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的高三作文
我生在柏香。
这便意味着我的第一份友谊只会诞生在柏香,确实如此。
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便是对门的秦大壮,这个名字的确有点特别,可慢慢地,我才发现他并不是“名”与“人”和谐统一的人。
自从与他交上了朋友后,便发现彼此并非只是朋友,更是知己,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
因为住在对门,串门便成了家常便饭,他来我家看看电视,我去他家蹭蹭电脑;一起在医院里疯跑,爬树,跳台阶,踢“篮球”,有时实在无聊,还要用幼稚无比的躲猫猫来解闷……
吾俩还曾在人们午休时,恶作剧似得把医院后门的铁门猛的关上,然后奸笑满脸的看着一些病人从睡梦中惊醒;在三楼的人家着火时,偷鸡摸狗的跟着消防队长跑上浓烟滚滚的三楼,看看他们家被火烧成啥样;虽然这两件事都没有得到什么好下场:推门时我撞破了头,为此还缝了好几针;上楼时又被浓烟差点呛死,咳嗽半月……但我们仍乐此不疲。
唯有一点,我实是不解,每次恶作剧,他都完好如初,我却总是要大大小小,或多或少的带点伤。仅仅因为他比我大那一岁吗?
“天公不作美”,终于,我们还是就此告别了,当三年级的我踏入奥数班时,彻底让我们无福再见。
一进奥数班,我便凭着自己的'高智商瞬间成为了老陈重点培养的高材生,别人都在一个教室里学习,我却在三个教室之间来回交替,放学也会免费的受到另类的教育。即使偶有福气回到柏香,他也是回归老家,不临医院。
在学校,我凭着一身好“武艺”很快交上了新的朋友,本以为他很快就会被忘掉,但事实却出乎我的意料。在和新朋友玩闹时,却常常莫名且带着些惆怅地回想起他。
一连三年,我都没有再见到过他的身影,直到这时,我才发觉,那个身影是对于我来说多么的重要,让我怀念,留恋。
“人在做,天在看”,我们还是相遇了,可那仅仅只是一次宴会上的意外遇见。
他变了!真的变了!
原本和我大同小异的小平头,被平添了一撮飘渺的刘海;微微发黑的脸,却已洁白发亮。
这是我的第一感受,可我从骨子里一眼便能看得出,就是他。
“秦大壮。”我在座位上低喊了一声,他还听见了,由于亲友众多,怎也说不上几句话。他无奈地朝我傻傻地笑笑,我也只能回他一个笑脸,三年未见,却仅仅只是一个招呼、匆匆一瞥吗?
宴会结束,人群退场,我们便再次相别。
此一别,又何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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