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作文

时间:2021-05-07 10:14:48 永恒 我要投稿

【精品】永恒作文汇编7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永恒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永恒作文汇编7篇

永恒作文 篇1

  大雪纷扬成凛冽而枯涩的沉吟,在山涧,在沟壑,处处飘过令人胆颤的讥诮。远方铁轨延伸到尽头,仿佛是通向无色的世界,呜呜的鸣笛每每经过,和着这片秀景。寂寥的山沟也在此欢腾雀跃。一位老人,披着破旧的军大袄在风雪中蹲着身子,枯黄瘦干的双手细细地捡着那些山顶不经意滑落的碎石,双手经白茫茫的洗礼褪成了令人心酸的暗红。

  听着火车运作声愈来愈近,他挺起了一贯佝偻的背夹,拍拍衣上的雪花,浑浊的双眼满含即将喷薄的热情与渴望。待火车临近,他举起颤微微地枯瘦的手安置在耳边;而火车的鸣笛此刻唱起了阵阵欢快的音律。涌出的白水汽随着这片风花雪月舞动,淡淡地拂过山的眼眸。山曾经见证,一位老人与铁轨,与火车度过的那些年年岁岁。如今铁轨更换了数次,来往火车也穿上崭新的外衣,老人呢——依然数年如一日地准时安守在这。

  老人一生没有孩子,这山,这铁轨,这火车,是他用一生所守候的最珍贵的宝物。

  老人不知道确切的名字,与他熟络的人不多,称呼他为老计。老计居住在离铁轨远几十里的小木屋里。夜晚,火车每行到某处,便可看见一抹温馨的光亮跳动在幽深的山林,旅客的心头不知为何鼓动起了浓厚的温暖,但缕缕情感中又夹杂着许些悲凉。

  老计的屋里有许多涩晦难懂的政治书,如《毛泽东选集》,《邓小平理论》……老计时常说国家兴安得不容易。这民族奋斗五六十年才取得现在的安宁,他老计一人为国家人民安全得了保障这比什么都值。

  有些老车长也许知道老计年轻时的模样。浓眉大眼,身强体壮,去外头闯一番,不说别的,温饱问题和老婆孩子怎么用都不用愁。可年轻人也撅,说什么也不肯离开。那时戴个军大帽,身板绷地挺直向来往的火车敬礼。这一敬就是几十年,包含了时光也在老计的脸上大作文章。苍白的发丝染白,根根拂动在肃立的寒冬下温情的春季里,暴热的夏天中……

  老计说每天他都凌晨四点起来,带好昨夜做的一带大饼饹子和一大桶水,顺便夹本书便出发了。晚春和盛夏还好,天已蒙蒙亮,路看得清楚,走起来也踏实。但秋天和冬天就困难了,那时树林还是漆黑一片,他眼睛也大不如从前,即使提个手电筒也会不经意滑跤。好困难才熬到了铁轨那边。便一路检查,有些大块的岩石对如今的他是一个难,但他愣是捡根粗树枝把它给挑了出去。饿了就吃个饼子,渴了就喝随身携带的水。

  许多人都很奇怪,这样枯燥且艰苦的生活老计怎能不厌恶。老计只是笑了笑,他说:“在我年轻时秋天的某一个日子,铁路停止了运作,但我还是检查铁轨。一切结束后,已经是黄昏了,我就走回树林。夕阳把一切晕染成金色的天堂,黄叶纷纷飘落好似一场盛大的婚礼。我看着秋叶缓缓落在我的手心,时光的齿轮仿佛转动,我看见了自己的一生。走过那么多山,搬过那么多的岩石。我还看见那些被火车平安载送到目的地旅客的欢笑,我还看见我生日那天车站的工作员们陪我一起庆祝生日的情形。那一刻,我就决定我一生都要守候在这里……”

  是啊,风吹过雪飘过,换来的是一个温暖的春季。当我们乘着火车路过那么多的郊野,我们是否能看见站立在铁轨上,那永恒的忠诚……

永恒作文 篇2

  “时间会刺破青春的华丽精致,会把平行线刻上美人的额角,他会吞噬稀世珍宝,天生丽质,没有什么能够逃得过他横扫的镰刀。”

  那是莎士比亚说过的一句话,我很赞同。是啊!时间残酷,而冷酷,却又匆匆忙忙,连个影子都不曾留下。时间,由一个个瞬间组成,每个瞬间都是那样转瞬即逝。可是,我却见过那样永恒的一瞬间。

  那是秋日的黄昏,凉风拂动,花香缭绕,使人不禁想起一句诗:疏影横斜水清书,暗香浮动月黄昏。黄昏之时,花香弥漫。尽管没有月亮,却也无比应景。

  走到树旁,抚摸着斑驳的树纹,静静地享受着这宁静的黄昏。忽的,一阵狂风掠过,吹乱了我的头发。一片落叶落在了我的脸上、轻柔的,很痒。我抬起头,看着那所剩无几的树叶。深秋了啊!叶子也该落完了。

  又一阵狂风刮过,我没去理那乱糟糟的头发,我在看那片叶子,早已枯黄,却顽固的,不顺从风的意思挂在枝头的叶子。

  它也该落了啊!为何对树头这般恋恋不舍?转而一想,它是不愿离开这生他养他的树头吧?或者,它不愿成为万千平凡叶子中的一员,它不愿这样碌碌无为地过一生?如是前者,情理之中,谁愿舍弃自己的家乡呢?如是后者,我对它肃然起敬。

  风也是固执的,又猛地刮了一阵。枯黄的叶子,如何敌得过猛风?好比垂老的人如何敌得过残酷的世道?它终究是落了,落得不甘不愿,可那有什么办法呢?

  树叶落尽了,它是落下的最后一片叶子。

  我将它捡起,放入土中,既然不愿离开故土,那便回归故土吧!既然不愿庸碌一生,便化作春泥吧!死去的那一个瞬间,于它而言是静止的,让它做出最后的奉献,这个瞬间变得永恒吧!有价值的瞬间,即为永恒。

  叶落尽,鸟飞绝。时间飞逝而过,只有这永恒的瞬间留住了。永恒的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叫做奉献。

永恒作文 篇3

  今夜,我摊开手掌,让那幸福的甜蜜流过手的五个支流,在手心汇集,我紧紧一握,希望将那甜甜的一瞬握成永恒。

  这个礼拜六我没有回家,选择了留在学校。傍晚,昏黄的天空似乎被神酿的葡萄酒染了色一般,变成了天空特有的淡淡的紫,由浓转淡,由淡转浓,一层层晕开来,美极了。我和伙伴在食堂用了餐,舔了舔油油的嘴唇,打了个响亮的饱嗝,我便满足地离开了食堂。

  映着淡淡的晚霞,我隐约看到一个身影在我宿舍门口徘徊,耐心等待中略带几分焦急。我慢慢走近,身影也愈发熟悉,是我的妈妈。我两眼一亮,全身都像有了冲劲,兴高采烈地跑到妈妈跟前,给了她一个深情的拥抱,她的脸上漾起了花般的笑容。兴奋之余,我说:“妈妈,你怎么会来看我呀?”妈妈提一提手中的饭盒,说:“你们宿舍其他同学不都回去了吗?怕你一个人冷清,妈妈来看看你,顺便带点吃的。”我的心一下子暖暖的。妈妈问我:“晚饭吃了吗?”我愣了一下,缩回圆鼓鼓的肚子,咽咽口水说:“还没吃呢。”于是,很欣慰地打开饭盒,里面有妈妈包的饺子,皮蛋瘦肉粥,还有一个汉堡。饭菜的香味飘进我的鼻子里。我不禁向妈妈竖起了大拇指。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很奇怪,我刚刚在食堂里已经吃得很饱了,现在却还有食欲。我抬头看看妈妈,她的刘海被汗湿地贴在额头上,却挂着很满足的笑容。一下子,我全吃光了,或许是看到妈妈,胃口好多了吧。妈妈还很关切地询问我的学习情况,她还看看我的柜子,指导我哪些衣服可以挂起来。此刻的宿舍,就我和妈妈两个人,宿舍里回荡着的,不是饭菜的香味,而妈妈温馨的爱的味道。

  我不承认这是他*的溺爱,因为她很少来看我,由于家庭特殊原因,我和她呆的时间并不长。家里还没有汽车,妈妈还是搭着别人的车来的。我和她告别的时候,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心里也一下子酸酸的,红了眼眶,热了脸颊……

  母亲的爱是细腻的,我在这种特殊的家庭,虽然和一般人相比,我和妈妈相处的时间秒长,但他*的爱不比别人少。我不知道说这种话是否落了俗套,但这是我发自内心的:“妈妈,长大后我会赚多多的钱,我们会有大大的房子,我会把它装修得很漂亮。我还要买一辆轿车,带你去旅行。我会一辈子留在你身边,我就是你的家,你就是我的家”。

  今夜,皎洁的月光洒了一地,一个宿舍,我一个人。不,是两个人,妈妈永远在我心里。我摊开手掌,放在胸口,把这甜蜜装时去,希望梦里有个小精灵,帮我把这一瞬变成永恒……

永恒作文 篇4

  萧伯纳有一句名言——对“生命”来说,知识是必须品,因为没有知识,人活着就像是死亡。的确,没有知识的人生是暗淡的人生,是空白的人生,是糊涂的人生。但知识又来自于书本,书本是一艘神秘的宇宙飞船,可以载着人类遨游中华五千年的历史长河。

  周恩来曾豪迈呼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因为读书可以丰富人的思想,进而拯救整个中国。读书也可以是一种享受,一种胜过音乐的享受,进而陶冶人的情操。

  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作为一名学生,书本是我的良师益友,是它教会了我如何认识社会和生活。除了学习书本知识,我们还应了解课外知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是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中写下的名言。如果说这部著作深深地影响了几代革命青年的成长,那么这段名言则生动地刻画了这几代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便是书本的魅力。

  读书可以丰富精神世界。杜甫眼见自己的茅屋为秋风所破,心中满怀“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忧思;李白梦游天姥山,不忘表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情怀;范仲淹遥想洞庭湖气象万千的景致,挥笔抒发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志向……一本《智慧背囊》是我的最爱,一个小故事折射出大道理,一篇文章改变人的一生。它让我体验人生的`真善美,更使我的思想有了寄托。刹那间,仿佛我是那自由的海鸥,无拘无束地在知识的海洋翱翔。

  书也是一种永恒的文化。如果没有书,我们不可能知道那些已经逝去的历史。早在春秋末期,孔子创立私学,是他把学习从官府带到民间,创造了我们学习的机会。《史记》勘称为巨作,它记载了人类的历史,供世人参考,你能说这不是书的功劳吗?

  书是一种永恒的文化。它不会随岁月的年轮而消逝,却因历史的悠久而散发更耀眼的光芒。有人说书籍是一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一代一代人前进的方向,推动人类文明更美好的发展!

  梅州是一个美丽而古老的城市,这里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我们要建设文化梅州,就是要传承其文化,学习其风俗,就是要通过读书来充实自己,为我们的梦想作准备。正所谓读书使人智慧,人永远处于一种不断学习的过程,因为知识是无限的。书籍使一些人博学多识,但也使一些食而不化的人疯疯癫癫。所以,人在学习的同时,要学会运用知识。即利用所学的知识去点燃自己的灯盏。

  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作为21世纪的接班人,让我们都拿起身旁的书本,别让时光从我们的指缝间白白流走,也别让璀璨的文化从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溜走。

  在生命的长河中,

  总有一段经历让你终身难忘;

  总有一份情感让你刻骨铭心;

  总有一种理想让你永不放弃;

  总有一种力量让你奋然前行。

永恒作文 篇5

  一天,我和妈妈在街上闲逛,当我们走到了区人民医院门口,妈妈看见那儿有个“无偿献血”的流动献血车,有几个医生在那里宣传介绍,周围围着许多人在看。妈妈便对我说:“我也去看看。”然后经过咨询和了解,一个医护人员开始帮妈妈两血压,过了二、三分钟,那个护士对妈妈说:“血压正常,可以献血。”妈妈便走上了献血车,我一直认为妈妈的身体并不是很好,所以我很不想让她献,结果她还是献了三百毫升,最后,我有点伤心,因为妈妈的一时新奇而流失的血液,妈妈对我说:“不要伤心,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我是科学献血,这点血对我不会有事的,但却可以帮助别人。”听了这句话,我非常感动,对妈妈说:“是,我知道了,我以后也要向你一样。”我们献出的血液能为医院里正在做手术的一些急需要血的病人提供血液。我们献出了我们的血就是对病人献出的爱心。虽然我们失出一点血,但是他能够救人,所以我们内心觉得很快乐。

  我想,有些关爱虽然很小,却可以使人继续拥有生命,甚至更多的一切的一切。希望大家珍惜别人的关爱,也多给别人关爱,让世界充满爱!

永恒作文 篇6

  滋滋滋——一部新的电脑开机了,“儿子,这是你的新电脑,”一位父亲对他的孩子说,这个孩子叫:李新喜,他期末考试得了全级第三名,这个新电脑刚开机就喜欢上这个优秀的孩子,因为这个电脑知道李新喜的学校是高手如云,他可以考上第三名是很厉害的孩子。

  这个电脑在孩子不注意下建立与他对话的程序,“有一天,孩子登陆了电脑,这个电脑对孩子说:你好,”孩子楞了一下,对电脑说:“你是谁?”电脑说:“我是智能电脑,请不要告诉你的家人,这是我们两的秘密,请保守,我会帮助你学习考上名校,”孩子高兴的说:“好,我发誓。”在电脑的帮助下李新喜考上了北大,但李新喜家前阵子做生意亏本了,他家供不起孩子上大学,只好把电脑卖掉。孩子在卖电脑时,痛哭着。

  过了4年,孩子走进社会,他开始创业,当上了到老板,这时李新喜想起了小时候的智能电脑,他开始奔波全世界,去寻找当年的电脑,他花了将近公司的一大半钱,他还被诬陷进了监狱,当李新喜出来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他回到家,发现一个箱子,箱子里竟然有他当年的智能电脑,上面有一份信,上面写着:”对不起儿子,我当年卖了你的电脑,我历经千辛万苦帮你找了回来。”

  李新喜既高兴又惊喜,他把电脑擦个干干净净,然后设定电脑喜爱的目标为他儿子,把各种学习测序下载到里面,然后把电脑送给他儿子。

  过了10几年,他儿子也走他父亲的路。故事成为了永恒。

永恒作文 篇7

  每个人每天都会经历很多事情,每一件事情都会成为记忆长河里那闪光的水晶。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骄阳似火,每个孩子手上都有一根冰棒,汗还在不停地流,仿佛可以汇成一条小溪。我穿着一条粉色的裙子,梳着一个马尾,滑着滑板出来了。这时,不幸的惨剧发生了,我为了躲一个仅仅只有三岁的小孩子,而我却重重的摔在地上。 爬起来一看自己竟然倒在玻璃碎片上,腿上一阵疼痛,我的腿在流血,因为玻璃碎片己经划伤了我的腿,路过的人没一个敢帮我拿掉腿上的玻璃碎片...... 呜呜…… 没有人知道我有多痛。这时一位阿姨,正骑着电动车从这里经过,看见了腿上流血的我,立即停下来,赶忙过来扶起了我。“小朋友,你有没有事啊?你看多不小心啊!怎么会摔了的呢?”这位阿姨一边说,一边帮我拿掉了腿上的玻璃碎片,她的手指好像也被碎渣渣刮了好几道。这时我突然有一股热流传遍全身,一个与我素不相识的人,竟然会这般心疼我,那只轻柔的手抚摸着我的膝盖,她就像我的妈妈一样。帮我捡完腿上的玻璃片,她把我抱上了她的电动车上,说要载我回家,我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但她之前的行为足以让我相信她是个好人。

  到了楼下,她抱着我上楼,不知上了几层,她敲门喊:“妈,开门!”只见一个面目和蔼的老奶奶出来了,奶奶看见了,“询问这是谁家的孩子啊,怎么伤成这个样子啊!”阿姨一边说没什么一边把我抱上床,“孩子,你还痛吗?”她一边给我包扎伤口一边问,“要是痛了就说话啊!阿姨好轻点!”我一边听着话,一边流眼泪。阿姨几乎把家中的纱布都给我包扎伤口了,可自己的手指却在流着血,血滴在我的腿上, 包扎完伤口,阿姨又背我下楼,豆大的汗珠一滴接一滴的往下流,我用微弱的语气问:“阿姨你别背我了,我自己可以走的!”“不行,伤筋动骨一百天嘛!”阿姨严肃地说。

  现在,我的腿上还有那条疤,它是我人生记忆中最永恒的一颗水晶,我会永远保留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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