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的心得体会
连日来,通过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自己系统学习了《纳税服务理论与实践》,深感收获颇丰,主要表现在开阔了纳税服务的视野,提高了自身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加深了对“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税收征管新模式的认识与理解,增强了做好当前纳税服务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
一是纳税服务的内涵更广泛。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在履行法定职责中,为保障纳税人权益、指导和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依法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纳税服务不仅包括以纳税人为对象,在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为其提供各种硬件设施以及礼貌待遇,指导和帮助其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一系列活动总称的“小纳税服务观”,而且还包括税务机关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税收征管活动的过程中,为确保纳税人依法纳税,指导和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合法权益而提供的服务的“中纳税服务观”;更包括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税务机关和社会中介组织共同提供的保护纳税人权利,完善税制、改进税收征管机制、提高税务行政效率、降低纳税成本、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全社会的纳税服务即“大纳税服务观”。
二是纳税服务在税收征管体系中是基矗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能,贯穿于整个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的各个环节之中,通过纳税服务,让纳税人税前感知到税务机关提供了及时、有效的税法宣传;税中让纳税人感知到税务机关提供了便捷的申报服务、审批服务、纳税服务等;税后感知到税务机关为所有纳税人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检查、稽查等服务,有效保护了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纳税服务必须遵循“五大”原则。纳税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部分,作为“征税人”和“用税人”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既不缺位,也不越位的“法治原则”;必须遵循在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中,落实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能,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的“效率原则”;必须遵循在纳税服务过程中,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征纳互信关系,公正办税,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公正公开原则”;必须遵循向纳税人无偿提供实实在在可以描述的服务过程中,包括热情服务、微笑服务在内的“无偿服务原则”;必须遵循在纳税服务过程中,提供纳税快捷、手续简便、程序清晰、设施便利的“便利原则”。
四是纳税服务的制约因素不容忽视。一要把准纳税服务观念,实现纳税服务是“征税人”“用税人”的天职,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要健全纳税服务体系,使纳税服务体系有利于整个税收征管体系健康顺畅运行,降低税收管理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三要提升纳税服务能力,建设好纳税服务软硬两个环境,提高税务人员整体素质,开展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确保纳税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四要严格纳税服务的考核与监督,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明确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通过完善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使纳税服务在“质”上有质的提高,更好的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五是纳税服务的学习与实践必须有机结合。学习的目的在于把准目标,立足本职,贯穿实践,提高效率。通过学习,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税收事业当作一种使命、一种责任、一份理想,更当作一种牺牲、一种奉献、一份承诺,用最少环节、最简程序、最短时间,最优服务好纳税人,始终做到“微笑再多一点,语调再轻一点,业务再精一点,得理再让一点,做事再多一点”,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力所能及地为纳税人排忧解难,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纳税服务工作,使每位前来大厅办税的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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