我却能感受到他在苦难中经受不断的锤炼与升华,我被他的顽强与坚韧深深感动。去年,我也曾尝试阅读这本书,但那时我还没有那么多领悟,只觉得是一个平淡的故事,讲述平凡人的人生,并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更没有轰轰烈烈的结局。而正是这样一本书,当我再一次翻开熟悉的书页,重读过后又有了新一层的理解与感悟——自强与奋斗、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都是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书中那些过去我领悟不到的感情,那些复杂的爱情,虽然还是不能完全体会,却也让我对生活有了新的态度,新的思考。
从这本书中,我的“感”并不是知道了什么,领悟了什么道理,而是被这些感情深深地温暖到了,情不自禁地想让这种感情流淌出来。对于孙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纯洁而凄美的爱情,我一直理解不了,直到看到田晓霞为了救人淹死在洪水中时,少平凄苦的心情,那一刻我的心也如冰霜冻住了一般悲痛,我才发现:我已经置身其中,与书中的人物感同身受。
合上这本书,一幕幕场景例如孙少安的孝顺,孙少平对知识的追求,面对苦难生活的乐观态度及顽强坚韧等都如电影放映般在我脑海里浮现。此时此刻,我的心不知为何荡漾着一股说不出的感情,也许,这就是生活,平凡的世界里的平凡生活,但却充满让人为之奋斗的动力,也充满了美好的希望。
高中读书笔记 篇30
“任脚下响着沉重的镣铐,任你把皮鞭举得高高,我不需要什么自白,哪怕胸口对着带血的刺刀!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乞求自白;严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对着死亡我放声大笑,魔鬼的宫殿在笑声中动摇;这就是我——一个共产党的自白,高唱凯歌埋葬蒋家王朝。”
——题记
对于像《红岩》这样一本记载着红史的书,我一直是抱着敬畏的心态。在我们90后的大脑思维里,它是神圣不容亵渎的。直白的讲,它是过时的。
有人曾说过:“一个名族忘记了历史,她也注定将失去未来。”看着这红色皮子的书,有股说不出的情绪在我的心中蔓延开来。读着“用鲜血染红我们的旗帜”,我的血液似乎沸腾了,年轻的心仿佛被召唤了,有力的跳动着。
90年前,党的旗帜在风雨中飘零,无数的人用青春的名义诠释了党的历程,用鲜血祭奠着党的旗帜。小时候,我常常想“为什么红旗不是其他颜色”长大了我才知道,是先烈们的鲜血染红了旗帜。
《红岩》,一段历史的剪影。
许多的年华色彩都云聚在这个动荡的年代。江姐,一位伟大的女共产主义战士,她用钢铁般的意志抵抗着敌人的残酷刑罚。面对丈夫的牺牲,她默默的把泪水吞进肚子里。她知道她没有权利去逗留,肩膀上所背负的任务,使她把涩涩的泪水吞进五脏六腑。他的脚步踏着泥泞,迎着寒风继续前进着,把悲伤化作战斗的动力。当竹签扎进她的手指时,血液四溅,她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人的意志是钢铁打的。”这就是她,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
在物质与科技都飞速发展的今天,那股子信念早已不复存在,权利与金钱覆盖了整个人类的大脑,整个世界都蒙蔽在猎食者的大网之下。这究竟该怎么办呢?
不用怕,迎着太阳,扛着党旗,向着光辉前进。再疯狂的经融风暴也难不住我们;再恐怖的5。12也不用怕;再冷冽的冰雪也冻结不了我们的真心。党的旗帜永远是飘扬着的,绚烂的红色象征着不落的太阳,照射进每个人的心间。她将引领着一代又一代的共产主义者继续走下去!
高中读书笔记 篇31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高中读书笔记 篇32
当我初次阅读《哈利·波特》这部作品时,只是普通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个小魔法师在学校开心的生活罢了,所以就带着无所谓的态度看了下去。可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中,我看见了哈利所背负着的东西,他有着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回忆,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就目睹了自己的父母被杀害,他的母亲为了保护他施出了古老的魔法,只让伏地魔在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个伤疤。
因此,哈利便在魔法界成为了一个“名人”,但我想哈利绝不会认为这是件好事。哈利在费农姨夫家长期受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待遇,只有当他回到霍格沃兹,他才是快乐的,因为有赫敏、罗恩、邓不利多等等一切关心他的人们。哈利背负着许多东西:父母被杀害的仇恨,朋友对自己的关心,小天狼星、邓不利多等长辈的关怀与期待,保护自己在乎的人的心情……
这一切都是因为爱吧!因为爱,哈利才能拒绝伏地魔以魔法石为条件让自己的父母复活,即使再也见不到自己日思夜想的父母;因为爱,哈利才会不顾危险地进入密室去救金妮,破灭伏地魔的阴谋;因为爱,哈利才会拼命保护小天狼星,面对成百的摄魂怪;因为爱,哈利才能想象着和父母、小天狼星一起生活的场景而使出守护神咒,赶走成百的摄魂怪,即使那样的场景永远也不可能实现……虽然从未体验过父母的爱的哈利经历了无数的挫折,但是他的身边总有着那一群朋友支持着他,他们给予他的友情成为了他打败黑魔法的动力之一。而在这些经历中,他也逐渐了解自己的父母,了解到父母为了救他而付出了多大的牺牲,所以,友情温暖了他,而亲情却给了他强大的力量,这就是爱吧!
眼看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小哈利也逐渐成长起来,尽管哈利被别的同学怀疑过是“蛇语者”的继承人,被别人嘲笑过、讽刺过、挖苦过,罗恩、赫敏也从未离开过他,他们更加努力地去寻求谜底,一起面对危险。朋友,成为了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一起去保护魔法石,共同面对密室中的危机,结伴去营救无辜的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挑战伏地魔等一群黑魔法师。哈利的力量因为友情而更加强大,更加闪光。
亲情,友情,这就是哈利心中最为光亮,最宝贵的两样。
爱,永恒的主题。哈利·波特的故事,永不结
高中读书笔记 篇33
寒假期间,我细细品读了《培根随笔》,虽只读了一半,却早已深有感悟。
培根是本书的作者,他是十六、十七世纪时期伟大的思想家。《培根随笔》并非是他一蹴而就的作品,而是作者经过长时间的社会观察后而得出的总结。书中对当时社会种种问题均有着深刻的论述。培根深刻的思想体现在当时那个时代的思考,同时又是整个人类社会的镜子。
本书分为《论真理》、《论逆境》、《论美》等50篇论文。在《论真理》中培根说:”站在高处遥看颠簸于海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比攀登于真理的高峰之上,然后俯瞰来路上的层层迷障、烟雾和曲折更愉快的了。“这句话就告诉了我们攀登真理之峰是愉快的,追求真理之路也是愉快的,所以我们要勇于追求探究真理。在《论逆境》中写道:”的确,美德就像名贵的熏香,被焚烧、碾碎时其香最浓。“运用比喻的手法,把美德比作熏香,更加明白的说明了美德是在逆境中最易表露出来的。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丰富,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一个非常广泛的话题,本文着重论述了人应该如何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能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美是永恒的。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象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这样美才能发出光辉。可见先天的美貌与华丽的服饰都是无法与后天养成的行为优雅,崇高美德相比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拥有一个崇高的美德与优雅端庄的举止,这样才是最美的。
读《培根随笔》,就像坐在师长面前,听他把自己对人性真善美的思考和总结娓娓道来,倾囊相授。《培根随笔》如涓涓细流,清澈甘甜的知识营养咕咕淌进我的灵魂深处,滋润着我满怀憧憬的心灵。《培根随笔》短小精悍,是那么睿智,就像一盏高悬的指路明灯,又仿佛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处处警示路标,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和启迪。
高中读书笔记 篇34
第一次接触到欧亨利的小说是在课本上,那篇《最后一片常春藤叶》实在令人难以忘怀。意料之外却又情理之中的温馨结局,合上书本,我的眼角湿润了,心房温暖了。此后,我便爱上了他的小说。欧亨利在他的作品中倾注了自己的一片苦心、一片真情。他的故事中有社会的弊端与不公,也有富人的阴险与狡诈,从多个侧面揭露了社会的黑暗面,鞭挞了人间的不平事。他的作品中更有普通人的辛酸与无奈、呼唤与抗争,也有小人物的善良与真诚、友谊与爱情,字里行间表现出他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普通人的同情和理解。
生活真是作弄人!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不禁发出感慨。麦琪卖掉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而丈夫却卖了金表,只为换来一把配得上妻子秀发的梳子。精心准备的礼物无了“用武之地”,真是傻得可爱的人儿啊!贫寒夫妻之间发生的有趣故事,让读者既遗憾又宽慰。这就是欧亨利的魔法,难怪他的作品被称之为“带笑的眼泪”。美好的感情总让人得到安慰,哪怕生活的担子再沉,肩上也会充满力量。在生活中,不会风平浪静,我们难免会遇到坎坷,自己学会应对最重要,但同时他人的关爱和鼓励对我们战胜困境也十分重要。所以,多关怀身边人吧,用真诚的雨露,体贴的和风,宽厚的土壤,善意的阳光去培植和呵护友情、亲情和爱情的花朵,使之绚烂,芬芳你的生活!
平凡的人也能伟岸。其貌不扬又臭脾气的老贝尔曼,是位失意的画家。平常生活中,他显得粗鲁又固执。然而,当邻居琼西患病奄奄一息,等待与最后一片常青藤叶一起飘陨时,他却在一个风雨之夜,在墙壁上完成了其毕生最杰出的作品——一片永不飘落的常青藤叶。琼西获得了生的勇气,而老贝尔曼却患上伤寒去世了。结局又是那番峰回路转,带着几分伤感意味。画家老贝尔曼的形象一瞬间高大起来。小说是虚构的,但它却是真实生活的写照。我们身边就有小说中平凡但却伟岸的人在。舟曲的特大泥石流灾害中,涌现了一大批平民英雄,他们无私、英勇,让人敬仰。
欧亨利的小说就像一座耸入云端的高山,它割断了昏晓,让善与恶、美与丑鲜明对比。每每遇到让我感动或气愤的事情,我都会翻开欧亨利的小说,那强有力的文字魔法,使我不禁微笑着落下泪来。
高中读书笔记 篇35
提起老舍先生,一定很多人认识他。而他写的《骆驼祥子》也是一篇家喻户晓、在世界文坛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的作品。
在《骆驼祥子》这本书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当时社会腐败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的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中。
祥子,书中的主人公,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虽然祥子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他有远大的理想。他善良淳朴,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精神,他的唯一愿望就是买一辆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但生活总是和他开玩笑。祥子一次又一次地攒钱,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可是他不灰心,一心一意的干活,为买上一辆车出了许多的血汗。他这样坚持不懈、勇敢细心的精神十分令我钦佩。
但是,他这一愿望在经过多次挫折后,终于完全被破灭。再加上他的妻子虎妞死与难产,祥子所爱的小福子也离开了人世。从此,祥子憎恨任何人。他染上了恶习,吃喝嫖赌。拉车不勤快了,干脆不拉车。他开始骗钱,借钱不还,甚至为钱出卖别人。祥子彻底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看到这里,是我十分震惊。一个原本对生活充满希望,热爱生活,热爱北平的人,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挫折后,竟恨透了整个世界!一个原本充满理想,对生活具有积极和坚韧精神的人,最后竟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可悲的事啊!
祥子,本可以成为大家赞扬、学习的对象,本可以平平淡淡、安安分分地度过他的一生,可他最终还是失败了。在那个落后、腐败的年代,容不得穷苦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他们大多人都像祥子一样,从热爱生活到对生活感到失望,从一个积极向上的人变成一具行尸走肉。这是多么残忍的事实啊!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远,并且也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通过它,我们可以知道当时社会的现状,知道当时百姓的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那个雄鸡病危的年代。
高中读书笔记 篇36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大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得话本收集而成得,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得野心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所以,作者对蜀汉中得主角包括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则是赞赏有加,对魏中得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
在《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我最欣赏得人物是诸葛亮,他是一个国家得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得忠臣。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得。
《三国演义》是我国得四大奇书之一(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亦是章回小说之一,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得地位,也得到了很多得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使很多人拍案叫好,包括:三顾茅庐、草船借箭、死孔明吓退活仲达等……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得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得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得栩栩如生,如:关羽得义、张飞得直、诸葛亮得忠及曹操得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得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得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得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得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得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得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得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得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得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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