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时光作文

时间:2021-07-29 19:11:13 时光 我要投稿

那些时光作文8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那些时光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那些时光作文8篇

那些时光作文1

  埋藏在时光里的伏线,在回忆里蔓延成无边的思念。时光荏苒,银铃般的笑声,霞光般的笑脸,闭上双眼,都渐渐浮现在眼前。

  曾经的曾经,我们懵懂无知,只会肆意欢笑尽情玩耍,幼儿园是我们的第一战线。校车上要痛哭流涕,临走时才会赢得妈妈的温暖拥抱。班级里当然要继续作战,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一个个声泪俱下,每次老师轻声安慰,换来的总是我们演技不佳的破涕为笑。于是抹抹眼泪对老师扮个鬼脸说:都是骗你的!,然后大笑着跑出教室。曾经的曾经,通往小学的柏油路是我们的第二乐园。我们背着书包结伴而行,谈笑风生、放声歌唱。那些在路上创作的神奇幻想故事,我们永远是里面的主角,宽广的柏油路上,时不时传来一两声我是奥特曼!。路上的行人对我们会心地微笑,小孩子嘛,就是好。我们会相视一笑,又蹲在路旁看搬家的蚂蚁,猜想明天会不会下雨呢。曾经的曾经,暑假的时候我们不去学画画、学钢琴、上补习班。中学的操场上是我们的第三王国。长满杂草的地方,因为我们到来,重新焕发生机。野花间怎么也抓不住的蝴蝶,草丛里上窜下跳的蟋蟀,与我们相伴。小树旁用石砖搭成、用野草野花装饰的城堡,设计精巧带有机关的小球隧道,都是我们的杰作。跑累了,闹够了,我们就在大树下的草地上并排躺下,细看白云卷舒,静听小草细语。夕阳把天边染红了,树的倒影映在身上,睁开眼发现,树上的西瓜虫正全神贯注地欣赏知了表演,我们也算是捧场了吧。曾经的曾经,倾斜的梧桐树下是我们的第四基地。儿时的我们总是那么容易满足,一颗弹珠,一个纸面包,一个纸飞机,甚至一个啤酒瓶盖,都足以让我们欢喜雀跃。那盏破旧昏黄的路灯下,我们逆风而立,风姑娘强行改变了雪花的飞行航道,让它们横向飘舞,一片一片铺满大地。雪后初晴,跑出家门东张西望,找一片干净的雪,那便是属于我们的天然白开水了。湿漉漉的口袋总会出卖我们,一起被父母骂着教训着,却在背后偷偷给伙伴比划出一个V字型。

  后来的后来,轻摆的时钟看不清岁月的脚步,不知不觉间已经走了那么远。我们在阳光底下享受着美好的日子,我们一起玩耍一起冒险,我们一起跌倒一起欢笑一起哭泣,一起在时光的轨道上慢慢成熟,我们面对面越走越远、肩并肩悄然离开。后来的后来,我们不算失散,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在心底真正重逢。你真是幸福啊,我们好羡慕你啊。别整天装作自己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好吗!其实我一直都挺讨厌他的。绝交吧。好,再见。诸如此类的话语开始在我们之间蔓延,今天的我们都各有心事、各有忧伤、各有迷茫。如果能长不大就好了啊。可是时光在身后堵住退路,逼迫我们前进成长。后来的后来,我也曾背着书包回到那些地方,幼儿园里再也没有记忆中的那个老师,通往小学的柏油路上没有了欢声笑语,只是路边的蚂蚁依然在搬家,曾经的探险地变成了塑胶跑道,杂草、蝴蝶都已消失不见,那倾斜的梧桐树还在,岁月给它的只是几圈年轮,我一直在那里徘徊。

  后来的后来,我相信我们会重聚的。人有时候会迷茫,会忘记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总有人会帮你记得,曾在星空下说梦想一定会实现的。往事已成追忆,未来更值得期待。无论即将拥有最美好的幸福还是要经历最漫长的等待,只要回忆里还有如此的人、如此的事,便拥有了一往无前的勇气。后来的后来,我们还要认识很多的人,还会发生很多的事。如梦如幻的童年,落花成殇的往昔,我没有忘记,你们也一定不会忘记,因为那段时光是生活中永恒不变的相伴,自始至终,那句谢谢,一直藏在心底。

那些时光作文2

  我愿意穷尽一生去换回那些美好的时光,可到现在默然发现记忆只有回想才最美好,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让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

  巷道里回忆

  清晨,古镇落了细雨,烟雨笼罩分不清是雨丝还是晨雾,脚下的青石板路被雨滋养得黝黑发亮。

  巷道深处传来清远的萧声,似杨柳拂过湖水,扑面而来的是雨水的清香,水泥板上落满星星点点的花瓣,像火一般灼伤了我的眼,有诗云,一杯净土掩风流,那一刻我才知道花瓣要是落在水泥地上就不好看了,只有逐水飘零,净掩黄土,才最美。

  落花、萧声、微雨中不必撑伞,一个人漫步阡陌小巷,静静地任由往事将自己淹没。还记得,曾经和小伙伴在小巷里玩耍、嬉戏,不为别的只为等待那个卖糖人老头。只要在空气中嗅到丝丝香甜,便知有口福了。那时我最爱的是“绞绞糖”,金黄色的糖汁在阳光下透出诱人的'光,像琥珀一样。萧声清冷将我从回忆中拉扯回来,似乎隔着静静的幽林,隔着茫茫的江水,隔着如黛的山色,隔着如水的月光,隔着云端而传来。

  芙蓉花下沉思

  秋花落落,院子前的芙蓉又开了,记得小时候顶讨厌芙蓉花开的时节,株株的花绽了又在碧绿的叶子上,红白相间,可我却不喜欢,它既没有月季娇嫩的花瓣,也没有桂花袭人的香气,更没有牡丹夺目的艳丽。

  岁月在我们的身上都留下了痕迹,我渐渐地长大,芙蓉花的枝干也粗壮起来,树冠大得能遮住半个院子的天空。金秋十月,枝上又缀满大簇大簇的芙蓉。我的心思也在变。我不再讨厌芙蓉,我试着喜欢它,我总一个人静静的站在树底下,沿着盘虬的树根一直望到树枝上,在心里默数到底有多少朵芙蓉花,可我从未数清过,因为我总在想是怎样的花愿意放弃明媚的春天,荫绿的夏天,纯洁的冬天,选择在丰收的季节极妍秀丽,我始终在思考。

  鲜少听到有人爱芙蓉,有人认为芙蓉就和牡丹一样太过俗艳、华贵,那是因为他们始终不懂,不懂芙蓉为何会盛开在这样一个季节,而不与腊梅争那俏寒,也许只有这样才能享受那骄阳,那落叶,然后将自己的残躯,掩埋于寒冬,等下一个盛开的季节。

  思念坐落小时光

  曾经有人说过思念是缅怀一个人最好的方式,可我并不觉得,我觉得思念是一种病,它盘踞在每个人心里,像野草一般疯长,充斥你的每一根血管,每一条神经,每一个细胞,以至于让你觉得空气里都有淡淡的忧伤,所以,当一个人开始思念,意味他无药可救。

  小时候,妈妈并不待在身边,想念妈妈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看妈妈以前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老旧的黑白照,看起来很有意境,妈妈乌黑的卡发柔顺的披在肩上,挨着墙,眼中装满了落寞。我只要一看到照片,泪水就会止不住的下来。迄今为止仍旧那样,因为我总觉得母亲受了莫大委曲,每每提及此事,母亲都说我傻,我想我并不傻。

  只是那时候我学会了思念,思念我的母亲,即使母亲在我的身边,我也在思念,思念我的母亲是否时时交好。照片已经不见了,我知道是母亲偷偷藏起来的,因为母亲不愿意看到流泪的我,母亲是那样爱我。

  时间不会淡化那美好的思念,它只会轻轻地碾过,将思念填满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让你不经意间想起,随着心脏的跳动微微抽疼,伴随一生,直至老去、死去。

  再不提起过去,痛苦与幸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愿美好时光携思念沿前人之轨,后人之向走。

那些时光作文3

  前段时间得些空闲,我整理了一下书架。书架的最高处放着一个盒子,我拿下来擦去一层灰尘,打开一看,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厚厚的一撂书信,信封上是些陈旧的字迹。是呀,这些信都是二十年前的物件,颇有些时光的痕迹了。

  我开始写信大概是高中毕业以后。小学与初中时,一方面年龄稍小,还不知道用信来交流;再者同学们大多比邻而居,实在不用提笔写信。可是高中毕业后,情形就不同了。

  高中的三年,同学们大多住校,日日在一起奋力学习,结下了深深的友情。到了毕业前夕,离别的气氛已经弥漫整个班级,同学们纷纷互留地址,为着以后还能写信维系情谊。毕业后,果然一轰而散,有考上大学的,在外出打工的,有回家务农的,也有在家待业的。

  同学中,有几个是关系极好的,三年中日夜相守、无话不谈,忽一分开,心里全是挂念,只能提起笔诉说心底的这份沉甸甸的思念。

  为了写信,我专门买来彩色的信笺纸,粉色的,浅黄的,上面印着唯美的花朵,最好还印有“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样寄托着美好期许的句子。提笔时,凝神沉思,询问同学的生活近况,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结尾总免不了相约见面。

  把信塞进信封,糊上邮票,反复翻转看过几遍,才小心翼翼地把信投到绿色的大邮筒里。信刚投递出去,就时时盼着回信了。又在心里揣度信中是否遗漏什么,想像着朋友收到信后的喜悦,以及灯下伏案挥笔疾书回信的样子,不禁暗暗发笑。等好不容易收到回信,欢喜跳跃,急切地打开一读为快,那激动兴奋的心情至今难忘。

  除了与同学朋友写信,写家书也是必不可少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中,电话还是稀罕物,跟父母的联系就只好依靠纸笔。我的大学离家乡不远,可父母也总是写信来,询问我的学习、生活情况,我则一一禀报。儿行千里母担忧,不必千里,我行不过几百里,母亲已经叨念不已。记得大一那年,已经写几封信的母亲犹觉得放心不下,开学两个多月后,特地搭车赶到学校,把学校食堂、我的宿舍“巡视”了一遍,生怕我受一点委屈。

  临走时,母亲还从贴身的衣袋里,拿出十多张十元票,塞进我手里:“收好,食堂的饭菜要是不合口,就去买点东西吃,别饿着自己。”母亲稀疏、花白的短发,在初冬的寒风中,凌乱地飞舞,那个画面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车子起动时,母亲从车窗探出头来,叮嘱我:“好好学习呀!”可惜,我只记住了别饿着自己,却忽略了要好好学习的叮咛,虚掷了青春,荒芜了岁月,至今一事无成,惭愧不己。

  大学毕业后,同学们忙着工作、恋爱,书信往来渐渐变少。而我到离家更远的地方工作,写给父母的家书却越来越少,及至后来有了电话、手机,书信便彻底消失不见。如今,可选择的通讯方法更多了,足不出户,便可与天南海北的朋友畅聊一番,心绪不宁地期盼来信的那种心情,已久久没有体会过了。与父母的联系也更便捷,通过视频讲话,父母的音容笑貌就在眼前。

  写信的岁月在时代的变革中悄然远逝,只有这存留的信件,可以在闲暇时细细翻看,似乎还可找回那过往的时光。

那些时光作文4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作者是桐华,毕业于北京大学。桐华的文笔是华丽的,像堆砌起的美丽城堡。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反射出每个人的少年。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故事,讲述了一段精彩动人的青春故事。主人公是罗琦琦,度过了灰色而孤独的童年,成为偏执桀骜,从不妥协的少女。罗琦琦的人生,是一个不断失去与得到的过程。一岁多时,妹妹出生后,被父母寄养在外公身边,没有被父母关爱的机会,但在外公身边得到了无限的呵护和关爱,在父母开放式管理之下,罗琦琦认识了恋人张骏,小混混徐小波及好友葛晓菲等。

  如果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两个生命中的贵人,那么我觉得琦琦身边的贵人是陈劲。看似无聊的较劲背书,其实是为了帮助罗琦琦,挖掘她的潜能。于是琦琦的阅读能力和记忆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而这对她后来的学习产生了很大作用。陈劲毕竟是别人眼中的“神童”,后来选择跳级。陈劲对琦琦来说只是一个良师益友,一个真正的蓝颜知己,我仍对他与琦琦说的话印象深刻,那是我“在清华等你”,后来她也做到了。

  徐小波,是罗琦琦的人生导师,是他的知心朋友,更多意义上可以把他当作哥哥依靠。小波对自己总是很苛刻,但对琦琦这个小妹妹却总是很大方,还教会了她滑冰,教会了她穿高跟鞋跳舞......在歌舞厅,“道上的人”总是比较粗鲁,小波却很儒雅,总是把手插在裤带里,靠在墙壁微笑,会轻拍琦琦的头说她傻,会毫不犹豫地帮琦琦挡酒,即使吐了一肚子水也不让她喝一口酒。小波要考大学,学习时很专注,琦琦怎么吵他都不会发火。如果没有小波,琦琦的生活不会走上正轨,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为了照顾入狱朋友的家人,他毅然放弃学业,纹身,抽大把大把烟,管理好酒吧,努力变成“道上的人”。小波与琦琦离别时,说我们绝交吧。然后微笑着说要不要最后的拥抱?琦琦没趣地走却被小波拉住,把她拉进自己的怀里,抱得很紧很紧。这是《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里令人感动的内容。

  罗琦琦这样的女孩总有人会心疼的,那就是张骏。两人从最初的冤家,到互生好感但从不挑明,再到真正走到一起,最后分离。经历了太多,微笑太多,但更多的是泪水与心酸。在单纯真挚的年少时光中,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付出真心的爱人,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可以真正地走到一起,就像琦琦和张骏一样,毕竟是年少轻狂。两人相恋时困难重重又因小误会硬生生被拆散。再度化解误会,已是十年之后了,十年的光阴,足以把两个原本非常亲密的人变成陌生人。张骏,是罗琦琦喜欢的人,也是一个过客,一个让她充分成长的过客。

  那些年少时光,充满了酸甜苦辣,五味陈杂。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中都会有小波、张骏、陈劲、葛晓菲、关荷这样的朋友,但能从儿时就真心陪伴你一直成长的人却少之又少,所以就更加值得珍惜。《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没有离奇曲折的故事情节,更没有传奇的男女主角,只是普通的少男少女和平淡无奇的年少时光,却让我一时欢喜一时愤怒,一时微笑一时流泪。

  不是所有的记忆都没好,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记忆,但是与青春有关的一切,总会成为不可磨灭的美好回忆。令我们念念不忘的,也许并不是那些人和事,而是我们逝去的梦想和激情。

那些时光作文5

  欢笑交织着泪水伴我读完了桐华的长篇小说——《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这是一本关于成长的书,它以真挚的感情、真实的情节讲述了一段精彩动人的青春故事。主人公罗琦琦度过了灰色而孤独的童年,成为偏执桀骜、从不妥协的少女。经过复杂而双重的青春期,她渐渐在时间中淬炼,冶炼,聪明伶俐、成熟理智的特质也渐渐凸显出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走出了自己精彩而又刺激的人生之路。

  有位老师曾告诉我,一篇小说之所以精彩,就在于它不断地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而《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中罗琦琦就游走在两种截然不同甚至有些矛盾的世界:作业、考试、小团体的校园生活,以及游戏机房、歌舞厅、图书馆,小混混斗殴泡妞抢地盘的社会。她在这两个世界跌宕起伏,经历了单纯温暖的青春时光;也认识了一群经历复杂的社会青年,跟着他们看着中国第一代歌舞厅开起来、第一批港台新玩意进入市场,甚至也看到了毒品和枪械如何悄悄流入这座城市,每个人的生活都在发生着剧烈的改变。她和她的伙伴们分享着甜蜜、忧伤、彷徨、迷惑。他们的爱,属于各自的青春,是少年和少女的爱,也是一个小世界和另一个小世界的交汇。

  相比罗琦琦黑白混搭的世界,我的世界是一片阳光普照:学校、家两点一线,照着长辈们眼中的好孩子、好学生成长起来,远离一切不良影响,就像生活在一座象牙塔中。因此,书中罗琦琦那复杂的生活令我羡慕和向往。

  但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的生活也会有一些不如意,心中也难免有一些不痛快。和罗琦琦一样,我也曾在别人家里寄住过一段时间,后来回到自己家后,虽说不至于有从蜜糖罐到冰窟的落差感,但多少也会感到些许的生疏和不融入。幸好,在我和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如今我也渐渐找到了归属感。我也曾像罗琦琦一样因小错误遭到老师罚站,但终是没有琦琦那种拧到底的倔强,只能一边受罚一边在心中暗暗咒骂,所以在看这本书时我一面心疼一面敬佩这个被罚站在学校兵乓球台上仍微笑着的女生。我曾在与一堆作业奋战时暗忖再也不交作业,只要我考试考得好你老师也奈何不了我,但终究没有实践。一来没有罗琦琦的勇气,二来没有她那种不交作业照样拿全级第一的能力,我还曾效法罗琦琦每天早起读英语,但终是应了陈劲那句话“下决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坚持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很喜欢很喜欢罗琦琦,因为她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一如既往的勇敢、执拗和不曾后悔。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会自然而然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没做到,只是我不想或我没努力。”所以后来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地想着自己要去走一趟世界时,我就知道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甘心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所以后来她留学美国斯坦福大学,接着在旧金山工作、定居。在追梦途中,她忍受着孤独和寂寞,她甚至放下了那个她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张骏。即使这样,她也不曾后悔。

  我想我是不幸的,因为我的生命中既没有陈劲这样的天才少年为我指点迷津,也没有许小波这样亦师亦友的兄长陪我走过灰色地带,更没有张骏这样的清秀少年与我相知相伴。但我想我又是如此幸运着,在这样的年纪看到这本书,让我站在这段还未离去的年少时光中,懂得回忆,懂得珍惜,懂得期待,懂得生命的拼搏和奋斗。

  愿所有的少年都能珍惜自己的年少时光!作文

那些时光作文6

  “佳璐,你快点啦!搬家车马上就到啦!”听到妈妈的呐喊后,我的速度加快,心情也变的烦闷,我抱着一摞东西朝箱子那边过去。

  “啊!”我华丽丽的倒在地上,“烦死啦!”我开始暴躁的整那洒在地上的东西。“这,这是……”那是一个相册,封面是我和一个人的照片,这时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画面……

  “佳璐,哈哈,你快点!来追我啊,快!”他是我的朋友——国宝。

  “你等等我,哈哈!”过了一会儿,我们躺在草坪上,看夕阳,那样的感觉真的好美。他的一句话打破了此时的寂静。“佳璐,如果你的朋友没有和你打招呼就走了,你会怎么办?”他扭过头来看着我。我笑着回答他:“我会很伤心啊!朋友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还算什么朋友,对吧!”我看了他一眼,“如果我们关系一直这么好,或许可以一直这样看夕阳!”他的表情让我感觉到他很伤心。我把他拉起来正准备起身,他却说:“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不知道他怎么了,就没有在意。

  第二天,他早早的把我拉起来说带我去游乐园玩,我高兴地不得了。迅速的准备了一下,出发啦!到达目的地,“我们玩点刺激的吧!”说完,他拉着我就跑,我拼命地喊“我还没同意呢?”他瞥了我一眼,“什么都要你同意啊!”“那当然啦!”他停下来,手一挥说道:“你挑个好玩的吧!”我原地转了一圈,拉着他就跑。“真要玩这个啊!”“不然呢?你怕啦?这可是你带我来玩的,你让……”我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停,我玩!本国宝什么都不怕!”买完票后,我偷偷的看他了一眼,他的脸色发白,心想:还没上去呢!都这么害怕啦!这下有好戏看啦!

  我们从车上下来之后,我开始狂笑“哈哈哈……你,你,哈哈,让我笑会儿!”我看着他那苍白的脸,还有那“珍珠”从眼眶中掉出。我的内心再也没有那种嘲笑了,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掉眼泪,他那面容让我感到愧疚,感到其实他也没有那么坚强,从这一刻我才知道,他在我面前那些高傲,坚强,表面上的无所谓都是装的,他只是不想让我看不起他,只是想真心对待我。

  “国宝,对不起,我不该让你玩这个的,对不起原谅我好吗?”我正想去拉他的手,但他终究没让我拉,他走了。我自己留在原地,抱头痛哭。晚上,我回到家,看到桌子上有一封信,是他写的,他说他哭不是因为他害怕,是因为他要走了,他让我记着他,或许有一天他还会回来……

  “佳璐,快上车啊!”妈妈冲我喊道,我慢慢悠悠的上了车但脑海中却还有那画面。

  “下车啦!你想什么呢?妈妈,有个惊喜要给你,快下车!”我还是那样,慢慢悠悠的下车,刚走到楼栋门口就听见有人喊我“佳璐,还认识我?”那甜美的声音在我耳边环绕,“国宝!妈,你听见了吗?国宝喊我!”这时,一个漂亮的姑娘站在我面前,就是他,我的好朋友——国宝。

  等我们搬进去后,我和他讲那些时光,但他没有一点反应,他说他没忘,只是刚想起来,他还说我们的时光都在心底,不会忘……

  那些被忽略的时光,又在搬家的过程中浮现在眼前,我想我们都不会忘记,他让我答应他以后都不要离开,怕又有些时光被忽略……

那些时光作文7

  进入初中前,暑假里的那次新生军训,是在南汇。

  军训的第一天第一时间我就中暑了,也许是因为暑假里久不锻炼的缘故。当时在我前面有好几个人跟我一样倒地,都去旁边休息,我却死要面子,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像一堆海绵一样的被扶到旁边去,所以忍了N长时间,偏偏越忍越晕,最后只好举起手报告负责在旁边照顾伤亡人员的班主任,壮烈牺牲在烈日之下。

  说到这里我要谈一件事:也许大多数女生最想表现的是自己林黛玉式的一面,特别是在男生面前,最好柔柔弱弱纤纤细细动不动就头痛发烧风一吹就会倒的样子,可我不是这样,虽然我平时还是一副文静得要死的样子,但我骨子里压根不是什么淑女一类的东西,我也从来不想走什么小碎步撑什么小花伞之类的(即使做了那也是装出来的),所以我更不会莫名其妙地去装什么虚弱得要死的样子。我认为,在别人,也可以说是男生面前倒下去是一件极其,十分,非常没面子的事,会让别人都看不起自己:怎么连这点小事都撑不住?我一向都是抱着这种反虚弱思想,谁知今天却真出事了,我的身体也不允许我再犟下去。

  当现在的我们回忆起往事时,我才知道在我前面晕倒的是现在班里一个威信十分高,却又很臭美的男生。他的晕倒原因也许是因为家里太富有了吧,从小到大都被宠着,从来没受过这种苦。可现在的不久以后又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我发烧,去医务室量体温。正量到一半,他出人意料地进来了,并且脸部表情扭曲,看起来正忍受着巨大的痛苦。那个挺漂亮的女医生跟他简单地交流了几句,就把他打发到一个相当于简易病房的小房间里去了,重新转回来关心我。(我当时感叹:女权主义啊!)事实证明,我确实有点发烧。当我拿着药片走出医务室时,看见他正七扭八歪地倒在小病房里的小白床上,双眼紧闭,一只手还紧紧捂着腹部,明显是胃痛。我一边思考着“同是天涯沦落人”,一边走回教室。我回到教室没几分钟,他也回来了,后来经我的室友形容,我们两个当时都像被霜打过的大白菜。可惜两棵大白菜都放不下功课,所以都雷打不动地留在教室继续晚自习。我刚一拿起笔就开始头痛,脑袋有十个大。这时我却看见他在那里痛得张牙舞爪,就差没在地上打滚了,简直是痛不欲生的平方,晚自习结束后我们两个都是被室友扶回去的。第二天,我的烧退了,他的胃痛也好了,就好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怎么每次生病都要和这么逊的男生一起?

  上午训练完,回寝室整理内务。

  那时我们寝室是在4楼,6人一间。我选了进门右手边第一个床位,在我对面床位的是一个眼睛小小的女孩,名字很特别,和“雨点”谐音,所以当时在5个室友中,不太直呼别人名字的我只记住了她的名字。她是我们寝室的室长,却一点没有室长的样子,最爱玩的游戏就是躲进衣橱里半天不出来,拿着一只手电筒在里面照明,光透过衣橱顶部的缝隙挤出来,导致我们整个寝室都染上了躲衣橱的怪癖,曾有6个人同时躲进衣橱持续20分钟不出来的记录。她的另一爱好就是唱歌,又唱不正经,不在衣橱里的时候就坐在床上唱歌,把手电筒头朝上当麦克风。(我曾取笑过她,说你把手电筒打开试试)那时我们寝室流行的歌是伊能静的《萤火虫》,晚上就坐在床上一起摇头晃脑地唱,还打开6只手电筒制造气氛,特别有味道。

那些时光作文8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即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的手指微微颤抖了一下。我想把那些被遗忘的时光,留给自己。

  一、三毛

  三毛是个极其精致而细腻的女子,在我看来,她比王安忆还要温情。三毛的词句里,总是充满了悲欢,简单利落的文段,毫不矫情,毫不做作。她把自己比作“江洋大盗”,她将十四年的空洞生活比作一个空心人:站不住,风一吹,旁人无意间一碰,或是一枝小树枝的轻拂,就毫无办法地跌倒在地上,爬也爬不起来。于是想到了要去学小日本做小偷。偷走了《现代文学》,偷走了《罪与罚》,偷走了《猎人日记》……想来我和三毛还有那么一点相像,我也是一个小偷,在前辈的成就之下,偷走了他们的思想,读着他们灵魂深处的冷暖,填补自己,甘之如饴地承受着生命的重量。

  “久为簪组束,幸此南荑遂,闲依木仍邻,偶似沙漠客,晓耕翻露土,夜傍响屋羊,来往不逢人,长歌楚天黄。”三毛就这样兀自奔向撒哈拉沙漠,只因她说:我喜欢流浪。

  荷西。三毛的大半生和他一起度过。这句话写了连我自己都觉得好笑,三毛与荷西是夫妻,理所当然在一起大半生了。荷西,他是三毛写作的源泉吧,三毛的每篇里几乎都提到了他。在三毛的里,充斥着他们自然而明朗的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也不是缠缠绵绵。就是那样干净而明媚的女子,真真切切的将她的小幸福娓娓道来。

  三毛的死那么诡异。请允许我用诡异这个词来形容。因为不辨生死,三毛本来就是一个诡异的女人,行走在灵魂深处。

  我在十八岁这个倏忽而悠长的凛冽年纪里读到她,会感觉到青春消逝般的顾盼不舍。

  被遗忘的时光,写给我十八岁的成人礼,写给凛冽里那个明媚的自己。

  二、苏童

  这好像又是一个诡异的代表,郭敬明口中那个笑容平和而温暖的男人,只是目光依然锐利。

  如评论家所说,苏童的文字里有思想的回归,所有内心的流离失所都是以同一个地方为牵绊,这便是他幻化出的枫杨树故乡。那些在太阳下绮丽诡异的幻觉。

  躁动不安的生存欲望,怪异诡秘的历史与自然,自由洒脱的叙述风格,以及,坐井观天的幸福——我不知道苏童是不是坐井观天地在写他那个永远写不完的枫杨树故乡,抑或是别人眼中那个执着于自身情感走也走不出去的自己,至少,我很喜欢。

  至少,在我知道他的《妻妾成群》就是后来的《大红灯笼高高挂》时,那一瞬间,曾经心底有那么一句小小的呼喊:哪天要是有人说我施云也是个有灵气的小女子就好了,哪天我也成为另一个苏童就好了,我也要写写我那个一去不返的青葱的望乡。

  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今天去书店买完书后,就独自坐在书店门前的石阶上,看着书店管理人把厚重的大门关上。我就那么坐在那里,足足有一个小时,读着手里那本刘墉的《冲破人生的冰河》。里面都是一些温情的小故事。他说:天没暖,大地先暖,所以有许多花,能钻出冰雪绽放。人情不暖,内心先暖,所以我们能在乱世,作一剂清流。

  冷暖自知,我对自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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