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2-19 13:26:21 我要投稿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喜爱读书,就等于生活中寂寞的时光换成巨大享受的时刻。

  记得又一次,是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去买练习册,结果我到阅览架上,看见了一本书《城南旧事》,爸爸看我很喜欢那本书,就给我买下了这本令我恋恋不舍的书,我像如获至宝一样,很想把他很快很快的看完,我晚上睡觉也看,上卫生间也看,上课也看,下课也看,所以这就是我喜欢到这个书的程度。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林海音(小名)英子童年是单纯和懵懵的视角,把大人们的恐惧与不安消弭在一种淡淡的哀愁和相思中。但却渗透了不惑之年作者的深深情愫。比如:秀贞母子的惨烈死亡小偷被捕的命运,宋妈悲惨的人生,还有父亲的离别......这一切都是通过孩子童年般的眼睛来关注世界美好的事物,及关注世界的悲喜忧欢。

  这本书给我们的启发是:要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不能让童年过的悲喜忧欢。要用笔去记录那一段美好的时光。比一件物品的价值还值得关注。所以倡导大家珍惜童年的每一分每一秒。

  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我读书的方法吧!我会挑着读,选着读,一边又一遍的读,如饥似渴的读。曾经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文学家说;“书是人类的保养品”学生们说;“书是不开口的老师”。

  正如冰心所说:“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所以倡导大家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

  我读过很多书。比如《三国演义》,《柳林风声》,《海底两万里》等,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企鹅旅行记》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作家塞尔玛芙写的,讲的是一个淘气,顽皮的小男孩尼尔斯被魔法师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然后意外的遇到了一群南飞的大雁,他骑着鹅跟随着这群大雁游历了许多名山大川,饱览了各地的旖旎风光,经历了各种奇遇和历险。认识到了人类的伟大,生活的美好,知识的荣耀,亲情的温暖,友谊的可贵。经过这次旅行,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他凭着自己的勇敢和善良冲破了魔法的蛊惑,重新变回了人,和父母团聚在一起。

  我喜欢这里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他在跟随大雁飞行的过程中,凭着他的智慧,机智和勇敢,帮助了很多动物,有一次,一只绿头鸭雅洛被猎人活捉了,猎人把他当诱饵栓在船上,来引诱其他的鸟儿,还让他的猎狗看守着。尼尔斯不怕,他坐在一只鸟巢里,悄悄划到了船边,趁猎狗不注意,把拴住雅洛的绳子解开,猎狗还没回过神来,雅洛拍动翅膀飞上了蓝天,尼尔斯帮助他获得了自由。后来他还帮助牧鹅姑娘奥萨找到了她的父亲,让他们父女得以团圆。

  我还喜欢这群大雁的领头雁阿卡队长,她是一只来自雪山的大雁,她领着她的雁群和雄鹅闯过了重重难关,她有着坚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在旅行过程中,她教会了雄鹅和尼尔斯野外生存的经验,还让尼尔斯懂得了只有互相帮助,互相信任,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才能取得胜利的道理。在旅行中尼尔斯也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了一个好少年。

  这本书里还描绘了瑞典的美丽风光,斯卡湖,斯康耐山庄,维姆布湖,拉普兰大峡谷。这些美景的描写,使我在读书的同时,也随着尼尔斯他们周游了一次瑞典,让我就像身临其境一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有时间也读一读,非常好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想必大家都喜爱这句谚语。我就很喜爱读书,所以每次写作文的时候我的材料都十分多。这次联通公司的叔叔阿姨给我校捐了很多书,我迫不及待的寻找着、读着。在这些书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故事中的大道理》。

  《故事中的大道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一个小故事竟能说出一个大道理。《故事中的大道理》十分的好看,在这本书里,有我最喜爱的一个小故事名叫:熊爸爸买鞋。

  熊爸爸买鞋讲的是:在一个春天,小熊要过生日,熊爸爸给他买了一双蓝色的运动鞋、一双白色的凉鞋、一双红色的靴子。

  有一天,爸爸带小熊到游乐场去玩。小熊找到了那双蓝色的运动鞋,可是它穿来穿去,怎样也穿不进去,小熊看着躺在地上的运动鞋,悲哀极了。

  夏天到了,熊爸爸带小熊去郊游,小熊找出了那双凉鞋,可他还是穿不进去。熊爸爸说:“夏天赤脚也挺舒服的。”到了半路,小熊的脚疼了起来。于是熊爸爸背小熊到了家。

  冬天来了,外婆要过生日,小熊又找出了小靴子,可是他穿不进去。熊爸爸这才明白,原先鞋子不能早买。

  为什么熊爸爸给小熊买鞋都不适宜呢?原先,熊爸爸买鞋思考不周全,没有想过鞋合不适宜,需要穿在脚上才明白合不适宜,还有他忘了小熊的脚是会长大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不要盲目行动。

  故事是这个世界上最让我们喜爱的乃至着迷的东西之一。故事有着曲折生动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风趣幽默的语言、耐人寻味的寓言。

  在我们成长过程中,好故事一向陪伴着我们,他们揭示的道理深深印刻在我们的脑海里,无法磨灭,让我们受益终身,与父母关怀、老师的教导一样,是我们人生道路上不可缺少的心灵鸡汤。

  就是在小小的故事当中,我们领悟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活哲理,我们就这样长大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

  一个国家,往往会有两种形式的人口聚落,那便是都市跟乡村。这两者有着强烈的对比,因为都市是个比肩接踵的地方,而乡村却存在许多人烟罕至的所在。即使如此,这两者却也有着不同型态且令人喜爱的优点,可说是利弊互现,见仁见智。

  都市是个四通八达、人声鼎沸的地方,它提供人们完善的服务机构与较高的生活品质。生活在都市中,可以享受像就学的便利、交通的快捷、就业的保障。高楼大厦,可以见到人们在其间居住及办公,生活步调的.疾速,使车水马龙的都市,在工作之余陪伴你的还是忙碌,这么忙碌看待生活,自然而然少了人情、少了温暖。

  乡村景色宜人、山明水秀,虽然没有像都市那般的便利、繁荣,却在每户人家、每一亩田地中,飘散着某种氛围,正是这股氛围引人再度莅临。乡村人总是敞开心胸,热情招呼来客,乡村人们重人情的特质,深深感动造访的人。他们的生活步调不快,总能以悠闲的心情看待事物,即使称不上生活便利,大家依旧喜爱着乡村。放眼乡村风光,矮矮不起眼的平房间所流泄的,正是都市没有,而乡村人们引以为傲的人情味!

  现代的工商社会,人们以都市为重,朝九晚五的生活又烦又忙。人们每天吸着厚厚二氧化碳的空气,累积了不小的身体损伤。而乡村虽然便利不足,却可以自豪地带给人们一个空气清晰、净化人心的环境。只是都市与乡村,虽然各有千秋,各领风骚,但在人们求新求变的需求下,乡村往往被都市淘汰,人们看重的是生活便利,那曾几何时人情味浓郁可以嘘寒问暖的乡村,是老一辈长者心中的遗憾。时代更迭递嬗,乡村就像老兵一样,遭受淘汰的命运。但即使如此,乡村依旧是我心目中那个温情的记忆所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

  现在是资讯科技的时代,但是在网络世界中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危机,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才可以在网络世界里快乐的学习,开心的寻找新知识。

  当我们使用网络时必须要知道一些原则,例如:没有经过作者同意,不可以将别人的档案放在网络上,要引用别人的文章时,要注明资料的来源,当然也不可以上一些色情、暴力或盗版等不当的网络资讯,大家都要好好的从网络上选择适当的网页,来充实自己,但是有时玩一下小游戏,让自己放松一下,那当然就没问题啦!

  网络的世界非常广阔,里面的知识包罗万象,但也充满危机,例如参加网络活动却不小心将个人资料的信息泄漏而遭受到诈骗或浏览不明网站而导致电脑中毒等,这些都是上网时要注意的事。

  正确的使用网络能让我们增广见闻,错误的使用网络会让我们身心不健康。在上网时经常看到一些不明的网站一定要立刻删除或关闭,这样除了能防止受骗也能防止网站让电中毒,另外也不能太过沉迷于线上游戏,太过沉迷于于线上游戏会影响生活作息也会影响视力的健康。

  网络里的资料很多,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它都能给你答案,但一定要正确的使用电脑才会对我们有益处,不当的使用电脑只会让我们的心灵负担更重而已,并不会帮我们解决生活上的问题喔!

  在网络世界中隐藏着无限危机,例如参加抽奖活动却不小心泄漏了个人资料,可能引起诈骗集团的觊觎;或是在网络上浏览了不该看的网站,造成电脑中毒,得不偿失;也有人在网络上因为匿名留言的关系,以为不必负责任,因此大放厥词,无所根据的批评,反而触犯法令。因此四月份来请大家以网络安全为题,呼吁所有小朋友谨慎在网络世界中漫游,小心安全,也欢迎参考下列网站的资料喔!

  希望大家能正确的使用网络,让你我能够快乐的学习到更多的新知识,留下美好的回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

  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

  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杨苏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书,那就会变得灰暗无比。

  在众多书中,还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凯勒的坎坷故事,只要你翻开这本书,一定会为海伦女士感到怜惜。这本书出自马克。吐温的笔下。在海伦年幼的时候就拥有不同寻常的本领,她在出生以后几个月,就学会了站立,在一两岁就发出“茶、茶、茶”的声音,在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时候,但还有一个“水”字令她记忆犹新,想想这些一定会让你感叹万千。在一个万物复苏的好日子里,年幼的海伦女士突然高烧不退。家里人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最后医生诊断后宣布没救了,她感到万分沮丧,一个灰暗漫长的夜晚终于过了,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早晨缓缓来到我们身边,海伦女士的高烧竟然奇迹般的复原了,这件不知来龙去脉的离奇事件,让海伦家人欣喜若狂,可这已经夺走了海伦的双目、双耳。

  在这以后的日子,海伦。凯勒只能坎坎坷坷过完这一生,大家想想双目失明,双耳失聪,整天的生活能有趣吗?能过好吗?这对一个人来说是非常沉痛的打击。最后海伦女士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拥有三天光明,第一天,海伦女士不知道什么是灵魂之窗,所以第一个目标是看人,从容貌看出他们善良、淳朴,看出他们的友谊,使自己的生活值得一过;第二天,她想看看祖国的美好景色,人类的飞速进步的奇观,看那变化万端的万古千年;而这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她想做一天正常人,去正常人经常奔波的地方,所以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了海伦女士的目标。海伦女士只想拥有三天光明,而我们呢?每天都成长在阳光下,她的身体虽然不自由,但她活得那么坚强。纯粹是身残志坚。而我们呢?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虚度每一寸光阴,不觉得惭愧吗?

  我们只要花到海伦女士十分之一的时间,你就能成为栋梁之才,大家千万不要虚度时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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