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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我的爸爸已经渐渐老去了,早生的白发,渐多的皱纹,渐慢的步伐,这一切我看得心里一阵发酸。
小时候,妈妈给我和爸爸照相,我坐在爸爸有力的宽肩上,爸爸扛着我,我低着头,我把脸埋在爸爸的黑发里,那时候爸爸的头发还是浓密的黑发,年轻的脸上不见一丝皱纹,硬硬的胡茬扎得我的手有点疼,那时候,爸爸是多么的年轻啊!
可现在我坐在爸爸的旁边,看的真切,那黑发里隐藏着一根根亮光光的白发,白皙的脸也因劳作变得黝黑,皱纹不打一声招呼就悄悄爬上了爸爸的脸庞,扎根变深,这让我多么的心酸啊!我的眼泪在眼里打转,可我忍住了。我很想把爸爸发里的白发一根根拔掉,可是拔掉了,那些白发却依旧春风吹又生。
“怎么办爸爸,您的皱纹变深了。”“傻孩子,你都长大了,爸爸当然会老了,一老皱纹当然就会变深了。”爸爸笑着说。我叹了一口气,心里说:爸爸,您是不在乎自己老,可是,我很在乎呀!本身我是准备把这句话说出来的,可是一看爸爸那沧桑的脸又忍了回去。
我想爸爸变老一定是因为我,他为了让我吃好喝好,为了让我过着舒服的生活他被累老了。父爱也是伟大的,它也像母爱一样,帮助你、呵护你、保护你,却默默无闻,只不过父爱并不是常常守护在你身旁。年少时,由爸爸照顾我,现在他老了,该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他了,我只想让爸爸的白发再少一点,可以老得再慢一点,让我有时间再陪伴在他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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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人之本;诚信,使我们的生活更精彩。诚信,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拥有它的人应该以它为荣。
这是发生在几年前的一件事。我走在来学校的路上,手里捏着爸爸给我的钱,开心极了。正当我兴高采采烈,手舞足蹈时,出现了一个大哥哥,他不知从哪里来的。只见他面容清秀五官端正,眼睛里闪闪发光,我认为他是一个好人。
他走上前对我说:“小弟弟,你有钱吗?借我几块好不好?我很快就会还给你的啦!”听了这句话,我二话不说,全都借给他了,他还告诉我他的地址。
过几天,我要去找大哥哥还钱,可一问,这地方压根就不在。我十分恼火和懊悔,想当初就应该借他了。从此,我再也不相信任何人了,渐渐地,我也学会了欺骗他了。我一直执迷不司,直到有一天,我见同学有好玩的玩具,便向他借回家玩,并对他保证:一定不会损坏他的玩具,并到下星期一要还给他。我一回到家,就把玩具飞机拿出来,玩来玩去。结果一个不小心,遥控飞机撞到了墙壁,从空中掉了下来,
这可真是损伤惨重。到了星期一,我把飞机拿给同学。当时同学并不怎么在意他的玩具,我把玩具飞机放进他的抽屉。等到他回来时,发现自己的玩具被弄坏了,便怒气冲冲地朝我走过来,问:“是不是你弄坏了?”我及忙辩道:“你凭什么说是我干的?”… … 经过我们唇枪舌战的对阵,他还是得不出什么答案,对我又说了一名:“你这样说谎是有报应的,你不为此感到羞聇吗?”然后,他气急败坏地回去了。
听到他的这些话:我苦思起来:为什么我要说谎,自己以前不是最恨说谎的人吗?难道我成为了自己最怨恶的人?不,我不是这样的人。人此,我改邪归正,多做善事,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诚信,是人间的天堂,说谎,是人音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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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放学格外早,我就到奶奶家写作业,一进门就听见家里传来“汪汪,汪汪汪”的叫声,原来是奶奶要去遛狗了。她见我来了,忙把小腊肠狗——拉拉递给我说:“今天就交给你了,我正好要烧饭。”唉,她明明知道我怕狗,还偏偏让我去遛狗,我只好自认倒霉。
一下楼我将它放在地上,它乖乖地跟着我走 正当我和它走到小区花园边,它突然挣脱了我手中牵的绳子,冲向小区花园边,我见它如此不听话,十分生气,也冲了上去一把将它的绳子又拿了起来,别看它“狗”小但力气却不小呢!我竟被它拉得“节节前进”,我开始以为它在和我玩呢,谁知,它刚到草坪边就停了下来,趴在草坪上“呜呜汪”地叫着,还不停地摇着小尾巴。过了好一会儿,它才“吃饱喝足”满意地摇了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草坪。
我见它离开了草坪,不容它分说就一把抱住它冲了回家,我可不想再让它在外面再转上几圈了。回到家我对拉拉刚才吃草的事又来了兴趣,我想:可能是见我来了,太高兴了吧!但我又总觉得不是太合理,便又问奶奶:“奶奶,拉拉怎么会吃草呢?”奶奶想了想说:“可能是和人一样是为了去去口臭吧!嗯,要不你去问问对门的老王吧。他养了十几年狗了,对狗可了解了。”于是奶奶摁响了对门老王家的门铃,老王见是奶奶就问:“有什么事儿来找我?”奶奶指了指手中抱的拉拉说:“它呀,吃草,我家孙女正好看见,问我又说不清楚,就来问你了。”老王哈哈大笑说:“拉拉吃草是为了清一清肠胃,把不干净的食物排泄出来。不信?过不了一个多小时,它呀,要去排泄啰!”果然四十五分钟后,拉拉就像老王所预料中的一样,去了“拉拉的专用马桶”大便了,仔细看一看,果然,有一些嫩绿的小草芽。
我想,原来我们的生活中只要处处留心,哪儿都能探索到一些新鲜的知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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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天没有考好,我回家的路上垂头丧气地,以前的脸色早就没有了。突然,我发现马路边有只蚯蚓,它把头高高地抬起,向左看看,又向右望望。是在找食物,还是在找自己的家?我的脑子里又闪出一个大问号:蚯蚓是害虫呢?还是益虫呢?不管了,把它带回家,好好地研究一下,不行问爸爸。
回到家,我先把蚯蚓放到花盆里,又问爸爸:“蚯蚓到底是害虫还是益虫?”“你自己猜猜看。蚯蚓是天然的松土机,一个花盆里有一只蚯蚓,这个花盆的植物就可以保持根的通风,不会让植物的根烂掉。而且蚯蚓吃的是落下的叶子而排出的是对植物有益的有机化肥,你说蚯蚓是害虫还是益虫?”“益虫!”我回答道。又看看花盆里的蚯蚓,没有了,又发现干硬的泥土中有一个洞——蚯蚓开始工作了。
我又打开电脑,想找到更多关于蚯蚓的资料。其实它的生存能力很强,如果身体的某个部位断了(除头的部分)都可以重新长出来。蚯蚓还可以为我们服务呢!在日本的一家造纸厂,专门养了10亿只蚯蚓,然后把造纸后的废液给它们,这些蚯蚓就会把它们吃掉,排出有机化肥一样的东西。当然,蚯蚓也是一种很美味的食物。生吃它们体内有40%的脂肪,熟吃它体内就有60%的脂肪。全世界每年的蚯蚓食品总利益是几十亿人民币。可见,蚯蚓对我们有多重要。
“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爸爸摸了摸我的头,“知道了吗?你也要向蚯蚓学习,做一个坚强的人。”
对呀,要做一个坚强的人,要做一个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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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题记
留心的观察,留心那些细小的发现,你会发现许许多多有益于我们的微小细节,是谁说细节决定成败,而决定细节的难道不是一双懂得发现的眼睛,一种懂得发现的眼光吗?
曾阅读过这样一个小故事:某中外合资企业招聘管理人员,面试中有这样一个问题:三个人外出打猎,一个人发现了这只野兔,另外一个人打死了这只野兔,第三个人拾回了这只野兔,问谁该得到这只野兔?结果绝大都数应聘者都选择了后两者,而忽视了发现者的功劳。我想这就犹如一部影片,也许有的人会为它的高潮激动不已,也许也会有人为他的结尾留恋惆怅,但却极少会有人为影片的开头而喝彩鼓掌。
以发现的眼光看问题,得到的是全面的理解与体会,在当今社会,人才济济,如果没有超强的能力,和发现的`眼光,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竞技场,也许你会被红牌警告,又或许直接被黄牌罚下,而逐出场外。多年后,当我们走入社会,才会深刻理解到“发现的眼光”的重要性,也许它不顶洋房宝马值钱,没有亲情友情爱情令人感动,但是他也许是决定你人生的重要一步,是在你生命画板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是通向你成功的一张必然的通行证。
朋友,用发现的眼光看世界吧,留心生活的一点一滴,用发现的眼光为自己夺取一方广阔的蓝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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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听我这么说,你一定很想知道这个秘密吧?别急,让我慢慢告诉你。
在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提议去公园逛逛,爸爸爽快答应了。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在去公园的路上,我们一家有说有笑,不知不觉就到了。啊!这里好热闹呀!我们走到卖乌龟的小摊前,多么可爱的乌龟呀!大的,小的,一只,两只,三只……个个神采奕奕,悠闲自在。圆圆的胖身体披着坚硬,帅气的战甲;四条粗壮有力的小短腿上长着十分坚硬的利爪;龟背上还有排列整齐的纹路,就像刻上去的甲骨文。我情不自禁的摸了一下龟壳,“嗖”的一声,小乌龟把头,四肢和尾巴都缩进龟壳里。我迷惑不解地问爸爸:“为什么乌龟要把整个身体都藏进壳里?”爸爸说:“这是乌龟的一种自我保护方式,其他的就自己思考思考吧,不要总来问我。”好奇的我对爸爸的回答很不满意,心里想:哼,爸爸明明知道却不告诉我,真是的,我还是去问问姐姐吧。
回到家,我问了姐姐,可姐姐只知道一点儿关于乌龟的知识。我又失望地走到电脑旁边,查了资料,可只有一小部分是我要找的。我翻开了《十万个为什么》,终于找到了乌龟壳的秘密:因为它们的骨骼和关节都很灵活,非常容易弯曲。这样,龟壳里就可以容纳下它的头、脚和尾了。在由于龟的壳和脊骨连在一起,它的肋骨扁平而宽阔,有较大的支持力。所以,乌龟能把脚缩进壳内。原来乌龟遇到危险的时候,利用了自身特点,把自己严严实实的装进壳里,再凶的敌人也束手无策,只能怏怏得离开。
通过这次不经意的发现,我明白了乌龟缩进壳里的奥秘。虽然这只是小小的发现,但我明白了:看似平凡的大自然,实际上有无穷无尽的奥秘等着我们去探索,去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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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过的是群体生活,它们都有自己的“家”。在情暖的天气里,他们常要外出寻找可吃的东西,有时候得走很远的路。从很远的地方再回到自己的“家”,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小小蚂蚁却有一套杰出的认路本领,不容易迷路。
科学家在研究蚂蚁时发现,它的视觉非常灵敏,不但陆地上的景致被用来认路,而且连天空中的景致也被用来认路,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趁着一群蚂蚁正在回巢的途中,用一个筒状的围屏把它们围住,使它们不能看到周围的景致,只能看到天空,结果蚂蚁队伍还是按照路线行进。后来,实验者又用一块水平的横板,挡在回巢蚂蚁的上方,而且放得很低,使它们不能看到天空和周围的景致,这时,们就开始胡乱的爬行了。由此看来,太阳的位置和天上反射下来的日光,对蚂蚁来说,都是可以用来辨认回巢方向的。
除了依靠眼睛外,蚂蚁还能根据气味来认路。实验证明,有些蚂蚁在它们爬过的地上留下一种气味,在归途中只要沿着这种气味,就不会误入歧途。
在这种蚂蚁爬过的道路上,假若用手指横一条线,破坏连续的气味,那麽就会使它们发生短时间的迷乱。也有的蚂蚁,虽然不会在爬过的路面上留下什麽特殊的气味,但是它们对于往返道路上的天然气味是很熟悉的,所以也不会迷路。由于蚂蚁具有上述认路的本领,即使浓云密布,蓝天被遮挡的时候,或者地面上的气味还保留一些可以利用的线索,它们仍旧会找回蚁巢,只不过多走些弯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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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有趣的事物,即使他们很微小,但仍值得我们去发现、学习。最令我感兴趣的,就是观察蚂蚁了。
记得那是一个乌云密布的天气。我下楼正要去拿衣服。忽然看见地上有一群密密麻麻的小黑点在移动,我蹲下一看,原来是一群小蚂蚁,我想它们是在搬家吧。我发现有一只小蚂蚁正在搬运一个比它大很多倍的食物。这怎么可能搬的动呢。我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想观察一会儿。这时,妈妈冲我喊:怎么还没把衣服拿回来?我一惊,连忙把衣服抱了上去。五分钟后,当我再次回到那里看那只小蚂蚁的时候,发现食物已经不在原地了,它把食物移动了那么远的距离,快接近洞口了。凭他自己一次次的举起,一次次的放下,不禁让人对它产生敬意。这时,小蚂蚁突然放下了食物,径直跑回了洞里,我十分不解,难道它要把它辛辛苦苦运来的食物,就这么放弃了?我带着疑问继续观察。过了一会儿,我看见一群蚂蚁出来了,领头的正是刚刚的那只小蚂蚁,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它是回去找人帮忙了啊。它们齐心协力,一起举起了食物,运回了洞里。我不禁想:如果我能向那只小蚂蚁一样,对事情不轻言放弃。和同学团结一心,该有多好啊!我要向小蚂蚁学习,学习他坚持不解的精神,和他们众志成城的美好品质,改正自己的不足。
通过这次观察小蚂蚁发现了许多道理,生活中的我们也要多善于观察,善于发现,也许你就能从中发现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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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用心灵为我们发现了人生的真谛,我们却只能用眼睛来欣赏他们的发现。常常翻看《歌德谈话录》,我可以玩味出这位年逾古稀的“君王”的字字珠巩:
每一情况,乃至每一时刻,都有无限的价值,都是整个永恒世界的代表。
假如我没有在石头上费过那么多功夫,把时间节省些,我就很可能把珍贵的金刚钻拿到手了。
我们赞同的东西使我们处之泰然,我们反对的东西才能使我们的思想获得丰产。
这隽妙生辉的发现,像冲天的光焰照亮了我们幽暗的灵魂。继承前人的业绩,让我们一起去发现,管他整个旧体系是颇抖还是崩溃!
基督是人类的眼泪。这眼泪化作一个惊人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正等着你去发现.也许人类不会真正地创造,但作为发现者的我们是责无旁贷的。
终极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远方。但作为万物的主宰和灵魂,这就好比是生活中的一场考验,考验我能否担负起它。好吧,我接受这场考验,坚持到底。我低下头又望了望妈妈,她仍在那儿安心地睡着。我用力撑起快要倾斜的身子,使肩膀仍保持刚才的姿势,让妈妈靠着。
到站了,我轻轻唤醒熟睡中的妈妈,妈妈带着歉意的微笑说:“啊,睡了那么久,累着你了吧?’’“没什么!”我揉了揉酸痛的肩膀答道。顿时,我感到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在告诉我:我将要担负起许多许多……
生活就像一本书,偶然的一次经历,让我发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我知道,在未来的旅途中,我会坚强地担负起肩上的责任和使命,我也希望能在未来的生活中发现更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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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牙牙学语到长大成人,我有许多的发现,是发现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发现教会了我们火是烫的,不能碰;教会了我们冬天要穿棉衣棉裤;还教会我们犯了错误要敢做敢当……。发现带给了我们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现在,我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发现带给我的快乐吧!有一次,我正在和小伙伴们玩游戏,突然,我的“天敌”宋子元从背后打了我一下,我还以为是胡悦打的呢,就对她说:“你干什么啊?”“我没干什么啊!”胡悦若无其事的说。本来即使她打我一下也没什么的,我也会原谅她的,可是听她这么一说,我生气极了,头也不回的走开了。她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当我快走到门口时还隐隐约约的听到胡悦说:“这人,吃错药了吧!”后来,我知道不是胡悦打了我时已以晚了,我们早已经吵过架了。
让我向她认错吗?我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走过去向她承认了自己的判断错误,我们便和好如初了。从这件事中,我懂得了遇事要认真的观察,本来按当时的情况,如果仔细的观察,我会发现事情的真相的,那样就不会冤枉别人了,凡事要弄清事情的真相后再解决问题。还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只考了92.5分,爸爸很生气,但是爸爸没人训我,而是耐心的给我讲做错的题,因为我的疏乎而没有看清题的要求,最后爸爸告诉我,一定要仔细的看题,弄清题意再答巻,这样下次就一定能考好了。果然,经过我的努力,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97分。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只要肯付出就会有收获的!
生活中,还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们去发现,去探索,我们要用自己的眼睛了解更多的事情,体验生活带给我们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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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太阳都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在读幼儿园那时,有一天,我突然发现太阳在那个地方,到了下午放学时又变换了另一个地方。我的心里就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太阳会动呢?围绕这个问题,我不断的想,想自个儿弄明白这个问题。
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了在宾馆里的时钟。一个时钟下面写着“美国”,一个时钟下面写着“澳大利亚”,另一个时钟又写着“加拿大”,而且每一个时间都不一样,于是,我问起爷爷:“爷爷,为什么这里每个时钟都不一样,而且现在是下午,那却显示着三点多?”爷爷说:“因为,每当我们这里是下午时,大部分外国是晚上;我们是晚上时,大部分外国是上午。”
我听完后,就联想到幼儿园时的那个问题。我把两件事情结合在一起,绞尽脑汁的想答题。 啊,我终于想到了!太阳是围着我们地球转。当它转到我们这里就是早上,而外国在我们下面,所以太阳没有照到外国那边,那里没有阳光,也就是变成了晚上。当太阳又转到外国那时,我们这儿就没有阳光,变成了晚上。当我自个儿想到这个答案时是多么快乐啊,心里简直把自己当成了著名的博士,能想出这么难解的问题。那种兴奋和喜悦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知道了不是太阳围地球转,而是地球围着太阳转。当我知道这个答案后,想起了自已曾经是多么天真啊!
不过我永远忘不了我这次难忘的发现,尽管它是错的。
发现_550字12
我在上学前班的时候,老师经常教我们学会观察身边的动物和植物,我也很喜欢做这件事。
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天气闷热闷热的,树上的蝉在烦闷地叫着,小燕子在低空盘旋着,空气像凝住了一样,让人闷得透不过气来。
突然,天上游过来一大片黑压压的乌云,云层越来越厚,颜色也越来越深,这时迎面吹来一阵凉风,远处隐隐约约的听到了隆隆的雷声。不好,要下雨了!我连忙帮奶奶收拾晾晒在外面的衣服。一会儿掉点了,“叭嗒、叭嗒……”哎呀!好大的雨啊!
一阵雷雨过后,满天的乌云散去了,天空中飘浮着一片片白白的云朵。啊!天晴了。我搬着小椅子坐在院子里。
雨后的天气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我一动不动地望着奶奶栽的菖兰花。菖兰的叶子向上伸着懒腰,晶莹的水珠就挂在它的腰身上,
仿佛上天给予了它们充沛的活力。
突然,我的眼前一亮,菖兰的叶子上出现一条白白亮亮的印痕,弯弯曲曲地伸向远处。
我站起身仔细地观察着、搜寻着。啊!我找到了,一只小小的蜗牛出现在我的眼前,好狡猾的小东西。
在我的印象中,蜗牛总是背着一个小小的外壳静静地趴在墙的角落里,或者墙的背阴处。可现在看到的跟以前不大一样,它从它的小房子里伸出头来。我第一次看清他的真面目:长长的两条触角,瞪着圆圆的小眼睛,似乎正寻找着它要吃的食物。我以前就听奶奶说蜗牛最喜欢吃嫩菜叶了。果然不错,它濡动着身子缓慢地向菜畦爬去。这只可爱的小蜗牛一会就达到了目的,它贪婪地吃着嫩菜叶,多贪吃的小东西呀!
好!这就是我童年时的发现,从那时起,我就喜欢去菜畦和林地,也喜欢那些充满生机的小昆虫。
发现_550字13
蝶儿飞走了……
初识你,在阴沉的冬季。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看《花田半亩》。这世界冷寂太久,我开始像一株干渴了一冬的植物渴望雨水那样渴望阳光。直到我遇见了你以及你的文字。透过文字,我感受到了温暖,一如阳光那般的温暖。 “因为仰起头便可望见辽远,我们每个人都应心存善良
和感激。”你始终是个疼痛着的孩子,一直到最后,你也固执地这样认为,不知你的梦境是否又会重现儿时的记忆:年幼的你,在风起时,沿着龙丹花的痕迹,追着漫天的彩蝶,有如花瓣般飘飞的彩蝶。
一个女孩的文字戛然而止,一个美丽女孩的生命就此定格。八月,这个半明半暗的夏天,21岁的年纪,你的生命悄然逝去,不知道那天英仙座的流星雨是否来陪伴你下一段路程呢?
你热爱生命,热爱文字,热爱这世间的喧嚣与寂寞。你将无数的心血与爱倾注在花田里,从而让花田住在每个阅读者的心里。你是生命之外的洞察生命,才会让我们有那么多感动与感慨。诚然,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导自演着我们的生活,却始终未摆脱命运无情的捉弄。或许,惟有对生活的热爱,才是对命运无情最有力的抗争。
在你生命的最后的日子里,你们一群“伪艺术青年”来到了789工厂,刚下车便嚷嚷着要找饭馆,798工厂之旅,有你和大熊快乐并让人汗颜的对话,你安静地在展览馆前欣赏艺术,无论懂或不懂,你依旧热爱,依旧投入。
清晰记得《转瞬光焰》:“烟花之美,或许在于美到窒息的爆发,猝不及防。”你的生命在最美丽的时刻消逝了,或许《别后》:你将一个人,面临天涯海角,地老天荒。
最美的最后,是你生命里最后的日子,你怀揣着世间美好的重重记忆,怀揣着花田里的点点滴滴,怀揣着梦想,
怀揣着热爱,闭上动人的双眸。
蝶儿飞走了……在生命那份纯白的空地,种着一大片盛开着的热烈的龙胆花,年轻女孩在风里追逐,那漫天彩蝶……
发现_550字14
刹那间,我发现我自己成熟了。——这是我在十二岁之际的重大发现,从此,我的人生即将开始华丽的蝶变。
十二岁的我,已不再是那个年幼无知整日嬉闹的小娃娃。
十二岁的我,已不再是那个自以为是懵懵无知的小姑娘。
十二岁的我,多了一些思考,多了一些成熟。
曾经的洋娃娃,曾经的玩具积木,曾经的橡皮筋和已经珍藏许久的的沙包,还有、还有……
那些美好,那些童年点点滴滴已经成了过往的回忆。
十二岁的我,多了一份思考,懂得为别人着想,懂得自尊,懂得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懂得在学校里少惹是生非。
懂得为别人着想
记得那次与妈妈一同逛街回来坐公交车,回往过去的我,总是认为座位应该让给我,我最小。可当我升入初中后,老师的话语使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从那以后,我每次坐公共车都会一直站着,等待每一个老人接受我最真挚的爱。
刹那间,我成熟了,我懂得了为别人着想。
懂得自尊
小学的我,是那么的无知。总认为学习只有坏处,没有好处,总是为别人学的。可当我看到高中宣传栏中那些考上名牌大学的大哥哥大姐姐们灿烂的笑容,我的想法便转变了。
从那以后,我上课认真听讲,我明白了我的努力是为我自己的未来。
刹那间,我成熟了,我懂得了自尊。
学会了理解
十二岁的我,终于理解爸妈的唠叨,终于理解小小书包对于未来所承受的重量。我的明天在这个书包里,为了我未来的美好,为了父母的叮咛和嘱咐,我必须全力以赴。
在生活中,我更注意自己的形象。
在学校,我更团结同学,我更尊敬老师。
活着是为了让他人更好的活着。
对于未来,我必须努力。
是的,我的十二岁,让我脱去了青涩,多了一份成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刹那间,我发现我自己成熟了。
发现_550字15
我的家乡在农村,在我家的屋后有几亩稻田。稻田边有一条小路,顺着这条路走,一路上有许多稻田,层层叠叠的,在稻田的尽头是一座不高的山,站在山顶,所有的稻田尽收眼底。那一格格四四方方的稻田活像许多魔块,与四周翠绿的群山拼出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初秋的稻田还是一片绿油油,一阵微风吹过,他们摇摇身子,多么可爱啊!从远看去,那稻田就像一片绿色的地毯。稻田旁边还有一些野花,展开了美丽的笑脸。在微风吹拂下,野花们翩翩起舞。此时的稻苗已满是诱人的稻穗。刚长出的稻穗还是绿色的,一串串稻穗结满了谷粒,一粒粒的稻谷相互叠着,你挨着我,我挤着你,谁也不肯让谁。每一粒稻谷上还有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许多小蜜蜂在田间飞舞,忙着采集稻花蜜哩!剥开一粒稻谷,你将会闻到一股淡淡的清香。随后,一滴浓浓的米浆就从绿色的稻壳中溢了出来,米浆粘糊糊的,粘在手上,那稻香味让人久闻不厌。
稻田旁有许多弯弯曲曲的小水沟,山上的泉水沿着这水沟流进了稻田,稻田里的稻苗咕咚咕咚地喝着这清凉的泉水一天天的长高长旺,一转眼,稻子成熟了,金灿灿的稻子好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这时的稻田到处是农民伯伯忙碌的身影;到处是轰隆隆的打谷机的声音;到处是成群的小麻雀,它们在忙着寻找遗落的稻穗。没几天,稻田留下的是一行行的稻茬和一捆捆的稻草。我们把那一捆捆稻草聚在一起做成一个草房子。在里面玩,那乐趣真的是别具一格。
家乡的稻田,是多么美丽,那么的多姿多彩。家乡的稻田,是农民丰收的希望,是孩子快乐的娱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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