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作文

时间:2021-12-09 19:34:15 我要投稿

我与书作文【热门】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与书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我与书作文【热门】

我与书作文1

  书是一座灯塔,为我照亮前进的道路。书是一双翅膀,帮我飞向智慧的殿堂。书是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的宝库。书籍就是我的一位良师、益友,一个终身伴侣。说起书,我和书还真结下了不解之缘。

  读书之“酸”

  记得我三年级的时候,在作文课上听同学读作文,他写得极其生动,语言丰富,让我听得如痴如醉,只得望洋兴叹,而到我写作文时却不知从何处下手,脑袋空空一片,心中有种酸酸的感觉。而老师评语也是“记流水账,没有真情实感,你要多读书啊!”爸爸也对我说:“儿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读书,就慢慢来,细细品味,才会受益匪浅。”于是,带着对文采出众同学的“酸溜溜”的羡慕之情,开始了我对知识渴求的阅读之路。

  读书之“甜”

  读书之“甜”,是我赶上了读书的大好时光,因为我们第二实验小学开始了语文主题学习之旅!老师让我们课堂上大量的阅读,《三国演义》让我沉醉在其中,神机妙算、巧借东风、舌战群儒的诸葛亮,奸诈狡猾、精通兵法的曹操,足智多谋、年轻有为的周瑜,他们之间的较量让我魂牵梦绕。于是,我真正爱上了阅读,读书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读书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开阔了我的视野,增长了我的知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次我去图书馆汲取书的“营养”,都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每每都有一种甜蜜的感觉。

  读书之“苦”

  书从此成了我的“伴侣”,我的心情随着主人公的命运一起欢喜,一起悲伤。《卖火柴的小女孩》中小女孩的悲惨命运让我心痛不已;《刘胡兰》面对敌人英勇不屈,当她大义凛然走向敌人的铡刀时,我不禁痛苦万分;商鞅被五马分尸时,我心如刀绞。而我读书的另一大痛苦我也体会过——正沉迷于书中精彩片段,却发现少了几页,你说这难受不难受?更让我“苦”的是我没有书看的日子,感觉就像黑暗里找不见明灯,荒野里辨不清方向一样,让我的生活乏味无助。

  读书之“辣”

  说起它的“辣”呀,还要从我们郭校长给我们上的“品三国、话人物”这节课说起。在课堂上,同学们畅所欲言,唇枪舌剑,我也和同桌为三国人物中谁的优、缺点最多而争论不休。大家争先恐后分享着自己的读书收获,个个面红耳赤,那种感觉真是“辣味十足”——爽!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从有了书的陪伴,书的引领,我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有趣!越来越多姿多彩!

  我爱读书!

我与书作文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拥有一本心仪的书,我可是用了很多招式:这些书有的是借的,有的是请妈妈买的,有的是做家务得到的……这不,那一次我就试了一个月的“家务抵债月”。

  那是五年级寒假的一天,妈妈去商场买东西,我满心欢喜地跟着去,却不是去商店,而是去商店旁边的书店。我进入书店,书店里琳琅满目、各式各样的书像磁铁一样似的硬生生地把我“吸”了过去。我拿起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像一匹饿狼似的贪婪地读了起来。

  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一个影子挡住了我的视线:“那么入迷?”“啊!”这突如其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迅速抬起头,调整好状态,粘着妈妈开始撒娇:“妈,这很好看,把这一套书买回去吧!”“不可能!”妈妈斩钉截铁地说。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央求,像一颗橡皮糖一样粘看她不放。到家门口时,她终于松口了:“给你买,但有个条件,这个月你做一样家务我给你相应的钱,一个月后能买几本就看你的了。”我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小鸡啄米似地不停地点头,并一把抢过妈妈手上的东西。妈妈看着我拎着大大小小的袋子上楼,回家奖了我5元。

  第一天。我六点多起来煮面条,不知为何,没到七点,全家人都集中在餐桌,就连“大懒虫”弟弟也醒了。中午吃完饭,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洗碗奖金丰厚,不容错过!”我听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下手中的东西,收拾好碗,走到洗碗盆前,卷起袖子,打开水龙头,准备洗碗。冰凉的水把我火一般的热情全浇得无影无踪,挖地三尺都找不到了。我咬牙切齿,忍着寒冰刺骨的冷水,硬着儿头皮洗完了。

  第二天,第三天……渐渐的,一个月就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月,我在爸妈的赞扬,弟弟的嫉妒下度过。经过努力,我一共获得125元,像一个三岁小孩得到了糖果一样。我拿着钱到书店一口气买了八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从那天开始,这些书成了我的宠儿,做作业捧着,吃饭捧着,跟它形影不离,似乎我和它已经融为了一体。

  我还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父与子》……从这些书中,我体会到杜甫的怀才不遇,曹操的壮心不已,保尔的共产主义思想……我觉得,书是那样地富有乐趣,它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每一本好书都是我的一位启蒙老师,教会我做人的原则,让我获得更多的知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啊,每一本书都是一把与众不同的钥匙,不过一把还不够,它还需要很多把钥匙集成一把金钥匙,替我们打开智慧世界的大门!

我与书作文3

  爱看书的人会觉得: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对此,我是深有体会。

  我是一个喜爱生物的人,对于此类书,我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爱书者”。这不,我迷上了一套叫《酷虫学校》的书,每一章每一节里的故事都会令我回味无穷!什么独角仙、鹿角虫,什么虎甲、蜜蜂都让我着迷,它们的样子、动作常使我捧腹大笑。

  那天清晨,我睁开眼,伸出手,看看表,还是3:40。时间虽早,可是一想到《酷虫学校》,我瞬间清醒。捧起书,我像老虎吞食似的吞咽着书中的知识……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啪”的一声,妈妈从房间里慢悠悠地走出来,当她看见我坐在那儿时,原本惺忪的双眼瞬间瞪得如铜铃般大小,发出“啊——啊——”的两声尖叫。震惊、不可思议全写在了她的脸上。我还是第一次看她有这种表情。但是,5秒钟后,我就迎来了“唐僧式”的念叨:“杭哲,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睡眠是很重要的……”我嘴巴上“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心里却暗暗在计划着:明早我继续这么干!

  这学期,我又迷上了《猫武士》一书,里边的猫武士让我敬佩,也让我憎恨。这书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于是,我又开启了读书模式。每天晚上,急急忙忙写完作业就躺在床上看起书来。与猫武士在一起的时光是那样愉快,妈妈打完一个长长的电话,改完一大堆讲义,我却觉得好像只过了短短的5分钟。呵,书使我瞬间变成了毫无时间观念的人。已是深夜10点半,我仍在读此书。这时,妈妈见我房间里的灯还亮着,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生气地说:“你看看都几点了!”说着,她拿起表看了看,“快11点啦,邬杭哲!”唉,好吧好吧,不看了不看了。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合上眼睛。

  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浮现的全是《猫武士》里的故事情节,那一只只猫武士仍在我眼前走来走去。“唉,不是我不睡,是我的脑子不睡,它要看书!”于是,我慢慢从被窝里露出脑袋,见妈妈正在上厕所,心里一阵窃喜,像做贼似的轻轻拿起书。不一会儿,我便全身心投入了。嗯,真好看!终于看到结局部分了!这时,一个声音猛然在我耳旁响起:“邬杭哲,你自觉吗?这种事还要我说三遍?”不用看也知道是妈妈发现了我的“罪行”。为了不让妈妈生气,我不得不与猫武士说再见。

  书,让我欢喜让我忧。

我与书作文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捧起了书,就像划着一条小船,进入了知识的海洋。

  走进书本,去领略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友谊。走进书本,去探索伽利略的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奥秘。走进书本,还可以穿越时光,去了解鲁迅的《狂人日记》的故事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让我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和书的故事就像是那繁天星斗,数也数不清。我就摘两颗耀眼的红星给你们看吧!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最讨厌读书了,用妈妈的话来说,就是:除了读书不行,干啥也还可以。那时候的我简直就是一个野孩子。

  二年级暑假,表姐从外地回来,我一见姐姐回来,就冲上前去,大声喝到:此路是我铺,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好吃的!我就像一个小强盗。姐姐笑着把我揽到沙发上,笑着拿出来一本书。这次,我没有像往常一样把书丢掉,而是被深深地吸引住了。

  书的封面有一个小男孩,坐在一颗星星上。这使我有点难堪,因为封面上的那个孩子干干净净的,而我的手上却黑乎乎的。我从姐姐的口中得知,这本书叫做《星孩子》。

  从此以后,我便爱上了读书,读书不仅使我的精神上有所充实,而且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在语文学习上,我的成绩有所提高,写作文也使我更加轻松。在小学的读书交流会上,我也一展风采。读书,使我的生活更精彩!

  因为读书,我也闹出了不少糗事。在五年级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因为有事而出去,我就要自己做饭。最多的应该就是煮方便面了。恰巧,那一天学校刚发了新书,回到家后,我一嘴叼住调料包,一手捧着书,可迟迟没有下面。我浑然不知时间已经悄然而去。滴答滴答闹钟一声声提醒着我,叮铃铃的使劲地敲打着我的耳膜。

  此刻我猛地被惊醒了,我急忙转过头,看看钟表,啊呀!已经十二点四十了!我急忙把水倒进面里,水已经凉了,调料也在桶里凝固了。我急急忙忙地吃了凉面,连眼镜都没带,推开门向学校奔去。到了之后已经一点二十五了,唉!饭没吃好,还被老师劈头盖脸地训了一顿,唉!我太难了。

  读书,还是利大于弊。五年级期末考试时,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而我在复习之余,总是要把《毛泽东传》拿出来读读。结果试卷上有一道题是让我们写出毛泽东名言,这可让我如鱼得水,看到旁边的同学挠耳抓头,我暗自好笑。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作文5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不断积累、发展;使愚者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使我不断充实自己,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限的快乐与希望。 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就与书已结下了不解之缘。小的时候,奶奶常给我讲故事,我每次都要听上三到四遍才肯罢休,所以才闹出一个又一个的笑话。

  知识改变命运。随着年龄的增长,识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每当我茕茕孑立在房间时,在可口美味的食物的伴随之下,钻到书堆中,去寻找更多的知识,满足我求知的欲望。那种快乐,只有在书中才能体验到,它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最初,我陶醉于《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中,多么动人心弦的故事和善良美丽的人物形象啊!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到《世界名人传记精粹》,在那千百次顽强拼搏中,我强烈感悟到生命的意义。漫画《三毛流浪记》的主人翁“三毛”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它们时刻鞭策着我朝着理想的努力目标奋斗。

  渐渐地,我的兴趣转向了科学读物,从我接触到的第一本知识丛书《十万个为什么》中,我不知解开了心中多少个问号,见识到多少新鲜的知识,领悟到:要增长知识,寻求真理,就必须“凡事要问为什么”才是我们打开知识大门的金钥匙。接着就读到《百科全书》等,无一不令我受益匪浅。应该说,如果没有怀疑的心态,就没有闯进科学大门的勇气。

  到师范学校后,我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名著,在我眼里,是一杯杯香醇可口的牛奶,再让你享受了美味口感的同时,也给你补充了营养。从《傅雷家书》中我领略到了亲情的真谛,从《牛虻》中深刻地认识到了伟大的革命精神,从《论语》中学得智慧的思考,从《史记》中学到严肃的历史精神,我读的书由浅至深,由淡至雅。

  还有一种书,是从小学一直到现在,乃至以后都要有的一本书,也是批注最多的一本书——语文书。它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便伴随着我们一直到现在,也许有些人很讨厌它,但不妨把它当成一本名著集来看,里面收录的绝对可称为是思想的巅峰,感情的真谛。如果去外面买著名著看,要花不少钱,可身边就有一本“著作大荟萃”,何不细细品味呢?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身边少不了的总是我最好的伴侣——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

我与书作文6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是陪伴我一生的朋友,我与读书的故事,有很多很多……

  我出生后不久,妈妈要去上班,爷爷奶奶从遥远的老家赶来照看我。爸爸给我讲,在我六个月大的时候,家里有本画着“三十六计”的台历,爷爷抱着我,一边翻着台历,一边念着“声东击西”、“暗渡陈仓”这些故事,只有二年级文化水平的爷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当然也不懂,但我在爷爷怀里很是安静,不哭也不闹。但有时换成奶奶抱我,奶奶牛大的字不认一个,她只是翻着台历,我就用“哼哼”来表示我的抗议。这些故事,都是从爸爸妈妈那儿听到的,是我与书最早的相遇。

  到了一岁半的时候,家里的墙上挂着北京地图,花花绿绿的地图,上面密密麻麻的地名,“海淀区、西城区……”爷爷一边指一边念,我听得津津有味。过了段时间,我学会了说话,有一次,爸妈带我去逛超市,突然,在路边的一块大大的广告牌上,我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好朋友,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指着它,大声而非常清晰地读出了“区”,爸妈都惊讶坏了,觉得不可思议。当我又在一块楼牌中找到了熟悉的老朋友,念出“区”的时候,他们才知道我认得字了。后来,他们才从爷爷口中问出了答案。从此,我得到了鼓励,认字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

  两岁多的时候,由于我非常喜欢汽车,爸妈便给我买了一本《汽车百科》,里面的自行车、小轿车等车辆激发了我的兴趣,虽说像“警”呀、“救”呀这些难字,我一个都不认得,但这本书却成为了我的启蒙读物。十年过去了,这本书已经变得有些残破不堪,书页都变软了,装订书页的棉线也换了一遍又一遍,被我小心翼翼地收藏了起来,如同一件珍贵的文物。随着年龄的增长,属于我的书也越来越多,历史书、小说、学习用书、漫画……。如今,我所拥有的图书已经塞满了书柜,但我还不知足,三番五次、绞尽脑汁地去书店看书,一定要耗上一天时间大饱眼福,去细细品味。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中学生了,需要每天获得更多的知识及信息,我就抓紧时间查阅资料,而这样的积累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益处;杂志和报刊业也是我重点阅读的对象,他们不但使我知道了一些新闻,也让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人情世故。杂志《读者》里的一些故事,将人的各种性格描写得淋漓尽致,让我对世界有了一个新的理解。

  从此,一个又一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为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的窗户,窗外的风景一片美丽,应接不暇,使我陶醉其中。

我与书作文7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

  ——毕淑敏

  小雨拍打着小窗,我静静地靠在窗边,手捧轻薄一本书,翻开。轻呷几口泡好的茶,抿嘴。细细回味茶的苦涩与甘甜,等待茗香在口腔中蔓延开来。趁着这空隙,再次品读书中的一字一句,处处斟酌,渴望与作者产生共鸣。

  雨声不再令我烦躁。渐渐的,心沉下来,书中的浮沉扣人心弦,与雨一起,奏出美轮美奂的乐曲。

  刚入校园时,要进行一次体育测试,虽然内心极不情愿,却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那天下午,阳光不燥,微风正好,而我感到很闷热。做完项目后,我狼狈不堪地坐在树下,汗水迷住了双眼。双腿耷拉着,满身的疲惫,回想起刚刚的那一幕,依然觉得不可思议。在口哨吹响之后,我尽力迈大自己的步伐,加速。随着时间的流逝,体力也渐渐有些不支了。就在我想要放弃时,想起了“只要你自己不倒,别人可以把你按倒在地上,却不能阻止你满面灰尘遍体伤痕地站起来。”我不断督促自己向前,终于,跑完了这800米。我满意地笑了。

  只是毕淑敏书中的一句话,它,让我懂得许多。偶然结识此书,还多亏了当时的一时冲动。

  在书店中漫无目的地转悠,想找到一本消磨时光的书。在书架上,顺手抽出一本,白色的封面使我对这本圣洁之书的兴趣越发浓厚。坐在楼梯转角处,细细翻看起来。竟不料一股睡意卷席而来,打了哈欠,昏昏睡去。睡梦中,总感觉有人在扰我清梦,不耐烦地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导购员,脾气瞬间消散。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导购员瞥了我一眼,轻哼了一声,踩着高跟鞋走过去了。心里一时郁结,买下了这本《送你一颗光芒海》。

  回到家后,躺在床上,无聊地翻来覆去,瞥见这本书在角落里静静地躺着,深吸了一口气,翻开书的扉页,阅读起来。

  洁白的扉页上用黑色的楷体字醒目地写着:只要你自己不倒,别人可以把你按倒在地上,却不能阻止你满面灰尘遍体鳞伤地站起来。这句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这不正如人生,只要你坚强,就没有什么会把你打败的。

  我微颤了一下,抖尽所有的负面情绪,带着满心欢喜继续阅读。而那些话,都成了我最宝贵的独家记忆。

  书就像一个最懂你的朋友,在最温柔的夜里与你对话,回忆经历中最美好的片段,它也许是旷野里一朵很小的花,也许是冬日里的一盏灯笼,又或许是苍茫大漠中的暮色,琐碎而平凡,却能为你推开平淡,遇见生命的辽阔。

我与书作文8

  我喜欢读《丁丁历险记》《三国演义》《西游记》等众多书籍。

  有时候读书读到吃饭的时间还读。爸爸妈妈如果叫我得话,我也会慢慢地把正在看的那页书看完再去吃饭,总之是非看完不可。

  自从三年级下学期,学习了第11课《煮书》之后,我知道了要反复品读书籍,反复诵读文章。每天早晨放声读上几遍课文,这样可以牢记妙语佳句,记忆得更深。今后写文章就不发愁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回家看了家里的《西游记》,它是由作家吴承恩写的。

  在读第一部的时候,我坐上了时光列车来到了唐代——

  我看见了大唐帝国的繁荣富强,兵强马壮,百姓们安居乐业,国库里金银财宝堆如高山。因皇帝喜欢佛门,所以招了众多高僧和众多僧人礼佛、拜佛和念经。其中有一位名叫玄奘的僧人,在高台上念经。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一个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妖王(美猴王)——齐天大圣孙悟空。

  它可惹下了大祸:大闹龙宫,取十万八千斤、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上了鬼门,挥舞着大棒,打了进去,慌的里面的人,东跑西窜,好不可怜;还偷吃王母娘娘仙桃;偷吃太上老君仙丹,闹得好不痛快。但是最后,还是被如来佛祖用大法力,压住了孙悟空。一压就是五百年,佛祖想让它遭受风吹日晒,悔过自己的罪孽。

  中间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四人一起经历了各种磨难。

  如三打白骨精篇,主要写了孙悟空用火眼金睛看出妖怪变了个小女孩儿来骗自己的师傅,便不由三七二十一举棒便打,妖怪急忙逃跑,没被砸到;第二次,他看见妖怪变成了一个老太太来骗自己的师傅,还是举棒便打,还是没打到;第三次,悟空看见一个哭着地老头出来找人,悟空一眼看穿,一棒就打死了妖怪……

  在读《三国演义》时,我看见了当时皇帝无能,朝廷腐败,董卓造反,十八路诸侯起义,想要镇压董卓的军队,但是最后失败了。在长坂坡见我看孙刘两家联合破曹,诸葛亮用火烧曹操,原来的三十万大军,也只剩下几千人了,慌得他四处逃散,孙刘一路追杀,曹操大败。

  在草船借箭时,我们可以看出诸葛亮的聪明;在三顾茅庐时,可以看刘备想重扶汉室的意志,真是一代的好大臣,好武官……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趁着现在,我要珍惜时间,多多读书好好学习。因为“腹有诗书气自华”!

我与书作文9

  从人类告别结绳记事的蛮荒时代起,不断进化的书就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可以说,书,在人类发展史中的贡献是不可估量的。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般的深邃。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伤悲、或欢愉。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带给你感官与心灵的愉悦。犹如夏日里的一杯雪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我曾经随着三毛走遍撒哈拉沙漠,听她对我叙说她与荷西之间的种种故事,于是我陪她痛哭流涕;我也曾走进安妮的世界,感受着她的惊悸、无奈与绝望。我看见大观园的雪一片片飘落,听见辕门外撕心裂肺的啼哭与痛苦的呻吟。这时我已不是我,我甚至完全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当我尽兴归来,才感觉一具躯壳坐在案旁。

  有人说我太过于痴迷。痴迷又怎样?书中自有一种在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的意境。那种"山如黛,月如钩"的静谧,那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悲凉,那种"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的萧条。这些,难道在高楼林立的今天还能找得回来?

  一个人的品性、修养,总能被书所熏陶。当然,不是指现今畅销的言情、暴力小说。人们常说的书卷气,那不是配副眼镜,怀揣一本砖头书就能装出来的。那种气质与风度,使他的一言一行、谈吐,乃至于小小的动作都充满魅力。人们以金钱、地位来衡量一个人时,总把学者放在很低的位置。可是,穷得除了钱就什么都没有的人又怎么能与满腹才气的学者们相提并论呢?

  我一向反感所谓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也不赞同什么"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论调。读书只是一种兴趣,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了解了我们这个生活以外的世界,没有国界、年代之分,从而在里面找到无穷的乐趣。为何非要把读书看成是跻身显贵的踏脚板呢?在那些人眼里,读书学习只是为平步青云、走上仕途所使用的工具。而书也丧失了其本身的意义,变得肮脏不堪。

  心痛又有什么用?我依然可以热爱我的书,何况那只是一小部分人的想法。我对追星、赶时髦,或是什么电子游戏没有丝毫兴趣,只要一个小小的书房,一个小小的案台,一杯微温的清茗,还有一本好书,就足以让我乐不思蜀,自得其乐。外面的吵闹喧嚣又"何有于我哉"?

  书,毕生的至爱,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我与书作文10

  书,是寒冷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书,是烈日沙漠里的一阵甘霖,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神圣阶梯。望着堆书如山的书柜,使我不禁回忆起往日与书的结伴之旅。四年级的一件事朦朦胧胧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一天,余碧鸿借给了我一本书,我一看,啊!

  这不是我梦寐以求的《笑猫日记》,我连忙道:“谢谢,谢谢。”说完便转身回到座位上津津有味的看起《笑猫日记》来了。书中的每一个词语,每一个句子,每一个情节,都如同磁石般的吸引着我。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会笑的猫,和一只拥有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老老鼠结为朋友,作者将一对天敌用故事的方式结为一对朋友,如果现实能跟故事一样,那该多好呀!

  正当我想入非非时,找我提问题的数学老师正拿着教棍怒气冲天地对着我看,我又环视了一下四周,同学们都哈哈大笑了起来,我不免羞愧地将头深深地扎了下去,恨不得有一个地洞钻进去。我正在课桌下默默地哭泣,可老师一点也不领情,还用教棍涮了我一顿,这使我更加不舒服了。但是这并不能阻挡我要回书的念头,一下课,我就跑向老师办公室,我在门缝里窥视着老师,老师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一本书,我定睛一看,那不正是我的《笑猫日记》吗?我连忙进去问:“老师,您什么时候把书还给我?”“去,等我看完吧!”

  “那您明天看完了再还给我好吗?”“好吧!”

  我心里沾沾自喜,老师看得太入神了,我这么简单一绕,就把老师绕糊涂了。老师终于把书还给我了,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心中怀有的仅有眷恋与思念,这坚定了“我要与书为友”的座右铭。接着我坚持每天看书,读书,每天如饥似渴地吮吸着书的甘霖,吸收书的精华,汲取书的道理。引人入胜的书使我身临其境,我仿佛来到了法国的巴黎,去聆听圣母院那虔诚的钟声,又好像来到了埃及的金字塔,亲自体验金字塔它的雄伟壮观和不可思议。我读啊读,写啊写,时隔仅半年有余,我的作文水平一路飚升,从50多名一下子就跳到了第6名。同学们从轻视到肃然起敬,老师也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书就是那艘战舰,而我们就是水手。书就是灵魂,需要我们的躯体不断地充实自己。书就是一把利刃,需要我们去戳通各种坚硬的盾牌。同学们,拿起手中的书吧!

  它会让你的心灵变得美丽,大脑更加的充实,思想更加的活跃。“书中自有黄金屋,”这要待我们去寻找、探索。

我与书作文11

  书,伴随我走过十三个春夏秋冬,成长的日子始终迷漫着书的芬芳。每当我寂寞时,书与我相伴;每当我冲动时,书教我冷静;每当我快乐时,书与我分享……

  曾记得四年级时,顾老师向我们介绍《智慧背囊》,我听了,心想:太好了,我又有好书看了,奶奶肯定答应买,这一套书共有10本……我一听楞住了,10本?假设每本10 元,10 本可就要一百元呢!奶奶应该不会同意的,可是,如果先买两三本等看完后再买,不就好了。不会一下子就花掉许多钱。再说了,买的太多,看又看不完,扔在那里招惹灰尘啊!反正也可以说是“分期付款”了。“对,就这么干!”我坚定地说。而我这一天也不知怎么回事,一心都想着那一个不凡的书名——《智慧背囊》。

  回到家,我一直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去跟奶奶说买书之事。最后,我在奶奶看电视时,走上前,说:“奶奶我想买一套书。”“书?什么书?”奶奶一脸疑惑地看着我。“恩,《智慧背囊》。”我不假思索地说。真不巧,这一句话被爷爷听见刀,生气地对我说:“书,书,书,你就知道书,家里都成书海了,你还要买。你瞧瞧,桌上摆的,床上放的,手里拿的。不准买!”我听了,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有一天,奶奶告诉我,爸爸买错了一本书,要去退掉,正好买別的书。“那本书多少钱?”“大约五十几元。”我听了,十分欣喜。我们来到新华书店,经过一番周折,终于买到了五本《智慧背囊》。我恨不得马上就能看书,一路上总不时跟奶奶说起《智慧背囊》,奶奶听的不耐烦了,差点要训斥我一顿,我才乖乖地闭上了嘴。回到家,我再也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袋子里拿出了《智慧背囊——第四辑》,一边抚摸着书皮,一边看着上面的图案,不禁啧啧赞叹。一打开书,就能看见这样一段话“一粒沙子就是一个世界,一滴雨露能够反映出太阳的光辉……”一行行字立刻映入我的眼帘,刚看完简洁的前言,我就更爱它了,发狂似的将它读了一遍又一遍。而且,每一篇的文章后面,都会有一个“轻轻告诉你”,我从里面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里面的故事虽短小,但蕴含的道理不浅,如:我从《给别人一点掌声》中,了解到:知道为别人喝彩,为别人鼓掌才是真正的欣赏。

  书引导我走进一个美不胜收的世界,塑造了一个全新的我。因此我感谢它,感谢它让我品到人生百味,感谢它让我品到知识的美味,感谢它让我品到生活的趣味,感谢它……

我与书作文12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年幼时在乡下,没事干就喜欢读哥哥姐姐用过的课本。于是,在我家的屋角,就经常能看见一个字还没认全的小学生捧着冗长无比的大学语文课本看的滑稽情景。相对于文字而言,我更喜欢看书里的插图,有时甚至会无视文字,一本厚厚的书专门翻着看插图,然后通过想象让插图里的人物“活”起来,所以一张图一看就是半天,基本都神游到自己的想象世界里去了。

  再大一点,家搬到了城里。我的视野就宽阔起来了,我终于摆脱了没书读的日子,五彩缤纷的城市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书店与图书馆。因为图书馆离家较远,所以我的阅读基本上是在书店里。一有时间我就让母亲带我去书店看书。读书的事她是最支持我不过了,于是书店里经常都有我们母子相携读书的场景。每次都看到腰酸背痛,才又溜达几圈拎起几本书付钱回家,跟母亲一起读书的场景回想起来至今仍感觉充满温暖的气息,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事情之一。不过稍有不足的是,跟母亲在一起她只允许我读经典名著,而当时正值十一二岁年纪的我正是好奇心水涨船高之际,哪有心思看那些“枯燥无味”的名著,但迫于一旁“盯梢”的母亲,我还是硬着头皮看了不少书。以至于在学校用积累的这些知识常常博得同学的惊叹和老师的表扬。而这一切我都要感谢我的母亲,是她在最初给我埋下了阅读经典的种子。

  另一段与书有关的经历就在我上初中之后了,我已经完全可以自己去书店图书馆。虽然图书馆有更好的阅读环境,但我还是喜欢去书店读书。这当然不是因为距离远近的问题了,原因是图书馆的书大多陈旧不能满足我对新颖事物的好奇心。于是我只要有空闲时间或者固定在每周末都会到书店转转,遇到新书就马上扑上去如饥似渴地阅读,我对书店里的各种书都了如指掌,书店售货员也与我早已熟悉,我这个每次都只看不买的人早就引起她的注意了。书店的`规矩很多,比如不能坐下看书,也不能蹲下看,不能把这边的书拿到那边去看,凡此种种,不计其数。因此我每次看书都仿佛身受大刑一般,一本书读下来眼冒金星头轻脑重。我当然也想过“点子”,比如趁售货员不注意悄悄把书拿到没人的地方坐下看,但不管我走到哪里总能被她找到,然后她就斥责我站起来读,再翻看我的书,发现不是旁边书架上的,便又把我发落回原地了。我要看她的书便只好乖乖服从她的命令,就这样反反复复许多次,以至于我在睡梦中都想着拥有一家自己的书店,好随心所欲地在里面看书。

  后来,读到台湾作家林海音的《窃读记》,嘴角不禁笑裂开 了——文中小英子的“窃读”经历与我何其相似,我们都是一样的宁可现实中无处可栖,也要心灵在书籍中来一次愉悦的旅行啊。

我与书作文1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诗人陈寿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

  书,也是一个在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可以让我懂得更多的知识,也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小时候我不认识字,就让爸爸妈妈给我读书,有时候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就自己看书,爷爷奶奶问我:“你有不认识字,你在看什么呢”?我认真的回答:“我在看画呢!”我从开始认字时,我读书的时候速度很快,爸爸就对我说:“不用那么着急,要细细品位书中的知识,会对你受益匪浅的。”后来,爸爸给我讲了毛主席“三温四复”式的阅读方式和“读得多,想得多,写得多,问得多”的习惯,在书上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还买了一个小本子要我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和写阅读心得。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我都一直坚持着,已经用了四个本子了。现在,我每遇到一本书,宛如一匹饿狼看见一块肉一样。“吞掉”那块“肉”,“咬碎”它的“骨头”,直到书中所有的“纤维”和“筋肉”成为我的一部分。

  后来我上了学前班,爸爸就不让我看课外书了,说你赶快弄好学习,看那些书没有用。我就托姐姐帮我买,开始姐姐也让我弄好学习,不帮我买。

  终于我上了小学,由于妈妈没办法送我上学,只好找班车送我,我没法在家吃早饭,妈妈就给我10元早晚让我买吃的,我就把晚上的吃的省掉在家吃,攒下来买书,攒了大概有4天,终于买到了一本28.5元的《斗罗大陆》。后来我大姑姑告诉爸爸看一些课外书也对语文有帮助,菲菲姐姐送我了一套《笑猫日记》,因为喜欢,所以一个星期就看完了,菲菲姐姐还告诉我了一些读书的好方法:读某本书的某一章,要反复读几遍,读懂讲了什么,标出你喜欢的句子,有感情的读一读。

  现在我五年级了,语文老师让我们做短文阅读题的时候,我发现由于菲菲姐姐告诉我的方法我一直在用,所以我现在做这种题就轻松了许多。

  我现在一直在看书,从书中发现了许多从未知道的故事,以前我不喜欢关于什么历史的事情,可是现在,我从书中了解到许多有趣的历史故事。

  偶然有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蓝色的海豚岛》,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吸引住了。我不假思索的掏出了三个月的零用钱买下了它,我走到了公园的石凳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看着看着,肚子自己叫唤起来了。不过高尔基说过:“书中自有面包在”,我立刻感受到书中的知识填充了饥饿的肚子。我把书里的营养当作午餐,这比真正的午餐更有“味道”。渐渐到了下午,到了该回家的时间,正准备回家,忽然看见一位老人没站稳,上前扶了她一下,然后就回家了,直到回到家里了才发现书还放在石凳上,等回到原处的时候,书早已不见踪影。我为失去了一位良师益友而感到哀伤。

我与书作文14

  我的生活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被花在了我钟爱的书本上。看书,成了我的一大爱好。

  之所以说书是我的钟爱之物,是因为书有一个神奇的魔力,令我看上一眼便不忍心放下,读到后来,越读越引人入胜,越读越爱不释手,最后,读完这一整本精彩的书后,感到回味无穷,十分欢喜,便又看一遍,越来越不肯放手,越来越喜爱,渐渐地,书便成了手中的钟爱之物。

  我是一个典型的书痴,只要一扎进书店,就常常忘记了时间。记得有一次,我去了一家书店看书,那里的书版本齐全,分类极多。我十分欣喜,一头扎进了书海,全神贯注地看起书来。我一口气连看了五本书,直呼过瘾,丝毫没有察觉到已经过了整整一个下午。等我揉揉眼睛抬头看了一看钟表,这才发现已经比预定回家的时间晚了30分钟了!我揉了一下麻痹的双腿,站起来伸了个懒腰,之后以与摩托车相等的速度狂奔回家。等我到家时,老妈已经整装待发,马上就出去找我呢!

  我这个书痴,看起书来废寝忘食,可是一等到考试时,平常看的那么一大堆书可就派上了用场。有一次进行了一场数学考试,这次考试的考卷上最后一道附加题属于奥数题,我在奥数班上还没有学过这类题,左右看看,其他同学也在冥思苦想。我瞪着眼前这道题,总觉得它很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在哪儿呢?我猛地记起一个地方来——书店!我在书店的《奥数历练大全》上见过这种题型。我顿时想明白了,“刷刷刷”地写下了这道题的答案。考完之后,我暗自庆幸,幸好自己那天下午去了书店,否则,今天不知道会考得怎么样呢!

  书上的知识不但替我在考试时化险为夷,还替我解决了几个生活上的难题。以前,我们家切洋葱前都要先用冷水洗脸,以减轻洋葱的那一股呛人的辣味扑进眼睛时那种难受的感觉。后来,我在翻阅百科全书时看到了一个小秘籍——切洋葱前将刀放入清水中浸泡一下再切,那么洋葱的呛人味道会减轻不少。我把这个秘籍告诉老妈,经过验证,果然非常好用,从此以后,我家不用再为切洋葱发愁了;还有一次,我们去买香蕉,我跳了一些有黑点的香蕉,老妈不同意,我告诉老妈我在《常识大全》中所看到的“香蕉有一些黑斑反而更营养的知识点,帮助老妈解决了分辨香蕉的问题。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可靠帮手,我要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自然要与书交友。

我与书作文15

  书确实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这种观念似乎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被许多文人雅士所认同并推广,于是便有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类的说法。而有时即便是上帝也会被称为魔鬼,并非所有被称为“书”的物体都能戴上“开卷有益”的桂冠。

  五年级的时候班里曾经掀起过一阵奇怪的热潮,所有被老师器重的“好孩子”们都热烈地爱上了那些与我们的年龄身份极为不符的爱情小说,被那些似是而非、华丽空洞的句子迷得涕泪双下,在那些看似文艺、实则狗血的剧情里感动得妈都不认得。如果有人不知道她们口中的书名作者,还会遭来她们的耻笑与排斥——没错,我就是被她们打心眼里瞧不起的一个。

  为了能够打入这些班级地位极其重要的学霸们的圈子里,我毅然决然地决定,以跟风的形式融入她们。于是,我也开始努力地追寻着她们的脚步,买了一批又一批这样的风花雪月,也学着无病呻吟地强说愁,学着被恶心的东西感动。就这样,我就凭空多了很多这类朋友,一起说着自己不懂的话,装模作样地咀嚼深奥的句子。我根本就说不清自己那是快乐与否,那时的风气似乎就是这样。而比起矫情,我真的更怕孤独。

  几个月后的一次大考,我失利得极为离谱。尽管粗心是我一贯的风格,但这次的错误似乎有些不可饶恕。面对满卷的红叉,我的心情只能用“呵呵”来形容。而母亲大人可就不只是“呵呵”了,她早就对我那些矫情的东西烦不胜烦,这下终于有理由将它们灰飞烟灭了——她一再强调的,没有这些扰乱心智的无病呻吟,我不会是这个样子。

  我至今都不知道我那次考试为什么会失利,尽管我个人觉得与那些书应该没有多大关系。我唯一知道的是,我很难过,当然不是心疼那些书,而是心疼那些朋友,所谓的朋友。

  我又沦为她们嘲笑的对象。我很委屈,却也很无奈,一切都败在了可怕的风气上了。母亲大人承诺我说,如果下次考得不错的话,书就还给我。这成了我的动力,于是为了摆脱孤身一人的凄凉惨状,我只能用心学习。

  考试、考试、考试,我的成绩有了起色,渐渐地,终于达到那可怕的标准了。母亲大人告诉我,书就在废报纸下面。而我却发现,我一点拿他们的欲望都没有了——我竟然一点都不在乎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上了初中之后,我很惊讶地发现,当年红极一时的学霸们竟然连一个考取好学校的都没有。听说,在作文那块,她们都损失惨重。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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