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一件事4作文
2010年 08月11日 星期三 天气:晴
在我记忆的脑海里,发生过许许多多的事,在这些事中,有的.三天两头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有的却记忆深刻,过了很久仍然记忆犹新。
在我三年级的时候,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下午,我和表弟一起到东山公园去爬山。我和表弟蹦跳着前进,把爸爸远远地抛在后面。突然,一个钱包出现在我眼前,它静静地躺在石阶上,仿佛在等主人来寻找。我欣喜若狂地捡起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五六十元,我心想:太好了!真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白白捡了几十元,能吃一顿肯德基了!我再仔细一看,发现里面还有学生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我又想:失主丢了钱和证件,一定很着急,失主又是个学生,万一这是她一星期的伙食费呢?如果真是她的伙食费,那她岂不是要挨饿?妈妈教过我,要拾金不昧,做人要诚实,我不能辜负妈妈对我的一片苦心。我犹豫着,正在进行着激烈的心理斗争,在两念之间苦苦挣扎着。最后,是我的理智战胜了贪念,我从失主的身份证上找到了联系方式,急忙打电话给失主,让她过来认领钱包。十几分钟后,一位漂亮的大姐姐闻讯而来,我把钱包还归还给了她,自己也呼出了一口气。她接过钱包,无比激动地说:“谢谢你,真是太谢谢你了!我昨天丢了钱包,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你第二天就送回来了,真是雪中送炭呀!要不是你,我就要挨饿了。来来来,这十块钱是给你的奖励,请你收下吧!”我连忙摇摇头,说:“不不不,姐姐,我怎么可以收你的钱呢?我这样做可不是为了钱,这钱我不能收。”姐姐再三要求我收下,我都拒绝了,后来,她笑着说:“真是个好孩子做了好事也不求奖励,既然你不要,那我也不勉强,再一次谢谢你,再见!”听了姐姐的话,我心里乐滋滋的,比喝了蜜还甜,笑着说:“姐姐再见!”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得到某件事物,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如果靠骗、抢等不法手段得来的东西都是不义之财,用着都不舒服。做人要脚踏实地,老老实实,总有一天终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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