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九步的笃定一步的爱散文
有一阵子,我睡眠不太好,总失眠。F君得知小时候爸一妈一没给我讲过睡前故事,居然主动要求每晚给我讲故事哄我睡觉,难得他会做这么一浪一漫的事,我十分感动。
第一天讲的是《豌豆公主》,第二天是《拇指姑一娘一》,第三天要念《人鱼公主》了,他没了耐心,磨磨蹭蹭窝在沙发上看球赛。我说男人要言而有信,他想了想坐下来,拿起书正儿八经地念:“从前有条美人鱼,她喜欢待在海里哪儿都不去,就这样幸福快乐地过完了一生,完。”
我差点儿一口血喷一出来。
我要出差,走前抱着他:“一爱一妃,朕此番御驾亲征不知何时才能归来,快起来给朕一个吻!”
他在床上懒洋洋地翻个身,眼睛都没睁:“别演了,到了给我打电话。”
“哦。”我悻悻地爬下床,提箱子准备走。
“皇上还在吗?”他突然问。
“在在在!”我屁颠儿屁颠儿地跑回去。
“顺便把垃圾带下去吧。”他说。
我跟F君说:“有时候,我觉得咱俩一性一别错位了。”
“哦?”
“真的,跟你比起来,我简直是个爷们儿。”
“何以见得?”
“你自己回想一下,咱俩谁生气次数比较多?”
“我。”
“这说明什么?”
“说明你经常做错事。”
“不对,说明你小气。”
有一回我俩吵架,吵完,我去给朋友打电话,气愤地说:“这次他真的太过分了!他说完那句话,顿时我的血蹭蹭往脑门上冲,差点被气疯。”
朋友立刻问:“那他到底说了啥?”
“他说……”我拿着电话想了好半天,“啊!我忘了。”
朋友骂我:“你不是大气,你这是健忘!”
我吸取经验教训,第二次他再和我吵时,我大喊:“先等等!”
迅速拿出手机,打开语音备忘录,把话筒对准他。
“好了,继续!”
他愣住,“扑哧”一声笑了。
读书那会儿他特拽,不一爱一说话,对谁都一爱一答不理。那时,他在我眼里只是台静音冰箱,我们谁也没看上谁。
我们学校是省重点高中,一切唯成绩论,规定座位必须按成绩排。我们班主任又相当注重仪式感,每学期开始,我们都要在走廊上排队,班主任拿着排名表从上到下喊,被喊到的才能进去选座位。
F同学永远是第一个进去,但他不坐第一排,他喜欢第四排靠窗的座位,视野开阔,而且仗着老师喜欢他,他一直一个人坐。
全班都选好座位了,只有我还傻站着,我只好提着书包到唯一一个空座——F同学旁边坐下来。
我记得他当时塞着耳机在听歌,回头看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这么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周杰伦吗?”我尴尬万分地跟他搭讪。
F同学“啪”一下打开CD机,换碟,重新戴上耳机,冷冷地说:“TheBeatles。”
后来回忆起这一段,我特愤愤不平,问他:“你拽什么呢?”
“对不起!”他十分抱歉地说,“毕竟当时不知道坐下来的是我老婆。”
他数学特好,考试的时候我总偷偷摸一摸抄他的选择题。他做题超快,半个小时搞定,然后就托着腮看窗外发呆。我就一边抄一边安慰自己,施比受更有福,我不是作一弊,我是在帮F同学积攒幸福的资本。
通常流程是这样的:
我偷偷瞟一眼,ACBCD,BCAAD,好,记住了。
埋头写,等等,最后一个是B还是D?没看清楚。
再偷看一眼,发现他居然把卷子折起来了,满脸鄙视地瞪我!
我干笑两声,扭过头去,努力回想究竟是B还是D,死活都想不起来。
然后,就听到他冷冷地说:“是D。”
他冷笑:“抄都不会,蠢死算了。”
我忍辱负重地假装没听见。
我问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他说不记得了。
其实我也不记得了,就记得因为他,我居然开始喜欢上学了。早上会假装多买了一份早餐顺手给他;经常“不小心”发错短信发到他手机上;每天出门都要试好几套衣服,并十二万分注意自己的刘海儿。
无论在一操一场上有多少人,我都能一眼找到他。
新学期重新排座,我们分开了,我躲在厕所里偷偷地哭,当天回家写了两千字的日记,边哭边写,眼泪吧嗒吧嗒地落在纸上。我一妈一以为我在检讨自己没考好,还给我煮了碗醪糟鸡蛋,我吃饱了继续哭。
我们每隔两周会去实验室上化学课,实验室的座位是按最初的位子排的,只有在实验室,我才可以跟他坐在一起。
有一回学校发调查表,让我们填最喜欢的.老师,最喜欢的科目什么的,匿名的。
别人都写的数学语文英语,只有我偷偷写了化学实验。课间班长统计调查表,他说写英语的最多。然后他说,居然还有两个人写的是化学实验课。
两个?
他点点头:“对啊,两个。”
我记得当时的心情,仿佛心里藏了个烟花,“嘭”一下炸开了。
高二文理分班,他读理,我读文,分开前全班都忙着写同学录。我也买了同学录,让全班同学都写了,最后才顺理成章地把同学录放到F同学面前。
他起初还不乐意,说无聊,我软磨硬泡他才松口,说:“放我这儿吧,我有空写。”
但是,他永远没空,一直到学期都快结束了,他才想起来把同学录还给我。
我万分期待地打开,这家伙只留了八个大字——好好学习,不要懒惰。
后来我才知道,这家伙真的太有心机了,我的同学录在他那儿,我就不得不经常主动去找他,而他慢悠悠地把我同学录里所有男生的留言都看了一遍,最后才大笔一挥,随便写几个字交差。
后来我们毕业,他出国读书,我们两个不懂事的小孩儿为一点儿小事绝交了,忍了四年没联系。
有一年放假,班长组织同学会,他来了。人群里我一眼就看到他,特别奇怪,我们四年没见,KTV里灯光那么暗,人那么多,但我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他。
他抬头,与我对视了几秒,然后漠然地转移了视线,完全没有要和我打招呼的意思。
因为没有空位,我只好悻悻地坐到点歌机旁边,低头点歌假装自己很忙。他坐在隔我两个人的位置。
自打他出现后,我手脚都不知道该放哪儿了,心里乱作一一团一。我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正好桌上有听可乐,我看到救星似的拿起来,抠了两下没拉开,只好尴尬地默默放回去。
谁知我刚放下,那罐可乐就被人重新拿起来,“啪”一声打开了。
是他。
他一边神色自如地把可乐打开,放到我面前,一边侧着头跟旁边的人说话,整个过程甚至都没看我一眼。
有一回,我问他:“有没有某件事情,你很确信你可以做到,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
他毫不犹豫地说:“有啊,很多。”
我说:“我跟你相反,我从来没有这种自信,对很多事情都没把握。”
他想了想,低头说:“那你现在记住,有一件事你可以确定——我永远是你的。”
他语气淡淡的。
毕业后,他去了北京。我在长沙,工作了一年,我决定辞职。
领导拉我去训话:“你犯什么浑?”
“我没犯浑。”
我只好说实话:“读书的时候有个特别好的男生喜欢我,他为我走了九十九步,我也应该为他走一步。”
领导便不再说话,闷头一抽一烟,我就记得他在那个烟雾缭绕的房间里冲我挥了挥手,说:“走吧,后悔了再回来。”
就这样,我们结婚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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