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故乡作文范文
记得一位文化批评的学者说:故乡和田园是当今文学的两个伪名词。我觉得此话一语中的,相当直白。常常在无病呻吟的诗歌里读到那些伪装的乡村田园之爱,对城市的抗拒排斥阴暗嘲弄之语,我就会对作者的阴暗心理反感:城市既然这么坏,你何必赖在这里?田园那么好,你怎么不回去守着?看来在某些文人的做派里,写的和做的是不一样的!
我被拉进的一个文学微信群里,看到有人经常发这样的文字,好烦。忍不住送给他一个字:装!
在文学的笔下,故乡是母亲的皱纹和童年的纯真。那个贫困、迟滞的时代一去不返,留给我们的画面只是回忆而已,彼时的美好也不过是青春年龄段的美好,每个人都这样,是对如水年华的年少的留恋。文学中美好也只是虚的,问一下,谁还愿意出苦力劳作?没见几个人愿意再干那些又脏又累的气力活儿了!谁还想回到那个时代,穿破旧补丁的衣服?美好往往是和轻松愉快联系在一起的,沉重的往事都不愿再提。
诗人的笔下,田园是蓝天白云、青禾野草,外加老树炊烟、家畜入圈。但让他们回归田园住上三天,生火做饭、鸡鸣羊叫、灰头灰脸,自己汲水点油灯,掐断网络,远离繁华朋友圈,没有吹牛喝酒愤世嫉俗的听者,不急死才怪,假装的清高毕露无遗。
城市是社会的自然发展,接受它们的美好,容纳和改进它们的不足,方是正理。眼睛只盯着阴暗面,一味地说怪话,唯恐天下不乱,这些人一方面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一方面假装清高骂社会,此等人实属心理不健康者。
进入城市生活已二十多年了,家乡的变化确实很大,好在我生活在一个县级城市,离农村的距离很近,我也经常回到乡村的老家,故对于乡村的变化没有那么多的惊讶,可以说我是一点点看着她发生变化的。
现在的路修的太好了!小时候的泥泞小路,变成了平直宽阔的水泥路,直通村庄。开车进村,几乎大路可以通到任何一家的门口。原来家家低矮的房屋,几乎都改成了二层小楼,外观整齐洁白,和城市的.楼房没什么差别。只有久无人居的房屋显得破败,院子里草木茂盛杂乱。
热闹拥挤的乡村,如今显得稀疏冷落。常居的人口以老年人和小孩子为主,成年男女大多出门打工挣钱去了,留下的都是劳动能力不全的。即使农忙时间也不一定回家,因为现在的收种都实现了机械化,再不是靠体力劳动收种了。在外打工的人,只需将钱寄回即可。小麦和玉米原来是中原地带的主要粮食作物,现在都实现了机械种植和收割,作为曾经的农民,对农活的辛苦深有体会。人力从繁重的农活中解放出来了,农民真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
曾经,水和电是农村和城市的差别最大的地方。记得小时候,在昏暗的煤油灯下读书写字,多么盼望明亮电灯;从辘轳老井系水时,盼望有一天能通上自来水多好啊。如今这一切都在农村实现了。家家自来水哗哗地流到灶边,替代了早前的大水缸;家里不仅通电,还实现了随时上网,wifi信号全覆盖,在乡村也可以纵观天下事。有的村子甚至安装了路灯。夜晚来临,路灯高高照亮,乡村不再是一片漆黑。
惊讶的是,曾经饱受诟病的广场舞竟然在农村里开始兴起。晚饭过后,一片不大的空地上,五七个妇女,打开音响,就可以跟着节奏跳起不逊于城市的舞步。
乡村没有了原来的面貌,成了一个全新的形象。城乡几乎没什么差别了。城市不过是人口密度大,人多车多而已。
撇开生存的因素,新农村无疑是好的安静的居住地。可惜,我们依然离不开城市。人类是群居的动物,孤独是人类的大敌,也许从祖先血液里传下来的。虽然短时间的孤独对于自身思考有好处,长期的孤独则可能造成孤独症。我们爱城市,大概就是爱她热气腾腾的活力,喜欢她便利配套的生活条件,有序运转的服务设施,同时应该有一种安全感在内。
故乡和田园于我们似乎是精神依赖,也许是农耕文明的精神传承。城市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必然。爱生活,拥有精神上的田园,驻足现实中的城市,脚踏实地,牢牢把握当下,珍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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