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作文锦集七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永恒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永恒作文 篇1
时间匆匆,我与姥姥已多年未见我无法忘记她。我希望回到过去与她常伴。
姥姥离开得早,但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记得上小学时,姥姥每天都在拿一把椅子放在门口带着她的眼镜,抱着一盒子毛线坐在那开始干她认为有意义的事。陪着她的还有姥姥带回来的一只小猫,她边织毛线边和小猫打趣。路边有一辆车,一个人走过她还会摘下眼镜去瞧瞧。老老这么一坐呀!就是一上午。我放学后,每次都会悄悄站在门边,然后取下姥姥。虽然她已经习以为常,但每次都还配合我。我记得还会在姥姥不注意时悄悄拿着她毛线的一端跑着去拉很远很远,姥姥追不上我,每次都说:“你看看你这孩子。”
姥姥还会让我跟她一起下地干活她拿着大锄头,我拿着一个小铲跟她去挖菜。走在路上她总会对我说:“咱们今天去挖甜苣菜,这个东西可是只在我们这儿才有,别看它是野菜,但却是好东西。”到了之后,她会教我挖野菜,可我总是挖不好,总能把根挖断。姥姥教我,可嘴里念叨的,还就是那两句话。
我喜欢跟姥姥待在一起,有朋友来找我总是会拒绝。姥姥她会教我做事。她不仅手艺活做得好,而且体力劳动她也可以。我最喜欢和她种菜:辣椒种这里、白菜种那里。划分好之后就开始了。姥姥长长的管子接很远的地方来浇水,我会用手抓住管子,然后一伸手就淋了一身,我就对着姥姥笑。我会帮姥姥拿种子,她说:“你分不清楚的,我来吧!”可我哪听啊!一溜烟就跑回去了。
后来,就渐渐长大了,能够回去陪伴她的时间会越来越少了。有一次听到爸爸对奶奶说姥姥得了一种病,可能会不记得有些人或事。听到这儿,我的心像绳子吊起来一样,请爸爸带起去看看姥姥一眼。在路上我想:万一姥姥不记得我了,不记得我们两的事了那怎么办啊!还想着一定不能哭,不能给她压力。
可是一见到姥姥,顿时大哭,孩子你怎么了?“你还记得我吗?”我哭着对她说:“孩子我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呀!”孩子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就这样姥姥在走之前没忘记我,我多想一直陪在她身边,每天给她讲故事。
现如今,姥姥去世已经有很多年了。我有时想起她,眼角不由自主的流下泪花,我希望时间永远停在那一刻,让我多陪陪她。姥姥的一言一行永远留在我的心里。
永恒作文 篇2
“洪湖水呀浪呀嘛浪打浪啊……”每次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静悄悄的夏夜,外婆抱着我,一边帮扇着扇子,帮我驱赶蚊子,一边唱这首古老的歌。你别看这首歌不怎么好唱,但在那个时候,可是最流行的。
是啊!那份时光多么美好,可我却没有珍惜住,如果时光能倒流,我一定会珍惜住这份永恒的时光!
每个孩子的童年,都会有一部分属于贪吃,我更是一样。那个时候,外婆家在村里可以算的上是蛮有钱的。每次,外婆从地里回来,我都会讹着外婆,带我去买话梅糖,泡泡糖,饮料。总而言之,商店里的东西我大多数都吃过了。每次去商店,老板娘就会说:“你大闺女的女儿,就是好吃,随你们李家谁呀?”“哈哈,别看她好吃,这丫头聪明能干哩”外婆每次都会这样说。可我却没有达到外婆说的那样,在家不听父母的话,总有一种叛逆;在学校,只想着和同学一起玩,学习也下降了。
在我眼中,外婆是一个慈善的人。我的父母,常年打工在外,一年很少来一次,我渐渐的对他们生疏了,有一点点的恨,为什么别的孩子都有父母送,父母接?为什么儿童节没有送我礼物?为什么在我过生日的时候不来陪陪我?种种问题在我脑海里浮起。外婆知道后,对我说:“对比我们当年,你外祖母整天在地里干活,我身为老大,担任了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我们也没有生日,也没你有你说的儿童节,不照样过吗?你爸妈不也是为了你吗?以后不要再这样想了,他们是生你养你的人,记住我的话。”事后,我变得懂事了,并常给在外的父母打电话。
在我眼中,外婆是一个严厉的人。
事情太多了,我就不说啦,总而言之,外婆我想对你说“我爱你”请你记住,不要等一切来不及了再去珍惜,珍惜住那份永恒的时光,对你会有用的。
山东临沂郯城县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新村乡初级中学初一:朱琳
永恒作文 篇3
人说:“流行如水,稍纵即逝;永恒如诗,源远流长。”其实永恒是流行的一种保持,一种长久的升华。
永恒,是大浪淘沙,留下了真金在那闪烁;流行,是微波小河,沉下了沙石留在水底。
如今,流行歌曲响遍大街小巷,其广泛性远远超过当年屈原的《离骚》,流行歌曲不能流行长久,而《离骚》却能流芳百世,其原因在于作品所拥有的内涵。流行歌曲是很流行,甚至比《楚辞》中任何一首都更悦耳、更上口,但其只能适合我们这一时代的某一时刻,相比之下《离骚》的成就也就不需要我在这里多说了。
流行也许是永恒的开端,但永恒不一定是流行的句号。
流行是永恒的前奏,一句“李杜诗篇万口传”,写出了当时李杜的诗篇流行之广,那时就是流行。这种流行经过时间的冲刷,岁月的考验,现在它就成了永恒。这正因为李白与杜甫的流行突破了空间与时间的限制,达到了人们产生共鸣的要求,才有那“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永恒。
流行能促成永恒。古时,天是蓝的,水是绿的,人们居室是通透的,空气中没有这么多的“雾”。人们流行居于山水之间,所以当山的沉稳与水的灵动相辅相成时,就呈现出诗一般的永恒;人们流行于欣赏自然之美,所以当花的艳丽与蝶的活泼相互映衬时,就会显示出如画般的永恒;人们流行于赏月品酒之乐,于是那份“举杯邀明月”的洒脱和“白日放歌须纵酒”的愉悦,就成了仙人境界般的永恒。由此看来,其实流行与永恒是相关联的。
如今的流行,是一种纯粹的“流行”。经济飞速发展,水泥建筑物迅速拔地而起,大自然已不再“自然”,人们的心灵也好似被蒙上了一层看不见的隔膜,这时“流行”的是那些快餐歌曲、攀比时尚……人们的心灵在饱受压力,人们的思维在逐步统一,人们已不再能够真正的随心所欲了,社会给你施加了太多的枷锁,这时的人们渴望曾经的流行,向往曾经的永恒。所以当流行不流长久,不能升华时,它就会走向衰落,走向灭亡。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流行与永恒相差又”很远。
流行因为其流行所以流行。
永恒因为其永恒所以永恒。
流行与永恒所在,其实很近,近得几乎等同。
流行与永恒所在,其实很远,远得几乎相隔千里。
所以流行与永恒真的很近很近,也真的很远,很远。
永恒作文 篇4
罗尔德.达尔的《女巫》是一部奇幻小说,他的作品既继承了挪威童话的诡异之气,又秉承了英国童话的喜剧色彩,达尔将女巫的形象描绘得惟妙惟肖,仿佛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存在。达尔的文章看了既吓人又有趣,直看得人心惊肉跳,手舞足蹈,爱不释手。
《女巫》的主人公是一位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小男孩的父母双亡,姥姥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他(她)们俩从此相依为命,为了让他(她)俩忘却巨大的悲痛,姥姥开始给小男孩讲关于女巫的故事,小男孩被故事深深地吸引了,仿佛身临其境中。
姥姥说:“女巫是专门和孩子们作对的,杀死孩子是女巫们的乐趣,就像你吃一盘奶油蛋糕一样新鲜,美味。这些心狠手辣的女巫,心地无比丑陋,可恶。
暑假里,姥姥带着男孩到英国南方海滨去度假,就在那儿发生了一件恐怖的事情,小男孩被女巫们用“86号变鼠药”变成了老鼠,这时,他的姥姥不离不弃的爱护着他,给他信心和勇气,并和他运用聪明和智慧战胜了邪恶的女巫,每当我想起姥姥和小男孩的对话就让我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记得小时侯,我犯中耳炎,妈妈半夜三更背我去医院看病。途中寒风刺骨,令我瑟瑟发抖,妈妈便把她身上的棉衣脱下给我穿上,她却穿着薄薄的单衣。到了医院,妈妈顾不上休息,背着我直接送到急诊室,等到医生开好处方钓上药水,她才坐下。我的病好了,妈妈却倒下了,看着妈妈我的眼泪却不争气地“吧嗒吧嗒”地滚落下来,这时,我终于明白“大爱”的真正含义。“
永恒作文 篇5
书,是攀登人生顶峰的幸福阶梯,指引我们走向成功;书,是探索人生的路标,指引我们认知人生真谛;书,是理想的永恒翅膀,指引我们领略人生的美妙。列夫托尔斯泰说过“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可见书本对我们的重要性,从书本中我们学到了真知,增长了本领,懂得了做人道理。当我们捧起手来阅读,理想与智慧的火花就会闪现。
“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到黎明。
理想是天,放飞远大的梦;理想是梦,承载希望的心;理想是心,守护坚持的念。理想是念,叩开理想的门。”
我们平凡,但我们可以拒绝平庸;我们无法控制时间的流逝,但我们却可以把握每分每秒;我们不应该在梦想中沉睡,而应保持现实的清醒。叩开理想的大门需要付出辛勤的汗水,毕竟青春并不永恒,那就给理想插上永恒的翅膀吧!
在追逐理想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通向成功的道路并不总是布满鲜花,洒满阳光的。在奋斗中经历挫折是不可避免的。其实挫折并不可怕,它能考验人,磨练人,使人生更有价值。如果你能坚持不懈地奋斗,从失败的阴影中走出,你将信心百倍,前进的步伐将更加坚定,前方定会是阳光明媚。
为理想而奋斗!这就是真理!不经历暴风雨的洗礼,怎能见到绚丽缤纷的彩虹?不经历海浪汹涌的拍击,怎能雕琢出千姿百态、玲珑精致的珊瑚?不经历炉火纯青的锻炼,怎能铸就坚的钢硬的铁?
一个普通人,甚至是一个残疾人只要拥有一个伟大的理想,并为之而奋斗,成功总有一天会来到你身边!
海伦·凯特就是这样一位身残志坚的举世闻名的女作家,慈善家。但她仍坚强地与命运抗争,为自己的理想毅然顽强奋斗着,终于,理想赐予了她丰收的硕果,实现了她伟大的理想——为人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让后人为她骄傲,自豪!
海伦的成功源于为实现理想而付出的艰辛,其实成功的远航水手更需要明确目标和正确的航向。我们正准备扬帆起航,开始人生旅途中重要的航程。明确目标,树立理想,是我们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进入少年期,我们开始思考人生的目标和理想。尽管我们的目标和理想带有朦胧的'色彩,还存在多变的因素,还很幼稚,不太成熟,但这并不表明,我们无法让人生起航,只要我们拥有理想,为理想插上翅膀,我们就向成功卖出了坚实的一步!
人生如大海,我们则是汪洋大海里的一叶扁舟,望着一叶叶小舟被汪洋吞没了,害怕了?退缩了?犹豫了?不敢再前进了?海的那边到底是什么?向前望去,似乎看见了点点星光,哦!海的那边是胜利的曙光!抱着为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再次扬帆起航!迎着风浪,驶向成功的彼岸!
轻轻的关上书,突然感觉自己心中有一种为着理想而奋斗的渴望,不由感叹:
“理想神圣而绚丽,给你以坦荡的襟怀;理想真切而朴实,给你以崇高的情操。同学们,让我们插上理想永恒的翅膀,飞向新世纪的蓝天!”
永恒作文 篇6
未生和阿四是寄居在一具身体里的两个灵魂,她们原本相亲相爱,但现在却成了一对水火不容的仇敌。故事的发生还要从四年前开始讲起。
这具身体的主人本来是阿四,可阿四天生性格沉闷木讷,不懂得与他人交往,每天都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长此以往就有很多人甚至是她的父母都有点不喜欢这样的她。很快阿四发现了周围人看待她时目光的异样,她想躲在家里就可以逃避一切,但每天时不时的唠叨,都在一点点摧毁她的意志,终于在某一天阿四她彻底崩溃了。现实里没有她可以躲藏的地方,所以她选择把自己封闭在一个虚无缥缈的空间里。在那里她可以过上无人打扰的日子,不用再在意任何人的目光,能自由自在地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哪怕代价是从尘世中彻底抽离,哪怕再也不能掌控身体,只要不用活在别人的目光里,她怎样都可以。
阿四的选择并非死亡,那毕竟是最愚蠢的做法,将一切放弃她的心里可不甘心,她可是将自己的意志活活分离创造了一个完美的灵魂,取名为未生。
从那天以后,未生就开始代替阿四生活在人世里。未生真的很对每个人的口味,她有时活泼,有时文静,有时大胆,有时擅谈,总之在多少种人面前,就会展露出多少种风采,绝不会做出一丝让人讨厌的行为,所以人们都很喜欢她。她不光性格受人欢迎,还天赋极高,做任何事都可以做到最好。她一点一点改变阿四在众人心中的印象,身体开始慢慢活出未生该有的模样,逐渐与阿四处在两个极端上。
如果说阿四是黯淡无光的星星,那么未生就是光芒万丈的太阳,处在人群之中随时都可以耀眼夺目。她高贵美丽、沉稳大方、聪颖机智、幽默风趣,总之她拥有最完美的一切,是阿四心底最想活出却又永远望尘莫及的样子。因为阿四只能是阿四,她永远也不能成为未生。
也许是未生有些厌倦了完美的生活,所以她选择休息一下再继续努力,谁知阿四却被惊醒过来,重新掌控了身体。但她被身体过分的精致弄得有些诧异,不明白这些改变究竟从何而起,问了父母却被回以奇怪的眼神,去了学校被陌生的同学热情对待地过了头,那一刻她惊恐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因为未生完全代替了自己,抹杀了她曾经过存在的所有印记,原本属于自己的身体彻彻底底是未生的了。从什么时候起她已失去了自己,完全忘记自己是阿四,而不是什么未生。 纵使遭人厌弃,但她还有自己,若失去自己,那么她就会是一缕无人在意的孤魂。拥有身体她还有改变的机会,可失去了身体她便什么也不是,只是一股叫作阿四的意志,根本不属于尘世的物质。
想之越深,情之越悲,但悲尽甘来时不是希望而是无尽的绝望。未生再次归来并抢回来身体的控制权,继续过着完美的生活,而阿四只能在虚无缥缈的空间里度过永恒的生命。
朋友,你能帮助阿四夺回身体重新开始吗?我想你不能,因为你无法抗拒一个完美人类的魅力。灰暗与光明之间,人们只会向着光芒而去,就像飞蛾扑火般情不自禁,终会陷入其中无法自拔。就好比未生和阿四,人们永远都会爱完美的未生。
同情只是一时的怜悯,唯有欲望才是永恒不变的存在。你终会顺应欲望的方向前行,在未知的远方落得个未知的结局。
永恒作文 篇7
盛夏的泪水浸透了岁月的美好,无价的微笑徘徊于此。倏尔打开记忆的扉页,却早已泛黄,回眸寻觅其中……
夏雨如断线的珠子般绝望的坠落着,灰色建筑物上几只乌鸦停滞于此,哀嚎着,路上行人来去匆匆,重复着三点一线般的生活。
在这样的夏日里,我忆起那个大雨滂沱的下午。那时候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老教授,她一生为宣传及研究防震自救有不可泯灭的功劳,作为一名记者的我,正拿着笔、纸和录音机双目炯炯有神地看着她,准备采访这位总喜欢挂着笑靥的老人。她的头发梳得十分仔细,没有一丝凌乱,可那一根根银丝一般的白发还是在黑发中清晰可见。微微下陷的眼窝里,一双深褐色的眼眸,悄悄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哗哗”窗外的雨落寞地下着,不知在倾诉着什么。
“您老有六十了吧?”我轻轻地问道。
“嗯……你是不是想知道是什么让我坚持这个事业这么久。”她依旧微笑着,可瞳仁中还是闪过一丝无法察觉的悲伤。
“嗯……”我惊愕地看着她,没想到她已经猜到我到来的意图。
只见她用早已爬满皱纹的手,拿起了沙发旁一根铮亮的竹杖,单手撑起已经佝偻的身体,走到桌子边,哽咽着抚摸着那个已经发黄的相册。
“那也是一个夏天……”
窗外的雨依旧淅淅沥沥地下着,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从耳边传来。烟雨迷蒙,迷了谁的眼,朦胧了谁的心?
“因爸妈工作原因,那天,我与弟弟单独在家。还记得那一天也是雨天,我与弟弟正在家里嬉戏。可美好的画面终是昙花一现,那一瞬间,地震发生了,还记得那时桌案摇摆,水杯翻倒,屋梁椽柱发出折断的声音,墙壁倒塌声以及妇女儿童的哭叫声,搅合在一起,喧闹好似开了锅,空气中还弥漫着灰尘。我镇定地躲进角落里,我想去寻找弟弟,让他和我一起躲进这里,可顶着危险去看弟弟时……”她突然停止不说了,身体因悲伤剧烈颤抖起来。
“我从来都没有想到过,那一瞬间,竟是永恒。如果,在当时地震发生前的岁月里,我告诉他躲角落就可以在地震时护自己周全,那他会不会……”老人擦干泪水盯着地面遐想着,那笑容,如同孩子般烂漫。
我不忍打断她,心中早已荡起阵阵涟漪。
转眼间,雨声连成了一片轰鸣,天像裂开了无数道口子,暴雨汇成瀑布,朝大地倾泻下来。
令我万分没料到的是:地震此时竟突然也降临到了我们的头上,恐慌与惊吓包裹了我的心。只见老人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找到地震应急箱,拉起我就朝厕所一推,把箱子丢给我,朝我落寞一笑,便关上了门。我没有想到,这次之后,便是永远的诀别。“不能坐电梯,快躲进屋里。”“烦死人了,不想活命了啊!”老人与男子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同样传来的还有墙壁的碎裂声。我沉默地落下一滴泪,后来也忆不起什么了,但我知道在废墟里被困三天里,那个无价的箱子和那一缕微笑一直陪伴着我。
地震后,天晴了,可是那位老人却永远与我失去了音讯。
天是那么蓝,蓝得没有一丝浮絮。可在我的眼里,无物可替代那一个永恒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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