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作文(汇编10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偶像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偶像作文1
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偶像时,并不绝得他们有引人注目的长相只是不顾形象的搞笑,反而像极了搞笑明星。对于我来说没有什么心动的感觉,就像是在看一个娱乐节目罢了,当我不经意和姐姐看它们的节目时突然感受到了他们的努力`温柔和稚气,让我突然有了一点一点的心动。奇怪的相遇就这样,我的生活就此不同了。
我所喜欢的偶像就是superjunior,他们编的偶像很不同,愿意不顾形象的搞笑,甚至夏天时买冰饮给所有粉丝,大家都知道她们出道时比任和人都还要辛苦。他们是缺少公司精心打包的团体,才刚出道叫一直倒数解散时间,吃了好多苦变成了天团才不用再倒数了,我发现他们现在的地位是属不轻的汗水才换来的。
当我看到他们的影片,他们站在闪亮的舞台上浑洒汗水,如同我们一般,要努力读书才有好成绩,我最喜欢的一个团员他是领舞,也是长的最普通的,我喜欢他在跳舞时那充满热爱舞蹈的转注眼神,让我觉得这就是热爱某一件事务该有的表情,让我开始好奇它们出到前后的事,我觉得喜欢哪个偶像并不是看外表而是内在,虽然很多人都说明星在电视上都带着微笑面具,可是坐在电视机前的我们不也是一样在不熟的人面前会带着假面具吗?熟了后假面具会慢慢卸下,所以我觉得我看到的,真实多于假象。
遇见他们后,他们的每一滴泪,似乎透露了苦尽甘来的心酸,我开始努力学习坚持,像我这样三分钟热度的人能够撑个五分钟我就很开心了,因为好几个五分钟可以造就一个未来,他们就像定时炸弹,先让自己不受众人瞩目的埋头苦练,再找时机让众人知道自己,我想,我在它们身上学到了很多,未经雕琢的玉你瞧不上它,总有一天他一定会被雕琢得连自己都很忌妒,就像人一样,这就是我遇见他们的过程。这是一个美丽的转折点。
我的偶像作文2
历史的长河源远流长,连绵不息,看天上云卷云舒,看地上花开花落。摊开历史的卷轴,品读那字字灼金,看古代帝王的执政之道,赏英雄烈士的高尚气节,评文人雅士的笔墨清雅。
从古至今,英雄层出不穷,没人的脑海里都曾盘踞过一副画面,心中都会烙下一个身影。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偶像,他距离我有千年时光,生活在那遥远的西汉,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
他曾在茫茫戈壁上与月光共饮,与边境的匈奴奋勇抗击。因以少胜多而一战成名,十八岁就被封为骠骑将军,成为令匈奴闻风丧胆的战神。他就是霍去病。
霍去病曾说过:“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他只身携千骑深入匈奴腹地,在军营里一人同这隔壁的地形斗争到深夜,在地图上注满了密密麻麻的标记,只为里应外合取得胜利。人们只知晓霍去病天资聪明、武艺高强,可以从匈奴腹地突击,但却未曾看到过烛火下那充满血丝的双眼和疲倦不堪的身影。
汉武大帝曾许诺予之高官厚禄,佳肴美姬。但霍去病胜利归来后只一句话:“匈奴未灭,何以为家!”就婉拒了武帝的奖赏。他的淡泊名利,他的高尚气节,无不让世人对他称赞歌颂。我之所以喜欢他,敬仰他,不仅仅是因为他的骁勇,他的飒爽英姿,更是因为他的不屈权贵,高洁品性。
“金戈铁马”形容的就是霍去病的一生,他的荣辱生于疆场。但这位本应一生卫国的将军却在正值壮年时早逝,虽让人感到扼腕痛惜,但他在历史的卷轴中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传说,令后世都为之震撼的神话。他曾身披血迹斑斑的盔甲征战于马蹄踏踏的战场;他曾在月朗星稀的漫漫长夜里与月光共饮;他曾在巧取豪夺的官场上淡泊名利。
他是我的偶像,但他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将军。他那飒爽、骁勇的身影将盘踞在我的脑海里,他那金戈铁马的峥嵘岁月也将被后世敬仰、铭记。他虽是一名有着气吞山河志向的名将,但他也只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3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偶像不是像比尔盖茨一样的大人物,只是三个像我一样大的男孩。他们不是做过多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也不是有多么伟大,他们只是让我很感动。 他们是2013年8月6日出道的,哪时我还不认识他们。当同学们说起他们时我甚至不屑一顾。可慢慢地,我发现这个组合越来越火、周围的粉丝也越来越多的时候,我也开始听他们的歌,看他们的视频。中央台的中秋晚会、快本、年代秀、偶像手记、开学第一课。。。各种杂志、各类综艺节目,你们一次次的出现,粉丝一次比一次的多,我发现我渐渐的也开始喜欢上你们。
王俊凯是TFBOYS的队长。他有低血糖,却从来不放弃努力。有时练舞练到很晚,他从来不会喊累,粉丝说他头发油,他跑到卫生间里冲冷水,粉丝说他虎牙不好看,他不再笑了。候场时,他会帮认识不久的千玺整理领带,看到王源的鞋带散了,弯腰帮他系好。
王源是TFBOYS的成员。在机场看到有粉丝摔倒了,他会伸手去扶,看到有粉丝哭了,会安慰他别哭了,感冒了还是会把口罩拿下来让大家拍照。录节目的时候小伙伴不小心把醋洒到了你的眼睛里,你哭了,眼角还有泪,但还是擦干眼泪坚持录完了节目。
千玺也是TFBOYS的成员。他说他如果不努力,就对不起大家
那么喜欢他。他有跳舞会扯衣角的小习惯,他身上有好多好多练舞的伤疤。但他却在镜头前把伤口藏起来不让粉丝担心。
他们在演艺圈中忙着唱歌,忙着拍电影,忙着演戏。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保持良好的成绩,这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点。他们身上有闪闪发光的地方,王源有气管炎,王俊凯有低血糖,易烊千玺有以前跳舞时留下的疤,但他们坚持梦想,相信梦想。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直在梦想的路上奔跑着,不管前方有多少坎坷,依旧坚持的三位少年——TFBOYS.
我的偶像作文4
我的偶像;exo。他们是一个韩国组合,有12个人。我喜欢他们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唱歌好听,唯美的歌声可以打动每一个人,十分努力,从不放弃........"其中我最喜欢exo中的CHEN,也就是主场担当。我相信,也有许多人讨厌exo,觉得是娘炮。可没多人曾看到他们无私的努力,无私的奉献吧?为了保护粉丝,在机场被挤到地上、被黑粉骂了就当没听到似的,有恐高症还要在舞台上吊威亚、总是一个人不要命练习到很晚很晚、明明发着高烧,还要坚持做空翻的表演、永远都只知道照顾别人,自己却没有照顾好自己、脾气那么好,腰伤复发了还要强装没事、不知辛苦的在练习室练习,只为了让我们看到完美的舞台、每次歌词只有短短的几秒,还是那么认真.....一切的一切,都因为粉丝。每一次的努力、每一次的受伤,都是为了能在舞台上表现得更加完美。相信大家都看过跨年演唱会,20xx的演唱会,CHEN的脸受伤了,可依旧坚持的笑着,保持着那个动作。我好恨他,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坚持,为什么不先去医院就来表演,为什么要默默无闻的奉献却被黑。我同时也讨厌exo这个组合,为什么每次都要背负着像“罪人”一样的罪名,为什么受伤了却默默的不出声,为什么永远都要那么努力,为什么不懂得在舞台上落泪让我们看到你们的幸苦,为什么总要假装坚强,我真的真的好讨厌你们,讨厌到心痛。
可现在,鹿晗和吴亦凡退出了,那个最爱卖萌的鹿晗、那个高冷的冷都男吴亦凡,那个身高一米九的大帅比,那个一直都在努力的小鹿。每一个人,都曾背负着侮辱,可背后的幸苦没多少人知道...我能唯一为他们做的;不脱粉、唯十二!
我的偶像作文5
“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有纷争的地方就是江湖,人就是江湖。”每每读到这句话时,我都被他的.气概所折服。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这是他一生成就的形象写照。“书到用时方恨少,肉到肥时方恨多。”这是他诙谐心境的完美概括。他与古龙不同,他是太阳,古龙是明月。他在他巅峰时封笔。他就是我的偶像——金庸。
读他的文章,对我的影响是空前的。他的文笔,美得像一幅画,让我陶醉其中,是他告诉我,这个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更有诗和远方。他的书,更教会了我如何做人。
记得那天,天灰蒙蒙的。我天性要强,有时甚至会钻牛角尖。一场原本欢欢喜喜的篮球赛被我硬生生地变成了一场吵架。刚开始我们球队的优势很明显,可不尽人意的是上半场我们落后了。看着队员们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内心的怒火直往上涌,不由脱口骂道:“能不能有点上进心,我们队输了……”
由此为导火索,我们队开始内讧,而我们的对手则在旁边看笑话。正在争吵中的我脑海里忽然浮现出金庸先生的一句话:“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终于明白,打败我们的不是对手,而是自己。人应该有进取心,但更应该有一颗平常心。于是,我开始稳定大家的情绪,我们终于反败为胜,赢了比赛。“明白别人容易,明白自己甚难。”金庸先生的这句话,告诉我们,要做自己的知己,看清楚真正的自己。
“世上哪有十全十美之事,一个人千辛万苦地去寻求一件物事,等得到了手,也不过如此,而本来拿在手中的物事,却反而抛掉了。”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我沉思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在我身上,让我明白,不仅要展望未来,还要珍惜当下。
金庸先生为我们留下许多武侠经典的同时,也留下了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他走了,但正如臧克家说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我的偶像作文6
你有偶像吗?我就有一个偶像,他不是什么明星,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可在我心中,他就是明星,就是大人物!
我是上初中认识他的,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帅、霸气!
一开始,我并不了解他,只是觉得他长得有点儿俊。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我渐渐的发现,原来他还有那么多优点,原来他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啊!
虽然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但是我觉得他就是那种人呢!因为我能从他身上找到许多优点。
他是一个做事认真、负责的人,所以老师都很器重他,他是地里课代表、体育委员。
有一次,老师叫我们选副班长,同学们个个都选他。上课,老师不在时,“三好学生”们都开始叽叽喳喳个不停,他便使出“狮吼功”——“安静!”顿时,安静了。
上体育课,他总是一脸严肃的表情,有时我们笑得合不拢嘴,他却一脸冷冷的。
可以这样说,他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男生。成绩好,人品好,体育也好。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这也是他的特长。
每天下午,都能看见他在篮球场上苦练的身影,不过寒冷还是酷暑,他都坚持打篮球,以至于他成了我们学校的“大明星”。他有一个外号叫“三分”,因为三分球是他所擅长的,说起篮球他可是数一数二的,每次打比赛,他都是主力,他不但是班队的主力,还是校队的主力。
原来,我还以为体育好的成绩一般不怎么样,可他不一样,他数学可不差呢!有一次期中考试,他的数学考了全班第一呢!
我们都很钦佩他。再加上他长得帅,于是他便是许多女生心目中的男神呢!不知道有多少女生喜欢过他。
就是因为这个,害得我被同学们误会了,他们还以为我喜欢他,其实那并不是喜欢,只是爱慕罢了,准确的说,他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7
他,年少时父母双亡,家道贫寒,却刻苦读书,熟演兵法,怀安邦定国之抱负。苦于生计无着,于不得已时,在熟人家里吃口闲饭,有时也到淮水边上钓鱼换钱,屡屡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冷遇。有一次,一群恶少当众羞辱他,并对他说:“你虽然长得又高又大,喜欢带刀佩剑,其实你胆子小的很,有本事的话,你敢用你的佩剑来刺我吗?如果不敢,就从我的裤裆下钻过去。”他自知形单影只,硬拼肯定吃亏。于是,当着许多围观人的面,从那个屠夫的裤裆下钻了过去。史书上称“胯下之辱”。
有一回,汉高祖刘邦在闲谈中,与他议论朝中将领的军事才能,到后来,刘邦问他:“你看我能指挥多少军队呢?”他说:“陛下您最多能指挥十万人。”刘邦又问:“那么你能带多少兵呢?”他说:“我带兵越多越好(多多益善)。”后有谚语——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他就是韩信,一个能忍胯下之辱,却又自信高傲,他立志勤奋刻苦,最后学识渊博,成为一个不为生活所累的坚强好男儿。
他的身上既有知恩图报的善良,也有有仇必报的狭隘;既有横扫千军如卷席的英雄才略,也有居功自傲、利令智昏的市井之气。这种英雄才气与市井气的二律背反是其人格的突出点。他的自信使我钦佩,使我知道做任何事只要有自信,有信心去做,不管最终能否成功,最起码我试过了,我不后悔,而不是在犹豫间错过了机会,留有遗憾,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觉得自己不中用,对任何事都说“我不行”、“我做不到”等一些泄气的话。
自信让我懂得,万事只要迈出第一步,就有机会和信心迈出第二步,第三步。而自信就是那迈出第一步的底线。
他是照亮我生命的明灯,是指引我前进的导航标,他的自信,时时激励着我,让我的生活更加光辉灿烂。
我的偶像作文8
我的弟弟今年6岁了,他的小名叫乐乐,是个调皮的小男孩。
乐乐怎么个调皮法呢?且听我慢慢道来——有一次,我在家里做作业,乐乐鬼鬼祟祟的爬到我的房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书桌上的那只卡通铅笔。当时我没太在意,就忽略了他。过了一会儿,我不经意的往身后一看,哎?乐乐跑到哪儿去了?我摇摇头,又继续写我的作业。忽然,我听见弟弟在喊着:姐姐,快给我送纸来,厕所里没纸了。我放下笔,拿起纸就跑到厕所里。可是厕所里根本就没人啊!哎呀,中计了!我忽然想起我的卡通铅笔,可到了屋里,已经空空也了!哎,真拿他没办法!谁让他就是这么调皮呢!
弟弟虽然调皮,但是他却有着远远超出平常孩子的同情心。有一次,妈妈带他去超市买东西,买完回来的路上,他看见垃圾箱边有一只小脏猫,顿时就生起了怜悯之心。他首先跑过去把自己的饼干喂给他吃,然后又自言自语地对小猫说些什么,最后,他期待的望着妈妈,好像是多么的希望能收养了它。可是妈妈一向是不喜欢小猫小狗的。后果可想而知了,妈妈没有收养这只狗,弟弟很难过,临走的时候,弟弟又给它一些吃的,然后又对着它说,我要走了,你要听话哦!我会回来看你的。说着,妈妈拉着他走了。现在,每当他看见猫的时候,总会说,这只猫肯定认识我的小猫咪。呼!我也真佩服他,他到底在想什么呢?
弟弟的想象力特别丰富,尤其是在小动物的身上。有一次,弟弟看着自己的小宠物狗——壮壮。一会儿皱着眉头,一会又捧腹大笑。原来他是在和壮壮进行心灵沟通呢!“我们一会儿去购物吧,壮壮,我开拖拉机带你去。”弟弟突然说。壮壮“汪”了一声,这可让弟弟得意死了,因为她说这是她的宝贝答应了。我的老天爷!他真能想象,怨不得他每次闯了祸都让妈妈怀疑是我干的呢!真是气死我也!
看!怎么样?这就是我的弟弟,我的超级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9
XX年5月29日中午,随着“嘭”的一声巨响,一阵阵来自腹部的尖锐疼痛向客车司机吴斌袭来,细小的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本能告诉他要立刻紧急停车。可他不能这么做,因为车上还有24名乘客,那样会使已经开始不安的乘客受伤甚至死亡,所以仅管动一下都是如此艰难,但他仍缓缓地停好车,站起来疏散了乘客,从死神手里“抢”回了一车人的生命,他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做完这一切,吴斌一下子瘫坐在座位上,昏死过去,最终不治身亡……
在车上的24人里,没有吴斌的亲朋好友,最美司机吴斌一定知道,把时间浪费在停车上,自己损失有多大,要承受的痛苦有多少,甚至要付出生命;如果紧急刹车,可能还有一丝还生的希望,但24条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生命就这样去了。一车人的安全都在他的一念之间。
在责任的担当与逃避面前,他如同天使一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前者。最美司机用他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车人的安全,让车上的24个乘客都活了下来。牺牲自我,舍己为人,这就是责任,他是司机,有义务保证车上所有乘客的安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这是中国的传统美德。像保护自己的家人一样去保护他人,最美司机吴斌就是饯行者,他没有因自己的安全而紧急刹车,更没有因为自己的惊恐而猛打方向盘。
扪心自问,如果我们也遇到了此种情况,我们也可以像吴斌一样不紧张、不慌乱吗?我们也可以不畏痛苦地为他人着想吗?我们也可以毫不犹豫地拯救一车人吗?一视同仁所有的人,不因为不是自己的家人就毫不关心,这就是一种责任,一种良知的促使,一种伟大的精神,我们是要学习的。
我的偶像作文10
我和优优爸两人可以说都是那种没有音乐天赋的人,跳舞不会、笨手笨脚的;唱歌不会、五音不全会走调。但是我发现优优在这点上可是没有遗传我们,他反而是对什么都比较感兴趣,而且还是有模有样的那种。
先说跳舞吧,以前优优在听歌的时候都会跟着节奏摇头晃脑,腿也一闪一闪的。在5月底由于有事将优优送回我姐姐家,让大姐帮忙带优,姐家大院里有个舞厅,姐在晚饭后有时就会将优带到舞厅去玩。在舞厅乐曲一响优优就跑到舞厅中央开始跳,而且还是能踩准舞点的那种,尤其是四步,走得还真是像模像样的,还会转圈。一曲一结束,马上跑到边上,找一个沙发就爬上去坐好。哈哈大笑。使得优优在那个大楼里都成了小名人,有时妈妈不认识的人,见了优优都和他打招呼,说这小子乐感很强,跳得很好。
再说唱歌吧,优优以前不会说话时,只是那种好听歌的那种,遇到音乐会驻脚好好去听。现在会表达自己的感情了,那就是边听边唱,有选择性地听了。一首歌他记不全,但是会准确在记住其中的某几个词,到唱到那句时会准确地唱出来。
话说上次听了韩红的个人演唱会后,他就记住了韩红的声音,只要是听见韩红的歌(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他就会说阿姨。每天吵着要听“阿姨”,当然是特指韩红了,尤其是要听“天路”。有时会边听边学(口中念念有词),有时会静静地听,并记住了天路中的个别字,比如唱“清晨我站在青青的牧”他就会接“场”。呵呵,这样的例子多了去了。
呵呵,啰里啰索的说了这么多,有些词不达意的,主要是优妈我本身文采就不太好。尴尬之所以将这些写出来,只是为了记录孩子的成长点滴,以后回忆起来会觉得很甜蜜、很温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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