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马的作文(集锦15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写马的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马的作文1
在古代人们常用马来做为交通工具,不论达官贵人,还是贫民百姓,都是人们分不开的东西。未来的马比古代的马神奇无比那我就跟大家介绍一下吧!
未来的马是无所不能的,它有这一双金翅膀。上天入地或者穿越时空可以说它样样都行。
这匹马可以像“李白、杜甫”等杰出人物一样写出优美的诗篇,也可以像“成吉思汗”一样活的那样潇洒,他有这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有这科学家一样聪明的头脑,力量也是无比大的,他曾多次打败天下无敌手,可要说最有力量要数马的后足了,所以马的后足一蹄人们就可以轻松做飞机了!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感受到力量,因为这力量带表着正义的阳光,就像一束阳光刺进了我的心里。
这笔未来的马是颇有象征意义的因为它代表了中国文化历史,也代表了中国人民对未来的期盼!
写马的作文2
我家有一匹膘肥体壮的大马,全身黑油油的像擦过油似 的光滑闪亮,我们叫它“黑鲸”。它是马群里的佼佼者。
每当我端食料去喂它的时候,它就绷紧缰绳,像热锅上的 蚂蚁似的急得团团转,还昂起头,张大鼻孔“咴咴”地叫。
我来到马棚里,一瞧槽很脏,就拿起扫帚扫了起来,不小 心踩在一摊马粪上,“哧”地一声,我滑到尿泥里,手和裤子上都沾满了尿泥。“呸!这个该死的老黑,为什么偏偏把尿撒在 这里,让我吃这个亏。”我一边揉着摔疼的腿,一边唠叨。这时 “黑鲸”低下头前蹄刨着土,不敢看我,好像明白刚才发生的事。 它这一举动令我感动。顿吋,我想起每次搬家时,它驮着重物上高山、下平地、跨雪山、跨冰河,尽职尽责的完成任务的 工作态度,再瞧低头不语的神态,我的气荡然无存了。
于是,我把马槽打扫得干干净净,从草房里挑出一把最鲜 嫩的青草,均匀地撒在槽里。“黑鲸”立刻一阵大吃大嚼,将一 把草一吃而光。我把磨好的豌豆料,用小碗量好,倒在盆里, 加水搅匀端到它嘴下,它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片刻盆底朝天了。 我又把它带到清可见底的小溪边,给它饮水。吃饱了,喝足了, 它满总地甩着尾巴跟我回家了。
写马的作文3
五年级下学期的一篇课文唤起我对茫茫大草原的向往,骑在马背上那种逍遥的感觉有谁能抵挡得住呢?我想我要是能骑一次马该多好呀!
今年暑假我的梦想成真了汽车载着我们驶进茫茫草原。一下车我站在草原上感受着大自然给我们的恩赐。再往前走,你就会看到牛群在吃草,羊群在散步,马群在草原上奔驰。我的心胸一下子开阔起来,真想高吟一首小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继续往前走,你会看到一个马棚。指见马场管理员拉出二十几匹马来,先选出四匹最小的马,三匹黑马,一匹白马。其他的都给了大人。我们都穿上了威武的骑马服。我选了四匹马中的最大的那匹马。我弟本来是选白马的,但是和我们同行的铠弟弟太重了管理员抱不起他,所以只好费劲力气的把他抱到最矮的白马身上。开始出发了,走到一半的时候我哥的那匹马拉了一坨屎,又走了一会儿他的马又拉了一坨尿。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我坐在马背上摸着它那松软的毛,享受着微风带给我的凉爽和马儿快速行走时带给我的快感。
日子在快乐中划过,就要回家了,我心头生起一丝眷恋。
写马的作文4
我的名字叫马,草食性家畜,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之一。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我们的祖先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森林里,以嫩叶为食,后来进化成草原古马,从此便开始以草为食,生活于草原上。
我们马头面平直而偏长,耳朵在头的最高点,听觉敏锐。两眼距离大,视觉较弱。四肢较长,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我们被人类驯服比狗和牛要晚,大约在4000年前才逐步成为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现在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和提高,除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还把我们作为重要的役力外,我们主要用于马术运动、观赏和乳肉生产。
我们有很多独有的特点,比如睡觉,我们睡觉不一定非在晚上,更不是一觉睡到大天亮。要是没人打搅,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站着、卧着、躺着睡觉,特别是天亮以前那两个钟头,睡得最香,这也是继承了祖先野马高度警惕、自我保护的生活习性。
写马的作文5
自远古时期人类就把马当做驮运货物的工具,也成为人类忠实的朋友。它的功劳可以与狗相比。随着时代的巨大变化,人类用马的次数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则是毫不通人性的发达交通工具。最多也只是在比赛时才用到。难道马以后就会被人类所淘汰吗?
更令人发指的是那些忘恩负义的人,他们肆意宰杀马群,为的是一饱口福或财源滚滚。还有一些人,他们在饲养马的同时,也把马当成了奴役,凡是它们能干的都让它们今生享受到。从不知心痛,把马力下的功劳抛之脑后。以至于马的嘴巴被衔铁勒变了形,蹄子也被铁钉洞穿了,腹部被马刺划出一道道深凹的伤痕。最终以束缚告终,结束了它辉煌而又可悲的一生。而残酷的人类全然不顾,他们只知道赚钱,赚钱,再赚钱。可是可怜的马,你为什么不与人类抗衡,夺回本该属于你的幸福呢?是长期的压抑使本该属于你的野性荡然无存,还是因为你的忠实而不想冒犯没有人性的主人?
可怜的马呀,你如果再不向与那没有人性的人类夺回本是你的幸福和自由,就恐怕你们家族在不久后的一天被人类灭绝。难道你能忍受这种耻马,我为你在古战场的飒爽英姿而感到骄傲,为你现在所受的耻辱而哭泣。
写马的作文6
今天是大年初一,我们坐了一晚的火车,终于来到了丽江。丽江的阳光真是厉害啊,好像是穿过了羽绒服,直接晒到我的皮肤上了!天空蓝得像宝石一样透明!
导游阿姨带着我们来到了拉市海骑马游湖!姥姥、妈妈和我来到马场,都选了自己最喜欢的乖乖马,兴高采烈地向茶马古道出发了!驯马师牵着我骑的马走在最前面,妈妈跟在我后面,姥姥的马走在最后。
茶马古道又陡又窄,两边有高山、悬崖、水潭和瀑布,风景很美!驯马师教我们紧紧地拉着马鞍前的扶手,上坡的时候身体向前倾,下坡的时候身体向后仰,才能够保持平衡,以免从马背上摔了下来。我骑的马最听话,妈妈骑的马比较调皮,老是停下来不走,还用头去挤我的马。姥姥最紧张,在我和妈妈的鼓励下才没有下马走回去!
终于快回到马场了,驯马师教我用手拉着缰绳往后一拽,马儿就“踢踏踢踏”地跑了起来!结果我一不小心就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一只脚挂在踏脚上面!哎,真是乐极生悲啊!幸好没摔伤,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骑马真是一件又好玩又惊险的事啊!
写马的作文7
“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僧西天去取经……”每当我听到动画片《西游记》里的主题歌时,“马”的形象便浮现在我脑海中!这也是我最早对马的认识,白龙马体态英姿勃勃,精神焕发;以及它的上天入海,自由变化的法力,让我眼中的马成了神仙,而他在西天取经路上不畏妖魔鬼怪,一直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前年五一大假时,我去塔公草原才真正的见到了成群的马。当我们到达一望无际的草原时,我看到了一群群马在草原上吃草,奔跑。这些马长得十分匀称,身上很光滑,油亮亮的。脖子上的毛一绺绺有顺序的垂挂下来。我感到十分惊奇,意识到马不是传说中的神仙。那时我眼中的马是那么真实,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十分健美。有幸的是,我还骑上了马,那么威风。
上了五年级,学了“马”这一单元以后,我知道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和汗血宝马的来历,懂得了马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兽类,而且马已经服务人类几百年了,这使我感到十分惊讶,也让我不得不佩服马的忠诚,这时我眼中的马就是人类的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想我眼中的马也会有不同的形象,但马无私奉献的精神已经深深的埋在了我心底,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让我终身受用不尽。
写马的作文8
二表姐的爷爷奶奶住在一座大山脚下,因为山陡路峭,交通不便,所以他们家便养了一匹马来作主要的运输工具。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山外的东西驮进来或是把山里的东西运出去,又或是把山下的种子、肥料运到山上去,再把山上收获的粮食运回家。
二表姐爷爷家的马是一匹强壮的雄马,一身枣红色的棕毛,两只像树叶一样的耳朵,又黑又有神的大眼睛。奇怪的是它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远,而鼻子和嘴巴却又挨得很近。两眼也相隔较远,而且中间居然还有一条白线把它们分隔开来。它的头部有一掇红棕色的毛,摸起来很舒服。尾巴也长满了毛,看起来高大而帅气!别看它的蹄子细,可是很有力的哟,若是人不小心被它踢着的话,那可是伤不起的呢!
另外,这匹马的食量也是很大的哦!我记得有一次,二表姐喂了它半背篓的`草,可是它吃完后还是饿得直叫,二表姐只好把所有铡好的将近一背篓的草全都给它吃了,它才安安静静地不吵不闹啦!
我非常喜欢这匹枣红马,给它取名Handsome(高大而帅气),每次去二表姐爷爷家我都会亲自去喂喂它。
写马的作文9
是董卓从西凉带来的宝马良驹。董卓为了拉拢年轻将领吕布,就把这匹马送给了他。吕布得马之后果然杀了原来的主人丁原,投奔到董卓的门下,当了他的义子。
后来,这匹马跟随吕布大展神威。但在白门楼,因为刘备的一句话,曹操痛杀吕布,赤兔宝马也就归了曹操。
也许是机缘巧合,关羽为了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暂时投靠了曹操。曹操十分爱惜关羽这人才。也想仿效董卓“宝马赠英雄”。但关羽终究不是吕布,他接受了赤兔,也是为了更快地找到刘备。从此以后,赤兔马和青龙偃月刀就成为了关羽的代表形象。
当关羽败走麦城,被东吴杀害后,赤兔马又为马忠所得。可这次它不再顺从着跟随新主人,绝食而亡,跟随旧主关羽而去了。
但根据史书记载,赤兔马在吕布战败后,不知去向。并没有成为关羽的坐骑。由此也可佐证《三国演义》有虚构成分。
民间又传,赤兔代代繁衍。宋朝时由方腊重金买来。梁山泊征讨时,被关胜夺来。可能就是因为这样,罗贯中在民间搜集资料的时候,被误传了。
写马的作文10
古代,没有机器、汽车,马是重要的生产和交通工具马还驮着主人一出生入死,拼杀疆场,所以马便有了勇猛、威武之气。马很聪明,老马识途,因此深受人们的喜爱。
“马”是个象形字。看古代的“马”字,是一匹昂首直立的马:长长的马脸,大大的眼睛,颈背上一根根竖起的鬃毛,还有屁股上一条弯弯的尾巴,活脱脱一匹骏马字义解释
随着字形的变化,繁体字的“馬”字,主要突出了马的四条腿。这四点就像一匹脱缰野马,扬起四蹄,一路狂奔,充分表现了马善于奔跑,一往无前的特征。
“马”的本义是名词,指马科动物,也指与马有关的事物,如“马鞍”、“马甲”、“马刀”。
引申运用
因为马跑得快,所以叉引申为即时、立刻、快速的意思,如:“马上”“马到成功”。
马,也是姓。
写马的作文11
常常,听到许多作家在接受访问的时候说:“我最好的一本书是将要写的一本,过去出版的,并不能使自己满意。” 每见这样的答复,总觉得很好,那代表着一个文字工作者对未来的执着和信心,再没有另一种回答比这么说更进取了。 我也多次被问到同类的问题,曾经也想一样的回答,因为这句话很好。 可是,往往一急,就忘了有计谋的腹稿,说出完全不同的话来。
总是说:“对于每一本自己的书,都是很爱的,不然又为什么去写它们呢?至于文字风格、表达功力和内涵的深浅,又是另一回事了。” 也会有人问我:“三毛,你自以为的代表作是那一本书呢?”“是全部呀!河水一样的东西,慢慢流着,等于划船游过去,并不上岸,缺一本就不好看了,都是代表作。”这种答复,很吓人,很笨拙,完全没有说什么客气话,实在不想说,也就不说了。 其实,才一共没出过几本书,又常常数不出书名来,因为并不时时在想他们。 对自己的工作,在心里,算的就只有一本总帐——我的生命。
写马的作文12
“白龙马,蹄朝西,驮着唐僧西天去取经……”每当我听到动画片《西游记》里的主题歌时,“马”的形象便浮现在我脑海中!这也是我最早对马的认识,白龙马体态英姿勃勃,精神焕发;以及它的上天入海,自由变化的法力,让我眼中的马成了神仙,而他在西天取经路上不畏妖魔鬼怪,一直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五一大假时,我去塔公草原才真正的见到了成群的马.当我们到达一望无际的草原时,我看到了一群群马在草原上吃草,奔跑.这些马长得十分匀称,身上很光滑,油亮亮的.脖子上的毛一绺绺有顺序的垂挂下来.我感到十分惊奇,意识到马不是传说中的神仙.那时我眼中的马是那么真实,每块肌肉都显示出力量,十分健美.有幸的是,我还骑上了马,那么威风.
上了五年级,学了“马”这一单元以后,我知道伯乐和千里马的关系和汗血宝马的来历,懂得了马是人类最早驯服的兽类,而且马已经服务人类几百年了,这使我感到十分惊讶,也让我不得不佩服马的忠诚,这时我眼中的马就是人类的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想我眼中的马也会有不同的形象,但马无私奉献的精神已经深深的埋在了我心底,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让我终身受用不尽.
写马的作文13
今年暑假里我和妈妈去印度探望爸爸,小学生关于马的作文。爸爸带我们住进了一座世界闻名的酒店,就是20xx年9月26日被恐怖袭击的泰姬玛哈酒店。它位于孟买印度门旁边,566个房间全部面对印度洋,宫殿式的外形,古老壮观,已经有105年的历史了。
我们住的房间正对印度门,旁边是一望无边的印度洋,天空中不时飞过一群群乌鸦,远处是著名的大象岛。我们很想去大象岛玩,可惜下着大雨,风浪太大,去岛上的船已经停了。
于是爸爸带我们去坐马车。高大的白色骏马拉着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晃悠悠地行驶在马路上,迎面吹来凉爽的海风,那感觉真爽!奇怪的是,这些拉车的马眼睛都被蒙了起来,只听赶车人的鞭子指挥。原来,如果不蒙上眼睛,它们就会疯狂追赶路边行驶的汽车!
晚上,爸爸又带我们品尝了别具一格的土耳其菜,我们吃得津津有味,特别是开胃小点心,让我到现在想起来还流口水呢!
写马的作文14
许多年以后,我的理想实现了!我在一所著名的科学院工作,我设计了一匹既环保又安全的多功能马诞生了!
它看起来和平常的马一模一样,不同的是它不用吃草,因为它的身体里有一台微型电脑。它能听懂任何生灵说的话,他的速度极快,不论是什么样的马都是它的手下败将。带着它出门购物那将是一种轻松的享受。因为它的各个部位都可以伸缩自如,因此你只需把它折叠起来放进包里就可以进入超市轻松购物,你不必担心沉重的购物品,因为他的载重量是普通马的三——五倍。把它放在家中既可以观赏又可以防盗,因为我给他设计了各种各样的服装,日常服、节日服、运动服、晚礼服,每次它换上漂亮的衣服,都会兴奋地围着我又蹦又跳,如果有坏人撬门或撬窗,它就会发出警报!
朋友们,我设计的“马”怎么样?如果有什么宝贵的建议,那就请你提出来吧。
写马的作文15
一说到马,大家一定会想到“一马当先”、“千军万马”等一些关于马的成语。我喜欢马的原因在于,在所有的动物里,马是身材高大而身体各部位又都配合得最匀称、最优美的动物。更重要的是,马是最容易被驯服的动物之一。
我最喜欢的马叫五八。它的头面平直偏长,耳朵短。四肢非常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达。它的毛是棕色的,很光滑,在阳光下会闪闪发光。它还长着一双冬枣大小的研究,炯炯有神。
马的嗅觉很发达,是感应能力特别强的器官,这样使它能在听觉或其他感知器官没有察觉的容易接收外来的各种信息,并可以迅速地作出反应。
五八最喜欢在土地里滚来滚去,也很喜欢吃萝卜,所以每次我穿着橘黄色的衣服去的时候,它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好像把我当成萝卜了。
每一次去骑马,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的心情就会变得开朗和舒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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